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叶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要以学生为中心”“教是为了不教”……,如何使这些理念不仅仅只被当作口号,而在课堂中真正得到落实? 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策略。从评价的视角看,表现性评价的自身特质,使得实施良好的表现性评价,能让学生更大程度上成为课堂的主人,了解自己的学习、监控自己的学习,从而更好地促进学习。
探讨课堂中的表现性评价,首先要弄清楚表现性评价及其与课堂教学的关系。
表现性评价是和客观纸笔测验相对应的一种评价方式。它要求在尽量真实的情境中,运用评分规则对学生的表现做出判断。真实情境中的任务、学生的建构反应和依据评分规则的判断是表现性评价的内涵。而需要学生完成的表现任务和对任务表现做出判断的评分规则都是依据我们期望学生能表现出来的学习结果设置和开发的。因此,表现目标、表现任务和评分规则,就构成了表现性评价的三个核心要素。
表现性评价要素结构图
表现性评价强调真实情境中知识和技能的运用;要求学生必须自己创造出问题解决方案(答案)或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现来证明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因此,与表现性评价相匹配的学习结果也必然是那些居于课程核心的,具有情景性、复杂性并需要持久理解的目标。所设计的表现性任务应当能够让学生充分地展示学习目标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所运用的评分规则应当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表现水平。因此,表现性评价不能只引发学生的对错式思维,而要引发学生的批判性思考、问题解决等高层次的认知技能——这种高层次的认知技能就是特定的知识、技能背后的大观念。表现性任务就应当围绕着这样的大观念来设计,评分规则也必须能够反映学生在这一大观念上的表现水平。
“表现性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方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而引起人们关注的是在当前的评价改革中对表现性评价的强调,并以此来支持系统的改革目的,从而改变教学、课程与学生的学习。”[1]为什么说表现性评价能改变教学和学习,它与课程和教学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表现性评价设计与开发的过程,就是对课程标准中核心目标的教学设计过程。表现性评价的设计是从课程标准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内容标准出发,清晰地界定表现标准,并将表现标准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制定具体的评分规则。评分规则是教学评价与测验中可以直接应用的评价工具。它回答以下问题:哪些要素将被用来判断或评价学生的表现?我们需要关注哪些方面来判断成功的表现? 表现的质量范围是什么? 如何决定给什么分数以及所给分数代表的意义?如何描述不同的质量水平?“不管课程标准、课程结构或教材是如何规定的,评分规则的内容规定了教师和学生借以决定要采取什么措施来获得成功的依据——他们所看到的就是他们需要去做的。”[2]也就是说,设计和开发表现性评价的过程,就是对课程标准中的核心目标不断分解细化,进一步清晰界定的过程。内容标准起着统领作用,它规定了学生学习的范围,表现标准解读了内容标准,化抽象为具体,它详细地描述了课程内容标准的深度(如难度和复杂性)。评分规则依据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在教学实践、教学评价中,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一种重要工具,它是对表现标准的描述,也是对内容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可以说,三者缺一不可,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它覆盖了从课程到教学实践的范围。同时,这也就促成了课程到教学的转换,从为什么教到教什么和教到什么程度,这些问题的一致性回答将课程、教学和评价统一起来。
课堂中的表现性评价除了能很好地与课程和教学统整在一起,实现与教学的一体化以外,还能有助于教师做出更好的教学决策:学生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学习目标? 学生的学习困难在哪里? 该将哪些重要信息反馈给学生? 下一步的教学该从哪里出发? ……从这些“教学决策链”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关键的一环就是教师根据课堂评价的情况来推论学生达到目标的程度。而表现性评价根据学习结果所设计的表现任务和明确规定的评分规则,都使得教师的推论简单易行,并且可靠有效。教师利用这些推论的结果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从而调整教学。可见,课堂中的表现性评价融合了诊断、推论、反馈和评价等多个教学过程,从而为教师的教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信息。
表现性评价不仅能统整标准和教学,从而服务于教学,更重要的是具有促进和改善学生学习的潜能。实施良好的表现性评价,能更大程度上使学生做课堂的主人。
学习的过程就好比是一个旅程。在一次旅途中,我们不知道目的地、不知道方向,我们将会如何?教学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在学习的旅程中更有效、更高效。而要使学生有卓越的学习表现,首先应当让他们知道学习结果,要求他们改进不理想或令人不满意的结果。但事实上,很多“不幸运的学生可能经常在课堂上感到困惑,不知道学业优秀意味着什么。他们的教师对成功的认识也许并不充分或者关注了错误的方面,或者他们想把成功的秘诀保留起来,以保证自己对课堂的权威性和控制力。当他们的学生试图猜测真正的目标而又猜错时,他们在评价中就会失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失败不是因为缺乏学习动力,而是根本不知道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如果有明晰的目标,这些学生可能本来可以取得学业上的成功的”。[3]正如前文所述,表现性评价中的评分规则清晰详细地描述了预期的目标,强调可以判断学生表现的指标,从而给学生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明确描述的真实情境中的表现任务,告诉学生将要做什么。这些要素都让学生明白“要往哪里去”。
也正是由于评分规则对表现目标和表现水平的具体描绘,为学生提供了了解自己表现的参照标准,从而可以不断地根据评价目标对自我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整,逐步完善自己的表现。同样,教师也可以根据评分规则对学生的表现做出及时和具体的反馈。反馈是每个完整学习中的一个核心部分,只有持续的单项练习和测验,而没有与此同时进行的反馈,意味着学生的答案与学生在校学习的实际结果、原因和意图是相互脱节的。一个人只有知道了自己是如何表现的,他才能改进或学着改进自己的表现。在表现性评价中,反馈贯穿于评价的整个过程,而不仅是评价后的事情;同时,教师改变了提供反馈信息的传统形式,诸如评分、分等和简单的表扬等,而是为学生提供频繁的、持续的、经过证实的、有帮助的、关系到意图的证据,能使学生把当前表现与欲达到的结果(准则)进行比较。这些建设性的评价反馈明确地告知学生学习上的优缺点,用学生能理解的语言描述学生表现的质量。有了及时而具体的反馈,再比较评分规则,学生就知道“我现在哪里”“离目标还有多远”。
“教是为了不教”,也即教学应当发展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与责任。传统的测验导致了以教师为中心的评价模式,而表现性评价却旨在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希望学生成为教室的主人,成为评价的主体。在这样的评价中,教师的主要角色是辅助学生使其对他们的学习负责,辅助他们成为熟练的自我评价者。表现性评价中清晰界定的目标图景和能为学生提供的有效的反馈信息,为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做出客观的评价提供了可能,它能使学生逐渐习惯把持续性的评价作为所完成任务的一个自然的、有意义的过程来对待。在这一个过程中,他们利用评价的指标来了解自己的进步,评判自己的成绩,监控自己的发展,也即清楚自己要到哪里,现在在哪里,还有多少距离要完成,接下来要做什么……他们逐渐内化评价的标准,明晰自己的弱点和长处,并充分利用所学的知识来改善自己的表现。因此,也就有利于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起了更多的责任,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实施表现性评价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除了教师在进教室前要设计好与教学统整的、真实问题情境的表现性评价任务,还要充分应用以下实施策略。
很多时候老师们往往非常详细地向学生说明并解释了学习任务,却没有和学生分享自己期望他们从中学到什么,在完成任务时该学到什么程度。这样,学习也往往成为学生为完成老师的任务而做的事。只有当学生获知与自己学习有关的信息时,才能为自己的学习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教师在一开始就应当与学生分享学习目标,当然,分享目标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易于学生接受和理解的目标必须是清晰的、简洁的,且以学生易于理解的语言叙写的。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让学生参与具体目标的设定。
从某一角度讲,制定评分规则也就是将设定的学习目标具体化,根据学生可能的表现水平具体化。学生参与评分规则的制定,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让学生在头脑中形成良好的表现的清晰图景。这种图景对学生的表现会有强大的引导作用,促使学生朝着明确而清晰的具体目标努力。同时,学生掌握了清晰的目标或表现标准就能让教师不再成为唯一的反馈提供者,能够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有效的自我监控,成为反馈的提供者,而不只是他人提供的反馈的消费者。让学生参与评分规则的制定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教师提供评分规则的框架,并向学生解释评分规则的内容,然后让学生联系实际的表现样例讨论评分规则,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评分规则。这种做法更适合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学生。另一种方法是让学生合作从具体的表现样例中抽象出评分规则。这种做法对学生的能力要求较高,低年级的学生或者缺少制定评分规则经历的学生难以胜任。
要使表现性评价对学习的促进作用最大化,学生就必须参与表现性评价的全过程,而不只是成为评价结果的消费者。除了上面所讲的参与目标的制订和评分规则的开发,还要参与评价数据的收集和结果交流。从学习过程看,学生是比教师更为重要的决策者,因为所有直接影响他们学习过程及结果的决策都是由他们自己做出的。学生要成为“数据驱动”的学习者,做出关于自己学习的决策,当然需要来自于评价的“数据”。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使学生成为表现性评价信息的重要用户。
参与评价数据的记录和收集。表现性评价给予学生展示自己最佳表现的机会,而不是像在标准化测验中那样只能展示典型的表现。为了展示自己的最佳表现水平,学生需要提供证明自己表现的证据。为此他们必须学会有效记录自己的表现,以为表现性评价提供证据。当记录自己的表现时,他们就得运用事先确定的标准或评分规则作为记录的参照框架,并且运用这一参照框架进行自我评价。当整理自己的记录,如建立成长档案袋时,他们能够看到自己的变化,并对这些变化进行反思。如果他们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就会获得对自己学习的控制感,[4]这是信心的重要来源。而当学生增强了学习的信心时,他们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参与表现性评价结果的交流。如果学生要与他人讨论评价的结果,他就得充分地考虑评价的正确性、准确性,因此就必须保证清晰地了解要达成的目标,保证全面的记录自己的表现,保证运用评分规则来对照自己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他会提高目标意识,会有更强的达标意识。更重要的是,“当学生有成功的故事可讲,且在令人信服地讲述故事时体验到自豪感,这会鼓励学生对进一步的学习的责任感。”[5]这种责任感会驱使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
以往的形成性评价有一种假定,只要我们向学生提供反馈,告诉他们我们对其表现的判断,剩下的事学生自己会解决——学生会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会知道自己当前的表现与目标状态之间的距离,也会主动有效地调节自己的行动,改善自己的表现。其实,只告诉学生对或错,好或不好的评价性反馈对于促进学习作用有限,甚至“学生得到的评价性反馈越多,对其学习产生的潜在的干扰也就越多。”[6]能够有效促进学习的反馈应当是描述性反馈,即向学生提供直接与学习相关的详细的具体的描述性信息。学生在学习时得到的特定的描述性反馈越多,学习就可能越多。按照戴维斯(Davies,A.)的观点,描述性信息应当是关于学生的表现或作品的信息,而不应是关于学生本人的信息;这种信息依据学生的表现,但又要与良好的表现样例或描述性指标相比较而得出;这种信息是特定的、具体的、指向明确的,不是抽象的空泛的符号或等级;这种信息与学习直接相关,且应当易于为学生理解。这种信息不仅应当在学习之后,更应当在学习的过程中及时地持续地交流。[7]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表现性评价中的评分规则。评分规则为衡量学生表现水平描述了具体的指标,评价就必须运用评分规则的语言来描述学生的表现状况,而不是用简单化的等级或分数来表示学生的表现。而且,在很多时候表现性评价只能进行描述性评价,因为表现性评价所要评价的并不是可以客观量化的事实性知识和技能,而是知识技能的综合应用、复杂的问题解决、对合作活动的参与等等,其中许多不能简单地量化,不能用分数或等级来表示。当我们用评分规则的语言来描述学生的表现时,学生不仅能够知道自己当前的表现水平,而且能够判断自己的现有水平与期望的水平之间的差距。更重要的是,这种描述性反馈的持续提供会使学生形成用评分规则评价自己的表现的习惯,从而发展对于学习的改善十分重要的元认知技能。
[1]Khattri,Nidhi &others.Assessment of Student Performance[EB/OL].http://www.eric.ed.gov/ERICWebPortal/custom/portlets/recordDetails/detailmini.jsp? _nfpb=true&_&ERICExtSearch_SearchValue_0=ED 397532&ERICExtSearch_SearchType_0=no&accno=ED397532
[2]Arter,Judith & Mc Tighe,Jay.课堂教学评分规则[M].促进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50.
[3]Stiggins,Richard J.促进学习的学生参与式课堂评价[M].促进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5:17.
[4][5]Stiggins,Richard J.&Chappuis,J.Using Student-Involved Classroom Assessment to Close Achievement Gaps.Theory into Practice,2005,(1).
[6]Winggins,Grant.教育性评价[M].促进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3:42.
[7]Davies,A.Quality Classroom Assessment is Learning.http://ww w.nzpf.ac.nz/resources/magazine/2004/nov/Assessmen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