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史观的再认识

2013-08-15 00:48郭学凯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史观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

郭学凯

(山西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04100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中国共产党坚持并积极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就是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特色和理论特色的重要表现。研究我们党群众史观生成的逻辑起点、不同历史时期和阶段的具体差异性表现等问题,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精神,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生成的逻辑起点

群众史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并历经多次实践检验、唯一正确的科学的历史观。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主导着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唯心史观否认社会历史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性,不能透过现象认清社会发展的本质,其树立群众史观更无从谈起。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创立之后,群众史观就成为唯物史观基本理论的重要内容,它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提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自创立之日起,就成为世界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理论和指导思想之一,并随着无产阶级政党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发展而得以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根据各自国家的具体实践,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发展到一个又一个新阶段。在俄国,列宁依靠人民群众,领导布尔什维克党在取得社会主义的阶段性胜利之后,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采取了一系列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目的的举措,丰富了人民群众历史观点的内容,全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他说:“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气勃勃的人民创造源泉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1]57突出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夺取和巩固政权中的重要作用。此外,他面对国家新形势、新情况,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显现其弊病的时候,及时调整政策,颁布旨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新经济政策,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国家力量逐步增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且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2]347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历史观的理论和实践,也深刻影响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方向、目标选择以及旗帜道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遵从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又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群众史观,使其焕发出顽强的生命力和持续的创新力。基于此,马克思列宁主义群众史观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生成的逻辑起点。

二、不同历史时期和阶段党的群众史观的丰富和发展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作用。社会意识由于受人类思维深度和广度等因素影响,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党的群众史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即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其产生发展有它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而正是由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在不同历史时期和阶段有其精彩纷呈的外在表现。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与党的群众史观。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等一系列群众思想,并在实践中通过对中国道路的有益探索,最终创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群众观点和以此为基础的群众路线。毛泽东则成为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的首创人和践行者。

中国共产党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中国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发展和形成的,其间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阶段、土地革命战争阶段、抗日战争阶段和解放战争阶段。

第一,中国共产党一诞生,就把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鲜明地刻在自己的旗帜上,从此开始了励精图治的艰难奋斗历程。党的一大后不久,就明确提出党成立的先决条件是为中国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党的一切活动要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并广泛开展群众运动。党的二大又提出我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而要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须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

第二,土地革命战争阶段,毛泽东根据中国国情和革命形势的发展,紧紧依靠人民,在实践中又创造性地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在中央苏区关于军队和政权建设方面,提出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口号和原则,指出人民群众是工农红色政权存在的群众基础;关于农民土地问题,毛泽东身体力行,深入农村实际搞调查研究,并以此写出了大量的调查报告,提出了众多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正确建议。例如,“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建议,最后都转化为党的具体政策并得以贯彻落实。当时在中央苏区广为流传的众多红色歌谣,如“山歌唱来闹连连,打倒地主要分田;工农翻身作了主,保佑共产党万万岁。”“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走山路,夜打灯笼访贫农”等等,都反映出中央苏区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也传达出中共坚定群众史观的信念和追求。

第三,抗日战争阶段,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当时时局的变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提出并实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三三制”政权等政策。这些政策的推行,充分发动了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为坚持全民族抗战直至全国胜利的坚强基石。可以说,在中国,人民群众就是“根”,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在政治,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不解决要不要民众的问题,什么都无从谈起。”[3]202

解放战争前夕,中共七大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系统论述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4]1094

第四,解放战争阶段,1946年,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需要变“农民减租减息、地主交租交息”的政策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1947年9月13日,又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这就从法律上确认了农民土地所有权,真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2.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与党的群众史观。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地位、所面临的环境和所承担的责任都随着党的任务的转变而发生了重大变化。毛泽东作为党的领袖和代表,在执政过程中,关于群众问题,又提出了新的主张,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内容。

1958年召开的党的八大,是一次全面体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群众史观的大会。会议主要阐明了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为了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必须做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指导下,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指出了必须发扬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健全民主集中制。这些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都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继承,同时,“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正是这一基本原理在中国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是以中国实际出发,以一系列富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的论述阐明了我们党对待群众的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和在群众中开展工作的科学方法。这些思想完全是马克思主义的,又完全是中国的。”[5]

3.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主义全面改革新时期与党的群众史观。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打破了教条主义对人们思想的禁锢,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完成了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心的拨乱反正,使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重新回到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经济建设上来,并做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至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全面改革的新时期。

第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总结历史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史观。其重大创新在于明确提出了判断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强调要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就必须首先发展社会生产力,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根本目的是人民富裕和人民幸福;国家综合国力表现为国家利益的维护和实现,而国家利益又是人民最高利益的体现,要不断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就必须首先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可以看出,“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其根基和精神内核还是人民群众观。

第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结合当代中国实际,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执政为民”理念的提出,一方面,从浅层的表面形式上看,是新时期在意识形态领域坚定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积极表达,也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一贯的政治理念和党的执政优势。另一方面,从深层的内在动因上看,“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宗旨,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第三,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又进行了理论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与之相对应,也创新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史观理论,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群众利益观,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的践行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群众利益观问题上,胡锦涛又指出:“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群众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6]203

第四,党的十八大至今,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着眼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多领域的体制改革,从坚持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继续推进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发展,丰富和发展了党的群众史观。对于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所提出的“中国梦”,他说:“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7]这就为在社会主义全面改革新时期下,中国共产党人践行群众史观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

综观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轨迹,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史观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思想宝库,既具有一脉相承性又具有与时俱进性,体现出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和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休戚与共的崇高政治本色。

三、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史观的应然要求

群众史观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最为直接的理论根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新形势下,对于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精神,真正践行党的群众史观,在应然方面为我们提出了新要求。

1.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史观,应坚持群众主体。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出发,科学论证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这一命题。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史观中,无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观、“三个有利于”标准的人民利益观、执政为民群众观还是“以人为本”的群众利益观,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运用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新时期,我们党更应该继续继承群众史观,在实践中坚持群众主体,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创新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永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全面进步。

2.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史观,应直面群众关切。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积极践行群众史观,实现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相统一的艰苦卓绝的实践过程。在这一实践过程中,我们党不仅要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还应直面群众关切,在工作中细心研究群众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做到情为民所系。中国共产党人坚定并践行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就应该对群众动真情、讲真话、谋实招、办实事。贴近民心,为群众排忧解难,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想做的事,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才是新时期的人民公仆。

3.中国共产党践行群众史观,应顺应群众期盼。当前中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变化是整体的、深刻的和复杂的,当然更是阵痛的。中国共产党面对这一“阵痛期”,应立足国情,顺应群众期盼,坚定党的群众史观,依靠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这个传家宝,和谐党群关系,强化党的生命力和公信力。历史经验和教训反复证明,中国共产党伟大光辉事业的兴衰成败,归于一点,那就是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和支持。新时期我们党践行群众史观,就应该顺应群众期盼,拓展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的渠道,多接地气,在一线倾听民情,在一线倾情服务,在一线倾力发展,真正做到党民零距离,此乃中国共产党的生命之基。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群众史观生成的逻辑起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群众史观。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分别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主义全面改革新时期得到丰富和发展。当前中国面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新形势,为我们党在实践中践行群众史观提出了三方面的应然要求——坚持群众主体,直面群众关切和顺应群众期盼。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我们必须始终坚守的信念、“阵地”,在国家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如若丧失这一信念或“阵地”,那么,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建设和改革就会失去动力源泉和根本方向,甚至滑向政权不稳的边缘。正所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同舟共济,跨时空;民本莫忘,民心难违,群众史观,绘蓝图”。

[1]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田心铭.群众路线:从毛泽东到党的十八大[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3(7).

[6]胡锦涛.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7]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3-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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