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国式假离婚”

2013-04-29 00:44寒水
党员文摘 2013年6期
关键词:投机者漏洞中国式

寒水

近日来,中国一些城市协议离婚的数量激增,很多夫妻坦言是“假离婚,真买房”。这种“假离婚”是在“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按照增值额20%征收个税”的政策下产生的。在小小的房本面前,人们的婚姻大事似乎已经成为一件可脱可穿的外套,可以轻易地让位于看得见的利益。

假离婚者的逻辑是离婚前夫妻把所有住房都归属一方,离婚后另外一方就变为无房户,于是该无房户就可以买第一套房,从而规避限购并享受首付及贷款优惠,随后再复婚。这种“假离婚”现象在中国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早在国有企业改制时,就有人为了工作岗位办理离婚,离婚后的两人都可以拥有工作机会。甚至还有夫妻为了每年能多拿几百元的取暖费而选择离婚。

这种离婚现象被称为“中国式假离婚”。有人同情之:这是作为平民百姓面对政策时的无奈之举。小小的个人在庞大的制度和国家机器面前除了出卖不能“充饥”的道德之外,还能选择什么方式来避免利益受损呢?

可在上述有些假离婚现象中,有人不是为了避免利益受损,而是钻制度漏洞“多拿多占”,这也是“中国特色”。有太多的人不遵循规则、秩序,已经工作的人办假学生证购买半价门票、一个人的医保卡全家人用、乱停车乱插队……这些行为从个人来讲是理性的,可从社会群体来看却是集体的无意识,终将害人害己。类似“中国式假离婚”的现象实际上钻了政策的空子,大大减损了政策的公平正义性,不利于政策的落实,也会产生不良的社会风气。最终,一些真正需要得到照顾的人会因此而得不到照顾,甚至整个社会最终都将遭到更为苛刻、更为严格的政策束缚。

政策制定者应该反思如何在制定政策时摆脱“一刀切”的做法,怎样既能捕到鱼又不会伤了网,既能保障那些真正有需要者,又能杜绝钻空子的投机者。从政策制定到落实,每个环节都需要仔细斟酌,并配以监督、保障、惩戒措施。因为在政府和政策面前,个人永远处于劣势,需要政府周详的保护。

政策与法律的终极目的是公平、正义,如果一项政策充满漏洞而被投机者利用,就算再有效果也有失偏颇。“中国式假离婚”是害群之马,应予谴责,但当政者制定政策时也需多方考量与细分制定,让政府的监管、调控之手更科学。

(龚宝良荐自2013年3月16日法国《欧洲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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