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了《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5日经中评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学术带头人管理,培养造就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多渠道、分层次地培养从业人员队伍,使从业人员队伍壮大、素质过硬。行业发展规划把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上升到了行业发展战略的高度。制定《办法》,是中评协贯彻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之一。《办法》重点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和条件。《办法》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定位,即学术带头人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定,在资产评估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起到学术带头作用的专家学者。《办法》从德、才两方面对学术带头人的条件进行了规定,旨在选拔培养和规范管理一批忠诚于评估行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的学术带头人队伍。
二是明确了学术带头人的职责。学术带头人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办法》要求学术带头人应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维护资产评估行业的形象;应积极承担中评协委托的研究项目、专业咨询等任务,参加评估行业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应积极开展资产评估前沿问题研究,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创新及成果转化;应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积极培养评估研究团队和年轻业务骨干,推动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强化了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为促进学术带头人真正发挥其带头作用,维护学术带头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办法》规定,对学术带头人的管理实行考核制,包括规定学术带头人的考核周期,建立学术带头人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等,以强化学术带头人的动态管理。
《办法》的发布与实施,对于引领资产评估行业理论研究,促进资产评估专业学术建设,培养造就行业高端人才,形成行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兰心蕙质》 可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