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廉洁文化建设在城乡社区管理中的作用

2013-08-15 00:48史红斌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管理者城乡意识

史红斌

(河南理工大学 应急管理学院,河南 焦作454000)

加强城乡社会管理创新,是加快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切实服务社区居(村)民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内含了一种崇高的价值理想、合理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的价值评判标准。通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社区管理者和居(村)民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从而提高城乡社区管理水平。

一、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强化城乡社区管理者为民服务意识

社区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区建设的质量,关系到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如果社区管理者能自觉做到以身作则,勤政廉洁,必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广大居(村)民服好务。

1.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城乡社区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意识。社区管理主体包括居(村)民党支部、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组织,其中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社区管理主体作为社区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负责制定有关社区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对社区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研究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帮助社区居(村)民解决实际困难等,其价值取向、工作方式都会对社区居(村)民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社区管理者崇尚金钱万能论、拜金主义等“以钱为本”观念,采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等“以官为本”的工作方式,坚持以重物的因素、轻人的因素为主的“以物为本”目标,将使社区居(村)民对社区工作予以排斥,不服从社区管理,这样就不能及时解决居(村)民的实际问题、消除影响基层稳定的因素。加强城乡社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引导社区管理者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居(村)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解决居(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区内部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切实保障居(村)民的各项权益,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居(村)民。这样就能增强社区居(村)民的归属感,进而提高社区管理委员会的向心力和号召力,从而调动社区居(村)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城乡社区管理者处事公道正派和诚实守信。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城乡社区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承担着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有序运行的重担。社区管理者立足一线、直接联系居(村)民、与居(村)民接触最多,在处理社区事务过程中是否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对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具有直接影响。这就要求社区管理者不仅要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社区知识、法律知识和公关知识等,而且要树立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的意识,以规范和约束自身的思想与行为,增强拒腐蚀的能力。通过廉洁文化的熏陶、渗透和引导,有利于使社区管理者消除不廉洁的思想意识和不健康的价值取向,追求公正、诚实、文明、廉洁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在思想上自觉把社区居(村)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克服私心杂念,真正培养起为公之心、纯正之心,以营造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社区氛围;在工作中讲党性、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驱,不为人情所扰,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时刻做到襟怀坦荡,无私无畏,克己奉公,表里如一,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切实为居(村)民做好事、服好务。

3.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城乡社区管理者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我国是一个受封建专制社会思想影响很深而且时间较长的国家,人治大于法治思想根深蒂固,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相对薄弱。在社区管理中,一些管理者受封建思想和官本位意识的影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治民,办事不讲程序、不讲规则,把自己摆在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殊地位,不习惯用法律手段管理社区事务,造成社区居(村)民对居(村)民委员会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学习借鉴西方自由、平等、公开等先进的思想,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活动,有利于引导社区管理者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权为民所赋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因盲目行事、盲目管理、盲目服务影响社区建设或者腐败问题的产生,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使社区管理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通过坚持依法办事,抵御、克服影响依法办事的的各种干扰,保护好居(村)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社区不和谐因素,增强居(村)民对社区(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社区管理创新营造一个民主、政治、廉洁、平等和公正的环境。

二、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思想道德建设

廉洁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在城乡社区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社区居(村)民提升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区环境。

1.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提升城乡社区居(村)民的思想政治素质。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人们的价值选择、社会意识、生活方式也日趋多样化,一方面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另一方面却导致人们思想观念的多元化和一定程度的困惑、迷茫、盲从。在城市社区,一部分居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情感相对淡薄,团队、合作意识不强,对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信念了解不多,甚至对社会主义理想发生动摇和怀疑等;在农村社区,部分村民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急剧膨胀,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打牌赌博等不良风气依然存在。通过在城乡社区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对居(村)民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廉洁教育,使居(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洁精神文化的教育和洗涤,引导居(村)民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增强对祖国和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努力成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楷模;引导居(村)民牢固确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信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以自己的诚实劳动走向富裕,抵御拜金主义的侵蚀和影响,知荣拒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提升城乡社区居(村)民的道德素质。道德素质是人们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水平的综合反映,包含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情操,体现着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这表明道德素质在人的整体素质中的关键地位,以及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性。当前,不论是在城市社区,还是在农村社区,良好的道德素质都有利于社区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持社区的和谐与稳定,为社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在城乡社区开展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的廉洁文化活动,不断把以廉洁为核心的价值观传递给居(村)民,从而使居(村)民的道德情操、精神追求、思想认识不断得到提升。一是加强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居(村)民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道德,坚决反对违法乱纪、愚昧野蛮、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损坏公物、破坏环境等不道德行为;二是加强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居(村)民倡导爱党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道德,反对玩忽职守、坑蒙拐骗、以权谋私等不道德行为;三是加强社会主义的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居(村)民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道德,从而使居(村)民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明辨是非,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3.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强化城乡社区居(村)民的法治意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大幅度提高。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公民法治意识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成为经济政治改革的阻滞因素,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区法治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依法治国的基础。廉洁文化建设与弘扬法治精神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可以使居(村)民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和法制意识,明确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而促进廉洁文化和法治建设共同发展。通过在城乡社区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使农村社区村民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劳动法、合同法、民事纠纷调解、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制知识,培育村民的法治意识,使其从心里、情感上将法治精神内化为自己的意识和行为,促进农村社区向良性化、法制化发展;有利于使城市社区居民掌握《社区管理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讨论、协商和管理,养成通过民主参与制定社区规则和程序,让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区居民的普遍观念和牢固意识,为社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城乡社区发展环境

社会主义廉洁文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合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加强城乡社区廉洁文化建设,是加强城乡社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必然要求。

1.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城乡社区发展的政治文明环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就社区而言,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最终实现社区居(村)民民主自治的目标。目前,社区的政治文明环境制约着社区建设发展,比如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过于“行政化”,工作负担沉重,实际上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居(村)民政治参与意识弱、参与率低、参与程度不深,不能介入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与管理;社区的妇联、共青团、文联、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等,在现代社区治理网络中不能很好地发挥辅助居(村)民自我治理的作用。社会主义廉洁文化是一种政治文化,以坚持和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己任,以促进社会法治化和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价值目标,不仅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政治行为准则,而且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伦理价值目标与文化支撑。加强城乡社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引导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社区选举制度、社区决策制度、居(村)务公开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依法规范自治行为,提高自治能力;有利于教育引导社区居(村)民增强民主意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引导社区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居(村)民开展社区服务,听取社区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与社区居(村)民之间的桥梁作用。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城乡社区发展的精神文明环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社区居(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与广大居(村)民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些社区对精神文明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存在盲目性,形式主义严重;精神文明活动内容比较单一、形式不够新颖,不能满足居(村)民的需求;社区受财力、人力、场所等因素制约,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通过在城乡社区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使社区居(村)民受到廉洁文化的教育、规范、熏陶和启迪,有利于教育引导社区居(村)民信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德,履行家庭美德,参与道德实践,告别陋习,自觉抵制和清除愚昧迷信思想观念和非法、邪教思想意识的侵蚀,培养文明守序意识;有利于教育引导社区管理者坚持公平正义,对困难家庭在就业、住房、医疗、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赡养人优先进行社会救济,对社区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者等弱势群体优先提供社会福利;有利于教育引导各类社团机构、志愿者组织或者行业协会通过座谈会、报告会、文化长廊、社区广场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知识,倡导公德意识,弘扬社会主义美德,美化社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3.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强化城乡社区居(村)民的廉洁自律意识。胡锦涛曾经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的基础。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我们党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的重要法宝。”[1]党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必须切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是,当前不论在农村社区,还是在城市社区都存在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在农村社区,存在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及挪用、侵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村委会换届选举贿选等违法行为;在城市社区,存在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经济适用房申请、保障房申报以及养老保险办理等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社区财务收支、救灾救济款物发放、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低保”办理以及居民普遍关心的事项不公开等现象。这些现象不仅不利于化解基层矛盾、疏导冲突,反而激起民怨、引发矛盾,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廉洁文化是以反腐倡廉为核心的先进文化,对反腐倡廉起着导向和支撑作用,它所包含的廉洁精神、廉洁观点、廉洁道德、廉洁准则等,对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起着提升作用。在新形势下,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廉洁文化教育,有利于教育引导社区管理者和居(村)民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抵制拜金主义的影响,强化社会责任,规范自己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有利于教育引导社区管理者和居(村)民自觉学习和掌握廉洁知识,深化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廉洁监督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建立在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之上的社区认同,规范自身的行为,为实现社区腐败的源头治理提供思想文化保证。

[1]胡锦涛.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8-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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