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者眼中的自我:可能性、方式与向度

2013-04-29 06:04姚连兵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可能性他者客观性

摘 要:本文试图探寻通过文学描述对象的限度,以及透过文学作品进行自我认识的可能性,并结合两篇西方作者眼中的他者世界进行分析;阐明一切作品都是主客体相互阐释的结果,不存在完全客观的描写。要“去蔽”般地认识文学作品,就必须将其置于产生文本的文化背景,同时改变传统的语言观,这也是外文学习应该采取的进路。

关键词:他者 客观性 方式 可能性 向度

古希腊神庙中神谕之一是“认识你自己”,而如何认识却留给了世人去阐释。高尔基有句名言:“文学就是人学”,告诉人们文学是认识“人”的渠道之一。在通过文学认识自身的时候,究竟该选择什么样的作品呢?马克思告诉我们应该跳出自我,因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自身没有确定性,只有在与他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才能确认自身。所以,他者眼中的自我就应该成为自我认识中的重要参照。然而,他者是如何认识“我”及“我”的世界,能否客观表达,其限度在哪里就成为我们思考的问题。本文拟选取两部西方作者笔下的东方(《中东的集市》,The Middle Eastern Bazaar)及非洲(《马拉喀什》Marrakech)进行探讨,旨在阐明通过文学作品认识自身时需要具有的辨别能力。

人们主要通过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来表达世界。前者“侧重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对于人和人的生活环境做真实的、不加粉饰的描写,客观性较强”①,其源于古希腊时期的模仿说,而我们要追问的是模仿的客观性如何能得到保障。

我们总是希望模仿者可以像镜子似的反映客观世界,但在进行模仿之前,他已经在一定的社会文化场域里生活,他的头脑中早已有了带有该文化场域特色的“先有”和“先见”。这样,他的感觉器官就是相互联通——他所观察到的一切就不仅仅是眼睛所捕捉到的,同时也受其他感官的影响。他所观察到的对象就是和它本身不一样的“杂合体”。这是因为:首先,对象是客观存在的,它有呈现自身的一个现象。其次,在主体迹近或认识对象的过程中,会产生一个“表象”:观察者与对象的“视域融合”。如果前者是“是其所是”的话,后者便是“似其所是”,因为人类的头脑并不是“白板”——外在事物能“如其所是”地投影其上;相反,“从康德的角度来看,人类这种生物天生就戴着有色眼镜,知识必然受到扭曲……完全客观的看法是不可能的”{2}。可见,观察者能对所观察到的事物进行客观描写是乌托邦式的幻想。对于作者能像摄像机那样反映现实的观点,王国维认为:“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3}这里的“有我”,主要是指观察者投射到“物”之上的情感,系将“我”的喜怒哀乐寄予“物”之上的结果,而“物”也成了“我”的外化,表达“我”的载体。“无我”也不是没有“我”的主观感受,只是消融在对象之中而“物”“我”合一。这样,东西方的思想家们就消解了人们可以“本真”地认识对象的期望。

在观察事物过程中不能如实地反映对象,在文学作品中的情形又怎样呢?莫泊桑认为:“现实主义作家‘对于事实常常有所选择,并加以修改,而‘不会拘泥于层出不穷的混杂的事实,照样写下来,也不会将生活的平凡的摄影再现给我们,相反地,他将比现实本身更完全、更动人、更确切的图景描绘给我们。”{4}此处的“更完全”“更动人”“更确切”就是因为在描绘过程中加入了观察者的主观情感,这样而来,即便是“现实主义”式的描写也不能保证就是如实、客观的描写。此外,法国理论家皮尔·布狄厄(Pierre Bourdieu)提出了折射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现象在文学中的反映不可能直接发生,而必须通过文学场的折射。文学以它的历史、特点以及约定俗成的默认成规等构成一个文学生产场,场外的现象只能通过折射而不能直接在这个场内得到反映,因而它必然因文学场的作用而发生变形,正如一支筷子在水中的折射变形一般,不可能和场外全然一样。”{5}再次,从人们表达世界的语言和世界的关系来看,语言是一维的,而客观世界是多维的,在描述世界时就会出现不一致。由此可知,文学中的描写对象,尤其是跨文化视野中的对象和其本身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作者笔下的描写对象不是对象的客观再现,此时它已经成为观察者的对象而存在于对象和观察者之间,已经是一个“视域融合”的产物,就正如柏拉图对文学的指责所言,它已经是一个和对象“隔了两层”的对象。

《中东的集市》(The Middle Eastern Bazaar)和《马拉喀什》(Marrakech){6}是张汉熙教授主编的《高级英语》中的两篇课文,它们都是西方作者对他者世界的描述或说明。前者乔治·奥威尔通过细腻的描写,力图“使读者在具体形象、生动逼真的描写中产生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之感”{7}。意即作者像“摄像机”似的再现中东的集市;后者也以作者曾经在缅甸出任过英国警察的经历为背景,惟妙惟肖地向读者描绘了摩洛哥西北城市的景象。由上文可知,观察者所描绘的对象居于对象和观察者之间,所以,如果将它们视为是作者对对象的客观描写就无疑浅化了对文章的理解。对比两位西方人眼中的世界,我们可以发现如下的共同点。

首先,两位作者所描绘的世界都主要是“动物”的世界。在两篇文章中,我们发现作者很少描写集市里的人。虽偶有提及,也只是“头戴面纱的妇女”“小不点的徒工”以及作者所怀疑的“他们真的是和你我一样的血肉之躯吗”的“隐形”人等,着墨甚少。于此,后文作者给出了原因,“这些人的奇特之处就是他们都是隐形的”,他们褐色的肌肤与大地同色,俨然与大地同化,成为了(西方)人类取之不竭的能源。相反,引起作者兴趣的倒是里面的一些动物,也就是说他们是通过动物对他者世界进行认识的。

前文一开头,“一些挂着铃铛的小毛驴”就进入了作者的视线,对奥威尔来说,“然而,我想我到摩洛哥还不到五分钟,我就注意到了那些严重‘超载的毛驴,这着实让人感到愤怒”。可是,如果我们仅仅认为作者是在描写那些毛驴,如果我们认为那只是作者感情和经验的记录,“这整个理论可以证明是错误的”,因为“它(文学)不是生活的复制品”,“不止单单反映经验……文学作品反映他(作者)的‘梦……”{8}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文学作品中的描写只是一个“向导”,他将我们引向“冰山”之下作者意欲传达的思想和意图。在此,作者用以传达意图的“向导”就是所提到的各种动物形

象。在圣·托马斯(St. Thomas)看来,“任何真理都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显示:通过事物和语言。言词能表示事物,一件事也可以表示另一件事”{9}。例如此处的“驴子”,在字典中它的基本意思就“笨蛋”“固执的人”{10},本来是现实中客观存在的动物,却被赋予了人的主观情感而变成了像“蠢驴”“犟驴”那样的人。中东和非洲人就像那穿行在市场里的驴子——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他人无情剥夺,还被人奉上讽刺的评价:“蠢驴”。

两文中第二个反复出现的动物是骆驼,两位作者尤为青睐骆驼这个形象。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除了“象”和“物”之间存在统一性的指代关系外,还存在着幻化不一的情况。“‘象并不是纯粹的客观之物,并非完全与物等同,它来自于物又区别于物,一开始便蕴含了一定的意义。”{11}以本文的骆驼为例,《圣经·利未记》认为“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12}。它是“异教徒祭献给他们冒牌的神的动物,令人憎恶而只会使神不悦的动物,都是不洁的动物”{13}。正是因为骆驼的蹄没有分开使得它与上帝所钟爱的其他动物区别开来。在宗教上对骆驼定性之后,它在生活中“一般被认为是节制和性格孤僻的象征”{14}。“不洁”也就罢了,问题是它还“孤僻”,这也象征着中东和非洲的封闭性。当然,这样的性格是他们所需要的,否则,没有这种孤僻与执著,那些“从几百英里以外驮来的大捆货物”也就没有保障,西方世界也就难以保证能够得到所需的原材料。但是,如果像文中的骆驼总是“戴着眼罩”,不抬头看路,不放眼世界,那它就只有永远在原地踏步,而不知道其他的物种已经发明了驾驭自己的高级“机械装置”。并最终在榨亚麻籽油的过程中,以“不时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呼吸声和叹息

声”充当其被奴役的注脚。

其次,两文通过对他者的描写,都表达了自我危机感。在通过一系列动物形象映射对他者世界的同情外,作者也表达了对这种剥削体制的忧虑。乔治·奥威尔这种态度的由来是和他曾经为体制内一员的经历分

不开的。他1921年从伊顿毕业后曾担任英国皇家警察前往缅甸,在亲历殖民体制对弱势群体所犯下的罪行之后,他将贫困和政治确定为自己写作的两大主题,“他憎恶帝国主义,称它为罪恶……他尤其痛恨将人像役畜一般驱使……”{15}在对国外和国内进行深入考察后,奥威尔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如果以资本主义所造成的后果判断——工业革命的可怕景象,对一个又一个文明生活的破坏,将数百万人挤在蚁冢一般的城市里,尤其是对有色人种的奴役——从这一切来判断,很难使人相信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有任何的优越性”{16}。在文中,他将这种情感毫无掩饰地表达出来,例如,面对那群有四五千人之众、向南行进的塞内加尔黑人部队,作者担心的是“我们还能愚弄这些人多久呢?我们谁也不知道他们何时会倒戈相向”。在传达自己的危机意识时,按照王国维的说法,作者对摩洛哥的诸多描写都是“有我”式的描写:一方面是写对象,另一方面是写自己,这就是作者写作的两个向度。

而在《中东的集市》中,编者未给出作者信息,我们仅能根据文章内容和标题进行推断,因为中东“泛指

欧、亚、非三洲连接地区。西方国家向东方扩张时开始使用,以后广泛流行。离西欧较近的东方地区称‘近东,较远的称‘中东”{17}。其所指是非洲东北部与亚洲大陆西南部的地区,我们往往称之为西亚和非洲。这样,从对描写对象的称呼方式来判断作者来自曾经“扩张”过的西方国家。在他对中东的描写过程中,尽管采用客观的方式,例如以物质过程尽量再现中东市场的真实概貌{18},可我们仍能从这些客观的描写中窥见作

者的忧虑。在描写榨亚麻籽油时,作者曾有这样的描述,“榨油工序是由一套摇摇欲坠的机械装置来完成的”。中东因为其富含石油而成为西方列强争夺的焦

点,文中榨亚麻籽油的过程巧妙地对此进行了映射,尤其是后文由涓涓细流汇成的晶莹发亮、奔腾不息的“洪流”流向象征西方工业文明的“废旧汽油桶”更是最好的诠释。而这套“压榨”体系因“年久失修”而变得“摇摇欲坠”,此一方面表达了西方对中东剥削的长期性,另一方面也表明作者对这套体系还能存在多久表示了忧患,只是作者将自己的情感无声地融入到对情景的描绘中而到达了“无我”的境界。

再次,作者在为殖民体系担忧的同时,对殖民地人民也表示了深深的同情和无奈。作为书写自己经历的文章,作者只需要将所见所闻向读者展示即可。然而,作者对对象的选取过程也就是一个做判断的过程,那些看似无心的描述其实饱含了作者的情感。于此,德裔美国比较文学家亨利·雷马克曾说,“教授领取薪水就是为了要从那些貌似没有意义的现象中读出意义来”{19}。雷氏虽然在此言说的是教授的职责,其实对外文学习也一样具有指导意义。在回答“我为何写作”时,奥威尔曾经明确地说:“当我执笔著书时,我并不对自己说:‘我要创作一件艺术品。我之所以从事写作是因为有谎言要揭穿,有事情要提请人们注意……”{20}那

么,在《马拉喀什》中,作者企图要揭穿的谎言是什么呢?在文末,借塞内加尔士兵之口,奥威尔说道:“人们一直以来都教导他,白人是他的主人,他也就一直信奉至今。”可是,当所有白人都“心照不宣”地担心这个谎言能否持续时,“唯有黑人们不知道”。尤其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其与行进的黑人士兵目光相遇时所见到的出人意料的眼神:“没有敌意,没有蔑视,没有愠怒,甚至没有好奇”;另一处是当作者给一个“可怜生物”(老妇人)五苏钱币时,她认为“我注意到她,这简直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对于这样的局面,作者在揭穿谎言的同时,也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心情。在《中东的集市》中,作者依然没有直接表达,而是通过对骆驼的描述传达出对中东人民尚未觉醒的遗憾:“在那里,总会有几头骆驼旁若无人地卧着嚼草料”,“另一端则套在一头蒙着眼罩的骆驼的身上,通过骆驼不停地绕圈子走动来带动石磙旋转”,“相形之下,油坊里的骆驼和石磙便显得矮小起来”。可见,正是它们的愚昧、盲目造成了其越来越“矮小”的可悲结局。

通过对两篇文章作者或明或暗刻画的解读,我们发现要从他者视域来认识自我就需要挖掘他者通过“有色眼镜”所进行的超越“现实主义”的描写,这给外文学习有如下启发。

第一,变工具论的语言观为本体论的语言观。工具论语言观的主要表现是强调语言是交流的工具,直到1990年,在《认知语言学刊》第一期的编者按中,人们仍然把语言视为“组织、加工、传达信息的工具”{21}。然而,语言仅仅是工具吗?在洪堡特看来,“语言介于人和世界之间,人必须通过自己生成的语言并使用语言去认识、把握世界”{22}。在此意义上,语言便是人们认识世界、把握世界的钥匙;同时,它也是进入另一民族,融入另一种文化的黏合剂,因为,“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23}。在这点上,赫尔德是站在洪堡特一边的,他说,“一个民族怎样思维,就怎样说话,反之亦然,怎样说话,就怎样思维”{24}。如果说这二人强调的是不同民族之间语言的差异,维特根斯坦则在更加一般的意义上探讨语言,他有一个最著名的观点是:“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凡是不能够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25}这就意味着,语言和思维具有同构性,语言的限度也就是思维的限度,语言的界限也意味着世界的界限。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才能更明白卡西尔的结论,“若说‘所有的美都是真,所有的真却不一定是美。为了达到最高的美,就不仅要复写自然,还必须偏离自然”{26}。这样,找寻“偏离自然”的书写,以及发现上文莫泊桑所言的“更完全”“更动人”“更确切”的描写也就成为了认识自我和他者的一条必经之路,这样,语言也成了人之为人的本体因素之一。

第二,将语言学习置于文化的宏大背景。我们必须将文化之维引入语言学习,因为,“研究文学不能只在考论文字,而需在更广泛的文化范围内来讨论文学,这样对文学的理解也才会有一定的深度”{27}。如果仅仅认为掌握语言就足够了,而不关注潜藏其下的文化,在跨文化交流活动过程中,我们就只有一个“工具”。在两篇文章中,由于两位作者都来自“两希”文明,这让他们有种先天的优越感,除了直接或间接的表达,还通过洞穴这个意象来传达。柏拉图在《国家篇》中提出了著名的“洞穴理论”,企图通过这个隐喻告诉人们必须走出动荡不定的表象世界,才能看到真实的理念世界。对于“洞穴”,普罗提诺曾这样评价道:“无论是在柏拉图的笔下,还是在恩培多克勒的眼里,洞穴似乎都是我们这个世界的象征,迈向智慧的历程就是灵魂摆脱锁链,走出洞穴,腾升天国。”{28}而两文作者在文中反复强调洞穴里的表象世界,其用意显然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重新回到洞穴,对一切充满好奇与嘲讽的“智慧之人”。如是,作者所进行的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与人类文明的对话,与其说作者是在客观地描写对象,不如说是一个福音传递者在布道。所以,不了解这样的文化背景,则很难理解作者们的良苦用心。所以,我们认为,语言学习只是学习文学和文化的第一步,接下来应该透过语言的现象看到其后的文化,不要仅仅停留在“器”的层面,还需要通过“器”认识“道”,再通过“道”反观“器”,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第三,外文学习要注意“去蔽”。我们接触到的材料都是他者眼中的世界,尤其是在跨文化、跨文明的学习和沟通中更是如此。由于观察者自身的主体性注定了其在观察过程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而读者作为他者的他者,无疑也会带有我们自身的主体性,所以,如何祛除彼此的“有色眼镜”?如何透过文本的层层迷雾去探寻其客观性?如何通过融合对象与观察者的文本去发现“我”?或许,在文学领域,这些问题永远没有标准答案,所有答案都是一个新问题的开始,让我们在对新问题的思索中结束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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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获西华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编号:12B027)、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SCWY12-18)及西华师范大学“中国文学文化译介研究中心”项目资助

作 者:姚连兵,文学博士,西华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主要从事英语教学、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

编 辑:水 涓 E-mail:shuijuanb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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