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丽娟
2014年4月18~19日,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三届学会会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周日光教授,学会副会长、潍坊医学院石增立教授,学会副会长、济南市卫生局贾堂宏教授,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陈晓阳教授,以及来自全省医学高等院校、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13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
会上,周日光作了《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对上一届理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五年里,学会凝聚力量,组织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学术活动,积极参与上级业务部门、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地市医学伦理学学会及医院伦理委员会开展工作,还编写了高水平的医学伦理学教材,广泛开展医学伦理学宣传教育。学会在组织建设、学术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为山东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会议选举产生了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生命伦理研究院院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博士生导师陈晓阳教授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潍坊医学院石增立教授等当选为副会长。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吕军任学会秘书长。学会聘请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周日光教授为名誉会长。
第四届会长陈晓阳教授在会上作了《山东省医学伦理学学会的建设与发展》的报告,他对各位理事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并对学会今后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展望。他在报告中指出:学会今后将继续保持与各会员单位间的紧密联系,努力提高学会凝聚力;充分发挥学会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学会的影响力;积极开展深入扎实、卓有成效的学术活动,实现医学伦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和研究现实问题;将陆续成立科研、护理、检验、药学、临床医学等医学伦理分会和专业委员会及地方分会;依托山东省执业医师人文医学培训基地,规范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行为,开展医学伦理审查等专门技能培训;推动医学伦理查房,逐步规范医疗伦理行为,全面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希望各地市常务理事充分发挥核心辐射作用,主动开展医学伦理学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