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杰
(大连民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辽宁大连 11660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重大贡献。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指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在1947年5月1日成立了,这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始在全国推行并载入中国的宪法当中。到1985年,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90%以上的少数民族都在该民族集中居住的地区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而作为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的重要一员——满族,虽然它拥有悠久的历史,又是中国人口数量大(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满族人口为9 821 180人,仅次于壮族,是中国第二大少数民族)、分布地域广的一个少数民族。但直到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才在满族聚居的地区建立了满族自治地方,本文对其中的历史原因进行了探讨。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政府对中国少数民族实行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但是对满族是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很多人认为满族自清朝建立以来,大量人口进入内地与汉族人民相融合,在融合的过程中,满族语言逐渐消失,满族特有的生活习惯也逐渐汉化,这种民族界线的消除,是一种进步的现象,对于具备此种情况的满人不应再当作国内一个民族来宣传来强调,而只要照顾他们的某些特殊需要就够了。但是具体对满族实行何种方针政策,还应该从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这些分歧,中央最终决定:“所称开封、郑州两市之二千余满人,如是聚居情况,保有若干民族特点,则仍应采取民族自治政策,允许其建立下层自治政权,并选举代表参加市人民代表大会。如既非聚居,又无民族特点,则不需采取民族自治政策。但在此种情形下,如仍有被汉人压迫情形,则应采取其他适当办法,帮助其解除这种压迫。如他们已有民族性的人民团体,仍可允许此项团体派代表参加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虽无此项团体而因为实际上有必要,亦可设法使人民代表会中有满籍代表(但不作为民族代表参加)。”[1]从这个指示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时没有把满族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更没有安排满族代表参加会议,因此对于在满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更是遥不可及。
当这个指示被传达下去以后,许多居住在北京的满族人都伤心地哭了。毛泽东知道此事后说:“一个民族没有代表,整个少数民族为之不欢。”[2]974-975周恩来也指出:“民族将来是要互相同化的,这是自然发展的结果,但不能歧视,不能强制。因此现在还要把满族恢复起来。”[2]975根据毛泽东、周恩来的指示,中央统战部派出工作组到辽宁进行调查,并于1952年12月发出《关于满族是否是少数民族的意见》指出:满族是中国境内的一个少数民族,在满族聚居区应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为此还向东北局建议,在东北满族聚居区建立一个满族自治地方,以后由于遭到高岗反对而无法付诸实践。但是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有大量满族人,其中包括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如老舍等公开了自己的满族身份。从满族人民公开自己民族成分的事情可以看出他们的民族认同感和民族归属感都非常强烈,当然他们要求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愿望也日益迫切。
针对满族人民要求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强烈愿望,1956年周恩来在接见原满族皇室人员时明确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要恢复满族应有的地位。”[3]1957年4月中央统战部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意见发出通知,要求辽、吉、黑、冀等省委提出帮助满族实行区域自治的方案,为此周恩来在青岛民族座谈会上表示:“满族人口有240万之多,满族要自治是肯定的。至于怎样自治,现在还在研究中。”[2]975到 20 世纪 50 年代后期,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工作中犯了“左”倾错误,出现了“民族融合风”席卷全国的情况,过去曾经呼吁建立满族自治地方的满族干部受到了错误的批判和处理,而对于在满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满族自治地方的问题也被长期搁置下来。
直到1985年中国才在辽宁省新宾县建立了第一个满族自治地方,岫岩满族自治县于1985年6月11日正式成立。那么为什么满族自治地方在中国设立的这么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清王朝自定都北京后,开始把大批满族八旗从东北迁移到北京和关内各地驻防,同时把大量汉族人口移居到东北垦荒,使得东北的民族居住格局发生了变化,即由过去满族等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区变成现今满、汉等民族杂居的地区。自此满族在居住地域分布上由聚居走向了杂居(散居),目前满族人口的四分之三,大约700多万人散居在全国各地(1990年统计数据),是全国少数民族散居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
满族在入主中原后,清朝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不断要求满族习汉文、说汉话,使满汉不断融合,进入近代以来满族在文化上已不再具备自己鲜明的特点,反而在诸多方面与汉族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1)语言文字方面,迁移到北京和关内各地的满族由过去使用单一的满语满文,改成全部使用汉语汉文,甚至连留居原地的东北满族也受到移居东北的汉人影响而通用汉语汉文。(2)风俗习惯上的差异逐渐消失,居住在全国各地的满族,包括东北的满族在与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汉族的共同生活中,不断吸收汉族文化,改变自己民族原有的习俗,使满族在文化、生活上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满、汉两个民族在衣、食、住、行乃至所过的节日上渐趋一致的现象。(3)婚姻方面,由于满、汉两民族的普遍杂居,通婚现象在所难免,尤其随着清末对满、汉通婚禁令的取消,满汉姓名并列的提倡和实行,加速了满、汉之间差别的消除,促进了民族融合。
所谓“隐匿化”就是由于历史上满族统治者对其他民族造成的伤害,导致近代以来大量满族人民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来维持生存。在清王朝建立的过程中,满族对其他民族进行征战和奴役,在面对西方殖民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时,清廷又屡屡失败,一个又一个割地赔款的卖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强加给中国人民,使中国人民蒙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和耻辱记忆,导致中国主流社会对满清统治者的极度民族仇恨。此后中国人民掀起了推翻清王朝的革命:太平天国起义、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最终推翻了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可是由于清王朝长期以来用八旗驻防兵丁制度控制着满族,特别是在辛亥革命过程中,由于满族人民群众受到满族贵族的宣传蛊惑,错误地认为同盟会提出的“驱逐鞑虏”的口号是驱逐整个满族,这使广大满族人民群众极为疑虑和恐惧。加之辛亥革命后满族特权地位的逐渐丧失,使满族受到其他民族歧视和迫害的事情屡有发生,随后“伪满州国”的建立又进一步加剧了其他民族对满族的仇恨心理,为了逃避民族歧视,众多的满人和旗人只能隐姓埋名(改用汉姓汉名,隐瞒满族身份),远离政治,迅速融入中国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
虽然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对东北的各个少数民族进行了民族关系的调适,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对于那些散居的、没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中国共产党也很好地贯彻和执行了党的民族平等政策,但是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共产党对东北的原著民——满族都没有任何特殊的照顾,这无形中就弱化了满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地位,对保护和发展满族经济文化是极其不利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平反民族地区的冤假错案以及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国民族工作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满族自治地方的确立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而作为满族主要居住地的辽宁省也开始为建立满族自治地方作准备。
1980年辽宁省民委为了让省内满、汉各族人民真正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在省内进行了一次民族政策再教育工作,在教育的过程中,辽宁省民委副主任阿英嘎同志对全省干部作了《关于民族政策问题的报告》:民族政策经过文革10年,林彪、“四人帮”实行了一系列的反对政策……粉碎“四人帮”后,华主席代表党中央提出民族政策的再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凤城和岫岩这两个县满族人口成倍的增加,国家在北京文化宫举办少数民族展览时,岫岩县就作为辽宁省满族的一个缩影参加了展览。我在岫岩时,看到满族的心理状态还是存在的……我把岫岩、凤城这两个县的情况向省里作了汇报,省委很重视,省委责成我们省民委向中央提出要求满族自治,自治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满族人口密度大,二是群众愿意,而这两个条件岫岩和凤城都具备了,岫岩满族人口21万多人,占县总人口的48%,凤城16万多人,这个基数够,其次考虑民族特点、经济关系。满族在全国没有自治地方,辽宁满族占全国满族的半数,在历史上是很有影响的,对国际也有影响,单搞一个县不行,这是个民族历史贡献和民族影响不相称的,省委考虑起码有个自治州……自治对同一地区的满族、汉族都有好处,因为党的民族政策对各民族都有利,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建立自治州在经济上是有好处的,按国家法律规定,民族地区可以把占税收总预算的5%留下用于本地区发展,这笔钱500万也好、1 000万也好,不都用在满族的身上,更不是留在满族村经过汉族村,是要建设整个事业,是大家共享其成……满族自治是我们国内人民生活上的一件大事,因为满族在历史上是影响很大的,而人口也比较多,在国际上很有影响,我们自己却把满族忽视了,可是外国对满族很重视。现在世界大国都在研究满族的问题,有研究满族的机构,向世界发表刊物,日本、苏联都有研究满族的,苏联说满族不是中国人,是异族。西德、法国也有研究满族的机构。这个问题我们不搞起来,就很被动。外国人来中国参观,有的就专提满族事,要了解满族情况,所以我们对满族问题正确处理了,这对国际上会有好的影响。同时对国内、对党的政策的体现有好处…… [中共岫岩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省、市委统战部、民委、宗教事务处、工商联关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通知、讲话、报告、意见、纪要,归档时的案卷号:43,1980年1月31日至1980年12月28日]。从这份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在满族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下,曾经考虑过在辽宁省建立满族自治地方,但是以后随着历次政治运动的进行,使满族自治的计划夭折了,而满族人民群众为了避免民族歧视被迫隐姓埋名或者更改民族成分,但是作为中国的一个古老民族,满族的民族特点依然存在,鉴于此,辽宁省委在“文革”结束后针对满族人民群众中普遍存在的畏惧心理,进行了大规模的民族再教育活动,这为建立满族自治地方作了充分的准备。
此后辽宁省政府在广泛征求了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向党中央、国务院写了《关于建立丹东满族自治州和新宾满族自治县的请示报告》,虽然指示未被批准,但是大量满族人隐瞒、更改自己民族成分的问题却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央认为:必须要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满族成分核实工作,还对相关省区派去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民族调查研究工作。1981年在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国家民委、国务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原则的通知》规定:“凡属少数民族,不论其在何时出于何种原因未能正确表达本人的民族成分,而申请民族成分的,都应当予以恢复。”[4]其后许多人恢复了满族成分。据统计1982年满族人口是4 304 981人,但在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满族人口仅为2 399 228人,1990年达到9 846 776 人,2000 年是10 682 262 人[2]1079。满族人口数仅次于壮族,是全国第二大少数民族,辽宁省的满族人口也从1982年的199万上升到1990年的495万多,增长率达到了148.89%,成为全国满族人口最多的省。
随着满族成分恢复工作的圆满完成,满族群众要求建立满族自治地方的愿望也更加迫切,在满族群众和干部的强烈愿要求下,原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同志给中央写了《关于建立满族自治地方的问题》的信,信中写到:“满族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也一直承认满族是一个民族。根据这些条件和宪法的规定,满族享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权利,并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条件。现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除满族外都有了自治区或自治州,唯有满族至今没有自治地方。这种情况使许多满族群众和干部感到‘不正常,不公道’,伤了他们的民族感情,别的民族也会有‘一人向隅,举座不欢’之感。这是民族政策方面的一个重大悬案,应尽快解决……在丹东地区以及其他满族聚居区建立若干满族自治地方的意见是适当的,可行的……实践证明,正确地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有利于正确处理民族关系,调动各民族人民的积极性,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建设,而不会妨碍四化建设。相反地,如果我们不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一定不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5]李维汉的这封信上报中央后,中央对满族人口较多的省份进行了考察、了解,还认真听取了满族人民的意见,最终决定在满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地区成立满族自治地方。
岫岩县作为辽东满族发源地之一,长期以来有大量满族人生活在此。20世纪80年代岫岩县为了建立满族自治地方,成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对岫岩民族工作进行管理。1981年岫岩县委根据《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原则的通知》,对岫岩县满族社会现状和民族成分进行了调查,1982年又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隐瞒和更改民族成分的满族人进行了恢复民族成分的工作。198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辽宁省设立岫岩、凤城、新宾满族自治县的批复》,批复通知辽宁省设立岫岩、凤城和新宾三个满族自治县。为了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1985年5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上选举产生了满族县长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并对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满族干部的比例由1984年的30%上升到50%以上,1985年6月11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正式成立。另外岫岩县享有了许多国家优惠政策,除了继续发展本县的传统产业玉石等矿产资源开发外,还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发展了别具特色的满族历史文化、饮食文化等相关产业,同时在国家资金支持下,岫岩满族自治县还建立了民族博物馆,对满族的历史起源、演进、风土人情、出土文物等进行了详细的展示,2010年岫岩县的满族剪纸、满族绣花鞋垫等手工艺术还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并获得了资金保护。
岫岩满族自治县成立后,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和地方一系列优惠政策给予了岫岩,岫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发生了深刻变化。岫岩县满族自治县除了在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中享有一系列民族优惠政策外,中央把上划中央的两税增量返还岫岩,同时还增加了民族机动金补助,国家每年向岫岩县提供500多万元的扶贫资金和民贸企业贴息贷款(2.88厘);辽宁省每年也给予岫岩县500万元的补助资金,扶持岫岩县发展民族经济,另外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户口在农村的,经过申请批准可以生育第二胎(1993年国家规定:人口在1 00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可以生育二胎,满族不再享受生育优惠政策)。在教育方面,2006年辽宁省规定:凡是高考时,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照顾10分;不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考生录取时照顾5分。这些优惠政策的实行,不仅为岫岩培养了大量民族优秀人才,也极大地促进了岫岩地区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岫岩县发生了深刻的社会变化。满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极大地增强了满族人民的民族认同感。随着满族自治县的建立,各项民族优惠政策的实行,导致满族人口的数量急剧增加,这些满族人口中,除了重新恢复自己的满族身份的人外,还有大量的汉族为了获得各项民族优惠政策而更改民族成分形成的,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在1981年和1986年先后出台了《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原则的通知》以及《补充通知》对更改民族成分进行了修正和补充。这些文件的出台并不能有效的遏制更改民族成分的现象,1985年岫岩县满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1%,到1990年就达到了87.96%,而汉族人口,蒙古族人口的比例都呈下降趋势。从全国范围来看,从1982年到1990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 303万人,更改或恢复少数民族成分者约占56.64%,约1 300万人,其中满族新增者占了90%以上[6]。为了彻底解决个别地区不适当地、大批地更改民族成分的现象,国家民委、公安部在1989年11月印发了《关于暂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全国各地暂时停止了更改民族成分的工作。1990年国家三部委又下发了《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对确认公民民族成分作出了明确规定,使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进入到法制化的轨道。1993年国家取消了满族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岫岩县更改民族成分的人也随之减少了。
从更改民族成分的现象中,不难看出一些原本是汉族的社会成员为获得实际利益而变更自己的民族身份,这使满族人口在很短的时间内出现了急剧增加。而这些通过更改民族成分成为满族的人,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建立后,对满族的认同感也在不断增强。这种情况与清代的汉人加入八旗并因此而获得较高政治、社会地位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缘于在血统和历史记忆的基础上,由国家“拟构”(“拟构”反映的是一种态度,即不管是真品还是赝品,只要它是现实,就要积极加以肯定出来的)[7]。国家又把诸多优惠政策给予少数民族,这对于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民族经济提供了保障,也成为中国制定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218.
[2]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委员会.周恩来选集:下卷[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319:1984.
[4]国家民委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选编[M].北京:中国民航出版社,1997:106-197.
[5]石光树.解决中国的民族自治的一大悬案——以此怀念李维汉并纪念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五十周年[J].民族团结,1999(10):136-138.
[6]张天路.民族人口学[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8:115-119.
[7]渡边欣雄.冲绳文化的创造[J].刘正爱,译.民族研究,2010(4):175-177.
(责任编辑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