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求善求美:编辑主体追求的三重境界*
——以学术期刊编辑工作为视角

2014-02-03 11:07:34赵健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真善美美的主体

赵健杰

[编辑学研究]

求真求善求美:编辑主体追求的三重境界*
——以学术期刊编辑工作为视角

赵健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编辑部,北京100048)

在编辑工作领域,精神需求者是读者群体,他们对于真、善、美的需求,构成了精神需求的主体。对于编辑主体而言,这一群体既是需求者,同时也是对蕴涵真、善、美的原创作品进行提升或再创作的精神生产者。编辑主体在提升作品真、善、美价值过程中,也融入了自身对这三者的追求,并将这种追求寓于编辑客体之中。

编辑主体;真;善;美

一、求真:编辑主体对真理的追求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产生需求,以及对需求目标的追求,既体现出人的主体性,也是推动人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所要揭示的本质内容,按照笔者的理解就是一种由需要意向的形成到对需要的满足,在此基础上再度形成新的需要冲动,这是一种由低级向高级不断上升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轨迹的背后,实际上是人的需求与追求所形成的深刻的辩证运动。对于编辑主体而言,其主体需要与追求,也循着“需求层次”的路径,由低级向高级逐次演进。其中,求真则成为期刊编辑主体首当其冲追求的目标,也是编辑主体希望达到的第一重境界。

(一)编辑学意义上的“真”之内涵

广义上讲,所谓真,是指客观事物及其属性以及同周围事物之间关系所具有的客观规定性,以及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性。真,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就形成了人们对真的主观认识,即真理性认识。这种认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是在内容上却是客观的。在真善美的三者关系中,真是基础,善和美是以真为基本前提,亦即只有是真的,才能是善的和美的。如果没有真,善和美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和意义。对于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而言,发现和认识事物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并且掌握和运用客观规律,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目的。因此,达到对真的认识和把握,是人们首要的目的。只有按照这一认识和实践的秩序,才有可能从真的认识中,求得对善和美的认识和把握。

编辑学意义上的真,按照笔者的理解,是指编辑对象——作品内容本身所蕴涵的真理性、客观性以及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规律性的揭示等。对于人文社科期刊而言,其内容的真,就是指期刊刊载的论文所揭示的客观事物和现象及其发展变化所具有的客观属性,以及作者所研究、论证的成果基本符合研究对象的本来面貌,而不是由作者主观臆造出来的东西。作品的真是由作者在研究创造过程中所揭示的,体现了作者对于真理性认识的追求。这种真理性认识要想传达到读者之中,还必须通过编辑主体的鉴别,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等诸多必要环节,将客观内容,即作品中的真,更加直接地表露出来,从而向读者群体传达论文中真实的学术信息和真理性认识。

(二)编辑主体的求真原则

就一般意义而言,求真是认识和实践主体的合规律性的追求。具体到编辑主体,其对真的追求是对编辑工作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因而,求真时时刻刻都贯穿于编辑工作实践的每一环节,贯穿于编辑流程的始终。编辑主体正是在对真的不懈追求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品格。

编辑主体求真,涵盖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对编辑对象真理性的发现与求解,这是由其根本职能决定的一种职业行为。编辑职能在于通过刊物这一载体,传播知识和真理,摒弃一切假的信息,批判一切错误的观念。这涉及到刊物的最基本功能,即传播和发扬光大真理性认识,批判谬误。这一职业实践从编辑学意义上看,是影响刊物生存的第一要义,即刊物刊载的内容是否具有真理性。只有解决了刊物传播内容真的问题,才能在此基础上,产生更高的追求目标,解决更高层次的问题。二是解决认识和把握编辑工作规律,使编辑主体在编辑工作中超然于必然王国,达到自由境界。这是编辑主体自我品格提升的实现路径。

学术期刊是传播知识和真理的学术平台,同时也是剔除和摒弃一切假的东西的重要阵地。学术期刊编辑主体在传播知识和真理过程中,若要坚守这个阵地,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其一,坚持客观性原则。要求编辑主体在编辑实践活动中,以客观的态度对文稿内容进行判断和鉴别,以客观的标准对文稿价值进行量度,以保证编辑对象所蕴涵的学术品位和科学价值能够符合和满足读者群体的精神需求。编辑主体坚持客观性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编辑主体对编辑对象所持有的基本态度,如果坚持客观的态度,就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对待文稿,如实对其价值作出客观评价。坚持客观性原则,对于净化学术空气,营造或保证学术生态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在学术界中,造假现象频频曝光,大段抄袭甚至整篇剽窃他人思想观点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严重地毒化了学术风气。另外,一些学术期刊大量充斥着毫无理论创新的应付之作,即使这些论文没有抄袭成分,但是由于缺乏学术创新,而成为无价值之作,编辑主体如果选择刊登这样的作品,同样有悖于客观性原则。

其二,坚持科学性原则。所谓坚持科学性原则,首先是建立在客观性基础上的,换言之,科学性内在地包含着客观性。同时,科学性还有如下规定,即在对事物的认识上,要达到对其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在现象层面上作浅尝辄止的描述,或驻足于对事物表象的认识上。这就要求编辑主体在审稿过程中,应当一丝不苟地对文稿中的基本观点进行判断,看其是否深入到事物的本质层面进行探究。

其三,坚持鉴别原则。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真和假是一对矛盾,真是事物及现象本来面貌的客观状态,假则是客观事物或现象本来面貌的非客观显现。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真与假的现象每时每刻都存在,有的现象中两者甚至混为一体,真假难辨。真与假及其矛盾反映在主体的认识上,体现为真的认识就是认识主体按照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本来面貌去认识和反映,假的认识则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认识主体头脑中歪曲的反映,或者认识主体以错误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客观事物及规律进行认识和反映,后者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自觉地采取错误的认识立场或方法;一种则是有意而为之,是主观故意。真与假具体体现在编辑工作中,就是指作者提供的论文,从选题上判断,是真命题还是伪命题;其立论是否符合实际,能否立得住;提出的基本观点,能否经得起实践检验,能否正确指导实践;得出的结论是否是对论文内容正确的逻辑表达和准确的理论概括。有比较才能有鉴别。编辑主体在工作实践中,首先要坚持比较鉴别的原则:首先,从论文选题上鉴别,在确证其意义之前,先对选题的客观性进行鉴别。其次,从论文的内在逻辑上进行鉴别,总的逻辑要求是:概念的运用是否准确,判断的形成是否正确,推理过程是否合理,观点论证是否有力,对相悖观点的反驳是否准确,同时还要判断是否违背基本逻辑规律。凡是违背基本逻辑要求的,必然得出假的观点、假的判断和假的结论。最后,通过检测软件查验作品的真伪,凡是抄袭他人作品,这种剽窃行为本身就是作假行为,其作品毫无价值。

此外,在编辑工作实践中,编辑主体在处理参考文献时,需要处理作者从网上大量下载的信息,这些信息经常作为论文的论据,或者作为作者进行判断的理论支撑。其中有真的,也有假的,有时真假难辨。如果将一些假信息作为论据,那么从中得出的结论必然失去客观性。编辑主体在处理来自网上的引文或者参考文献时,一定要对其真伪进行比较、判断和鉴别,以避免鱼目混珠。

其四,坚持创新原则。论文创新,包括思想观点创新、研究方法创新和评价方式创新,等等。对于编辑主体而言,其编辑客体可以划分为创新之作和平庸之作。关于平庸之作问题,编辑学理论尚未对其进行定义和定性。笔者认为,编辑学应当重视和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因为现实中,平庸之作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大量存在并充斥于一些刊物之中,不仅耗费了宝贵的版面资源、耗费了大量的编辑劳动,同时也浪费了读者宝贵的阅读时间,直接损害了这些读者的精神利益。

由此,笔者认为,由于平庸之作没有理论观点创新,大多重复前人已有成果,这种知识的浅薄及重复传播从一定意义上应当归结为无意义的范畴。

编辑主体对上述原则的坚持,实质上是对真的追求。就这个意义,编辑主体求真,体现的是对真理的热爱,对传播真理的坚持,对认识真理完善自身的坚守。只有通过求真,才能实现编辑主体的价值理想,才能同时达到对善的认识、实践和追求。

二、求善:学报编辑主体对实践目的的守望与追求

求善,是认识和实践主体的合目的性的活动。编辑学意义上的求善,可以视为编辑主体对于善的对象及目的的追求,这种合目的性的追求是通过编辑主体的道德实践与价值追求实现的。对于编辑主体而言,求善是建立在求真基础上,并且实现对真的追求的同时,达到对善的目标的追求,这是编辑主体又一重追求的境界。

(一)关于善的解读

善,是指客观事物对于人和人类社会的客观价值,以及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需要、目的及其实现。善的观念产生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作为范畴,具有较大的外延。亚里斯多德在其所著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提出:“善的意义和存在同样多,它既可用来述说是什么,如神和理智;也可用来述说性质,如各种德性;也可用来述说数量,如适度;也可以述说关系,如有用;也可以述说时间,如良机;也可以述说地点,如良居;诸如此类。”[1]在亚里斯多德那里,善包含着存在、伦理、价值以及时空、程度等范畴。这就表明,所谓善既具有客观意义,同时也与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的内在要求有关。由于主体之间在需求、认知和目的上的差异,对于善的体验和确证上会有所不同,但是不能因此而否定善的客观意义。善不是孤立的,是同真密切相关的。在社会领域里,凡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上的、产生于并通过社会实践检验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一切事物都是善的。

编辑学意义上的善具有明确的规定性和指向性,是指编辑主体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达到其主体实践活动目的,从而实现编辑主体的内在要求,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编辑主体善的观念。这里关于善的规定,有完善的意义,是编辑主体通过编辑实践活动对编辑客体全部意义上的完善,这种完善既符合编辑工作的基本规律,同时也合乎编辑主体的实践目的,是编辑主体需要的满足。善虽然并不完全等同于伦理,但是编辑学意义上关于善的规定,更多地体现为实践的目的及其达到目的的满足,以及编辑职业的伦理精神,还体现为主体所应坚持并不可随意逾越的基本原则。编辑学意义上的善,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内容的善,是指编辑对象的思想立意、基本观点等方面;规范的善,是指编辑对象的内容符合基本的规范要求,包括政治性规范诸如社会主义办刊原则等和道德规范,还包括学术规范在内的其他规范,以及逻辑规范、叙述规范、文字规范,等等。

善,还包括主体对自身的规定,即主体性的完善或自我人格的完善。编辑主体自我人格的完善是建立在编辑主体职业道德水平基础上的,是以其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为基本实现方式的。

(二)编辑主体对善的追求及其实现途径

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求善,就是对善的合目的性追求。关于合目的性问题,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且有不同的争论。但是,从这些争论中的一些共性规定中,可以窥探到合目的性是人区别于其他物种所具有的主体性特征之一,可以视为人类所独有的实践的目的性以及为实现目的而形成的需求取向。

对于编辑主体而言,其编辑实践活动具有鲜明的目的性。从编辑流程的逻辑起点——选题策划、组稿开始,到编辑加工、文稿校对、排版印刷和出版,每一环节都带有十分明确的目标,这些目标汇集起来就形成一个总的目的——提高刊物整体质量。这种合目的性在编辑主体那里,是编辑主体本质力量的体现,也是编辑主体对善的追求,就这个意义而言,善就是目的,就是编辑主体一切行为和努力的方向和价值期待。

有一句广告词说得颇有道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句话深刻体现出人们对善的事物追求与向往,说明对善的追求以及实现善的目的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永远没有尽头,所谓“至善”只是一个理想化的目的,而非可以实现的终极目标,人们对善的目标追求永远不会驻足于当下的阶段和水平;这句话还蕴涵了另外一个重要观点,即在对善的目标追求中,人的主体性在其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包括人们对善的目标的认知和判断、对善的追求的热情、对实现善的目的的积极作为,如果没有人的主体性及其主体作用的发挥,就不可能产生对善的目标追求的动力,也无法实现善的目的。同理,编辑主体在对善的不懈追求中,深刻体现出编辑主体的主体性。其内在动力是同其内在责任感紧密相连的。对于编辑个体而言,将编辑工作作为自己最热爱的职业,并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和全部价值,这一过程就是一个追求善的过程,所形成的职业观念,就是善的观念;就编辑群体而言,其全部职业活动都凝聚于一个目标:创建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大的刊物,这就是编辑主体普遍拥有的善的目标和相关的价值取向。

关于善的实现,孔子在《论语》中提出:“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择”即为选择,是达到善的境界的一种积极主动的方式,充分体现了选择者对善的判断以及选择的自主性和合目的性;改亦是一种方式,是一种自觉的实践方式,这一方式对于编辑主体更具实践意义。无论是从之抑或改之,都体现出追求善的自觉自愿的主体意志及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编辑主体对善的追求,主要是通过三个方面实现的。一是主体道德实践的自觉,体现在主体观念中,就是牢固树立“以读者为本”意识以及“为他人作嫁衣”的奉献意识,并且用这种意识自觉约束和指导自己的编辑实践;二是体现在编辑行为中,就是在编辑工作中处处体现出强烈的职业责任感,既向作者负责,也向读者负责,更向社会负责;三是体现在编辑客体中,即编辑主体通过编辑活动的对象化,将内在的善的观念全部外化,并赋予编辑客体之中,从客体完善的形式和内容中,映射出编辑主体全部的职业道德实践价值。编辑主体正是通过自己付出的辛勤劳动,使编辑客体更加完善,更加具有学术影响,这种完善就是主体追求的善的外在形式和体现,亦即编辑主体对善的追求最终是通过编辑客体的完善实现的。

编辑主体追求善的境界,是以其对善的认知及把握为前提,通过积极作为而实现的,是对自身所要追求目的的肯定。据此,应当在编辑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编辑主体对善的认识水平,以及实现善的自觉性,从而使编辑主体对善的追求成为自觉自愿的主动行为。同时,编辑主体还要反求诸己,将自身的完善作为善的目标,在编辑实践中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职业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求美:编辑主体对美的追求

中国古代所推崇的美善合一,达到至善,就是美的境界。孔子以仁的境界为美,提出“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孟子以仁义的行为为美,将伦理道德的极高境界奉为美。其实,善与美作为范畴,是有区别的,同时又具有内在的联系。一方面,善是美的基础,美以善为前提,美与善是不可分割的;另一方面,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美转化。在编辑学领域,编辑主体对美的认知、对美的追求也是同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求美,是编辑实践中的目的性范畴之一,也是编辑主体追求的精神境界。

(一)关于美的解读

何为美?这是美学的基本命题,也是一个难以界定的问题,学者们对此众说纷纭。朱光潜先生认为:“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2]这一定义揭示了美所具有的客观属性和主观属性。李泽厚先生认为:“实现了的善”(对象化了的善)与人化了的真(主体化了的真)便是“美”。[3]这是从真与善的本质规定中和相互关系中,引申出美的含义。高尔太则认为:“事物之所以成为美的,是因为欣赏它的人心里产生了美感。所以,美和美感,实际上是一个东西。”[4]他主张美即美感,将美视为主观感受。上述关于美的界定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真、善与美的关系界定美,同本文的研究对象更具有直接联系。

上述有关美的定义,是从一般意义上对美的界定。在精神生产领域,编辑学意义上的美具有特定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它既是作品的客观属性,也是审美主体所要发现的、创造的、感受的感性形式。美的作品对于审美主体而言,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作品外在的形式美;二是作品内在的内容美、逻辑美和规范美。这两种美都是编辑主体所创造的,是编辑主体在其精神劳动过程中赋予其客体的。编辑主体在这一过程中,既是美的创造者,也是美的欣赏者。作者在创作中,所追求的是内容美和逻辑美,从作品最基本元素——概念,到形成判断,再经过推理到论证或反驳,成为具有内在美的完整作品。编辑主体的再创造,则是以符合编辑主体的内在尺度,按照美的原则和规律进行创造,赋予作品以更加完善的形式和内容,使其达到形式美与内容美的高度统一。经过编辑主体的劳动,使原创作品在以下几个方面呈现出美的特征:其一,内容美。主要包括立论正确,思想观点深邃和丰富,字里行间蕴涵着独特的精神魅力,概念鲜活新颖,语句生动感人,判断准确无误,推理环环相扣,论证严密有力,结论一语中的,这类华彩文章不仅吸引人,而且文章中阐发的思想观点能够引发读者思想上的强烈共鸣或启示。其二,规范美。论文在整体上符合严格的学术规范,给人以清新之感。其三,逻辑美。逻辑的美感来源于作品结构中处处体现出来的逻辑力量,主要表现为思维严谨、论证严密。我们在阅读马克思的《资本论》时,常常会对马克思精彩的论述发出由衷的赞叹,因为在《资本论》的字里行间,既表达了这位社会科学巨匠丰富而深邃的思想,同时也反映出清晰、严谨、无懈可击的逻辑力量,在《资本论》这部伟大著作中,思想内容之美与逻辑力量之美达到高度一致,是一种完美的结合和统一,使人们在阅读过程中,时刻能够感受到美的愉悦和快慰。其四,外在的形式美。形式美可以凭借人的感官来直接感受。编辑作品的形式美能够给人带来感官上的愉悦,主要指刊物的装帧美以及印刷、排版、字号的运用所造成的和谐美感。形式美体现出主体的审美情趣以及主体在设计理念上对美的追求。

从编辑主体性的角度,求美又是对自身素质的完善,即编辑主体的人格美。所谓人格,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也指个人的道德品质和人的能作为权力、义务的主体的资格。[5]人格对周围的影响主要通过人格魅力(Lokiding)来实现的。人格魅力从一定意义上看,就是人格美的具体表现形式。编辑主体的人格魅力是以其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来体现的,是建立在作者和读者充分信任和欣赏基础上的。编辑主体对自身人格美的追求,是完善主体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编辑主体求美及其实现途径

编辑主体对美的追求,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同求真、求善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这一过程是按照求真、求善、求美的秩序,循序而成的。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具体而言,编辑主体在对美的追求中,首先是以美的创造者身份参与美的创造,这一创造是在编辑工作实践中实现的。对于编辑主体而言,作者提供的作品,尽管已经经过了作者的深思熟虑和反复修改,是较为成熟的作品。但是,在编辑主体眼中,还只是存在一些瑕疵需要继续修改的“半成品”,尚达不到完美无瑕的境界。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曾经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他所标榜的文采和质朴恰当配合的思想成为后世文论家们对诗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只有文质兼有的作品才是美文。所以,孔子强调:“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实际上,学报作者提供的作品,并非都是完善的,尤其在学术规范和文字表述等方面,完全符合要求者甚少,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编辑主体秉承着“好文章是改出来的”理念,对作品进行精雕细琢,以求达到完善,使读者阅读这类文章,从中得到美的愉悦和美的享受。这就构成了编辑主体追求美的价值关系和价值取向。

编辑主体作为审美主体,在创造中赋予客体以美感的过程中,在追求和实现美的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审美能力、审美层次,加强审美修养。对审美对象进行审美,尤其是对编辑客体的审美,应当提高对对象整体进行审美的能力。而对整体审美能力的培养,又是建立在提高对对象各个部分、各个环节审美能力基础上的。一是提高对内容的审美能力;二是提高对逻辑的审美能力;三是提高对学术规范的审美能力;四是提高对文字表达的审美能力;五是提高对编排、装帧和印刷等的审美能力,等等。总之,审美能力的培养应当成为学报编辑主体自身修养的重要方面之一。

(三)求真、求善、求美是编辑主体追求的三重境界

真、善、美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依次递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其中,真是作为善的实现前提而存在的,善又是作为美的实现前提而存在的。真善美三者关系既是作为三种不同的客观价值而存在于编辑客体之中,同时也是作为三种不同的目标取向而存在于编辑主体的主观意识之中;既是编辑主体在编辑实践中所形成的积极的价值取向,也是编辑主体在编辑工作的客观活动中,加强自身修养所要追求的三重境界。

如前所述,所谓“真”,是指现实世界及现象运动变化的内在规律性、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这表明,真具有客观性;所谓“善”,是指主体实践活动具有不同于动物的社会普遍性质的目的性。[6]是主体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及其实现。美则是真与善的交溶,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交溶。通过实现“自然的人化”,使“人成为掌握控制自然的主人。自然与人、真与善、感性与理性、规律与目的、必然与自由,在这里才具有真正的矛盾统一。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这里才有了真正的渗透、交溶与一致,理性才能积淀在感性之中,内容才能积淀在形式之中,自然的形式才能成为自由的形式,这就是美。”[7]

由以上论述可知,在真善美三者关系中,美以真作为实现的前提,真与美具有内在的联系,但是真并不等同于美,因为真是指客观世界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而规律本身无所谓美,同时,美也不能等同于客观世界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本身;美以善为实现的前提,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但是善本身也并不等同于美。只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完美统一才是美。

总之,真善美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认识和把握世界的三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三种基本方式,三种社会价值目标,也是人作为实践主体,追求的三重境界。编辑主体以真善美为价值目标,通过编辑实践实现真善美的和谐统一,那么编辑主体也就实现了精神自由与和谐。因此,真善美作为编辑主体不断追求的目标,也是编辑主体锲而不舍追求的三重精神境界。

首先,就编辑主体及其编辑劳动过程而言,其真善美三者之间的统一关系具体体现为:编辑主体在编辑实践中,对编辑客体蕴含的真理性认识进行判断,通过提出修改意见使其进一步深化,从而赋予作品以更加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更加广泛的学术影响,这样不仅保证了真理性认识的传播,而且满足了作者创作利益的需求和实现,同时也满足了广大读者的精神利益需求,这种需求及其满足实质上是具有功利性的,即作者的作品价值得到实现,读者的精神需要得到实现,而编辑主体所形成的对于作品的价值预期也得到相应的实现。这种合目的性过程及其结果就是编辑主体所追求的善,它是以真为基本前提的。同样,在编辑劳动过程中,通过对作者创作意图和主旨的理解,按照编辑规律以及满足读者需求的取向,选择作品,并根据编辑主体“内在的尺度”对客体进行必要的修改,其中包括对标题的修饰、对基本观点的校正、对基本理论的审视、对政治取向的把关、对文字语句的润色、对学术规范的严格坚持,等等。当这些环节都按照编辑主体预先设定的目标完成后,并使作品比较完善,读者就可以从中体验出诸多美感,包括思想美、文字美、逻辑美以及学术规范美,等等。一般而言,能够使读者产生精神上的愉悦和美感的作品,在形式和内容上一定是真的,也一定是完善的,并能够满足读者的精神需求。就这个意义而言,真善美在编辑工作实践的环节上,达到和谐统一。其评判主体主要是读者群体,因为他们是刊物这一精神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来自他们的判断是最具说服力的。

其次,如果作品本身不具有客观性,或者编辑主体没有按照编辑工作规律对作品进行加工,从而使作品更加具有科学性、保持客观性,那么美也就无从谈起;如果作品没有在原有基础上,通过编辑劳动进行完善,从而满足读者的精神需要,满足作者的个人功利性需要,以及编辑主体对自己编辑成果的价值期待与肯定,那么美也无从谈起。由此昭示一个道理:编辑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精神生产,它所涉及的真善美三个环节不仅息息相关,而且环环相扣;真善美不仅是编辑主体追求的三个价值目标,而且是作为好作品必须具备的三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判断标准;真善美不仅是编辑工作实践的三个外在目标,而且是内化于编辑主体自身的、需要不断追求和实现的三重精神境界。这三重境界可以具体表述如下:其一,求真。对于编辑主体而言,就是要在思想意识中,牢固树立和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实践中坚持既定的办刊方针和办刊规律,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篇作品,努力将刊物办成传播科学、传播真理的阵地。其二,求善。编辑主体在其思想意识中,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意识和“为他人作嫁衣”的奉献精神,在编辑实践中,努力将最好的精神产品奉献给广大读者,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精神需求,满足作者对其作品学术价值实现的美好愿望。其三,求美。编辑主体要不断解放思想,要树立将真善美统一起来的意识,不断提高审美能力。在编辑实践中,要按照美的规律和读者审美习惯和要求,努力将包含真与善的精神产品以美的感性形式奉献给广大读者。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传播方式的普及,新媒体已经成为传播信息的主渠道,大有取代传统媒体传播方式之势。为了吸引更多受众的关注,新媒体运用新技术,以美的方式进行传播,为人们喜闻乐道。反观一些属于传统传播媒介的理论刊物,因其突出学术性、理论性,因而在编排方式上注重严谨,中规中矩,因其缺少新鲜、生动及活泼元素而给人以呆板之感。但是,这种状况正在出现新的变化,一些刊物受现代媒体的影响,也开始在标题安排、封面设计和版面设计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在保证严谨风格中追求热烈和鲜明,使刊物在办刊风格上比以往更加活泼、开放,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也是编辑工作追求真善美的具体体现。因此,笔者认为,编辑主体在追求真善美的编辑实践中,既要注重内容,也要注重形式,并且使两者高度统一起来;既要强调传统的办刊思想,同时也要吸取新鲜的内容,尤其是先进的办刊理念;既要保持学术期刊的特点,也要大胆运用现代传播技术和手段,使刊物真正实现真善美的高度统一。而真正实现真善美三个价值目标的高度统一,则标志着编辑工作达到一种自由的境界,编辑主体也同样达到一种自由境界。

编辑自由——是对编辑工作各种外在必然性的超越!编辑自由——是编辑主体实现真善美三重追求的表征!编辑自由——从编辑主体到编辑实践,是编辑主体性的最完美体现!

[1]亚里斯多德著.苗力田译.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

[2]朱光潜:《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三卷[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3:71-72.

[3][6]赵士林:《当代中国美学研究概述[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48.

[4]高尔太.论美[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2:3.

[5]baike.baidu.com/view/179076.htm 2010-12-23.

[7]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02-403.

PursuingtheTruth,Goodnessand Beauty:the Three Realms
of Editor Subje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ademic Journals Editor

Zhao Jianjie
(Chin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Beijing 100048,China)

In the field of editor work,the subject of spiritual needs is readers’pursuing the truth,goodness and beauty.Editors are not only the spiritual demanders,butalso the re-creators and re-producers of the original works.In the process of enhancing the truth,goodness and beauty,editors integrate their own pursuit into the works too.

editor subject;the truth;the goodness;the beauty

G232

A

1673-2375(2014)05-0111-07

[责任编辑:寸言]

2014-09-01

赵健杰(1954—),男,辽宁辽阳人,编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编辑部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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