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云
新的数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实行新的课程改革,就要把“学”的权力还给学生,使学生真正成为数学学习的主人。那么,新课程下如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下面是笔者在日常教学中的几点看法与尝试。
一、确定学习内容,以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为前提
学生的数学学习内容应当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这些内容要有利于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等数学活动。数学源于丰富、有趣、现实的日常生活,是日常生活的提炼与概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与数学相关的数学原型。如一年级下学期《找规律》一课,在学习内容安排上,教师首先以学生感兴趣的“六一”儿童节,布置教室入手,使学生感知生活中规律的存在。接下来找用来布置教室的各种物体的排列规律,让学生根据所学规律自己设计黑板报。以上这些学习内容的安排都是学生非常感兴趣的,既贴近自己的生活,又富有挑战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设计教学活动,以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
数学知识不应该是由教师一丝一毫地传授给学生,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理解和掌握,而应该是充分利用生活原型,让学生用自己的方式去尝试解决问题,形成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从而建构数学概念。如在一年级上学期教学“认识钟表”的第一课时——“认识整时”时,据我了解,大部分学生已经认识钟表,并能认识整时。因此,在安排这节课时,我没有按照教材的安排去做,先认识钟面,然后认识整时,而是直接出示了三个钟表模型,分别是8时、3时、6时,让学生说出钟面上的时间,并说一说为什么是这个时间。同学A指着第1个钟面说:“这个针指着这儿,这个针指着这儿,就是8点。”师问:“如果不指着钟面,谁能说清楚?”同学B说:“短针指着8,长针指着12,就是8点。”师问:“像这个钟表,有三个针,哪个是长针,哪个是短针?”同学C说:“应该是时针指着8,分针指着12,就是8点。”师问:“哪个是时针?哪个是分针?”同学C回答:“短而且粗的是时针,长而且稍微细一些的是分针。”“请你指着钟面再说一遍。”同学C一边指着一边说了一遍。“谁能像他这样,再说一下其他两个钟面所表示的时间?”在同学C的带动下,很多学生都能准确地描述出了整时时,时针和分针的指向。本节课,那一小部分原本不认识钟表的学生在同学们的帮助下学会了认识钟表,而不是依靠教师的传授,全体学生都充分认识到自己是学习的主人,并深深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三、选择学习方式,以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需要为参照
1.教导学生要学会倾听。当别人发言时,不要插嘴,不要窃窃私语,认真听取别人的发言。当一个学生发言完毕,我会马上追问:“他是怎样说的?你同意他的意见吗?你有什么想法?”这样做是为了考查学生是否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促使学生今后听取别人的发言时要专心。
2.教导学生要学会表达。低年级的学生说话往往很简单,如若问:“你喜欢什么活动?”他会答:“跳绳。”“还有其他活动吗?”“丢沙包、踢毽子……”首先,我要求学生说完整话,把要说的意思表达清楚。其次,每次学生回答完问题后,我都要问一问:“你是怎样想的?你为什么这样做?你的理由是什么?”这样做是为了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语言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有力地说服别人,得到他人的肯定。
3.教导学生要互相帮助。我教导我的学生,当你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你可以礼貌地向他人求助;当你看到他人遇到困难时,你要主动、诚恳地帮助他人。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非常愿意这样做,因为无论是帮助别人还是被别人帮助都同样是快乐的。
4.教导学生要敢于反思自己、赞赏他人。在教学中,我告诉学生,当自己的意见出现错误或不太合理时,要敢于承认错误,学会赞赏他人,向别人学习。
四、拟定评价内容,以激励和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
学生主动发展的火把需要教师来点燃。课上要激发每个学生在数学学习中的主动感知、主动质疑的积极性。课堂上,除了教师适时评价外,我适当加入了了学生间的评价,力争让全体学生都“动”起来。实验初期,学生的评价很简单,如:一年级上学期的20以内的进位加法,在讨论8+7=()的算法时,一个学生说:“把7分成2和5,8+2=10,10+5=15。”我紧跟着问其他学生:“你觉得他回答得怎么样?”学生A说:“行!”学生B说:“挺好的!”学生C说:“好!”我问:“好在哪儿?”学生C说:“他说得很清楚、很明白。”学生D说:“他声音洪亮。”我接着问:“有和他意见不一样的吗?”学生E说:“我和他想的不一样。我把8分成3和5,3+7=10,10+5=15。”我问:“其他学生,你同意谁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学生的评价比先前要丰富多了,如一年级下学期,在学习20以内退位减法时,讨论15-9=()的算法,学生A说:“因为9+(6)=15,所以15-9=(6)。”学生B说:“我和他想的一样。”学生C说:“我想的和他不一样,我觉得15可以分成10和5,10-9=1,1+5=6。”同学D说:“我和他们想的都不一样。我想5-9不够减,还差4,10-4=6。”学生E说:“我同意C的意见。”学生F说:“我是这么想的,9可以分成5和4,15-5=10,10-4=6。”学生G说:“我觉得D的意见更有道理。”学生H说:“我想15可以分成9和6,所以15-9=6。”“我认为A的方法算得快。”“我更喜欢H的方法。”……课堂气氛活跃极了。我看着学生争先恐后发表意见,还不时有人向对方提问质疑,心里真是高兴,我们的学生都在争当学习的主人,作为教师,我真是欣喜若狂。
总之,把“学”的权力还给学生,教师创造一切条件为学生服务,使学生真正成为数学学习的主人。这样,学生开心,教师高兴,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责编 张景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