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首科进士研究

2013-10-21 23:20胡吉勋
古代文明 2013年2期
关键词:洪武会试乡试

胡吉勋

明代建政之初包含多个层面的建设:在中央朝廷层面,急需一批文臣梳理前朝的历史,总结出前朝行政举措的得失,资以借鉴,以制定出缜密的典章制度,从而为新开创的王朝奠立未来的长治久安的基础;在地方管理上,如何承继自秦汉以来所实施的郡县制,并根据需要补充地方行政管理的官员,从而体现当政者的治国思想。因此,大量人材的选擢与任用成为新当政者的主要问题。

一、建政初官员紧缺之背景及政府对人材的招揽

朱元璋在建立朱明王朝的过程中,作为一代开国之主,需要为施用怎样的治世思想以及任用怎样的人材而筹划。这还在他打天下时就已着手进行,据《明太祖实录》卷六载:

这段记载显示,从元末起兵以来,朱元璋一直留心治道,并不断征取儒士咨询。当时为朱元璋讲解的祖干,所敷陈的还只是儒家治世思想的常识部分。从太祖的应答来看,他也明了和赞同“文致太平”之理,并奠下他以后用儒家学说治国的思想根源。

在建政前后,明太祖不定期下达诏令,大量召举儒士及贤良之才。《太祖实录》载:

从这段敕书可见,太祖认为,在民间山林之中,隐有大量贤才,当政者和民间可能会存在着上下交隔的情况。太祖提供的解决办法是让地方官员中的年老者选择青年才俊,以解决新老交替的问题。但在政权尚未正式宣告其合法性之前,这道敕书影响有限。建立政权之后,太祖又立即下诏求才授官,《实录》载:

这是《实录》所记载的洪武元年第一次征举人材并授守令之职的事。显然,这次征召,并未满足官员的缺额,在明太祖的心目中,亦有天下贤才未能尽入彀中之憾,两个月之后,明太祖又下诏征士。据《太祖实录》:

从这份诏书看,明太祖对士人的看法是,“贤士大夫幼学壮行”,认为士人早年受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壮年后步入仕途,以便学以致用,这种观念深深置于明太祖的脑海之中,因此如果士人读书而不用世,在明太祖管辖的政府中,便成为一种不合理的现象,并不受到支持和鼓励。这个时期,一切都处于开创阶段,政事无疑十分繁剧,政府无论是高层还是地方,都存在大量缺员的情况。《太祖实录》载:

二、洪武初的开科取士和停罢科举

1、下诏开科

官员的缺乏固然可以依赖征召和荐举来补充,而自唐宋以来一直实施的科举制度,在选擢人材上也起了很大作用。早在吴元年(1367年),尚未建立全国政权的朱元璋已下令开科取士,《太祖实录》载 :

诏书虽然已经颁发,但是并未有科举程序和条令见载史籍。随着第二年大明政权的宣告成立,万机待理,前一年的开科诏书虽下,新的政权还是无暇进行会试。直到洪武三年五月一日,明太祖重下诏开科,《实录》载 :

在这份诏书中,明太祖认识到这样几点,一是元人“待士甚优”,二是当时士人多“甘隐山林而不起”。太祖认为这种有才而不用的情况,是一种风俗之弊,决心通过正常的科举渠道来解决,甚至他希望达到“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者毋得与官”的境地。这种愿望虽然在明正统以后渐渐得到施行,但在明初年官员大量稀缺和士人不积极配合的背景下,这一点显然不易做到。从下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看此次开科的实际效果。

此次科考程序见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其式如下:

一、乡试文字文字程序[按,共三场,内容略]。

一、会试额取一百名。

一、高丽国、安南、占城等国如有经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选取。

一、开试日期:

乡试:八月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

会试:次年二月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

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

殿试:三月初三日。

一、三年一次开试。

一、于洪武三年乡试,洪武四年会试。

一、各省自行乡试,其直隶府州赴京乡试。凡举各具籍贯年甲三代本姓,乡里举保州县,申行省印卷。乡试中者,行省咨解中书省,判送礼部,印卷会试。

一、仕宦已入流品及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不许应试。其余各色人民并流寓各处者,一体应试。

一、有过罢闲人吏娼优之人,并不得应试。

一、应举不第之人,不许諠闹摭拾考官,及擅击登闻鼓,违者究治。

一、凡试官不得将弟子侄亲属徇私取中,违者许赴省台指实陈告。

分析这份诏书,应当注意到以下几点:一是对于高丽、安南等周边国家士子的期待,而且在实际的科考中也确实有高丽生员入试并中进士;二是在诏书中表达了对于前元登科并入仕者的排斥,但在后来的实际取士中,对曾于元代参加科举取得功名的人依然有所收录;三是虽然希望士子文武并重,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是因为无法操作而放弃。至于各省举子的名额分配,《实录》载:

2、洪武三年江西乡试试题分析

3、洪武六年之诏罢科举

简述之,在洪武三年八月举行了第一次乡试,此次考选的举人在第二年二月入京参加了第一次会试。接着,在洪武四年至六年各年八月全国共举行三次乡试。而在洪武六年罢停科举的原因,只有仔细分析当时士人对征举和科试的态度后方能有认识。

三、征士的实际运作与士人的反应

在明太祖征举人材的每道诏书中都要求,对贤才之士,“诏下之日,有司其悉心推访,以礼遣之”、“有司礼遣之”。对于一个有极大魄力的开国之主来说,当他表现出坚决的态度一次又一次地指示下属官员悉心招揽人材时,实际的执行官员必然面对极大压力,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一旦“有司”闻某士之贤名而前往礼聘时,为了完成任务,“有司”对于被礼聘之士,可能会不顾其主观意愿而强行征用。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全面查检明初的文集的记载,可以看到,其中有许多士人面对征召表现了不合作的态度,其比例甚至超过合作者。面对不合作的士人,“有司”则采取强行征举的措施。许多士人在面对“有司”强迫征召的情况,尽量抗拒。但是,能够成功辞免者,还是少数,而许多士人在多方请辞之后仍有违心愿被迫出仕。

有司的征迫,表现为两种情况:强迫士人参加科举和强迫荐举入仕。

下文将主要以吴伯宗的《荣进集》和郑真的《荧阳外史集》的记载为例来考察实际的征士情况和明初士人对入仕的态度。吴伯宗是洪武四年的首科状元,郑真是洪武四年浙江乡试第一名,两人对科举入仕均报有积极和荣耀的心里。吴伯宗以“荣进”名集,郑真在《荧阳外史集》中专辟《计谐录》、《同年录》来记述以乡贡进士的身份赴京的历程,不难体会他们对科举成名所报有的荣耀感。他们在主观上不会刻意诋毁朝廷对士人的征召取用,因此他们的文集中士人对朝廷征召的态度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以《荥阳外史集》所载为例:

而浙江鄞县的郭可学的例子更典型:

郭可学由于文名见称,屡辞而不能免,在授任教谕之职后,甚至以为母改窆为由请辞亦不获准,遂郁郁而终。此例可见当时士人一旦被征,无论主观是否愿意,很多情况下都无法做出选择。

在明初文集的记载中,也有一些成功辞免出仕的例子。即使是洪武四年的状元吴伯宗、同年浙江省试第一的郑真,在他们的文集中也可以看到他们的一些朋友对新政权的抗拒。如郑真的文集记载了几位得以成功辞免出仕的例子:

以上所提到的黄梦熊与武仲廉两位士人,可称幸运,当他们对官府表达了无意仕进的态度后,竟得以如愿。但从下面洪允诚以及汪子昭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士人如果想辞免任命,需要提出充分的理由,并要经过官府勘验。《荥阳外史集》卷十一《石庵记》记载:

洪允诚为了辞去任命,不得不“仰天日以死自誓,蓬首垢面,敝衣履简,饮食嬉笑不见词色”。面对如此坚决的态度、超乎形常的举动,勘验的官员甚至要上报中央朝廷,再度派官员诘问,方才让洪允诚遂愿。朝廷对辞免任命士人的勘验程序,在吴伯宗《荣进集》卷四《送汪子昭序》序中有更明确的叙述:

此例可以见到,汪子昭以疾病坚拒任命数月之后,有司尚需经太医验疾,并上秉中书省,上报明太祖等程序之后方才赐其归养。其程序之严格,可见一斑。

如果对解明初士人所面对的实际出仕背景更进一步分析,则能使我们加深对明太祖诏罢科举原因的认识。

四、洪武四年辛亥科进士的任职和仕历

1.会试与殿试情况

会试的情况,在吴伯宗的文集里有记载。可以看到的是,到了会试层面,太祖所出策问带有明显的征询治国之策的目的:

虽然会试第一场所出的文字不出《四书》,但其所关注的内容和明太祖孜孜以求的追慕尧舜治道的心思是一致的。在策问中,太祖列举了历代制定法典的情形,更是把自己置诸汉唐创业之祖的情形中来期待文臣能够有如萧何、张苍、叔孙通、魏征、房玄龄一样立经定纪,为后世之治业有深远的谋虑:

这份策问中,所问涉及了礼乐创制、政令立法、学校正俗、农桑养民、设官莅政、取士任官、盐铁去弊、漕运裕民等与国计民生相关的各个领域,可称得上是一份探求治理国家政策的问卷,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明太祖务求实才的意图。

会试中式的进士,于洪武四年三月乙朔在奉天殿殿试。殿试的问题,《明洪武四年进士登科录》有记载:

《明洪武四年进士登科录》还记录了负责殿试的官员名单。计有总提调官:特进荣禄大夫右柱国知军国事中书省右丞相忠勤伯汪广洋、资善大夫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读卷官:嘉议大夫国子监祭酒魏观、前太常寺博士孙吾与、奉议大夫科给事中李顾、承事郎翰林院修撰王僎;监试官:朝列大夫监察御史马贯、承事郎监察御史徐汝舟;掌卷官:承直郎工部员外郎牛谅;受卷官:承直郎工部主事周寅;弥封官:从事郎秘书监监丞陶谊;对读官承直郎尚宝司司丞魏溍、将仕郎翰林院编修蔡玄;搜橅官:忠显校尉虎贲左卫所镇抚俞德;监门官:忠显校尉神策卫所镇抚郭纲;巡绰官:忠显校尉金吾右卫所镇抚周全;提调官:嘉议大夫礼部尚书陶凯、嘉议大夫礼部尚书杨训文。

从以上洪武四年会试和殿试的情况分析,可以看到,本拟的乡试解额为五百名,但实际参加会试的举人仅有二百名,这二百人中,被录取为进士的高达一百二十人,录取的比例极高。未中进士的其余举人,也没有回乡,而是在会试后仅一个月的时间,就被授任官职。见于前文所引《明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四月的数据。

2.一百二十名进士的背景与授职

3.洪武四年进士的任职分析

中第三甲的一百进士,则全部授任为县丞之职。但他们本人对自己被授哪一个县的县丞,完全没有选择权,大多是通过抽签决定的。宋濂《文宪集》载:

如宋濂所云,地区的选任多出于拈阄。但郑真的《荥阳外史集》则记载,对个别特殊地区的授任,在选择三甲进士的分配时,朝廷还是有优先考虑,特别是象朱元璋的故乡凤阳。其书《方斋记》载:

换言之,洪武四年的三甲进士相较于其它举人,对他们的授任还是表现了对他们的看重之意。可以比较的是,同一年乡试中举的举人,在洪武五年被授各县教谕,他们所获授的品秩,较之洪武四年的进士,也要低一些。《荥阳外史集》载:

可见,洪武四年的第三甲进士均授县丞,而之后两年间的举人则多授教谕。然而县丞的品秩仍然低下,在当时士人的心目中似乎并不受到重视。明代前期的王樵还专门为此辩护,以明太祖授任首科第三甲进士一百名被授为县丞之事来证明其职之重要:

但是就是在这份辩护词中,他也承认这样一个现实:“世之居是官者每若薄之,所谓予不负丞而丞负予。”再加上当时立国之初,天下犹未太平,地方上仍有兵戈之挠。地方上的治安,战后的重建修复,地方的教化、与民生息,种种的重任,各县县丞都会承担很重的责任。他们要负责各事项的具体实施。因此县丞之职是一份辛苦的差事,甚至有生命危险。其中偶尔也有做得很好而得擢升的,例如叶砥,到了永乐朝得以入朝参加《永乐大典》的编修。其他少数几位得到擢升的人物,在历史上却颇有争议,如袁泰、薛大昉等人。

另外,建国之初的田地和户口普查工作,即明初鱼鳞图册的编制正是地方官的重要任务。被任命为东阳县丞的进士赵斗南就负责监制鱼鳞图册的编制。《苏平仲文集》记载到:

结语

么书仪在《元代文人心态》一书中指出元代文人有以隐逸山林相尚的风气。这种风气,明太祖在洪武三年的开科诏书已经反映出来。明太祖还分析了这种现象,认为是元政府待士甚厚,致使士人追求闲适自在、隐逸山林的积习日增。

而此时,经过元末战乱,天下尚未太平,明初的士人对出仕并没有太大的热情。明太祖本人则抱有士人读书就是要出仕为世用的观念,并极力推行自己的观念,面对建政初年官员数量严重不足的现实,不惜重违被征者的意愿,致使有司在征召士人的过程中,屡屡使用强制征召的举措。而在洪武四年录取的第一批进士一百二十人中,有一百人在京师以外任职,且被授予的是品秩较低的县丞之职,又面对艰辛的战后重建工作,这对于习惯了闲逸生活的元末明初的士人,无疑会视为畏途。

洪武四年的科举考试,原所拨给的各地乡试解额达五百名,然而,连京畿在内,中式的举人仅二百七十二人。因京畿举人未参加会试就已经直接授职,实际参加会试的只有二百人(其中有许多还是在有司征迫下才赴南都),试后中进士的则达一百二十人。落第的数十人在不到一个月后又被重新征召任官。会试已经失去了淘汰人员、选擢精英的目的。且许多应试者又非主动应试,因此整个的科举考试已经成为一种形式,和当时存在的直接荐举的途径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首次会试的头二十名中一、二甲的进士,除了状元吴伯宗以及早已为朝廷所熟知的周子谅等少数人外,其它大多数人在留职南都朝廷期间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记载的事迹。

到了洪武十七年之后,又重开科举,这应当是经过十几年的调整,天下日趋稳定,各级政府也已经渡过了人材缺乏的危机,这种局面使得朝廷可以以比较从容的态度来面对科举考试的重开,并真正体现出科举遴选人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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