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志稿评议 编修精品佳志——《牡丹江市志》评议会综述

2013-08-15 00:46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市县指导处
黑龙江史志 2013年16期
关键词:牡丹江市志书评议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市县指导处

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牡丹江市志》(1986~2005)评议会于2013年6月25日在牡丹江市召开。来自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省地方志办公室领导、专家,牡丹江市地方志办公室及部分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共25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是我省第二轮修志工作以来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一次评议会。

一、领导高度重视

《牡丹江市志》评议会得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富强,联络处处长张英聘,方志出版社副社长陈海力亲临会议,并发表了真知灼见,展示了国家级领导(专家)高水平的评议风采,为我省修志工作传经送宝,恰逢其时。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市(地)地方志书终审委员会主任隋岩,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姜绍华对评议会十分重视,精心挑选全省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强的评审专家,多次关心会议组织筹备情况,并具体指导。牡丹江市委常委、秘书长宫镇江到会并致欢迎词。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路桂英,鸡西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韩桂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姜绍华主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支持,专家负责任的点评,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精心周密组织,使评议会取得了圆满成功,超出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专家精心把关

《牡丹江市志》评议会是一次高层次、高水平的评议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富强,联络处处长张英聘,方志出版社副社长陈海力,省有色金属勘查局局长、省志书终审专家龚强,省志办市县指导处、省志书终审专家刘树波,哈尔滨市志办副主任、省志书终审专家宋洪军,七台河市志办主任、省志书终审专家张荣庆,绥化市志办主任、省志书终审专家王占元,大兴安岭地区志办副主任、省志书终审专家王艳,省志办市县指导处徐萍、梁辰分别对《牡丹江市志》评议稿进行了专业点评。中指组、方志出版社领导、专家对《牡丹江市志》评议稿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志稿全方位地记述了牡丹江市近二十年的社会发展历程,充分反映了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框架比较完整,门类比较齐全;资料丰富翔实,史料价值高,重视文化和社会内容的记述;记述观点、体例、内容符合《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要求;志稿文字优美,行文流畅,逻辑关系清晰,层次分明,立意新颖,整体质量较高,属上乘之作。省志书评审专家在思想观点、篇目框架、体例结构、资料著述、文风行文、特色创新等方面也给予了肯定。专家评委在肯定优点的同时,也提出了指导性、针对性很强的志稿修改建议和意见,带有普遍性。

一是关于凡例问题。在谈到凡例时,李富强秘书长强调:现在是评议稿,最后要终审,在出版之前,应该有一个凡例,这个必须得有。因为凡例是指发凡起例,是志书编写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志书编写宗旨、体裁、结构,通体和特例的规定和说明,凡例不但是读者阅读志书的指南,同时也是评审志书的重要参考。

二是关于补遗纠误问题。在谈到补遗纠误问题时,张英聘处长强调:历史上无论重修还是续修的志书都注意纠正错误,补缺存疑。民国时期,著名方志学家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中把历代志书编纂方法总结概括为“续、补、创”三字。如何在续志总纂中处理好“续、补、创”三字?主编除在“续、创”上下功夫外,还要特别重视补遗和纠误,在“补”字上大做文章。具体来说:一要对前志应该记述而漏计了的门类、事件、人物加以补记;二要对前志所记事物的缺项断线,或门类不全的,加以补充和完善;三要对前志运用数字资料和史实、观点上的硬伤,以及纪年不一、计量单位换算和出版印刷时校对失误等造成的错误加以纠正。前志缺失的如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历次政治运动、艺文志等,在目前补遗和纠误的内容方面较为欠缺,建议注意补遗纠误,增设艺文编。

三是关于政策、政治方面问题。在谈到政策、政治方面问题时,陈海力副社长强调:出版界有这样的工作精神,即思想要解放,宣传有纪律。我们在编修志书工作中,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客观公正的记载历史。一是有关敏感事件应简略记述,不描述过程,正面只记结果。二是关于征兵的具体数字,人防设施的具体名称,正式出版物上是不可以记载的。本志的军事部类中,有些数据是否涉及保密问题,应引起注意。

四是关于总述的问题。在谈到总述问题时,省有色金属勘查局局长龚强强调:志书的总述应该是纵横贯穿,勾勒全貌,突出特点,综合利弊,反映规律,对整部志书起到钩玄提要,鸟瞰主要内容的作用。志贵周详,不但体现在篇目设置上的完整,体现在具体篇章节目记述上的详尽,也同样体现在总述内容的完整性上。一般的读者很难有时间去读整部志书,很多情况下是通过总述来了解志书整体内容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总述是整部志书的精华,是志中之志,是不同于整部志书的微缩。它的记述源于主文,又画龙点睛。虽然总述在记述上有其特殊性,但在反映行业和事物的完整性上与整部志书是一致的,这是不容忽视的共性。总述内容不要求与志书篇章主文内容完全一一对应,但决不能抛开篇章主文另搞一套,在反映行业和事物的主要内容上不能残缺。

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如篇目设置(增设门类、调整篇目),大事记记述,补充资料,单元竖写,人物入志,记述风格,文表结合,图照运用,数据核实,规范化等方面的问题,专家都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三、指导修改意见

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省志书终审专家姜绍华对专家评委的评议内容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通过专家评委对《牡丹江市志》的评议,说明《牡丹江市志》评议稿达到了资料性著述的基本要求,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一是规范和优化篇目设置。要把握住三个原则:符合1986~2005年牡丹江市地情的记述要求;符合志稿可用资料的分类编撰要求;符合中指组和省志编纂委员会关于编纂第二轮志书的各类相关规定。二是关于志稿中的资料整合与详实问题。要符合事物发生、发展、转折的客观规律,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要求,符合事物发展内在的客观逻辑。三是竖写单元构成要素要完整、不缺项。四是人物记述要慎重筛选。反面人物要体现借鉴作用,提倡小人物入传。五是民俗记述要注重与首轮志书对比和衔接,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民俗情况,重点体现1986~2005年时限内地域民俗的发展变化,注重民俗中消亡习俗的记述。方言入志要注重区域特殊性。六是对上部志书的纠谬补遗要做细、做实。七是入志资料的保密问题可请相关部门介入。送审之前,要通过军事、保密委、人防等相关部门的认定。八是做好续志与前志衔接,保持历史事件记述的连续性。九是大事记的编写要严格把关。保证大事要事记述要素不缺项,记好断限内大事要事发展脉络。十是今后评议时要请出版界的专家提前介入。十一是志书凡例、图片要列入评议内容。关于各位专家评委提出的技术性修改意见请牡丹江市志办按要求具体修改。

四、领导寄予期望

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隋岩对评议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评议会得到中指组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会议,这是对我省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厚爱,也是对牡丹江市修志工作的激励和鼓舞。这次会议是一次高层次、高水平和高质量的评议会。一是志稿质量较高。《牡丹江市志》评议稿基础好,有特色,质量高,在全省市(地)评议稿中属上乘之作,凸显了市志办的能力和水平,也为会议成功召开提供了坚实基础。二是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准确、到位。这次评议会的成功召开与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审慎把关、精心审阅分不开,特别是中指组、方志出版社领导和专家对市志进行点评,在我省还是第一次。领导和专家们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同时切实找准了问题,这是会议成功召开的关键。三是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修志工作。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对地方志工作非常重视,从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有力地保证了牡丹江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这次评议会的成功召开创造了条件。关于下一步工作强调两点意见。一是希望牡丹江市志办对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消化吸收,提出修改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恪守一评三审,精心修改,反复打磨,使志稿在原来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市志终审做好准备,努力实现精品佳志的目标。二是要加强对牡丹江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特别是莺歌岭原始村落、渤海国上京龙泉府、清代宁古塔新旧两城、对俄百年边贸、东宁军事要塞等都是非常珍贵的历史遗存,要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历史积淀、文化元素和开发价值,提升与拓宽地方志工作的高度和广度,增强与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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