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博文 王占军
摘 要:作为美国较典型的州立大学,明尼苏达大学早在20世纪初就已建立大学评议会,大学评议会为大学追求善治作出了重要贡献。它不仅捍卫了学术自由、保障了教师权利,而且成为明尼苏达大学发展进步的主要推手。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成功运行的原因主要有:建立了独立、高效、专业的学术组织;开发了联系、协调、互助的学术流程;制定了合理、明晰、明确的学术政策。这些都为我国公立研究型大学追求善治,尤其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
关键词: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大学善治
实现自身的守持与善治,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是大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议题。美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达,全球有目共睹,其大学治理也取得较好的成效,这方面引起世界其他国家的效仿和学习。然而,国内外目前仅对美国少数著名大学关注较多,且其中多为私立大学。实际上,美国大学能取得显著的成就,单靠几所名校是不足以支撑起来的。眭依凡教授坦言,“善治绝非一种管理时尚,而是社会发展进步到一定阶段的需要和产物”[1]。美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带动了美国整个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成熟与完善,这其中也必定包含一部分诸如明尼苏达大学之类的学校所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加之我国的研究型大学绝大多数都属公立,与美国较为出名的私立大学相比,有一定的区别和差异。因此,本文选取明尼苏达大学作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在参与大学内部治理中的表现,并为我国大学实现善治提供一定借鉴。
一、明尼苏达大学的治理概况
作为美国十所公立研究型大学联盟(Big Ten)的一員,明尼苏达大学的治理效果是比较显著的。每年,明尼苏达大学副校长都会给董事会做一份财政报告,以展示本年度学校的运营状况。报告中所提到的国家科学基金(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高教研发(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HERD)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明尼苏达大学科研支出一直位居前十名。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RWU)全美公立大学排名中,明尼苏达大学近年来也一直位居前十名(见表1)。
明尼苏达大学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体系,其中大学评议会(University Senate)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文章将以内外部两种视角,结合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的组织结构和发展运行,揭示明尼苏达大学追求善治的原因,并在文章最后讨论、总结出其对我国研究型大学追求善治的启示。
二、明尼苏达大学
追求善治的内外部驱动因素
公立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经费和资金支持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州政府、社会组织等具有公共色彩的机构,明尼苏达大学亦是如此。从历年的财政报告来看,明尼苏达大学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联邦政府、商业机构、州政府等(见表2)。
由于支持资金和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明尼苏达大学带有服务公共大众的责任和属性。每所大学的治理结构都具有独特性,且大学治理结构的变异实际是受内生性和外生性多种因素影响,并不完全是被动适应环境的结果,也可以是主动选择和构建的结果[4]。另外,大学善治生态的构筑,首先要在内部和外部分别实现和谐共生,然后实现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动态平衡,最后,在此基础上合理协调和平衡各个权力,使内外治理力量相辅相成,自成系统,从而形成具备自我修复、自我生长的治理生态系统[5]。由此看来,明尼苏达大学实现善治并非仅仅出于自身的发展需要,而是受到内、外部的共同驱动(见图1)。
在外部驱动因素方面,外在因素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政府、产业机构、公民大众。第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为大学提供经费、资金的支持和政策法规的帮助,在保障大学正常运行的基础上,需要大学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科技、知识、政策创新等方面作出贡献。第二,部分依托大学的产业机构会给大学提供经费赞助,但同时,它们也要求大学进行科技创新并培养所需人才,以进一步提高产业机构的效率并增大其收益。第三,公立研究型大学是提供公民教育的主要场所,明尼苏达州内外的美国公民,都有权利接受普通甚至更高层次的公民教育,而且越来越多的公民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将会不断使明尼苏达大学加紧前进的步伐。
内部驱动因素主要为保持明尼苏达大学自身的威望和地位而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要发展,科研经费和支持资金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大学经费的日益紧缩,实现创收、获得外部资金支持是大学的首要驱动因素;同时,日益增强的大学与社会、市场的交融影响关系,也为此提供了机遇和挑战。第二,大学文化的守持,学术自由的捍卫。独特的大学文化使得大学保持特有的魅力,自由而崇高的学术追求则是一所大学前进的不竭动力。第三,教师是大学进行科研创新、学术进步的中坚力量,保障好教师的各项权利,让教师乐于施教是大学进步的重要任务。
影响大学追求善治的外部因素较为稳定,从NSF历年公布的数据来看,虽有小幅度波动,但整体上改变不大。相对而言,大学对外部驱动因素加以改变的难度要大于大学对内部驱动因素的优化和调整。因此,大学更倾向于通过自身的努力,对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加以改善和升级。正如王洪才教授所言,“大学要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依靠大学内部的自主精神”。 [6]
三、大学评议会:
明尼苏达大学追求善治的主要推手
(一)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
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建立较早,1912年5月6日,在大学理事会的建议下,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获得校董事会的批准建立。1912年10月3日,评议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两个委员会——会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1913年1月24日,在评议会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评议会的章程,并成立了包含大学职能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等在内的11个委员会[7]。如今,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已有251名当选议员和26名评议会咨询委员,这些人来自明尼苏达大学的克鲁克斯顿分校、德卢斯分校、莫里斯分校、罗切斯特分校和双城分校,其中有教师、公共服务人员、学生代表。明尼苏达大学校长担任大学评议会的主席,副主席由某位教职员担任。所有当然成员(多是曾对明尼苏达大学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荣休人员)都不具有投票权[8]。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主要负责整个学校的学术事务,具有决策、建议、咨询等权利。同时,它还与学校其他部门,如教师评议会、学生评议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等具有紧密联系[9]。大学评议会主席在维系评议会、学校、外界间联系的过程中起到核心纽带的作用。他不仅为协调各方主体共同促进明尼苏达大学的发展和进步作出努力,而且与评议会成员一起负责一定的研究项目,切身参与到学术事务中去。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大学评议会的职能日趋完善,内部分工日益明确,学术权力的发挥也逐渐稳定,这些都为大学评议会的有效运作提供了保障,在捍卫学术自由、维护师生权益的同时,大大加快了明尼苏达大学追求善治的步伐。
(二)大学评议会的日常运作
由明尼苏达大学官网公示的评议会百年记录可以看出评议会主要对大学学术事务进行决策、建议和管理,如多次在会议上讨论“课程”“学期”“学分”等。1915年10月7日的会议记录提到,大学评议会通常并不直接管理各个学院的学术事务,而是先由各个学院自行解决,然后再上报到大学评议会。这样既提高了大学评议会的工作效率,又调动了各个学院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整体上看,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的日常运作主要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进行项目研究。每位评议会成员都是研究者,大学教师、公共服务人员、学生代表均切身参与项目研究,在生产知识的同时,发现学校问题,并提出创新解决方式。例如,评议会前主席赫伯曼教授在越南战争期间曾担任某个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兼顾科学研究与学生事务管理。[10]
第二,召开日常会议。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每年都会召开一次以上的全体会议,多为每年两到三次。在日常会议上,就某个学术事务,每位成员都会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然后集体讨论,最终由评议会决定(统计)结果或批准认可。
第三,召开特殊会议。只有在当年具有重大的或短期内不易产生结果的学术事务需要商讨决策时,才会召开特殊会议。特殊会议多是作为日常会议的一种补充而存在,且多集中召开。比如,在1914年的3月30日、5月7日、5月15日,评议会分别召开了三次特殊会议。3月30日的特殊會议是为了讨论“是否应该提高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的标准,以防止大学教育质量下滑”而召开;5月7日和5月15日都是针对“学分的获得和校际互认”而召开。[11]
第四,讨论其他部门递交的报告。大学评议会并非学校学术事务的终端机构,它需要对大学校长和校董事会负责。同时,在决策学术事务上,大学评议会和其他部门也存在合作。比如1931年5月21日召开的评议会会议记录显示,“评议会原则上以34∶27票赞成教育委员会的建议,但该建议被转回给委员会‘进一步研究。”1932年12月15日召开的评议会会议记录显示,“行政委员会向评议会建议了一套关于征收额外学费的规定,评议会向校董事会推荐了这项改变举措”[12]。1944年12月21日召开的评议会会议记录显示,“评议会批准了修改后的任期规定,提交校长和董事会”[13]。这些会议记录既表现了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的民主、自由、讨论、公平的作风,同时也展示出评议会对待学术工作的严谨、准确和认真。
第五,回应校长的问题。1913年6月6日,评议会的第三次会议记录显示,“这是首次由大学校长(文森特)主持的评议会会议”,这一传统在之后一直延续。校长自然非常关心学校的发展情况,也会经常在评议会会议上向评议会提出诸多问题,以求解决。比如,在1914年10月1日召开的会议上,文森特校长就向评议会的教育委员会提出了若干个问题,包括如何解决或处理总体教学计划、实际教学工作、课程等方面的问题,如何发挥教师会议和部门会议应有的价值,如何更好地收集学生的批评建议并使之发挥用处等,问题多达21页[14]。在1915年11月1日的评议会会议上得到了回应:“目前,学校的诸多部门虽没有特别正式地关注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工作中没有协调、没有影响……绝大多数部门都觉得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是必需的……”[15]
此外,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还撰写过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报告、投票设立专门委员会来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等事务,充分使用其投票权(建议权)。这些事务虽然不具备学术性,但却都是为了保障师生权益、谋求学校发展进步。
总的来说,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的日常运作体现出三个特征:学术追求、民主自由、协商互助。其中,学术追求是评议会的本质属性,民主自由是评议会的价值追求,协商互助是评议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
四、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
成功运作的原因分析
(一)独立、高效、专业的学术组织
龚怡祖教授认为,大学治理结构作为一种高度制度化的“超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具有改良组织场域、契约约束、权力及其程序受控、诉诸公共良知等独特价值[16]。大学评议会是明尼苏达大学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几乎包揽了学校所有的学术事务,极大地参与明尼苏达大学的学术生活领域,使民主机制与绩效机制之间获得充分的张力。同时,评议会也是一种可以在大学治理活动中引入契约约束的有力载体。它虽内嵌于明尼苏达大学,却是一个独立运作的机构。这种独立性早在1912年5月6日就被校董事会批准并认可。同时,评议会是师生与外界学术机构相连接的纽带。经过选举产生的评议会成员都是有能力、有经验、有素养、有德行的专业人员,这种“专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素质过硬,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决策能力;二是深知明尼苏达大学作为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研究经费和支持资金绝大部分都来自政府拨款资助,学校理应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因此,教师必须具备服务学校、服务公众的意识。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的所有成员在完成对学术事务的研究、讨论、决策、建议等方面都作出了很大贡献,也因此保障了评议会的高效运转。另外,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始终坚持学术自由、民主讨论、科学决策、协商互助的原则,确保全体师生应该享有的权利不受任何人或组织侵犯。
(二)联系、协调、互助的学术流程
卡尔·马克思曾说过,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之间都不能脱离联系而独立存在。虽然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有较强的独立性,但这并不代表它与外界缺少联系,相反,在处理任何学术事务时,评议会都与其他部门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有团结协作,也有矛盾冲突。明尼苏达大学在处理学术事务时,遵循规范、可行的工作流程。一般来说,先是由个别教师发现学术问题,然后联合开展研究,上报至相关学院,小的、简单的学术事务到此都可以被解决。如遇到较棘手的或是比较重大的学术事务,再由相关学院递交到大学评议会,由大学评议会召开校级会议进行公开讨论、决定。在这整个过程中,评议会与其他相关机构都共同参与、共同讨论、保持紧密联系。大学内部拥有一套可行的、较为完善的学术流程,一方面能够提高大学评议会的工作效率,体现大学评议会的应有价值,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的学术威望,创新科技、发展知识,促进学术成果转化、服务公众。
(三)合理、明晰、确定的学术政策
依法治校是高校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大学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和必然机制[17]。其中,大学章程及其他规定是大学管理与运行的规则体系,按“章”办事是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的重要任务。明尼苏达大学及其评议会(包括大学评议会、教师评议会、学生评议会、公共服务评议会等)都制定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包括章程(Constitution)、附则(Bylaws)和条例(Rules),各个政策文本中对成员的构成、聘任与辞退、选举办法等都做了合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以此来规范和保障各个机构的有效运行。有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也就明晰了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各方主体的职责,同时划定了各个参与机构的权力边界。这样一来,既使各参与方的权益纠纷逐步减少,又大大提高了各个机构(和个人)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积极性。从而为明尼苏达大学持续、健康地发展,最终达到善治提供了可能。
这些政策规定与以上提到的学术流程和学术组织的特性共同构成了一套明尼苏达大学内部较为成熟和相对完善的运行机制,要求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并相互协作,从而保障了明尼苏达大学的治理环境处于一个和谐、均衡、成功、稳健的良好状态。
五、启示与总结
在大学内部治理领域,以加州大学为代表的几所公立研究型大学及其评议会展现出卓越的治理能力,为世界各国的高等教育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当世界其他国家的大学在借鉴、吸收美国大学评议会的治理经验而达到不错的效果之后,美国大学及其评议会在国际高等教育领域的影响也会随之进一步提升。建设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大学评议会是大学内部治理走上善治的重要发展方向。
明尼苏达大学评议会以打造学术队伍、制定学术策略、发展学术事务为核心,带动其他相关大学事务,共同引领和促进大学的整体进步和发展。其实,大学内部治理创新的关键点就在于知识创新、制度创新和队伍创新。独立、自由、专业、民主、协调是构建大学内部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着眼点。结合具体情况,一方面,国内大学可以尝试树立学术本位的意识,明晰学术和行政的权利界限;政府完善教育政策法规,配套大学章程,对大学进行依法治理。另一方面,政府进一步落實“管办评分离”方针,尝试改变管理大学的方式,如增派人员参与校董事会,全方位参与大学治理过程,代替直接管控;同时,保障甚至扩大社会多方利益主体参与大学内部治理。
借鉴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较为成熟的经验,我国研究型大学从构建独立、高效、专业的学术组织——评议会入手,进一步拓展联系、协调、互助的学术流程,再配套以合理、明确的学术政策,以提升国内高校的学术威望和教学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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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吕伊雯 校对 徐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