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会琼 刘萍
党的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尤其是四项谈话制度意义重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四项谈话制度是加强用人的权力责任的作用。
反腐倡廉“四项”谈话制度意义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也处于重要的发展时期。我党不断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努力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尤其是四项谈话制度意义重大。
一、四项谈话制度的涵义
为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一是实行提拔调整任前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公示期满后,均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提出要求和希望,并指出他们自身存在的缺点、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二是实行考核后谈话制度。每年年度考核后,分管领导充分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普遍谈话。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班子和干部重点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实行对有群众反映的个别领导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实行干部离任谈话制度。处级干部在退休和改任非领导职务时,党政领导坚持主动找他们进行推心置腹的谈话,使离任干部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以各种形式继续为党和人民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二、四项谈话制度意义重大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人民网》消息称,近年来,自杀官员频频出现,级别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每个层级都有。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经由媒体公开报道的全国各地就有13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大部分为自杀。而今年截至目前,据媒体报道,加上童兆洪已经有8名不同级别的官员自杀身亡。看到这样的数字和结果,让人为生命的消失,感到惋惜。作为领导干部,是从人民中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由于在工作岗位上,体制转型、市场经济的作用,金钱的诱惑,一些人堕落成腐败分子,当东窗事发,只好选择出走甚至自杀。上述案例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大,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带着巨大压力工作,工作积极性减小,精神状态受到影响,产生压抑情绪,这些都不利于工作。四项谈话制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领导上任初期进行人性化的谈话,思想包袱放下,工作压力减轻,促进工作的积极性。反映反腐倡廉到防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四项谈话制度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建立和不断完善“四项”谈话制度,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了勤廉行政的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
谈心谈话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掌握情况,及时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并帮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交流思想,倾听谈心谈话对象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间的思想和感情,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信任。三是激励关爱,帮助谈心谈话对象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激励谈心谈话对象干事创业、创新创优热情。四是提醒诫勉,提醒谈心谈话对象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不良倾向与苗头,帮助剖析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实质上通过谈话的过程对用人的整个过程起着全程的监督。
(三)四项谈话制度是加强用人权力责任的作用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前责任主体、责权关系没有明确的制度约束,致使出了问题往往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不明白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影响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谈话制度以谈话为较为科学的形式,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告诉他们在自己岗位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提醒诫勉,提醒谈心谈话对象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不良倾向与苗头,帮助剖析问题的根源,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一犯错误就严厉打击,一些领导带着情绪工作,不利于工作积极性。这四项谈话制度,就可以对用人初期,告知用人的责任,及时、有效地预防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随时随地对用人权力责任起着加强的作用。
胡锦涛同志早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就明确指出,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必须认真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实行惩防并举,防治结合,真正从教育、制度、监督和打击入手,形成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的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项谈话制度与以往的规定措施相比,配套衔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上任要谈话、考核要谈话、离任要谈话、犯错误要谈话的选拔任用体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