小心情集束

2014-02-28 03:41简儿
文学港 2014年12期
关键词:雨鞋三毛瑜伽

简儿

美丽的笑涡

在公交站台上邂逅了小学时代的女同学,相隔了二十年,彼此大大地惊讶了一番,几乎有点不敢相认了,是凭着声音才勉强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在初夏傍晚的霞光里,亦如二十年之前,两个人叽叽喳喳地站着聊天。一直聊到了最末一班车靠站。才恋恋不舍地挥手告别。

那两个昔日的女孩子,如今都已经三十四岁,是两个小女孩子的妈妈了。笑起来脸上亦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

女同学活泼又美丽,脸上有着一对美丽的笑涡。对那时候胖乎乎的我,却十分友好。周末她经常约我去她家玩,从衣橱里偷出她妈妈的丝巾,披在身上,扮演女将花木兰。

又去后院的桃树下摘桃子,送了我好大一捧碧青色的果子,回家捂在米缸里。捂了很久都没有熟起来。有一天被母亲在舀米时发现了捡出来扔到了窗外。还冲母亲发了好大一顿火。

读初中时她家搬到了城里。起初还隔一阵写一两封信。岁月渐长,芜杂的事渐渐增多,遂搁下笔,终至不复再有鸿雁往返。

有一次从妈妈家的阁楼里翻到一捆旧信,恍惚中有点怅惘。眼前似乎又闪现出她脸上美丽的笑涡。

这一刻,她脸上美丽的笑涡真切地闪现在我眼前。却犹如仍在梦境。

她说,哎呀,怎么改了发型呀,小时候你不是最讨厌短发,记得有一次长虱子了被你妈妈拽到理发店,一条街上都听得见你的哭声。

她却仍旧蓄着当初那只马尾辫。扎得有点松松垮垮的。只不过刘海上挑了两络鲜艳的绿色,隐没在乌黑的头发里若隐若现。

都脱胎换骨了呢。我俩异口同声地笑道。

若不是今天偶然相逢,也许一生都不会再见了呀。也许匆匆见这一面之后,再见又会过好多年。

可是一辈子我都会记得她脸上美丽的笑涡吧。那么她呢,又会记得些关于我的什么呢。

纵然有一天我们都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太太,也许在回忆的圣殿里,仍会记得那小女孩子时,简单而纯粹的快乐吧。

花和爱情

走在大街上,经常会不由自主地走到花店里去。那红的,紫的,白的花,交杂组合成令人炫目的一束一束。

节日的街头,若是遇见手捧鲜花的男生,我也总是忍不住地回头看了又看。虽然自己并非是那个收花人。

有一次,在月河的一座桥上,看到一个女生,生气地把一捧玫瑰扔进了河里。那个男生,在她身后一直追一直追。为他难受了好久。

很想对那个女生说,就是不喜欢。也不要发这么大的火好不好。更不要拿花来撒气。这种对花由衷的爱和喜悦。不晓得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说起来,我收到的第一束花——是一束野花。用野草的茎扎起来。那一年,学校文学社徒步去郊外,有个男生采了一大把野花分赠给女生,也送给了我一小束。那个男生,长得瘦瘦高高,戴一副黑边眼睛。镜片很厚。会写诗。我那时也狂热地爱写诗。

多年以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他说很喜欢我的诗。并且买了我的一本诗集。他报了自己的名字,问我还记不记得。我忽然就想起他来了。我在电话里喊起来,哎呀,你就是那个采花大盗呀。

约出来见了一面,结果大跌眼镜。他哪里还是过去的样子。秃顶,并且凸着一只大肚子。简直又矮又胖。说毕业以后一直在文化部门任职。不写诗了,给领导写材料。这不,头发都掉光啦。他不好意思地说。有空再一起喝茶。他又说。

后来他打来几个电话,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挂掉了。茶是再也不会去喝了。心里觉得很难过。当年那个赠我野花,清瘦儒雅的男生,他的身上,竟再也没有一点写过诗的痕迹了。

恋爱的时候,被男友的求婚感动到泪奔。男友骑着摩托车带我去了郊外,在一座古朴的石桥桥头,采了一大捧怒放的迎春花。又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枚戒指。是一枚泰银戒指。夜市地摊上卖的那种。

于是就委身下嫁于他。他那时无房无车,只有几万块存款。用这笔款子首付贷了一套小房子。十年之后,又卖掉了小房子,贷款换了一套大房子。买了两部车。好歹过上了苦尽甘来的日子。

知道我喜欢花,节日总能收到一大捧百合或玫瑰。引得办公室的小女生纷纷嫉妒。说姐夫真是好浪漫。

大概女人天性爱花。那天听到一个朋友说丈母娘八十大寿,他因送了一捧玫瑰,而成为寿宴上唯一得到丈母娘拥抱的女婿。

三毛说她爱一切花朵。最爱白色的花,尤其爱野姜花以及长梗的百合。她写在大西洋小岛上过日子,荷西失业快一年了,经济十分拮据。有一天,去菜场买菜。荷西不见了,回来手里捧着一小把百合。她忽然发作起来,丢了那花,转身就跑。可是在举步的那一刹就后悔了。回头看见荷西弯下腰,把那撒在地上的花,慢慢地捡了起来。

四年以后,荷西潜水遇难。三毛去上坟,买了五桶满满的鲜花放在荷西的坟上。七年之后的一个清晨,她去花市,买了数百朵百合,摆满了一间屋子。坐在黑暗中,静静地让微风,吹动百合的气息。

夜深花睡。一颗心却是痛楚到无言。

我亦为那个被一束小小的百合花爱过的女人心痛不已。

所以无论如何,无论以什么样的借口,请你千万千万,都不要去伤害那个爱你的人。

哪怕,真的到了山穷水尽的那一天,也要满怀欣喜地收下他送的那一束小小的花。一件毫不起眼的礼物。那都是他的爱情。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好

接到草的电话,说是请我去她家吃饭。虽然很久没见到草了,可到她那里来回就得两个小时。想想还是拒绝了。

忍不住又给她打了电话:“是得奖了请吃饭么。”草在电话那头说:“没有啊。就是觉得无聊了。”哈哈,下次请多点无聊的时候好不好。

草这个月开始不再去上班了。专门在家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草喜欢的事情,无非是是读点书,写点字。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又无须担心生计,真幸福啊。

一切做自己喜欢的就好。

让我现在辞去了工作恐怕还不行。虽说节省点日子也能过,但是,想着伸手向老公要银子,就有点无法忍受。像我这样爱花钱的人。一旦不工作了,一定会备受他讨厌的吧。

然而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囚禁在一间几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想想真令人心慌啊。十几岁时梦想过的生活,是和台湾作家三毛一样,骑一匹白马,去周游世界。

如今已年过三十,何时才能真正踏上流浪之旅呢?

不过凡事都可以换个角度考虑。虽然现在的工作并非完美,但自有它的乐趣。况且一年还有三个月的带薪休假。

调整了好心态以后,一切便又顺利起来了。在八个小时之外,我依然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啊。至于读书和写作的时间,挤挤还是有的。算起来,那些去美容店,逛街的日子,天长日久地加起来,也是无比巨大的数字啊。

时间有时候就是用来浪费的。

下班以后路过星巴客,进去点了一杯榛果玛奇朵。

天真热呀。来星巴客点咖啡的人一拨接着一拨。连站在咖啡店外面发广告纸的某房产公司员工,也跑到里面点咖啡。当然,他们点的是一大杯星冰乐。

说起来,已经很久不去咖啡店了。不过,当我工作得很疲倦的时候,总想喝上一杯香喷喷的咖啡,无论怎样,一杯咖啡喝下去,立马就有好心情去应付接下来的事情了。

今天看到一句话,再日常的生活,也是美好的。

勉励自己,要生活得简单而不失快乐。在琐碎的日常里,去一点一点发现美好。

一个热爱日常生活的人。总会常怀一颗美好之心吧。看起来总会显得神采奕奕些,也会使看的人,生出欢喜之心吧。

当世界长大了

撑着伞去谢家买雨鞋。谢的太太来开门。仓库里几只大箱子,堆着各种尺码的雨鞋。奶牛花纹,青花瓷,龙的图案,还有浅蓝、粉红、藏蓝、纯黑的。

和女儿一人挑了一双奶牛花纹的,又给女儿奶奶和外婆各挑了一双黑色和藏蓝色的。换上新雨鞋,踩在水坑里,嘎吱嘎吱作响。

自从在城里买了新房子,妈妈特别喜欢过来玩。就是走到小区的绿化带里走走也很开心。尚未装修的新房子,竟然搬来了个大床,还准备了电磁炉、鸡蛋和面条。妈妈简直像小孩子过家家似的欢喜。

小区里还没住进多少人。楼梯间光滑的大理石地板,照得出人的影子。乘电梯到六楼,敲门,妈妈一边开门一边责备我们下雨天来干嘛。和妈妈说了一会儿闲话。拿出雨鞋让妈妈试穿,恰好合脚。妈妈穿着雨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又快乐似一个小孩。

妈妈今天穿了一件很花哨的衣服,说是我给她买的。(忘了买过这样一件衣服呢)素来觉得穿新衣服会不好意思的妈妈,现在终于也想明白了。人老了倒是穿得艳起来。

当世界长大了,妈妈也变老了。变老了的妈妈,倒是比年轻时乐观,开朗。她换上新雨鞋,和我的女儿,我,三个人步行去书店。

因为是周末的缘故,书店里人特别多。尤其是孩子们。妈妈看着席地而坐在看书的小孩子说,比你从前可要用功多了哦。

妈妈,我从前也十分用功的好哇。记得有一年夏天迷恋三毛,一根棒冰也不舍得吃。攒来的零花钱,全都贡献给了那家供销社里的小书店。

尽管长大以后好多年不再读三毛。看到书架上有一本三毛的随笔集《你是我不及的梦》。仍是买了下来。

又买了村上春树的《且听风吟》,说是村上的第一部作品。据说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村上还是一个爵士乐酒吧的老板,正是这七万字让他成了小说家。

命运真是很神奇,二十九岁的村上,一定在冥冥之中听到了缪斯的召唤。小说写好以后,他没有复印就寄给了《群像》编辑部,结果获了奖。

“假如落选,那以后恐怕就不会写了。”村上坦言道。多么险,世界差点就失去了一个小说家。

另外还买了萨冈的《灵魂之伤》,角田光代的《礼物》,山本文绪的《涡虫》,胡兰成的《心经随喜》。

从书店出来,和妈妈去了一趟家乐福超市。妈妈最喜欢逛超市和大卖场。光是看看什么都不买也觉得很开心。买了一箱甜饼干,水晶梨和哈密瓜。

从超市出来,和女儿各自拎着一只购物袋,跟着妈妈走回家,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和弟弟一起跟着妈妈去集市。那时候的我们,大概也只有女儿的年纪吧。提着沉沉的袋子,勒得手指上都是一道道红印,可是却感到由衷的满足。

那一颗容易满足的心,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为何变得越来越贪婪了。

空心菜苗,游泳和瑜伽

有个人送了我几株空心菜苗。用素色牛皮纸袋包着,抱在怀里,露出一截绿茸茸的叶子。好似人也变得葱茏起来了。

在小区楼下开辟出了一块空地,种卷心菜,小油菜和豆角。还有几丛雏菊。那肆意散乱着叶子和花,很有一种旷野之美。

用花园小铲,把空心菜苗移栽到空地上,又浇饱了水。那空心菜苗皱巴巴的叶子立马舒展开来,一副欣欣然的样子。

又去运动馆练瑜伽。那个之前给我办卡的女孩子看见我笑嘻嘻地说,好久没来了啊。是啊,最近真是越来越懒啦。几乎一个月也就去上一两次。

要是办的卡不好好用,不是白白浪费了银子么。想着以后可要去勤快一些。

令人奇怪的是,学生时十分讨厌上体育课的我,现在却爱上了运动。自从前年请了个教练学会了游泳以后,对游泳特别情有独钟。就是冬天室外零下几度,冒着热气的泳池空无一人,还是一周保持最少去一次,不游一下仿佛就浑身不舒服。

瑜伽倒很少去,但一看见那个身材超级好的瑜伽老师,心情就特别振奋。瑜伽老师鼓励大家,瑜伽就像中药,不会一针见效,所以大家要坚持啊。

真是这样子的呢,凡是能坚持做下去的事,待以时日,总会有奇迹发生的。现在越来越坚信这一点。

这家运动馆只要徒步两分钟就可以到达,瑜伽课结束了以后不用跟别人抢浴室,慢腾腾地走回家,喝杯果汁,再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感觉真幸福啊。

任何事都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就好。不管生活有什么烦恼,这一刻,抛却所有的杂念,静静享受独处的安静和喜悦,轻轻地给自己一个微笑。

譬如刚才在那间音乐缭绕的瑜伽教室里,冲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轻轻地微笑了一下,而那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也轻轻地回了我一个微笑。仿佛一阵春风轻轻涤荡在心头。那之前的烦恼和浮躁,都如烟云般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最好的时光

换了新被套。又趁着这股劲儿整理了衣柜。最近大买特买,简直一点自制力也没有。后果是银行卡刷爆了。那些买来的衣服,有的一次也没穿过,说起来真是够败家的。可是,看见喜欢的东西,忍不住就想占为己有。

真的有shopaholic的倾向啊。

有一段时间想试试自己可以多久不买衣服。最长的一次,顶多也就半个多月。可是之后再去商场,比之前更加冲动。这就像减肥之后的反弹。算啦,何必跟自己较真呢,想买就买吧,只要经济允许,女人不用对自己太苛刻。

做了个面膜,午睡了一个多小时,接到小雨妈打来的电话,说是晚上一起去吃日本料理。

节日的料理店,人还可真多。不过小雨妈带我们去的那家料理店,东西也未免太贵了。点了十几道菜,已经花了一千多元。每道菜的量又少得可怜。孩子们嚷着要吃烤鸡翅,又点了四份烤鸡翅,一上来就被抢光了。发现孩子们最爱吃的就是垃圾食品。平日里不给他们吃,一逮到机会就大吃一通。

一边吃一边聊旅游的事。说是暑假去日本。是小雨妈和舒和妈临时决定的。问我去不去,最近迷恋日本女作家的小说,对日本倒是也起了向往之心。好歹也去一下看看呢。

从料理店出来,把孩子们先送回家。孩子们兴高采烈。(真伤心啊,这么大一点就不再赖着妈妈啦。再过两年,不知道还肯不肯跟我们一起出来呢)扔掉了孩子的女人,又是感慨,又是兴奋,谋划着去哪儿再玩一下。去了一家KTV,点了一堆啤酒和老歌。一边喝啤唱歌,一边追忆那逝去的青春。到底,岁月是把杀猪刀,到了这个年龄,像一朵过了季节的花,曾经再怎么娇艳,也快要开到衰败了。

可是谁又能拒绝时光的洗礼呢。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一生譬如浮萍漂荡不可把握亦未可说。

也许最好的时光,永远是现在。

在午夜的街头走着的女人,鱼嘴鞋在大理石地板上敲击出清冽的声音。似一串饶有情致的音符。街灯映照着长长的影子,香樟树细碎的花朵,随风吹落至头发,衣领,无人的深巷。

那朦胧的醉意,与天上那一轮黄月亮,从茫茫人海中升起来。许多年轻时做过的傻事,说过的傻话,请容我偶尔再做一次,再说一遍吧。

猜你喜欢
雨鞋三毛瑜伽
Hello White瑜伽馆
犟牛“三毛”
我和“三毛”比童年
练瑜伽
禅逸瑜伽对瑜伽文化的创新
小赛的新雨鞋
练瑜伽,悠着点
一双雨鞋背后的故事
雨鞋出逃记
妹妹的红雨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