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亮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24)
东山供水工程是“山西大水网”第五横晋中—长治线“晋中南部供水体系”的规划工程,是山西省“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互联互通工程。该工程输水管(洞)线全长253.98 km,包含压力管线总长度183.75 km,隧洞长69.00 km以及箱涵、明渠等多种引调水建筑物。管线管材主要为PCCP管、钢管、球墨铸铁管,管线铺设距离长、扬程高、地形情况复杂。结合工程地质报告分析和线路的实地观测,设计对管道断面形式进行了细化,以达到减少泵站和管材损耗,便于施工,减少拆迁的目的。
根据工程所处地段冻土深度较浅的特点,考虑外部荷载、管材性能、抗浮要求及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道埋设深度不小于1.5 m。
沟槽底部开挖宽度按照管径的不同确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当沟槽无排水和支撑要求时,最小底宽按如下方式确定:管径小于500 mm,管道外径两侧各加300 mm;管径在500~1 500 mm之间,管道外径两侧各加500 mm;管径大于1 500 mm,管道外径两侧各加750 mm。
沟槽开挖边坡视地质条件而定,对于地质条件较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 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的情况,沟槽边坡最陡应符合《山西省大水网工程有压输水管道标准化设计导则》(试行)规定。
岩石段开挖边坡一般最陡为1∶0.3,实际情况需考虑具体地质和岩石条件。
东山供水工程线路较长,工程线路地形环境复杂,应根据地基条件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工程面临的主要地基处理问题是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类型可分为自重湿陷和非自重湿陷两种。根据埋设管道类型的不同,换填不同深度的3∶7灰土地基,压实度要求不小于95%。PCCP管道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换填1 000 mm,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换填500 mm;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换填500 mm,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换填300 mm。
岩基段超挖厚度350 mm,采用开挖石渣料回填,以达到岩石与土基逐渐过渡的目的。
根据规范结合东山供水线路中的实际地质情况,对不同管材埋设时沟槽处理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
底层基础采用150 mm厚松散碎石垫层,宽度为1/2管道外径。
管侧垫层底层基础以上,管基中心角120°范围内为管侧垫层范围。采用开挖料填筑,其中粒径小于1 mm的材料要求小于12%,黏性土压实度不小于95%,非黏性土最小相对密度为0.75。
管侧垫层以上至管顶以上500 mm为初步回填区。采用开挖料填筑,回填材料最大粒径要求不大于50 mm,黏性土压实度不小于92%,非黏性土最小相对密度为0.70。
初步回填以上至原地面线以下300 mm为沟槽带回填,沟槽带回填以上至原地面线以上150 mm为表土回填。两者均采用开挖料填筑,回填材料最大粒径要求不大于100 mm,黏性土压实度不小于90%,非黏性土最小相对密度为0.60。
管道基础处理需将管道底部土壤平整,管道基础至管顶采用开挖料填筑,分层压实,回填材料最大粒径要求小于20 mm,黏性土压实度不小于95%,非黏性土最小相对密度为0.75。
管顶以上根据管径不同,分别回填500~1 200 mm,采用开挖料填筑,回填材料最大粒径要求小于40 mm,黏性土压实度不小于92%,非黏性土最小相对密度为0.70;管顶正上方区(不小于1倍管径且不小于500 mm)范围内压实度为(85±2)%。
管顶回填层以上至原地面线以上150 mm采用开挖料填筑,黏土压实度不小于90%,非黏性土最小相对密度为0.60(耕作层恢复除外)。
沟槽底部至管顶以上500 mm范围内,回填材料中不得含有机物、冻土及大于50 mm的砖石等硬块。沟槽回填时应分层压实,管道两侧对称均匀,两侧压实面高差不应超过300 mm,回填土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率±2%的范围内。
根据山西省的地理地形条件特点,有压输水管道在大水网工程中具有重要地位,良好的输水管线断面设计,对于节约工程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证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该设计方案可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