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靖
(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山西省山区面积大、坡陡沟深,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70%以上的雨量集中在7—9月,致使该时段内山洪灾害频发。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前修建的淤地坝,由于地处偏僻山区,疏于管理,加之工程措施不完备、建设标准低,遇暴雨山洪暴发极易发生险情,严重威胁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淤地坝安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截至2010年,山西省共建成各类淤地坝4.48万座,其中骨干坝11座,中型坝663座,小型坝4.3万座。多年来,这些淤地坝对山西省黄土高原地区的拦截沙泥、保持水土、淤地造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淤地坝拦泥保土有效减少了入黄泥沙。山西省黄河流域总面积是全省总面积的62%,每年向黄河输入泥沙3.66亿t,泥沙的主要来源是黄河中的千沟万壑。淤地坝大都建在黄河流域的河道中,这就有效地把泥沙拦蓄在河道内,固定了河床,提高侵蚀基准面、稳定沟坡、抑制沟岸扩张和侵蚀。
第二,淤地坝淤地造田,提高了区域内群众的生活水平。淤地坝有效地拦截了泥沙,形成坝地,易于耕作、抗旱保收。淤地坝改变了当地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了其生活水平,老百姓从中得到了实惠,当地群众形象地把淤地坝称为流域下游的“保护神”,改善生态环境的“奠基石”。吕梁市中阳县、朔州市的右玉县、临汾市的乡宁县等,均在淤地坝建设中受益,使干枯多年的水井又恢复了生机,且水质达标;另外,还有利用淤地坝发展养殖业增加收入的。
1988年汛期,山西省暴雨洪水频繁,98个县(市),582个乡(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冲垮各种淤地坝4 000多座,受灾面积60多万hm2,造成295人、1 710头大牲畜死亡,倒塌房屋78 789间(孔),损失粮食1.2亿kg,直接经济损失7.8亿元。
1989年汛期,兴县、临县连降罕见的暴雨。兴县6 h最大雨量达182 mm,5座淤地坝被冲垮,交通中断,最严重的是城关镇南沟门前村,3座淤地坝连续垮坝,洪水过程仅4 min就造成24人死亡。
上述垮坝事例充分说明了淤地坝存在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淤地坝垮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沟壑纵横,加上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造成汛期突发性洪水灾害频繁;二是淤地坝大都建在山区山沟里,由于管理不善,工程措施不完备,部分淤地坝、骨干坝建设标准低、质量差,难以抵御暴雨山洪;三是干部群众防汛观念意识不强,不够重视汛期值班,少数干部群众对防汛工作不熟悉,对本区域的暴雨特点和地形河势不太了解,遇到突发事件时缺乏应对措施。
第一,提高全民防汛意识,加强宣传力度。要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真正树立科学的防汛抢险思想。
第二,淤地坝工程较多的吕梁、忻州、朔州等地要层层明确责任,重点地段明确专人进行工程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特别是被堵塞的排洪涵洞要及时清淤清障,给洪水出路,落实防洪抢险措施。对那些无效益或效益低、施工质量差的淤地坝工程应采取措施立即拆除。
第三,吕梁中阳、兴县、汾阳等地有些村庄居住在山区山沟淤地坝下游或边界,要采取措施筑防洪墙或动员搬迁,确保这些村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加强淤地坝非工程措施建设。2011年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全国提高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给山西省105个县安排建设任务。到目前已有多个县受益,起到了防洪减灾的作用。如在淤地坝较多的兴县,2012年7月27—28日普降大雨,部分区域为暴雨至特大暴雨,兴县防汛办根据预警平台提供的降雨量数据及时对可能出现险情的淤地坝现场指导,并通知下游村庄群众撤离,最终在这次强降雨过程中,没有造成事故和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
为确保淤地坝的健康运行,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作用与效益,特对其日常的运行与管理提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二是加强管理;三是从淤地坝建设抓起,严格工程审批手续,严把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关,提高淤地坝防洪标准,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