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才敏
(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山西 太原 030013)
生态产业是按照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具有完整生命周期、高效代谢过程及和谐生态功能的网络型、进化型、复合型产业。生态产业是继经济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大发展后的第三代产业,是包含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第三产业)及生态环境的一个有机系统。通过自然生态系统形成物流和能量的转化,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产业生态系统之间共生的网络,横跨初级生产部门、次级生产部门和服务部门。由此来看,生态产业属于集团性产业,其重要产出是生态产品。
与传统产业相比较,生态产业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生态产业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体系或环节之间的系统耦合,使物质、能量能够多次利用、高效产出,资源环境能够系统开发、持续利用,使产业发展的多样性与优势度、开放度与自主度、力度与柔度、速度与稳定度达到有机结合,污染负效应变为正效益。二是生态产业将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环境保护等纵向结合,将生产基地与周边环境纳入整个生态系统统一管理,谋求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有害废弃物向系统外的零排放。三是生态产业实质上是生态工程在各产业中的系统应用,从而形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第三产业等产业体系。生态工程是为了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互利互惠,着眼于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系统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整合工程技术,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从一味追求经济增长或自然保护,走向富裕、健康、文明三位一体的复合生态繁荣。
生态产品是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功能调节、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等多种自然要素的综合,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宜人的气候等。
生态产品属于真正的绿色产品,其特点在于节约能源、无公害、可再生。生态产品同农业产品、工业产品和服务业产品一样,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生态功能区提供生态产品的主体功能主要体现在:吸收二氧化碳、制造氧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清洁空气、减少噪音、吸附粉尘、保护生物多样性、减轻自然灾害等。一些国家或地区对生态功能区实行的“生态补偿”,实质上是政府代表人民购买这类地区提供的生态产品。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根据上述生态产业、生态产品的概念与特点论述,结合对十八大文件的学习与理解,概括出三个基本观点: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是持续发展概念的深化,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具体化;二是生态产业、生态产品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受众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属于朝阳产业、民生产业、永续产业;三是发展生态产业,开发生态产品,水土保持是重头戏。
山西省地处黄河中游、海河上游,是全国水土流失极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国土总面积15.6万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0.8万km2,占69.2%。每年向黄河、海河输送泥沙4.6亿t,其中黄河3.7亿t,海河0.9亿t,向黄河输送的泥沙量相当于三门峡水库以上年总输沙量16亿t的23%。据2006—2008年间中国科学院与水利部联合组织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科学考察”资料,全省119个县(市、区)中,水土流失严重县达84个,占到县份总数的70.6%。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普查数据,截至2011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万km2,治理度达到46.3%。水土流失面积明显减少,水土流失强度明显减轻,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每年流失掉大量的水、土及其肥力。据观测资料,1 hm2坡耕地每年流失水195 m3,流失表土67.5 t。近年来,水利部在山西省启动了22个县的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一定要把这项工程建设成为民生工程,为保证粮食安全奠定基础。
淤地坝具有多重作用,既可拦截小流域沟道泥沙,变废为宝,变荒沟为良田,提高下游防洪标准,又可改善水土流失区的乡村交通条件,促进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改善生态环境。2003年以来,淤地坝建设已成为水土保持的亮点工程,全省每年新建、除险加固大中型淤地坝200余座,同时在多个县实施了坝滩联合整治工程,一定要持续坚持下去,为防洪保安作出贡献。
山西是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水利厅启动了“两纵十横,六河连通”的大水网建设工程。全省共有19处岩溶大泉,这些泉水是全省发展的命脉,必须全力抓好重要水源地的生态保护,保证水量,保证水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洁净水源。特别是省城太原的重要水源地——汾河水库,总库容7.2亿m3,自1960年建成运行以来,至1985年底已淤积4.5亿m3,约占总库容的62.5%。为此,从1988年开始,省政府每年投资2 000万元,连续实施了两期共20年的汾河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完成了汾河上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规划,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将开始有效实施。
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是山西省创造的水土保持基本经验。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不容乐观的客观现实,今后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目标是生态清洁性小流域。通过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生态脆弱与恶化的现状,保证生态安全。
山西省原本以煤为主的工矿企业就比较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些年来新上马的生产建设项目众多,乱挖滥采、乱堆滥放的现象屡见不鲜,从而形成了比较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特别是煤矿开采,在破坏水资源造成干旱缺水的同时,也造成了地表裂缝、沉陷等人为水土流失加剧问题。同时,大量的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堆放在侵蚀沟道,不注重拦挡防护,极易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今后一定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抓好建设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水土保持现场检查、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山西省的革命老区县份数量众多,约占总县份的88%。这些革命老区群众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为新中国成立做出了巨大贡献与牺牲。但直至目前,不少地方仍然十分贫穷落后。为此,计划近期实施100条革命老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水利部对山西省这一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2012年累计下达给山西省的革命老区水保项目资金2.26亿元,首批革命老区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在左权、永和、兴县等地启动实施。一定要把这项工程组织实施好,为革命老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封禁治理,是指在水土流失区小范围内实施综合治理,大面积实施封禁管护的水土保持战略决策。实践证明,封禁治理可充分利用光热水气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植被的有效恢复,提高植被覆盖率,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减轻水土流失危害。要持续抓好封禁治理,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与山西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