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分析①

2013-05-24 09:2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吴启富卢茜
中国商论 2013年30期
关键词:B股时滞财务报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吴启富 卢茜

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综述

1.1 信息披露的基础和理论

信息披露(information disclosure)主要是指企业通过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等形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其他信息的一种清晰的书面展示,以达到将本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等信息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进行公开的目的,并供金融市场理性地判断其证券投资价值的行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对于有效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Paul M. Healy et al. 2000)。

从目前国内外的研究文献来看,基于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理论研究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第一,从资本市场有效性角度,考察资本市场中证券价格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其中,代表性的理论是有效市场理论。第二,从资本市场失灵角度,考察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信息披露问题,其中,代表性的理论是信号传递理论。以上两个方面都反映了市场效率与信息披露的关系。第三,从资本市场主体角度,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考察信息披露的标准或者依据,其中代表性的理论是规范理论(高明华,2010)。

1.2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在会计信息质量的特征中,及时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或者使用者要求的时间限度内完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于会计信息的即时性要求并不相同。对于上市公司,由于投资者是社会公众,报告的及时性就称为会计信息公开披露或者公司财务经营状况披露的及时性。

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报的法定最后披露日期是每年的4月30日。上市公司能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布自己公司的经营状况数据,对投资者来讲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投资者如果在所报事项发生了很久之后得到信息,就会失去其原有的价值;另一方面,如果信息不能及时披露,就会在公司内部人和投资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为内幕交易提供了机会,使得一般投资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应该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投资人,以便于投资者及时做出决策,减少因信息延误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和投资失误。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及时间类型

2.1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经过中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从1990年的发展与不断完善,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框架。该监管的制度体系框架主要包括了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最高立法机关基本法律《证券法》;第二层次是国家制定的有关资本市场的行政法规;第三层次为证券监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指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适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第四层次为自律性规范,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市场规则及有关自律组织制定的行业守则等,主要是指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规则》。

2.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类型

依据披露时点的不同,可以将我国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的信息划分为初次披露信息和持续披露信息。初次披露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持续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又分为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半年报、季报和月报),临时公告则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公司收购公告。而年报披露是最为重要、信息含量最为丰富的,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本文考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也主要以公布年报为依据。

信息披露的时间类型主要分为提前披露、按时披露和延迟披露。国内外学者对上市公司各种特征与年报实际披露时间的关系做的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它们都表明,上市公司倾向于较早披露好消息,较晚披露坏消息(Kross 1981),而亏损公司则最晚披露年报。预披露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延迟披露信息的现象,有三分之二的公司都会在规定时限之前披露年报,但仍然有公司存在延迟披露信息的情况。因此,可以得出一个一般性结论就是:在证监会规定的法定最后披露日期,提前披露信息的公司往往是有好消息的公司,这种好消息可能是公司盈利、管理重组或者战略发展;延迟披露的公司则往往是有坏消息的公司,这种坏消息可能是公司经营亏损、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公司沦为ST(Special Treatment, 特别处理)上市公司等。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的实证分析

3.1 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样本范围是已经公开披露2010年至2012年年报的上市公司,包含沪深A、B股、创业板、中小企业共计5646条数据,其中2010年1599条,2011年1953条,2012年2094条。使用的数据来源如下:《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国泰安数据中心。本文采用Excel2007以及SPSS17.0进行相关的数据处理。

3.2 研究方法

根据现在国内外大多数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把公司年报的披露时滞作为衡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时性的标准,即财务报告所涉及的会计期间结束日到报告披露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另外采用交易日标准来计算上市公司年报报告的时滞期,并以此作为及时性的替代变量,也就是为上一会计年度末(12月31日)至年报披露日之间所包含的交易日天数。

本文采用横向和纵向对比的研究方法,利用描述性统计对不同年份以及不同股票类型的信息披露时间进行多角度观察,力求全面分析。

3.3 实证分析

3.3.1 全行业年报披露频数描述统计

由于数据时效性的特点,本文选取2010~2012年全行业年报月度披露频数数据,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2010~2012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中国的所有上市公司要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披露本公司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从表1当中可以看到,虽然大多数公司都能够按照标准在规定日期之前披露财务报告,但是85%以上的公司选择了在3月和4月披露,而选择在1、2月公布报告的则少之又少,三年平均占全部上市公司的1.7%,远远低于3月的46.7%和4月的42.9%。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会倾向于晚披露他们的财务报告,主要集中在三月和四月,甚至会拖到4月的最后几天。

为了更加清晰地观察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区间段,发现公布时滞的详细规律,本文以10个交易日为单位,对年报披露时滞数据做了更加明确的频数统计。数据分析表明,在选取变量的这三年间,每年的数据会呈现出比较类似的发展趋势和规律:在41~50和71~82这两个区间出现两个峰值,也就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选择在这两个区间段披露年报;而在1~10和11~20这两个区间出现两个低谷值,说明在一月份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很少。因此可以得到:85%以上的上市公司选择在三月下旬和四月下旬公布其财务报告,每年1月1日开始的第42个交易日左右年报披露开始进入一个高峰阶段。

3.3.2 年度报告披露时滞描述统计

表2是2010~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滞的描述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表2 2010~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滞描述统计

三年均值在90天左右,也就是说披露时间平均在3月底,其中最大值为120天,也就是证监会规定的披露年报的最后期限4月30日;最小值为12天。

3.3.3 沪深两市A、B股披露对比

通过对全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实证分析,发现大多数企业会选择较晚披露财务报告,那么如果再进行细分,通过各板块来纵向比较,会不会得出相似的结论?基于这个猜想,本文对沪深两个交易所的A股和B股分开进行分析,得到以下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2003~2012年沪深A、B股年报平均披露时间

从表3中看到:沪深两市的A、B股平均的披露时间在3月底到4月初之间,根据数据显示的情况,也主要集中在3月底和4月底这两个时间段,这与全行业的情况相似。另一方面,从2003~2012年间,沪深B股的披露时间比沪深A股的披露时间晚,尽管这种差距在逐年缩小,但是由于B股是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造成了披露时间普遍晚于A股的现象。

沪深A、B两股在十年间年报披露的时滞问题。B股在2003年的评价披露时间为4月15日,比A股晚了19天,而且每年都晚于A股的披露时间,但是B股的披露时间有逐年下降的趋势,这跟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和B股市场机制逐渐完善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另外,A股市场的披露时间却是波动起伏比较大,而且从2010年开始有逐年上扬的趋势。A股市场是股票市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此,而且近两年受国际金融形势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也经历着不小的波动,因此造成了上市公司的年报出现逐年晚报的现象,同时一些ST公司也会在最终期限日期左右公布企业年报,多方面因素造成了沪深A股披露时间的波动。

3.3.4 各板块年报披露时间对比

通过上述对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纵向的具体分析后,本文又从横向角度对创业板、上证A股、深证A股和中小企业板块股市的年报披露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表4是2010~2012年不同板块间的年报披露时间对比。

表4 2010~2012各板块年报披露及时性对比

通过对2010~2012年不同板块年报披露时间数据进行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到:第一,沪深A股仍然是中国股票市场的主力军,尽管创业板和中小企业股票也在逐年以5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但仍然与沪深A股的数量差距较大,因此沪深A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仍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第二,从三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沪深A股年报的披露时间普遍比创业板和中小企业股票的晚,平均滞后1.98天,这与沪深A股的上市公司数量众多有着一定的关系,但是也不难理解是由于制度的缺陷造成沪深A股年报普遍晚报的原因;第三,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时间在每年4月30日的120天内的规定, 表4反映出所有板块的上市公司都选择在84~91天左右披露年报,其中深圳A股在2012年的平均披露时间最长,为91.73天,最短的是创业板在2010年的84.31天。而且不同板块的披露时间每年在逐渐晚于上一年度,平均天数为2.56天,其中中小企业板块2012年晚于2011年3.83天,为最大值。

4 研究结论

首先,纵观中国股票市场,85%以上的上市公司会倾向于晚披露他们的财务报告,主要集中在三月和四月,其中三月中下旬和四月中下旬是年报披露的高峰期,但是仍然有很多上市公司甚至会拖到四月的最后几天。另外从沪深两市的数据分析得出:由于B股市场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交易和结算上要复杂于A股市场,因此造成B股市场的披露及时性普遍晚于A股市场;由于近年世界金融市场的波动以及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制度的一些缺陷,造成了中国A股市场年报披露时间的起伏。

其次,通过对不同板块之间的数据对比发现:A股市场年报披露的平均时间仍然对分析中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沪深A股市场年报披露的及时性低于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同时各个板块也相对于晚披露本公司的财务报告,主要集中在每年的三月底到四月下旬,甚至有些公司会出现迟报年报的现象;我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及时性亟待制度的规范和加强,通过分析看出每一年的披露时间都晚于上一年度。

鉴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及时性的监管力度并完善相关制度;(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途径的多元化;(3)规范年报披露的信息量,剔除不必要的信息使得投资者对公司的财务制度信息一目了然,同时减少上市公司财务部门的汇总统计工作。

[1]孙海洁.浅析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及时性[J].经管空间,2012(10).

[2]齐稚平,陈震.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10).

[3]陆正华,戴其力,马颖翩.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及时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综合版),2010(7).

[4]戚晓莉.谈中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J].中国农业会计,2008(5).

[5]刘英男,丰格,李凤杰.我国现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下的及时性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33).

[6]巫升柱,王建玲,乔旭东.中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及时性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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