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剀 陈芳
【摘要】艺术是发展的,艺术的发展是有规律的,探讨艺术发展的规律是每一个艺术学者学习艺术理论的主要任务。在艺术理论的发展史上,有许多先行者透过艺术发展的表面现象,对艺术发展规律做了可贵的探索。艺术发展的规律,就是艺术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艺术的发展主要由它的自律性和他律性来表现出来的。
【关键词】艺术发展;自律性;他律性;艺术理论
一、艺术发展的自律
艺术发展的自律性就是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它包含两个反面的内容:第一,从艺术的纵向发展来看,艺术发展的昨天、今天与明天的必然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这就是艺术发展的继承与革新;第二,从意识的横向联系来看,不同民族艺术之间以及民族艺术与世界艺术之间必然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这就是多民族艺术的借鉴与创造,民族艺术与世界艺术的相互影响与融合。
(二)历史继承性
历史继承性是艺术发展的普遍规律所谓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就是前代艺术对后代艺术的巨大影响以及后代艺术对鉴定艺术的积极成功的继承保留。
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艺术作品思想颞颥上的继承。前人在艺术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进步思想,在后人的艺术中都有继承。第二,艺术作品形式的继承。艺术作品的形式对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而继承关系表现得更明显突出。第三,艺术种类和艺术创作方法的继承。艺术种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每一个时代的人民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重新建立一切艺术种类,而是继承以往的艺术种类;美术、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电影等。
(二)意识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的原因
第一,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是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继续性所决定的。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物质生活的连续性决定了艺术发展的规律性,艺术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第二,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是由艺术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艺术是人民对现实世界认识的一种表现,而认识是世代积累的过程。第三,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是由艺术表现生活的任务决定的。艺术的任务是表现生活,要表现生活就要继承前带艺术家表现生活的形式和技巧。
(三)继承艺术遗产的原则
继承艺术遗产的原则是批判的原则。批判,不是简单的批判和否定,而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么要怎样区分精华与糟粕呢?第一条界限就是要把统治者的艺术与被统治者的艺术区分开来。在阶级社会中,有两个对立阶级;反映在艺术上,就有两种艺术,一是反动的艺术,它反映统治者的思想感情,是艺术遗产中的糟粕;另一种是进步的艺术,它发表内应被统治阶级进步的思想感情,是艺术遗产中的精华。第二条界限就是要把某一具体的艺术作品中之精华与糟粕区分开来。
二、艺术发展的他律
艺术发展的他律性,就是指在艺术发展过程中,艺术与其他事物如:经济、政治、到得、宗教、哲学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也就是结实艺术的外因是怎样制约和推动着艺术的发展。艺术发展的他律性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经济是艺术发展的决定力量和终级原因
恩格斯的论述与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表书是完全一直的,就是认为社会精神现象和政治现象及其发展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不言而喻,艺术发展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也是社会经济的发展。这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这条定理包括以下内容。
1.经济决定艺术的发生
任何艺术的发生,都以经济的一定的发展为前途。经济创造了艺术发生的条件,经济创造了艺术发展的动因,经济甚至确定了艺术的内容与形式。一切艺术,哪怕是充满神奇幻想的神话,都是一定社会经济的产物。
2.经济决定艺术的性质
由于人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在生长关系中的地位不同,有人占据着统治阶级的地位,有人处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因而必然会有表现统治阶级思想感情的因素,也有表示被统治阶级的艺术。经济决定了艺术的不同性质。
3.经济决定艺术的发展
艺术是发展的,推动艺术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经济的发展。第四,艺术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高涨必将导致艺术繁荣,但是,艺术繁荣与经济的高涨,并不是如影随形、亦步亦趋的绝对的平衡的关系,而是复杂的、包含差别的关系,这就是艺术与经济发长的不平衡性。
(二)宗教对艺术发展的影响
宗教与艺术像携手并进的孪生兄弟。在原始社会,原始宗教与原始艺术是混沌未分的混合体。在东方和西方的历史上,都曾有一个宗教艺术的时代。在中国,从魏晋南北朝到,在敦煌、龙门、云冈等石窟中曾创造了佛教艺术的辉煌。在欧洲,整个中世纪,建筑、雕刻、绘画及书籍插图等构成了基督教艺术的精华。黑格尔说,最接近艺术的就是宗教。宗教对艺术起影响作用;宗教对艺术的影响不足决定作用。从根本上说,宗教对艺术的影响是对艺术的否定。但是,宗教与艺术都是社会生活的形象反映,都蕴含了感情与经、幻想。而且宗教促使艺术突破宗教而得到发展,宗教给艺术提供题材。
三、结语
最后,我想说的是,“自律”与“他律”之间。“自律性”是现代主义艺术的一个重要特征。例如:在吴冠中的艺术中,“自律性”始终是一条主要线索。从形式美再到抽象美,吴冠中的艺术愈来愈“自律”。在贝尔的“形式主义”中,纯粹形式不同于日常生活情感,传达思想和信息等再现生活形式,这也正是吴冠中追求的“自律”之所在。但吴冠中与贝尔的不同也很明显。贝尔强调纯形式先于审美情感,而吴冠中正与其相反。吴冠中的“他律”集中体现在他的“笔墨等于零”之论中。中国画的笔,墨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带有自律性。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自律性基础是一种纯粹的自律,即媒介的自律。在西方“形式主义”中,只是到林伯格才发展出纯粹形式的“媒介说”。在贝尔等人的“形式主义”中,形式还没有到纯粹媒介,而是“线、色关系的组合”,吴冠中讲述的也正是这个。他把笔、墨范畴扩大为“画面所用的任何手段,或日线面,或日笔墨”,他认为笔、墨“价值源于手法运用中之整体效益”,真正该反思的是作品的整体形态……”。如《逍遥游》等表面看起来很近似波洛克的行动绘画的泼洒,但本质上却很不同,吴冠中本人也极力否认二人的相似,其实就是上面这个原因。
参考文献
[1]王宏建.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99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