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瑗的天命与革新

2013-08-15 00:50张树俊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变易孔孟天命

张树俊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江苏 泰州 225300)

胡瑗(公元993年~1059年)字翼之,生于泰州海陵,世称“安定先生”,“宋初三先生”之一,宋代义理易学的先驱,也是宋代最有成就的教育家。天命思想是胡瑗理学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他的哲学基础。胡瑗的天命之学是建立在他的自然思想基础之上的。他把自然之道与变易之道结合起来,进而提出顺应自然规律,积极进行社会变革的主张,很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一、天命的本质是天道自然

关于天与人的关系问题,从孔孟开始就有所探索。比如孔子认为,“唯天为大”,只要“知天命”,就能“从心所欲不逾矩”。孟子也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其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不过,孔子、孟子并没有把人与天的关系说成同一关系,孔子在人天关系问题上强调天的地位高于一切,所以,人必须服从天。孟子虽然把人性与自然统一起来,但没有否定天的最高地位,主张“事天”,也就是“听天命”。到了汉代的董仲舒则在孔孟思想的基础上将天与人的关系说成是同一关系,从根本上消除了天与人的差别,在行为上要求达到“个人与宇宙不二的状态。”[1]4所谓人与宇宙不二,实际上就是把天与人两回事说成一回事。显然,董仲舒将孔孟的天人关系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

不过,胡瑗并没有完全接受董仲舒的思想,而是将董仲舒的思想与孔孟思想结合起来。一方面,他坚持孔孟所说的天的最高地位,主张顺天。从天与地的关系来说,“天之道始于无形而终于有形”[2]216。意思是,天的运行规律是内隐的、无形的,但最后在地上会以可见的、有形的方式反映出来。如天的运行变化与地的阴晴寒暑是一致的,天有什么变化,地就会有什么表现。再如之所以有寒暑、昼夜、雷霆、风雨之分,就是因为有日月变化的缘故。胡瑗讲天人关系是从天与地的关系起步的,他提出了“地”随“天”动的观点,强调地要服从天的安排。由此推理,人类社会也和天与地的关系一样,人类的社会关系也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这也就是所谓“天理”了。所以,圣人做事应该观天而行。当然,胡瑗这里所说的天已经不是自然之天,而是天子之天。君王就是“天子”,是天的代言人,社会上人与人的关系就如“天地”有着高卑之分一样,也有贵贱、智愚等级之差,当然,天子最高,天下所有的人都要服从君王,天下人做事都要观君王而行。同时,胡瑗还将天之规律与人之规律统一起来,形成了富贵寿考、贫贱夭折都是由天决定的天命观。显然讲天地只是要借“天”言事,要求人们遵循“天法”、服从统治。另一方面胡瑗吸收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胡瑗认为,“天”与“人”不只是有等级的,也是互为感应的,“天地感应而生万物,圣人感应而用天下之贤。”(《卷一》)[3]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天地具有合作性,这种合作的标志,就是互为感应。他认为,天地合作是生成万物的本始,天地合作而成天地。另一层意思是说,“天”与“人”也具有合作性。圣人能感应天之动力,天亦感应圣人之性行。

值得注意的是,胡瑗虽然过分夸大了“天”的力量,强调了天与地、天与人的等级差别,但他同时强调天道是自然的,天地的变化,天人的变化都是自然规律使然。所以,就统治者治国而言,胡瑗主张继天地自然之功,依照自然之理来治理国家,并使人的一切言行都能符合天的要求,做到顺应自然。

二、自然始终处于变易之中

在胡瑗的天命思想中,还有一个独特的地方,这就是他将大易之道融入天命之道,在强调顺应自然的同时,主张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采取变通之策。胡瑗讲学主要是解读《周易》,他认为《周易》是古人作的专讲变化的书,大易之道的核心就是“变易”。天上人间,万事万物,都处于变化之中。就天道而言,由于寒暑之变更,所以有了春夏秋冬之四季;由于日月之变换,于是有了白天和黑夜。就人事来说,人因为有了得与失的变化,才有了吉与凶的变化;有了真实与虚假的变化,才产生了利与害的不同结果;在统治者队伍中由于用了不同的人才,才出现了不同的社会治理结果。所以,治国之策就在于能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进行对策调整。而《周易》之机就在于变,讲的是吉凶与得失之道,它能够帮助预知吉凶、辨别情伪,有驭天地、统鬼神的作用。

“变”也是事物相交的必然结果。从自然变化的角度来看,胡瑗认为,天地之间万事万物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天地之“交”的缘故。比如天上地下,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就会出现阳极与阴极的变换;阳刚阴柔,阴刚阳伏,刚柔相互更替,可交天地有交,也就必然带来天地事物的相应变化。当然,这些变化有有形与无形之分。无形的变化为“幽”,有形的变化则为“明”。明是昼是阳,幽是夜是阴。所以,天地之间万事万物的变化,实际上也是一种阴阳变化,即使是人的生死变化,也同样是一种阴阳变化。从社会的变化角度来说,由于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变化,如得失、情伪之变,就会形成吉凶、利害、治乱等变化。当然,不管是天道还是人道,由于变易的情形不同,其产生的变易结果也不同。

“变”也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要求。宇宙中人世间一切事物都始终变化着。当事物发展变化到“极”的阶段,就会产生质的变化,胡瑗把这种变化称之为永久通行的法则。胡瑗在讲事物不断变化的同时,也阐述了变化的规律性。他认为天道人道都是在有规律地变化着。所以,任何变化都是有规律可循的。比如,“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发题》)[3]136这就是规律。当人处于丰大的时候,尤其是处于盛大的时候,常常不知道按规律办事,结果由于骄傲而遭倾覆;一个人如果过分看重物质需求,肯定会与人发生争讼之事;人们与你团结在一起是好事,但团结的时间太久了,也会产生祸端;长久安于现状,不善变化,一定产生矛盾,矛盾长久得不到解决,就会出大的问题。

为此,胡瑗认为,每个人包括愚夫愚妇都要知道变易的道理。人掌握了这一道理,就能增强做事的预见性,做事的时候更加小心谨慎,避免危险,保证平安。当然,胡瑗也认为,学《易》也不容易,因为《周易》的内容不是每个人都能弄懂的,比如愚夫愚妇“其性昏蒙,憧憧然不知所以然而然,举动之间,虽有凶咎悔吝之事,而不知自止”,这就需要有深彻大易之意的圣贤之人才来进行教育指导,让其掌握趋善舍恶,向吉背凶的方法(《系辞上》)[3]。

三、变易规律必须符合变革规律

从根本上来说,变革与创新是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什么是变革?“革者变革之义也。”(《卷八》)[3]变革的核心是要通过变来革其弊端。胡瑗认为,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可能出现退遁现象。以井为例,不管是什么样的井,也不管这口井如何之好,时间长了,再好的井也肯定会有损坏。所以,要对井经常进行淘泥去秽等维修。同样,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制度等等也应该注意不断变革、推陈出新。只有通过变革与创新,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不至坏败。比如就法鼎来说,“法之久则必弊,弊则物有所不通,法既不通,则人情多至怠惰而有厌倦之心”(《系辞下》)[3]。此话的意思是说,国家的法律制度也要及时变革,否则时间长了,随着“天地之变化”,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会出现弊端,有了弊端就要变革,通过变革去其弊而适应新的时代要求,特别是在天下发生骚乱的时候,更应该及时进行社会变革。当然,变革与创新不是一次简单的活动,而是一个无穷无尽的过程。他说:“大易之道,穷极而复变。变极而必通。天地生成之道、人事终始之理无行限极。周而复始,无有穷际”[2]213-214。胡瑗这段话既阐述了变的永恒性,也阐述了变革的永恒性。

此外,胡瑗认为,变革或创新也有可能引起社会振荡,但是总体上是利大于弊。不过,变革也是有规律的,所以不能盲目地变革。胡瑗认为,“革之必得其道”。也就是说,变革创新要符合“道”的要求,也就是要符合变革的规律。那么,变革怎样才是符合规律呢?关键要把握这样几点:其一,要有正当的变革理由。他说:“凡兴作之事,先须正名。正,则事方可成。”(《发题》)[3]这句话的意思是,要变革就要有合理的理由,有了正当的、合理的理由,变革才能得到他人的拥护与支持。其二,变革也要循序渐进。他说:“革之道,不可骤有所为”。此话的意思是说,变革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变革创新先要打好稳定的基础。比如要先以仁义治天下,要行大中之道,让民众从心里信服于你,然后再进行变革创新,这样变革起来就非常顺利。其三,变革也要适度。胡瑗讲变革不是单一的,他把变革与“中”结合起来,要求变革在“中”的框架下进行。变革是一种“过”。“中”与“过”看起来是一对矛盾,胡瑗巧妙地将两者统一起来。他认为,守“中”是必要的,但守“中”并非“守恒”,但“过”也应该而不失其“中”。越其事,“必须小有所过”[2]196。如果“过”得太大,也会陷入危险的境地。其四,变革要审时度势,顺天应人。也就是变革要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进行。比如汤武革命就是“拯天下之难,兴天下之治”之举,他的时期把握得很好。所以,变革命必须把握这样的原则:该“过”则“过”,“过”得其时。

[1]高桂喜.教育美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

[2]徐建平.胡 瑗[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0.

[3]胡 瑗.周易(四库全书文渊阁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缩印本),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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