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佑梅, 朱鹏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 300204)
双及物构式赋义机制及动词准入条件
高佑梅, 朱鹏
(天津外国语大学, 天津 300204)
文章试图从跨语言多维度分析入手,采用构式语法与框架语义及认知语法相结合的理论框架,集中探讨双及物构式赋义机制及动词准入条件。文章认为,不同语言间构式赋义机制存在差异,动词能否准入双及物构式取决于动词语义角色与构式论元角色是否匹配。
双及物构式;框架语义;构式语法;赋义机制
双及物构式(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亦称双宾结构(double-object construction),是指谓语动词后携带一个近宾语和一个远宾语的的句式,其句法结构为NPS V NP1 NP2(VN1N2),表现形式为Sub V Obj1Obj2(DOC)。 典型的VN1N2构式或称DOC结构是以“给予”(give)动词为代表的三元述语句式, 其原型义为“有意给予性转移”,要点是“致使-拥有”(CAUSE-RECEIVE),即 X 致使Y 接受Z,导致拥有权由X 转换为Y,常用英文表述为X causes Y to receive Z。从认知语言学视角,VN1N2 构式的语义构建涉及与人生体验相符的三个参与者, 即动作的启始者(NPS)、动作的受益者(NP1)、动作的承受者(NP2)。从句式配价理论出发,VN1N2构式涉及三个论元(arguments),分别为施事(agent)、与事(recipient)、受事(patient),用来表达施事(agent)主动把受事(patient)转移给与事(recipient), 即NPS让N1 领有N2 (Goldberg,1995)。由于双宾并置,句式特殊,VN1N2构式历来是英汉语言学界的研究重点之一。
从现有文献出发,尽管学界在VN1N2研究领域取得了颇有价值的成果,但同时也面临诸多现实问题。在探讨句式语义特征及构式题元结构与动词论元结构的关系上,学界大多关注动词论元结构的语义信息。Fillmore(1986)研究了动词论元结构与语义结构的对应关系;Pinker(1989)研究了动词论元结构的心理现实及习得规律;Dowty(1991)研究了上述两个方面的普遍规律和类型区别;Levin(1993)根据语义特征对英语动词进行了分类研究。沈家煊(2000)针对动词配价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处理办法来确立句式意义和动词配价,同时还用“理想化认知模型” 对动词义进行了论述。张伯江(1999)对汉语VN1N2构式进行了详尽的研究,认为能进入构式的动词并不限于所谓的三价动词,对汉语VN1N2结构中句法和语义的一致性问题做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徐盛桓(2001)总结了Goldberg (1995)、Pinker(1989)、Levin(1993)的双及物动词分类研究, 并对英语双及物动词进行了重新分类。 陆俭明 (2004)从“语法动态性”和“广义配价模式”视角对VN1N2构式的可取性和构式结构内部的动词和语义关系进行了细致描述,提出了“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的语法动态性研究思路,该提法对理解句子层面的语义具有积极意义。石毓智(2004)以受事的移动方向为标准对比分析了英汉VN1N2构式的异同,认为汉英两种语言中事物传递的动作行为过程存在平行差别,并认为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两个民族对物体传递类动作和事件在认知方式上的系统差异。确切地说,这种传递行为过程存在的平行差异反映了英汉民族不同的空间思维方式,这与空间隐喻研究领域的成果相一致(高佑梅,2006)。传统的形式语言学认为,句式类别要靠语义特征给动词分小类来确定,尤其是要通过动词的意义来决定句子的意义,现代认知语言学则认为,构式是形式和功能的配对体,一个句式是一个完整的认知图式,其整体意义不等于各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即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具体分析方法涉及框架语义(Fillmore,1982,1985, 1986)、构式语法(Goldberg,1995,2006)、认知语法(Langacker,1987,1991,2002)等。
2.1 认知语法
认知语法 (Cognitive Grammar),简称CG,由Ronald W. Langacker创始于20世纪70年代,其基本假设是语言在本质上具有象征性(Langacker,1987)。该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基于对以Chomsky为代表的TG(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理论的反叛,两者属于截然不同的理论体系。TG的基本假设之一是语言能力是天赋的,独立于人类的其他认知能力;CG 则认为,语言能力跟人的一般认知能力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发展跟一般认知能力的发展紧密相关,都产生于人在后天跟外部世界相互作用中的自身体验。 TG的基本假设之二是不仅语言是自治的,而且句法也是自治的,不用参照意义就能对其形式作出系统的描述;CG 则认为,不仅语言不是自治的,而且句法也不是自治的。语言不是一个独立的模块,语言内部的构造也不是模块结构,词法、句法、章法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句法和语义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语义和语用之间也没有绝对的界限。从词法到句法到语义再到语用都是一个渐变的“连续统”。 TG的基本假设之三是语言通过人的认知对应于客观外在世界,因此,可根据相对于客观世界的真值来确定语言形式的意义,主张用义素分析法以及真值条件语义分析法来描写语义,体现出客观主义语义观倾向;CG则认为,语言反映的不是客观世界本身,而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知,这种感知被称为“识解”(construal)。语义不是一种客观世界相对应的简单的真值条件,也不是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镜像”反射,而是人们在体验的基础之上通过认知加工而形成的,其形成与“识解”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借助人类基本认知方式来解释概念结构的组织方式,即从人类的认知视角对语言结构进行分析研究。TG的基本假设之四是儿童头脑中天生存在生成句子规则的普遍语法,其规则系统可用数学上的生成思想来描写,可用一套形式符号来表示;CG则认为,语言本质上具有象征性,是形式(语音)和意义之间的配对(pairing of form and meaning),每个语义极都是一个概念极,词素、词、词组、分句构成一个连续体,语言单位之间的切分具有模糊性。依据Langacker(1999) 的观点,句法具有意象图式特征,因此可以通过意象图式分析对句式类型进行区分。在区分句式类型及其认知动机上,意象图式分析方法是相当有效的(高佑梅 2012)。
2.2 框架语义
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最早由Charles J. Fillmore的格语法发展而来,其核心内容为,语义框架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要理解和描述其中任何一个概念通常会涉及该语义框架内的其他相关概念。从框架语义学出发,意义相对于情景。情景(scene), 或称“框架”(frame),是体现在认知概念层次上,并储存在人们的长期记忆中的一种复杂的知识结构,意指人类经验的图式化(a schematization of experience)。也有学者将其定义为“认知模型”(Ungerer & Schmid,1996:211)。依照框架语义学的观点,句子结构的合理性取决于基于人类经验的语义框架要素的透视域化(Fillmore,1985;Goldberg,1995)。Fillmore(1982)以商务交易框架(Commercial Transaction Frame)为例,对包含buy和pay之类动词的语义框架进行分析,认为,商务交易框架基于反复发生的商务交易经验,商务交易的基本框架元素包括买方(Buyer)、卖方(Seller)、货币(Money)和商品(Goods)等语义角色。在框架语义学框架下,单词不仅强调个体概念,而且详述特定的框架透视域,单词能够激活与该单词所指的具体概念相关的语义知识框架。在分析句法成分时,Fillmore采用了分解式方法,其中所采用的术语包括:角色(Role), 修饰语[Modifier]、填充语[Filler]、核[Head]、配价(Val: 谓词对论元的关系)和关系(Rel: 论元对谓词的关系)。他认为,通过范畴概念整合,将小句式组合成大构式这一过程可能会形成许多新的特征。在分析句法关系类型时,Fillmore主张,“关系Rel”特征获得语法功能(GF), 语义特征获得题元角色(Theta Role)。 另外,他倡导一个配价原则(Valence Principle),即一个论元角色应与谓语配价表中的一个成分进行匹配,并就部分与整体(如Role)和部分与部分的关系(如Val 和Rel)进行区分。 他认为,谓词具有配价(Val)特征;论元具有关系(Rel)特征,“谓词-论元”关系独立于谓词和论元各自所具有的关系,构式中同样一个成分可以解读为是一个谓词带论元,同时也可解读为论元带另外的谓词。鉴于框架为理解和描述语义提供背景知识,所以要理解词汇的意义就必需具备相关的语义框架信息。该理论方法为观察和描写词汇意义和语法句式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2.3 构式语法
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简称CxG,是基于认知语言学、源于框架语义学的一种语言学理论和方法。自Goldberg (2006)《工作中的构式:语言概括性的本质》(ConstructionsatWork:TheNatureofGeneralizationinLanguage,简称为CW)一书出版后,该理论已成为学界公认的一种认知构式语法(Cognitive Construction Grammar,简称CCxG) 。依据CxG理论,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Fi) 和一个意义(Si)的配对
(1) *John stole the old lady a purse.
(Boas,2008)
图1 词汇与构式分离
依据上图所示,例(1)中的动词steal是一个具体的词项(lexical entry),该词项有别于抽象的构式(construction),即NP1 V NP1 NP2双及物构式。显然,该分析模式将词项(lexical entries)和构式(constructions)分裂开来(Boas,2008),或者说,该分析模式致使词项与构式分离,其分析结果无法对动词准入双及物构式的条件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因为句中动词所包含的框架语义信息并不足以判断该动词是否能够进入双及物构式。鉴于此,Goldberg(2006)的词汇和构式分析模式,尽管可以说,突破了词汇中心句式语义分析模式的局限,较好地解决了构式与词汇之间的接口问题,但在具体语言分析中,受制于构式中心语言观的束缚,其关注点往往放在构式义对词汇义的影响,时而忽视对动词义的深入探讨,时而将词项和构式分裂开来,这势必造成构式动词所包含的框架语义信息和构式的句法、语义及语用特征都不足以限制两者间的语义互动,势必影响到对整体构式内在机制的系统探讨。进一步说来,根据动词的语义特征判断论元数目及其语义类型的局限性实际上是停留在传统的静止的研究方法上,这种静态的分析方法实难解释双及物构式研究中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
当务之急,针对构式赋义机制及动词准入条件这一尚待解决的难题,兼顾框架语义、构式语法和认知语法等多种理论框架,采用多维交接上下结合分析模式,就双及物构式动词与构式语义的内在联系进行系统探讨,有望能够对现实语言分析中的问题作出较为充分合理的解释。该研究模式由构式谓词到构式论元,再由构式论元到构式谓词,从单一语言内部构式语义角色与论元角色的相互制约再到不同语言间的跨语特征,既分析单一语言内部语义角色和论元角色的心智意象特征,又探讨跨语言视角下的构式及动词语义的互动关系,旨在彰显语法结构与语义功能之间的内在联系。本研究语料部分借鉴名著名篇中的经典例句,体现了语言的规范性和代表性;部分来自网络语篇中的新闻杂谈,体现了语言的现实性和实用性;另一部分语例来自BNC语料库,体现了语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整体语料涵盖英汉两种语言,通过探讨构式赋义机制的跨语特征,能够明确英汉构式赋义机制的差异,进而确立动词准入构式的条件。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首先就语义框架与句式配价进行探讨,旨在彰显谓词对论元的互动关系;其次就构式赋义机制与框架语义信息进行分析,旨在彰显论元对谓词的互动关系,接着就不同句式的意象图式特征进行分析,进而明确动词准入构式的条件;随后就英汉赋义机制差异及致因进行跨语分析,旨在揭示语法形式与语义功能的内在联系。具体分析模式描述如下。
图2 多维交接上下结合分析模式
4.1 语义框架与句式配价
框架语义学认为,语义框架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缺乏了与语法结构和词汇相关联的语义框架信息,就无法理解语法结构和词汇的意义(Goldberg,1995)。依循上述观点,沈家煊(2000)将配价(valence)或论元(argument)看作句式的属性,从而把句式配价和动词语义框架中的参与者角色区分开来。配价或论元是指带有论旨角色 (thematic-role) 的名词短语,论旨角色则是由谓词(predication)根据其与相关的名词短语之间的语义关系而指派(assign)给这些名词短语的语义角色。出于讨论方便,论元的论旨角色常被简称为论元角色(the role of the argument)。确切地说,论元角色是根据论元成分在述谓结构中动态的语义特征而划分出来的。比如,一个名词性成分如果在述谓结构中具有施动性,这个论元角色就是施事(agent);如果具有受动性,就是受事(patient)。谓词固有的论元角色表示谓词所涉及的主体、客体或动作、行为、状态、所处的场所、动作的起点、方向、终点、原因及引起的结果、凭借的工具等。从现有文献出发,尽管学界对句式论元的定义仍不够统一,但目前公认的论元角色主要包括施事(agent)、与事(recipient)、受事(patient)、起点(source)、终点(goal)等。依据沈家煊(2000)的观点,句式论元比较抽象,而动词的语义参与角色则要具体得多。见下例。
(2) (他结婚)你送什么?
例(2)句中动词“送”的语义框架中包括三个参与角色, 即“他”、“你”、“什么(礼品)”;从句式配价上看,该句式仅含有两个论元,即施事和受事,所以仍属于二价句式。显然,句式配价不是取决于动词的语义角色,而是取决于句式的整体语义。换言之,是构式提供论元而不是动词提供论元, 或称是构式赋义机制决定题元结构。
4.2 构式赋义机制与框架语义信息
依据构式语法,在具体语言表达中,一旦构式谓词出现不能与构式论元结构完全对应匹配的现象时, 构式往往会占据主导地位,通过“赋予” 或“ 强加于” 动词额外的角色,以改变其语法类型或意义。 学界熟知的一个经典例句引用如下。
(3)S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 (Goldberg, 1995:9)
在句式配价理论框架下,例(3)中动词 sneeze原本只是一个二价动词,用来表达难以自控的自发动作,此处被用作三价动词,以表示“致使迁移”这一常规构式语义,整个句子的语义是“她打喷嚏时把纸巾喷到桌下”。如果按照动词中心分析模式,需要给sneeze 增加一个新的意思, 这势必造成同一个动词用于不同的句法结构就会有不同的意义,而且常常无法确定在动词的多种语义当中哪一个是该动词的基本语义。相反,按照构式中心分析方法,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本句式可以按照题元结构划分为使役移动构式(Caused Motion Construction)。该句式语义与构式结构的对应关系可以描述为X致使Y移向Z, 即构式的施事论元(agent:She)致使受事论元(patient:napkin)有方向性地迁移(move:off the table)。由于这种对应关系是通过构式而不是词项完成的, 所以说构式动词的意义是以构式为基础的。鉴于构式中心语义观已经得到反复论证(Goldberg,1995,2006),该分析模式在语法研究中的价值是不可非议的。然而,谈构式离不开语义,既然 “打喷嚏致使纸巾从桌子上落下”这一句义是构式赋予的,那么 “致使迁移”这一构式语义是什么赋予的呢?我们可否将任何其他动词也放在使役移动构式中来表示“致使迁移”这一常规构式语义呢?比如,我们可否说She snor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 显然, 该句式语义是不合理的, 所以其句式也是不成立的。 具体来说, 句中动词snore虽能用来表达难以自控的自发动作, 但却不能用来表达气流强烈排除这一特征, 因此,该动词与“致使迁移”这一构式语义概念是不连贯的,也就不符合准入构式的条件。据此我们发现,Goldberg的构式中心分析模式仍有漏洞, 因为构式动词sneeze所包含的框架语义信息和构式所表达的“致使迁移”这一语义特征都不足以限制两者的互动关系。针对这类问题,Boas(2008)提出了运用微构式(mini-construction)和类比联想(analogical association)对二者的语义互动加以限制。按照Boas的观点,通过类比联想,说话者可将动词sneeze看做blow的替身,与NP+V+NO+PP 句法结构联系在一起,于是就能够生成诸如包含动词sneeze之类的正确句式。但是,如何判断这类句式语义和框架语义的连贯性就成为当前尚未解决的新问题,因为某一个动词能够进入NP+V+N1+N2句法结构并不能证明另一个动词也一定能够进入该句法结构。
4.3 意象图式特征与动词准入条件
前文(2.1)业已指出,Langaker(2002)在语法结构研究中,对意象图式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句法具有意象图式特征,因此可以通过意象图式分析对句式类型进行区分。试看以下例句。
(4) a. Mary gave her the book. b. Mary gave the book to her.
(Langacker,2002)
图3 DOC 与DAT 句式意象图式
从句法结构上看,例句(4a)和(4b)分属两种不同的句式:(4a)为双宾语结构(DOC);(4b)为介词与格结构(DAT)。在意象图式分析框架下,图(1A)和(1B)分别代表两种不同句式的认知意象。图(1A)为DOC的认知意象;图(1B)为DAT的认知意象。依据意象图式分析,尽管DOC和DAT两种句式都用来描写“给予”事件,但各自具有不同的意象特征,分别突显了“给予”事件的两个不同意象图式。DOC结构突显了“给予”事件的路径;DAT突显了“给予”事件的终点,即书本的最终领属关系。据此,拒绝类动词(如prevent)和创造类动词(如create),由于两者都不是传递动词,因此与这两种句式结构的意象均不匹配,所以不符合进入该句式结构的条件。可见,意象图式特征分析在区分句式类型及其认知动机上是非常有效的,所以可以说判断动词能否进入这两种句式结构取决于它是否与这两种句式结构的意象相匹配(高佑梅,2012:21)。但是,此处令人费解的问题是,有些动词,如deny和bake, 前者也属拒绝类动词,后者也属创造类动词,为何又都能够进入这种句式呢?
4.4 赋义机制与语义角色凸显
就动词的准入条件而言,动词能否进入双及物构式取决于动词的语义角色和构式论元角色的匹配程度,匹配程度越高,动词越容易进入双及物构式;反之,越难。对于完全匹配的动词,在此不必赘述。对于匹配程度较低的动词,如英语动词bake
(5) Mary baked her brother a cake.
The Composite Fused Structure: the Ditransitive+ bake
Sem: CAUSE-RECEIVE< Ag(en)t Rec(ipient) Pat(ient) >
R[elation]b ake
Syn: V SUB OBJ OBJ2
从句式配价视角,例 (5) 中的英语动词bake原本只是一个二价动词,拥有两个语义角色:
(6) a. Benjamin created the bifocal. b. Benjamin created the bifocal (for the human kind).
依据例(5)分析结果类推,构式赋义机制也应该能够给例(6)动词添加一个类似于接受者的语义角色,使其与双及物构式论元角色相匹配,因为例(6)中的英语动词create与例(5)中的bake属同类动词。 然而,此处构式赋义机制并不能够发挥作用。换言之,例(6)双及物构式不能够通过改变创造类动词create的语义角色使其与构式的论元角色完全匹配。究其缘由,在create事件中不存在接受者角色,所以双及物构式就不能够给动词create添加一个类似于接受者的语义角色。从语义框架信息来看,创造或发明一个事物,受益者往往很宽泛,不能具体到某一个人,即便硬要说动词create事件有受益者,比如说全人类,这个全人类语义角色也是非侧重角色,理应出现在边缘成分当中,见(6b)。按照Goldberg(1995)的句法必现准则,凸显语义角色能够出现在句子的核心论元角色位置上,也可以出现在边缘论元角色位置上;非凸显语义角色可以出现在边缘论元角色位置上,或者不句法显现,但不能够出现在核心论元角色位置上。显然,(6b)中的the human kind属于非凸显语义角色,所以不能够出现在核心论元角色位置上。据此而断,并不是所有只拥有两个语义角色的动词都可以通过构式赋义机制添加接受者语义角色而进入双及物构式。见下例。
(7) a. Tom sent a letter to Chicago. b. Tom sent Chicago a letter.
(Goldberg, 1995)
The Composite Fused Structure: the Ditransitive+ send
Sem:CAUSE-RECEIVE< Ag(en)t Rec(ipient) Pat(ient)>
R[elation]s end< s ender se nd-goal s endee>
Syn: V SUB OBJ OBJ2
按照Goldberg(1995)的观点, 构式赋义机制能够改变某些动词的语义凸显模式(profiling pattern),使之符合动词和双及物构式的语义匹配性原则,使它们能够进入双及物构式。 依据例(6)分析结果类推,例(7)中send-goal这个语义角色是由于继承了双及物构式论元角色recipient的凸显地位,所以能够进入双及物构式。然而,从认知体验观出发,Tom在信件寄出前已经清楚地知道这信件寄往何处,收件者是谁。而且在前文中也能够查明谁是接收者, 所以当前的接受者角色属于确定空实例(DNI)。这个动词的语义表达应该是send
(8) a. *Jim stole an old lady 50 dollars. b. *They robbed an old woman 50 dollars.
从句式结构来看,(8a)和(8b)之所以不符合语法是因为动词steal和rob的语义凸显模式和双及物构式不匹配。具体说来,前者的语义角色为
(9) a. Tracy prevented the fight. b. Tracy prevented me from fighting. c. *Tracy prevented me fighting.
从句式结构来看,例(9a)系单及物结构,(9b)介词与格结构,(9c)为不符合语法的双及物结构。依据例(8)分析结果,构式动词无法进入双及物构式是因为构式动词的语义角色凸显模式与构式论元角色凸显模式不相匹配。那么,为何例(9c)句中与双及物构式论元角色凸显模式相匹配的动词prevent又不能够进入双及物构式呢?就动词语义框架来说,在prevent事件中有两个类似施动者语义角色,一个是preventor, 另一个是所阻止的事件的施动者,也就是说,动词prevent后面的两个论元之间是施动者和受动者的关系, 即prevent
4.5 英汉构式赋义机制差异及致因
一般说来,英汉双及物构式的典型句式在基本形式和原型意义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两种句式共享V NP1 NP2的句法形式,原型义均为“有意的转移性给予”。 除了汉语中动词后面有时会加一个“给”,其它方面没有区别。当下尚待解答的问题是,为何汉语动词“偷”、“抢”、“捐”能够进入汉语双及物构式?而英语动词steal、rob、donate不能进入英语双及物构式呢?试看以下例句。
(10) a. John donated $1,000 to cancer research. b. *John donated cancer research $1,000. c. *John donated cancer research.
(11) a. 苏宁电器捐赠给江苏省慈善总会1000万元。 b. 苏宁电器捐赠1000万元给江苏省慈善总会。 c. 苏宁电器捐赠江苏省慈善总会1000万元。
从上例星号标记来看,(10b)不符合语法;(11b)符合语法。 这就是说,同样都是双及物结构,汉语动词“捐” 能够进入而英语动词donate不能进入。那么,缘由何在? 从语义配价来看,英语动词donate的语义角色是
(12) a.小林烤了一块蛋糕 (给小陈) 。 b. 小林烤给小陈一块蛋糕。
(13) a. 小王吃了一个苹果。 b. 小王总共吃了他三个苹果。
( 陆俭明,2002)
(14) a. 武松喝了十八碗烧酒。 b. 武松一连喝了他十八碗烧酒。
(15) a. 妈妈打了他的屁股。 b. 妈妈打了他两下屁股。
(16) a. 我开了一个玩笑。 b. 我开了他一个玩笑。
(17) a. 她没赚多少钱。 b. 她没赚我多少钱。
(18) a. 他竟然欠了一屁股的债。 b. 他竟然欠了他一屁股的债。
(黄正德,2007)
从动词配价理论出发,(12-18a)所包含的汉语动词“烤” 和“吃” 以及 “喝”, 还有“打、开、赚、欠”均为二价动词,拥有两个语义角色;(12-18b)所包含的汉语动词“烤”和“吃”,以及 “喝”,还有“打、开、赚、欠” 均为三价动词,拥有三个语义角色。那么,如果说(12-14b)属于双及物构式是没有异议的话,(15-18b)同样也属于双及物构式。从构式赋义机制来看,正是由于汉语构式为动词添加了一个接受者的语义角色,所以(12-18b)动词“烤”和“吃”, 以及 “喝”, 另外还有“打、开、赚、欠”均由原来的二价动词成为三价动词。从动词准入条件来看,汉语动词“烤”和“吃”, 以及 “喝”, 另外还有“打、开、赚、欠”的非凸显语义角色接受者均受到句法显现,成为核心论元,从而都能够进入双及物构式。从跨语言视角观察,英汉构式赋义机制存在差异,汉语能够更改接受者的凸显地位,而英语则不具备这一特征;汉语动词可以继承构式论元凸显模式,而英语则不具备这一特征。
在认知语言学理论框架下,双及物构式具有明显的认知意象特征,体现了人类对自身所生存世界的感应,反映了人类认知客观世界的概念化过程和方式。从多维视角观察,构式具有赋义功能,赋义机制受到构式组成成分的制约, 既没有抽象自治的句法结构, 也没有脱离句法结构的框架语义。从跨语分析来看,英汉两种语言间构式赋义机制存在差异, 正是由于这些差异,致使动词准入双及物构式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判断动词能否进入双及物构式,就英语而言,首先要看动词语义角色数量和构式论元角色数量是否一致;其次要看动词语义角色数量能否作为构式论元的理想实例;另外动词所唤起的详细语义框架信息影响到构式能否为该动词添加接受者语义角色;最后要看动词语义角色凸显模式和构式论元角色凸显模式是否一致。就汉语来说,动词准入双及物构式的条件与上述前三项相同而最后一项则相异,即汉语动词可以从构式论元凸显模式上继承凸显地位,从而使动词语义角色凸显模式与构式论元凸显模式保持一致。一言以蔽之,不同语言构式赋义机制存在差异,判断动词能否进入双及物构式的标准是动词语义角色与构式论元角色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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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ercion Rules and Conditions for Verbs’ Entrance into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
GAO You-mei, ZHU Peng
(Tianjin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Tianjin 300204, China)
Combining Frame Semantics with Construction Grammar and Cognitive Grammar as its analytical framework, and adopting a multi-perspective and a cross-linguistic approach, this pape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rules of coercion underlying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s and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verbs can be fused with the construction. It proposes that the cross-linguistic distinctions exist in terms of coercion rules, thus, whether a verb can enter the construction is determined by the standard of compatibility between the verb’s participant roles and the construction’s argument roles.
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 Frame Semantics; Construction Grammar;coercion rules
2013-05-20
本文为天津市“十一五”社科规划项目“语言符号的非任意性研究:多模态语言学方法”(项目编号:TJYW10-2-608)的部分成果。
高佑梅(1952-),女,山东曲阜人,教授。研究方向: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认知语言学。 朱鹏(1987-),男,江苏扬州人,硕士生。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句法学。
H04
A
1002-2643(2014)02-00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