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景运
张昌龄、王公瑾辈以文采知名当世,甚至引起了皇帝的注意,以为他们进士登第当属必然之事,故而两人落第之后,举朝皆感惊怪。王师旦的裁判结果一时之间显然难以为众人理解,而且此事后来被记入史书,都可看出王师旦的评判标准在当时并不是一种普遍的观念。“文章浮艳”必能中举,乃是当时朝野上下以为当然的实践标准;而“文章浮艳”不能中举,则并不仅是主考官本人的一家之言,他不过是秉承了贞观君臣普遍标榜的高调理论标准而已。
唐代初年普遍地出现反对南朝文风的声音,根本原因在于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而强化儒家思想的至尊地位,则是巩固大一统政权至关重要的举措。于是自觉地贯彻落实儒家文艺观和文学观,成为初唐君臣既普遍又自觉的行为。这一点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
一,以汉代儒家的音乐和文学理论作为考量基准,南朝、特别是南朝后期的音乐和文学成为典型的“亡国之音”。唐前诗歌多是配乐演唱的歌辞,作为中国古典诗歌的源头,《诗经》、《楚辞》即已确立了诗乐不分的传统,因此古人论文、论乐,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汉末以来长期的南北分裂和频繁的政权更迭,以及隋朝的短命而亡,都让初唐君臣感觉殷鉴不远,从而普遍萌生了一种强烈的政治忧患意识。在反思前朝乱亡原因的时候,他们特别注意到了音乐和文学上的种种表征。《隋书•文学传序》说:
他对颜延之、王俭、任昉三人看法有所不同,总体上是肯定的,谓之“有君子之心焉,其文约以则”。中国古代把“文品”和“人品”联系起来衡量考察,是一种颇为普遍的现象,但像王通这样把两个方面联系得如此直接甚至机械,就不免有些极端化的倾向。诗文在艺术上艳冶,人品上就一定是小人吗?然而这正是王通的评判标准。论文必然要论人,文章华丽必然人品低劣,由否定其文进而必然进而否定其人,孔、孟的观念显然没有这么偏激。然而王通这种观念当中贯穿着一种鲜明的逻辑:浮华的文风与儒家道德和人格的修养是背道而驰的,文章“约以则”乃是培养“君子之心”的应有之义,“约”即简约、朴实,“则”即以明道、贯道、载道为唯一鹄的。《王道》篇云:
南北朝时代即已经不乏批评浮华文风的呼声,这些呼声几乎都是建立在儒家文艺观的基础之上的(声音之道与政通),然而在那个时候的意识形态领域中,儒家思想的影响力较之两汉时期已经大为衰弱,缺乏绝对优势和主导力量,因此对文学发展的整体走向无法发挥统摄和决定作用。随着隋代在政治上的统一,大一统帝国立即表现出对全新意识形态的极度需求,儒家政治、伦理、道德理想的文化价值在此时得到隋唐帝国统治阶级的重视。然而经过长期的分裂和战乱,这种在汉代大一统政治结构中曾经发挥过关键作用的思想体系已经在宏观上衍生为南北方两种不同的架构和演进模式。新帝国在儒家经学方面所要完成的两项基本工作,首先是将原先南北各自发展的经学整合为一,使其适应当下需要;其次是将整合之后的经学思想提升到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主导地位。
文学艺术甚至整个文化系统的发展演化与政治运作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但前者相对于后者来讲却有着相对的独立性,文学风气并不会严格地随着政权的更迭而立即发生变迁和转型。就像隋、唐帝国的建立虽然在政治上结束了南北朝的长期的分裂,新型的文学风气却并没有立即建立起来,南朝文风在相当长的时期之内仍然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文学有其自身演进规律和过程,即便革新的需求已经产生,文学传统仍然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其惯性,有利于保持这种惯性的社会条件也不会在顷刻间消失。初唐文学创作因袭南朝旧轨,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
唐初人袭用南朝骈俪文格调如此普遍,这不一定是有意蹈袭,而是习读太熟,随手拈来,脱口而出,即便是立志改革文风的陈子昂亦在所不免,这就是无法摆脱文学传统的一代文风。
伴随着隋唐帝国的相继建立,政权形态已然从分裂重归一统,社会结构的变动即将起步,文化转型必然成为时代变迁的应有之义,隋和初唐是这种新型意识形态结构的初建阶段;但文化的发展演变需要一个相对缓慢过程,不可能随着政权的更迭立即从一种形态突变到另外一种形态,此时统治阶层在文学理论和实践上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正是主观文化理想和客观文化环境之间不协调、不一致的一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