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思南 高东辉
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保障是确保城乡居民拥有最低生活保障能力、医疗救助的主要 “载体”。社会救助保障是否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与救助对象的档案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救助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责无旁贷的职责。笔者认为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面对城乡贫困户、病患者开展的一项 “福利性”救助工作,随着国家救助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救助额度的不断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所涉及的 “金额”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救助档案的管理必须及时更新、认真落实,确保最需要的人得到最佳的救助,否则,如果档案更新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就很有可能出现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救助、没有资格获得救助的人通过弄虚作假获得救助,社会救助工作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深入调查,掌握申请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搜集救助对象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分类整理、鉴定立卷成案,然后结合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分类施保。在继续落实实施救助保障家庭一户一档案的管理模式下,优化档案的制作、管理流程,并将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额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样能够实现救助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救助档案内容。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注重自身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的提高,才能够把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的第一关。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如果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出现问题,那么实施的社会救助活动必然会出现 “纰漏”,甚至于还会造成更大程度的不公。当前,互联网高度普及、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也进入了数字化时代,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比如,救助档案的管理初步实现了网络化管理。救助单位要建立救助对象信息网上查询制度,利用数据库对救助对象的档案进行 “无纸化”管理,这样既提高了管理的效率,也降低了管理的人力成本和物质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做到及时了解社会救助保障户增减情况,实行每日、每月更新,实现了实时、动态化管理。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业务内容比较复杂,这就给社会救助保障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与医疗救助对象的普查统计、不同救助对象的保障金额的确定、救助对象的信息更新等都离不开档案管理,因此,必须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救助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同时,健全管理制度、机制,要坚持依法管理原则、分类管理原则以及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其中,依法管理是 “本”,如果不能做到依法管理就极有可能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形;分类管理主要是将社会救助的具体范围进行详细分类,然后在每个大类中按照救助标准实施差异化救助,切实提升救助的实效性;分级分层管理主要是档案管理必须要责任分明,只有责任明确了,才能够从根本上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
只有明确了管理的制度、机制及原则,在社会救助工作过程中,救助单位、具体工作人员才能够严格按照每项审批工作 “先有档案后审批、没有档案不审批”的原则进行事前的审批管理,加强全市低保档案工作的统一化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机制,加大对全市低保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 (街)、社区根据工作需要配专 (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按照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持证上岗,通过建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随着社会救助事业管理发展的多元化趋势不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也要不断地创新,才能够适应档案管理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创新要重点围绕文件的存档、存储、信息化建设等几个方面展开,研究探讨解决社会救助保障档案工作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实现用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促进社会救助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档案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旧档案的销毁,销毁档案要注重用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该销毁的一定销毁,该保存的一定要做好保存工作。根据救助管理机关和救助对象以及社会利用的实际需求,救助档案应当短期保管,依据救助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显管理,因为社会救助往往是一种短期的行为,比如,医疗保障可能就是一次性的行为,具体来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救助类档案中的审批类材料保管期限最低3年 (低保审批材料的保管期限为低保户停保后不少于3年),日常管理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5年。做好这些档案的保存、销毁关键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只有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才能够做到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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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福来.蛟河市社会救助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J].改革与开放,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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