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资金星 资金议(.中共湖南省委党,湖南长沙 40006;.中共湘潭市委党,湖南湘潭 4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足见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众所周知,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国的事情要办好,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必须要有党的坚强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而党的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是保持党永不变质、保持党始终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习近平同志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党自身廉洁了才能打造廉洁政治,从而赢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正如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定位“近年来我们反腐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形势仍然很严峻”。
在对近年来的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当前的腐败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第一,被查处的高级别官员腐败案越来越多。从职务特点看,高中级别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犯罪上升速度很快。据相关统计,改革开放头十年,省部级干部落马的只有2 人。第二个十年,落马的达到15 人。第三个十年,落马的达到一百多人。2003 年至2007年的5 年间,共有35 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 人。2009 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含副部级)高官有17 人。其中2010 年落马或被判刑的官员中,省部级官员就有11 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全国人大常委会原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等。而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2 年的工作报告,2011 年涉嫌贪污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省部级高官有7 人。包括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宋晨光,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等。2012 年落马的高官则包括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重庆原公安局长王立军,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等。越来越多的高级别官员落马,显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反腐败现在是既拍“苍蝇”也“打老虎”。
第二,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当前被查处的腐败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动辄就是上千万甚至上亿元。2009 年查明涉案的3l 位国企企业家犯罪涉案金额累计达34 亿元,人均高达l 亿元;其中涉及贪污、受贿的国企企业家30 人共计贪污、受贿9.3 亿元,人均3109 万元;涉及挪用公款的国企企业家9 人,累计挪用公款12.9 亿元,人均1.4 亿元。2011 年的移动腐败案,涉案11 人,金额达5 个亿。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等16 名高管涉嫌犯罪金额4 个亿。2010年12 月20 日,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被抓,涉案金额达6000 万,刷新了辽宁官场贪腐犯罪涉案金额的纪录。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1995 年5 月至2009 年4 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 亿余元,他还利用担任国有公司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00 万余元。15年间,许迈永平均每年“收入”1320 万元。这还不包括无法查实的数额。可以说这些年来腐败官员的胃口越来越大,犯罪金额越来越大。而且这只是可以计算看得到的显性成本,而因为官员贪腐而造成的隐性的损失,则无可估量。
第三,个体向群体发展,群体性腐败初现苗头。一是涉案人员众多。如三门峡市委原副书记失踪案。牵连出三门峡原副市长张君贵、原市交通局局长单向东、原市房管局局长黄国华等8 名官员。二是涉案人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一般来说腐败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倾向于暗地里行为,忌讳其它人知晓。而现实情况是,部分群体结成了腐败的攻守同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更有甚者还丢卒保帅,从而维护腐败群体所谓的“核心利益”。三是家族化。家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腐败全家遭殃。如原广东省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因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而落马一案牵涉十多人,其中5 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弟弟、弟媳和妹妹。四是权钱色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权力和权力之间进行交换,官商进行勾结,权力寻租美色,即常说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第四,腐败利益期权兑现。当期腐败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些年我们反腐倡廉的力度不断加大,不断完善的反腐败体系,让一些人想腐败却不敢腐败。也有少部分的腐败分子想到了“期权兑现”的新办法。所谓“期权兑现”是指在受贿者被处罚后,行贿者对已不再是官员的该落马贪官给予巨额补偿费,为之补偿受贿遭到的惩罚(刑期),这种所谓的“精神补偿费”具有很强的效仿性,它的出现助长了贪官受贿的勇气。一是其隐蔽性较传统的腐败方式都强。有些腐败分子在位时候可以不贪污受贿一分钱,等到“安全着陆”以后再由以前的办事对象给予其约定的好处。再者,这种期权兑现利益一般比较丰厚,即使短期入狱,从风险收益方面衡量还是很划算,从而让这些官员觉得很值。
第五,“权贵二代”频现。“官二代”也被称为“权贵二代”,它的出现是近年来权力腐败现象的派生品。从现代民主政治角度来看,“权贵二代”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极不相符。在封建社会,皇帝的儿子注定是皇子,皇帝的兄弟姐妹注定是皇亲国戚,这是家天下在国家政治上的反映。而民主政治下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身份获得应该只有通过考试和人民的选举。但是现实中我们的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封建思想的残余,即“官二代”现象。老百姓非常痛恨“官二代”现象,这并不是说父母当官儿女就不能当官,老百姓只是痛恨依靠父母的权力、关系取得职位的不公平行为。因为这是对其它公民公平权的严重侵犯。如福建某单位的公务员招考的“内定门”。招考条件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国际会计专业,大学英语四级,屏南户籍,女,年龄25 周岁以下。”这种条件匡下来基本上就剩下个别领导的子女了,丝毫没有体现公开招考的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手段日益迂回。裸官现象频现,官员外逃现象仍然存在。反腐败的过程就是正义和邪恶的斗争,就是反腐败力量和腐败势力的斗争。一些腐败官员面对日益健全的反败制度,在国内没法容身,就把自己的家人移民到国外,自己在国内做起起了“裸官”。一方面作为“裸官”,其在“感情”方面没有妻子的“约束”中可以大肆包养小三和情人,另一方面,家人先移民作为在国外的桥头堡,国内一有风吹草动,即可扬长而去。比如温州鹿城原区委书记杨湘洪就是借在法国考察的机会突然人间蒸发,通过前期已经移民的女儿逃到国外。
第七,官员理想信念、精神追求方面的问题凸显。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仍然经常看到一些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的现象。更有甚者拿马列主义开玩笑、套荤段子。说什么喝酒也能产生生产力,漂亮也是生产力……。对一些迷信活动十分的虔诚,求神拜佛、占卦算命、建庙修祠很盛行。从南到北,从东部沿海到西部内陆,到处都有“大师”为官员“占卦预测”“点拨风水”。据相关调查,县处级干部相信迷信的情况十分严重,其中信“相面”的比例竟高达28.3%,还有什么抽签、测字、解梦、镇邪,连同极狗屁的所谓“星座预测”,他们都信。”[1]如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耗资数亿元的国道改线,只为在水库上架起那座著名的“岱湖桥”。起因是一位“大师”曾预测他有当副总理的命,可命里还缺一座“桥”。更有宜阳县国土局在自己办公楼进门前厅画一个八卦的图形驱邪震鬼。凡此种种举不胜举,和中国共产党信仰马列主义的规定格格不入。
第八,腐败潜规则化。中国文化中有一些消极的因素是滋生腐败的条件,“潜规则”就是其中之一。很多行为规则不公诸于世而是诉诸于“黑市”交易,同时,中国文化中有一种消解制度的倾向,在现实中具体表现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少数单位有两套规则,显规则和潜规则,两套规则同时运行。显规则用来对付检查和一些没有被污染的正直的同志。潜规则则在私底下运行,单位呈现两套规则,两张皮的情况。还比如“圈子”文化,社会上流传着一句话“进了班子还要进圈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没进班子,进了班子不如进圈子,进了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入圈子的干部争宠,不入圈子的干部被剔除,这种示范效果迫使大多数干部去遵从新的游戏规则。从追求庇护到跑官买官,并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提供的激励机制来作出行为选择,使正直干部越来越难以生存。
第九,腐败方式虚拟化,财产转移方式高科技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败措施相对比较少,导致新兴领域腐败案件频繁发生,在这些领域中,腐败呈现出金融化、虚拟化特点。同时转移方式高科技化。2011 年6 月14 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网站刊发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指出当前腐败分子常用的转移资产的手段有:用现金走私来转移;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投资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信用卡工具向境外转移资产;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转移资产;海外直接收受;通过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2]这些方式的共同点就是高科技、高智商、复杂化。
第十,贪官多数包养情妇。“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甚至有多个贪官共用一个情人的现象。”[3]如中石化集团原总经理陈同海、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与情人李薇结成了一个腐败同盟。安徽省宣城原市委副书记杨枫委派两名铁杆情妇慰问身为省委书记的姐夫王昭耀,一时被民间传为笑话。王昭耀还和安徽省前副省长王怀忠共用官至卫生厅副厅长的情妇尚军。上海社保案中一酷似张曼玉的女子认识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后,竟然用情色撂倒了一大批高官。这些都是贪官共用情妇的典型事例。官员倒在情妇事上的案例更是不少,甚至一度催生所谓的“情妇反腐的概念”。
第一,体制制度还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透明公开不够,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的,不加分析的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往往又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情都要第一书记拍板、挂帅。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4]少数领导干部的权力过于强大,而且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落马”后曾说过“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我而言,如同是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的缺陷和漏洞,存在着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二,思想观念方面的原因。一是封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部分领导干部中滋长。我国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承,丰富的历史既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智慧和经验,同时一些封建社会的思想糟粕也流传下来。其中官本位思想对当前的官员影响非常之大,和现在民主政治的民本位思想格格不入。甚至于山西吕梁地区一村支书说出了“我不贪污,当官干嘛?”的“豪言壮语”。贪污俨然成为了某些官员眼中自然而然的事情。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存在的封建残余思想相结合,腐蚀了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国门打开以后,泥沙聚下。我们在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的同时,国外腐朽的文化也一并被放了进来,特别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而我国传统的吃苦耐劳的好品质则被无情的抛弃。三是干部队伍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一些党员干部理想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党内生活的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的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现在大部分干部生长在和平时期,没有经受过艰苦环境的考验。在知识层面上比以前的干部更丰富,但是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却远不及那些经历过残酷斗争的干部。有些干部甚至还没有形成真正的价值观,入党当干部很多时候是一种利益导向和追逐时代潮流。而我们党的干部路线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就是对于马列主义的信仰。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干部没有形成对马列主义的坚定信仰。
第三,利益主体多元化。国际共性规律表明,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人均GDP1000 美元到3000 美元时既是发展的黄金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和腐败的高发期,我国正处于这一时期。各利益主体都希望获得更多的资源。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日益竞争激烈。一方面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拉拢腐蚀公职人员,使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官员很容易被俘获。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的利益,但是作为领导干部个人却有自身的利益,因此有时候为公为私,就在一念之间。另一方面当前分配调节机制不完善。一些公务人员对收入低和收入差距不满,产生心理失衡,产生报复性腐败。
第四,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一是反腐监督方面长期以来依靠的是一种同体监督模式。以党内监督为例,同级纪委监督同级的党委,虽然看起来很完美,但实际效果肯定不理想。因为同级党委管着纪委的人、才、物,决定着主要干部的任免,这种情况下纪委就很难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监督。二是指导思想上长期以来以人性本善为制定制度的指导思想。对于性善、性恶的争论几千年来从未休止,但是就反腐倡廉制度设计来讲必须把领导干部都想象成“魔鬼”。正如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哈耶克的所说:“制度设计的关键是对人的假设,从好人的假设出发,必然设计出坏的制度,导出坏的结果;从坏人的假设出发,则能设计出好的制度。”如果完全相信领导干部的“自觉”肯定很难设计出好的制度。三是必须既重视程序、更关注实体。不可否认的是我们这些年来在构建制度体系,构建反腐程序方面做出了许多的成绩。但是在实体方面仍然存在漏洞,比如官员述廉,从制度层面考察非常的完善,但是真正起到的作用却很有限;还比如招投标,制度设计表面看非常完美,但是这里面是腐败最多的领域之一。
防治腐败是一项世界性的难题,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需要系统思考,从反腐制度配套、完善监督体系、对干部进行廉洁教育、借鉴国外有益反腐经验等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制度的配套和协调。要通过制度建设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形成一张防治腐败的大网。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人大、法院、审计等。要优化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反腐败的合力。同时要统筹思考党委政府反腐和社会反腐的关系,既发挥体制内各反腐机构的主力军作用又发挥体制外反腐力量的生力军作用。对已出台的反腐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从总体上进行制度设计。一是形成制度的有效配套。中国的反腐败制度并不少,但是制度和制度间没有形成有效的衔接,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网。就反腐倡廉党内法规来说,《党章》总纲为纵向第一层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纵向第二层的原则性法规,各地方的实施意见为纵向第三层次的法规,其它专业性的法规就可视为横向的规定。这样一来通过法规纵向和横向的交叉就很容易织成反腐败的大网。二是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杜绝短板现象。当前的实际情况是,一方面一些领域的党纪国法过多过滥。另一方面,一些领域制度供应不足。比如有关金融、信贷、证券、保险、信托、拍卖等方面的反腐制度不多。必须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系统性、严密性、协调性建设。三是制度必须得到有效的落实。制度属于理论层面的东西,必须与实际情况结合才能产生效果。缺乏落实,再多、再好的制度都没有用。制度落实的关键是制度供给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应及时清理失效的制度,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构筑新的制度体系。
第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完善的监督体系是防治腐败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一是要完善司法监督。保证司法系统独立地开展工作,不受领导干部个人和行政机关的干预。当前我国腐败形势严峻,跟司法监督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密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各级检察院、法院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审计部门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这样才有助于公正和独立地进行审计。杜绝瞒报、漏报、假报、报喜不报忧现象的发生。三是发挥人大监督职能。通过人民代表的质询发现问题,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职能。四是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现代社会舆论被称为第四种力量,足见其重要性。鼓励公众通过新闻媒体揭露腐败,监督官员的行为。鼓励网络监督,微博举报等新形式。五是试点党内监督垂直化改革。撤销市级和县级纪委,改由省级纪委派驻工作机构的方式对市县级领导进行监督。工作机构的经费和人员任免全部由省级纪委统筹。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独立的反腐败机构。
第三,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胡锦涛同志曾说过“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意大利著名诗人但丁认为“道德能弥补智慧的缺陷,智慧却不能弥补道德的缺陷”,这些都说明廉政文化和“官德”的重要性,这方面的提高不得不依赖思想政治教育。一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杜绝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利益不讲原则的误区。二是劝导领导干部要珍惜个人前程。领导个人的成绩是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的结果,对于自己的职位要有正确的认识。领导干部要脚踏实地做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少做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领导干部更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乐于奉献、甘于奉献。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三是要引导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胡锦涛同志曾讲“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败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会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领导干部要做到五“慎”。一要慎始。贪欲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二要慎独。日三省吾身。三要慎微。大事看才,小事看德。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微小之处见廉洁。四要慎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君子之交淡如水。五要慎欲。要经受钱欲、物欲、色欲的考验。俗话说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党员干部要清清白白做官做人。
第四,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的反腐经验。反对腐败、打造廉洁政府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要充分吸收其它国家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当前反腐败的客观情况:一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世界上廉政建设做的好的国家基本上都实行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如丹麦,实行财产公开,税务部门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丹麦公民和公司的财产状况了如指掌,个人和企业想逃税就如同“白日做梦”。丹麦还成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公务体系的预算和开支进行调查、研究,检查是否有违规和滥用的情况发生,并把相应情况上报给丹麦议会。二是将权力制约渗透到整个制度体系之中。明确权力运行规则,防止以权谋私。如新加坡制定政府指导手册,详实规定了政府管理程序,注意用权力制约权力,防止一些部门权力过大而产生腐败。三是严禁公务员享受特权。构筑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使公务员和普通的民众在工资水平、福利保障方面没有差别。四是在反腐败标准方面实行零容忍。借鉴香港和北欧芬兰的做法,对贪污受贿实行零容忍。理论上来讲,贪污一块钱和贪污一千万并没有质的不同,都是权力的滥用。
[1]程萍.困惑与警示:为何官员难拒迷信? [J].新民晚报,2007-07-21
[2]程婕.央行揭贪官外逃路径:过万官员出逃携款8000 亿.[EB/OL].http://www.people.com.cn/h/2011/0615/c25408-1370439427.html,2012-06-15
[3]夏令.中纪委研究室原副主任:九成落马贪官包养情人[EB/OL].http://news.qq.com/a/20081112/000785.htm,2008-11-12
[4]邓小平文选(第2 卷)[M].人民出版社,199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