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课题组第三次会议在沪召开

2013-08-15 00:47
中国司法鉴定 2013年4期
关键词:司法会计技术规范司法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课题组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17日至18日在上海召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课题组组长沈敏研究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颜延、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杨为忠高级检察官、辽宁天华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韩峰高级会计师、福建国龙会计事务所所长檀少雄高级会计师、广东汕特司法会计鉴定所所长赖冻高级会计师、江苏华弘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鲍士照高级审计师、山东弘裕建设会计司法鉴定所杨树荣高级会计师和特邀专家北京中金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陆步青研究员等9名专家、学者会聚上海,对《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第二次修改稿进行再修订。这是继今年4月《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课题开题会议之后的一次逐条推敲的通稿会。

会议由课题组秘书长朱淳良主持。

沈敏所长首先代表司鉴所、课题组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她说,各位专家在百忙之中为《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课题尽力,显示了课题的凝聚力。随后她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和思考:一是要充分认清我们研制课题的目的及其运用。《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涉及的是专门性问题,它以技术和程序为主线,涉及技术和程序两个基本特征,即理念的先导性和实践的规范性。不论是理论还是规范,都是用以指导实践,为诉讼服务。二是充分考虑本专业的特点和实践需要,可以制订多个层级的规范,请大家进行讨论。她指出,在评价规范时,既要看其适应性和充分性,还要看其真实性和程序是否涵盖了经常涉及的关键的首要问题。大家在讨论时对其的定位要有一个判断外,还要考虑到规范之间的衔接,最后形成一个共识。

在《司法会计鉴定技术规范》执笔人杨为忠介绍了在修改过程中的情况和自己的一些想法后,各成员就规范文本进行了讨论。

会上,每个成员就形成的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进行了深入、认真的探讨,竞相发言,各抒己见,尤其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颇为“针锋相对”。在对规范文本逐条讨论时,对有的专业问题、专业术语、语言表达,特别是它的普适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最后,朱淳良对本次会议进行了归纳总结:他说,各位专家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使稿件进一步完善,为征求社会意见打下了基础,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他还就课题组下一步工作的进程作了具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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