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荣智
(锡林郭勒市农牧业局,内蒙古 锡林浩特市 026000)
草原具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同时还能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可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据研究,每公顷草地每天可吸收二氧化碳900kg,产生氧气600kg。有些牧草还可以吸附大气中PM2.5粉尘,降低环境污染。
锡林郭勒草原既是草原畜牧业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也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防线。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既是加快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保持边疆社会稳定,维护地区生态安全,加快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牧民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
上世纪,面对草原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传统畜牧业徘徊不前、牧民收入持续走低的严峻形势,锡林浩特市坚持以保护生态为先,贯彻围封转移战略,实施生态保护项目,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恢复、综合生产能力和牧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
2000年以来,持续十几年始终坚持工程措施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措施,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围封转移、两转双赢、划区轮牧等重大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不同草原类型科学划分生态治理区,分类实施草原保护与建设。累计实施生态建设工程755万亩,占草原面积的38%。围封草场1370万亩,建设高产饲草料地12.2万亩,分别占草原面积的67%、0.6%。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草场“三牧”(春季休牧、围封禁牧、划区轮牧)基本保护制度。将承包到户的2027万亩草场纳入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项目区,其中禁牧区462万亩、草畜平衡区1565万亩。转移牧区人口1.46万人,降低了对草场的依存度。鼓励整户搬迁、草场向嘎查集体流转,引导牧区青壮年进城务工、老年人进城养老、子女进城读书。建成牧民创业园区、宝力格嘎查整体搬迁区、哈那乌拉嘎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草原生态环境呈现“总体遏制,局部好转”态势,牧草高度、盖度、亩产量分别由2000年的22厘米、18%、20公斤增长到42厘米、61%、147公斤,分别提高了20厘米、43%、127公斤。牧草种类由每平方米6种增至20余种。雨水充沛的年景,可打草5.5亿公斤,能够保障366万羊单位牲畜过冬饲草需求。
围封转移、补奖机制等一系列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措施,推动了畜牧业生产布局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通过调整牲畜结构,推广改良牲畜和舍饲育肥,发展合作社等方式,提高了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2013年,牧业年度自然放牧牲畜由2000年的173万头只压减到80万头只,压减了54%。累计实施黄牛改良29万头,22个嘎查全部建立种公羊集中管理点,集中管理种公羊达到1.3万只。牲畜良改比重、大畜比重、母畜比重、繁成率由2000年的 58%、4.3%、49%、82%提高到 99%、6.6%、54%、109%分别提高了 41、2.3、5、27个百分点。新增棚圈40万平方米,畜均暖棚面积由0.23平方米提高到1.1平方米;储草棚从无到有,建成6万平方米,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不断提升。规模化、现代化养殖成效初显,引进大牧场百万肉羊繁育基地项目,3年完成投资8亿元,建成后年可出栏肉羊50万只,存栏基础母羊20万只。全市累计建成规模养殖场42处,其中肉牛10处、奶牛12处、肉羊19处、马1处,舍饲养殖牲畜达50万头只。
培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70家,其中产业化龙头企业28家(国家级2家、自治区级11家、盟级15家)。活畜加工能力1200万羊单位,加工量335万羊单位。畜产品加工及相关产业产值达到40亿元,基本形成了以肉食品加工为主,绒毛、生物制品、肠衣加工为辅的产业链。现有中国驰名商标1个(“乌珠穆沁”)内蒙古著名商标6个,取得了锡林郭勒羊肉原产地地理标识证明,牧草获得有机草认证,小肥羊、草原伊盛、乌珠穆沁羊肉获得有机肉食品认证。建立了肉羊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平台,保障畜产品安全。
大力推广牲畜改良、鼓励牧民舍饲育肥,提高了养殖经营性收入;牧区低保金及时兑现、禁牧补贴、良种畜补贴等惠牧政策资金的足额发放,直接拉动了牧民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加。积极转移牧区剩余劳动力,激发牧民进城从业积极性,加之嘎查干部工资报酬和农民工工资待遇逐年提高,牧民工资性收入大幅度增长。草牧场的有序流转,合作社入股分红,拉动牧民财产性收入增长。2012年牧民人均纯收入14786元,较2000年增长11221元,增长4倍。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经营性收入比重降低,由99.4%降低至57.8%,降低了41.6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比重由0.2%增长至10.7%,增长10.5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由0.4%增长至23.6%,增长23.2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从无到有,比重达到7.9%。
锡林浩特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而且是比较脆弱的。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草原生态已治理面积占应治理面积的比重不足60%,已治理的如不加强保护也存在反弹的风险。生态问题依然是制约其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3.1.1 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形势严峻
从自然特点角度看,锡林浩特市降水偏少,年际不均,变率较大,水热失衡,这一特殊气候特征,决定了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艰巨性。从类型分布角度看,锡林浩特市典型草原1650万亩,占80%;低地草甸草原164万亩,占8%;山地草甸草原123万亩,占6%;沙地草原117万亩,占6%,草地类型的多样决定了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复杂性。
3.1.2 畜牧业基础设施滞后
按照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要求,锡林浩特市4个苏木镇9个嘎查462万亩草场实施禁牧,载畜量为每80亩1个羊单位。为确保牧区对国家的肉食品供给不减少、牧民收入不降低,必须鼓励牧民从事舍饲养殖,而现有的基础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圈养需求。牧区基础设施与农牧民生产生活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同时,目前投资体制和方式存在投入分散、多头管理等问题,导致地方自主性和牧民积极性难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3.1.3 牧民持续增收难度大
草原是草原畜牧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只有把草原畜牧业对草原的依赖度降低到科学合理的水平时,才能降低人为因素对草原的破坏,也就是说只有牧民收入结构更趋合理,才能减少对草原的索取。当前,工业反哺农牧业能力有限,牧民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偏低,牧民对草原的依存度仍然较高。牧民政策性收入较少,近年来,国家出台惠农惠牧政策措施,主要是惠及农民,引导农民发展农业生产,而对牧民的直接补贴标准低、数量较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强化监管,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建立完善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
3.2.1 严格执行法律和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大草原保护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牧民合法权益。加快现代畜牧业步伐,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实行管护员激励和核查机制。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切实加强禁牧区、草畜平衡区的管护能力。严肃查处违规占用草牧场和乱开滥垦草原行为。积极探索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实行放牧制度化,建立三级草牧场流转服务平台,促进草场有序流转。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牧民维权意识,发挥保护草原主体作用。同时完善仓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草产业,提高饲草精深加工能力和利用率。
3.2.2 加大资金扶持和培训力度
目前,牧民后续产业支撑仍然不足,按照“禁牧不禁养”的要求,扶持舍饲养殖业发展。积极争取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等项目,加大棚圈、储草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对牧区无房、危房户的新建和改建投入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专家开展实用技术专题讲座,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引导牧民接收新观念、掌握新技术,提高育肥养殖技术水平。
3.2.3 强化增收措施
围绕“四个途径、四个支撑”,加大“三牧”投入力度,降低牧民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依存度。进一步优化畜群、畜种结构,利用同期发情、胚胎移植等现代技术,大力推进乌珠穆沁羊提纯复壮,开展人工授精、肉羊经济杂交和黄牛改良工作,挖掘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加经营性收入。发展联户合作经营,提高牧民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提升龙头企业带动牧民增收能力。积极引进高新技术,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高附加值。加大工业反哺畜牧业、城市支持牧区力度,征地企业吸纳牧民转移就业。完善养老、助学、创业等各项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配套政策。依托牧民创业园区、哈那乌拉万象星城,搭建牧民转移就业、创业平台,拓宽农牧业外部增收渠道,提高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通过深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严格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大草原生态建设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舍饲养殖,缓解草原生态压力,引导牧区人口转移转产,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方式,锡林浩特市将逐步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到“十二五”末,全市草原植被盖度稳定在6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19%以上。牲畜饲养量达到200万头只,其中舍饲规模化养殖量达到150万头只。肉羊肉牛繁成率分别达到120%和78%,全部实现良改化和可追溯管理。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2%以上,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锡林浩特市必将成为我国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及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牧民增收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