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夏洛蒂·勃朗特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她的个人经历和社会文化思潮对她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她小说里表现的妇女观是她认识世界、感悟整体社会观的其中之一。本文就其妇女观的实质进行了探讨,主要涉及了女性的经济独立意识,一定社会背景下妇女自我独立意识的觉醒,以及在性别、经济平等基础上的自由爱情婚姻观,进而以作家的作品《简·爱》为例,分析其妇女观的进步意义以及由于历史因素而产生的局限性。
关键词:社会背景 文化思潮 妇女观 婚姻观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夏洛蒂·勃朗特生于l816年,是维多利亚时代女性作家的代表之一,她所书写的小说具有女性强烈的自重精神和自我意识,在世界范围内有广大的读者群。如她书写的《简·爱》,就是从女性视角演绎了它所包含的妇女意识,成為叛离男权统治的基本力量,并勇敢地寻找自我,争取自由平等,为女性找到了一定的话语权。
一 夏洛蒂·勃朗特小说妇女观的成因
个人生活的苦难经历对夏洛蒂的思想意识影响很大,透过夏洛蒂·勃朗特的个人生活,我们会发现作家的思想与她的生活经历以及她所处的时代及当时的历史环境有极大的关系。夏洛蒂·勃朗特是家中的第三个女儿,父亲希望唯一的儿子能继承他的牧师事业,但令父亲失望的是,儿子酗酒、吸毒、放荡不羁,而没有受到父亲关注的勃朗特姐妹在母亲早逝后,被父亲送到了学费低廉的“牧师女儿学校”,最终却都成了非常知名的女作家。生活的亲身经历让夏洛蒂感到女性拥有与男性一样的能力,甚至胜于男性。正如她在小说《简·爱》的结局中书写的,在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被大火烧瞎了双眼、庄园毁灭后,女主人公简·爱以“女强者”的身份出现,对他进行了拯救。
夏洛蒂·勃朗特家庭的不幸遭遇使她非常痛苦,她把关心家人看做是神圣的、必须承担的职责所在,为家庭作多大的牺牲也毫无怨言,也由此强忍了生活的高压,这引导了作家一生的思想和行为,给她的写作带来了深刻的意义。生活的不幸使夏洛蒂不断地进行思考,虽然她一生孤独、贫穷、极坏的健康,但寻求快乐的天性却让她更加追求精神上的生活。社会对女性所持的偏见和轻视让她感到忧虑,所以妇女问题是她最关注和感到焦虑的社会问题,这使她想通过写作的方式来改变社会对妇女的偏见,小说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生活,并表现了当时英国社会的婚姻观念基本以男性为主,妇女处于受压制的低下地位。
夏洛蒂·勃朗特深受基督教及《圣经》影响,这能在她创作的文学作品中看出来,如在《简·爱》中反映主人公情绪的起伏变化时,都加上了对上帝的某种呼唤,如作品一开始就出现了主人公的乞求“上帝帮助我吧”,到结局又出现的“是上帝为我引路”,都非常清晰地印有《圣经》话语的痕迹。第二是《圣经》故事题材的暗用或意象化。作家在《简·爱》中借用《圣经》的言辞来表达主人公简·爱对婚姻的一种执着的观念,给了这位女主人公深刻的宗教信仰,并表通过这种宗教的美好联想来反映个人在心灵磨砺后能够走向美好的人间天堂的理想,作品充满了基督教家浓郁的神谕象征,使其主题更富有哲理与象征。如在作品中表现的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过程,作家通过主人公表现了她内心的人性激情与宗教观念的矛盾对比,简·爱对男主人公的爱使她几乎忘却宗教,并使他一时间成了她心中的偶像。而基督教在意识中的牢固性使简·爱感受到了罪恶,当她面临重婚时,作家本身拥有的基督教意识使她构想的简·爱想到了上帝:“我的女儿,快逃避诱惑。”正是在在这种宗教精神的感染下,简·爱从迷茫的爱情中走出来,同时也表明了宗教意识对作家的巨大影响,这让她塑造的简·爱在上帝的指引下没有成为罗切斯特的情妇,虽然女主人公全心全意地爱着罗切斯特的,但还是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男人。作家这种“圣经方式”的创作,使她的作品具有了复杂的内涵,给当时的女性文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勇敢地叙述了女性视角和女性意识,使不公平的男女两性精神世界开始交插包容,更加深了作家对自身以及女性生存环境的思考,直接地道出了其进步的妇女观,促进了当时妇女自我意识的觉醒。
二 夏洛蒂·勃朗特小说所表现的妇女观之进步性
1 小说中彰显的女性的经济独立意识
夏洛蒂·勃朗特书写的女性小说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作家所表现的新颖素质的女性特质,而这种特质直接表现了女性所处的社会地位和妇女的权利,并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时代的妇女解放新思潮。如在《简·爱》中,有关经济独立的思想意识在作品最初就进行了直接的表达。作家在作品中叙述了幼年的简·爱由于“父亲没有给她留下一文钱”,而只能“靠人家养活”,不得不忍受舅母家的折磨虐待,她的亲戚认为简“不该”与他们自认为的上等人的孩子过同样的生活,在寄人篱下的屈辱中,女主人公发奋努力,最终以过人的智慧成为了学校的教师,而作者正是通过这些故事情节说明了女性只有在经济上取得独立,才不会被人施舍,从而取得人格上的独立。
正是简·爱对经济独立自主的追求,使得她在与罗切特爱情中一直存在着因贫富差距太大的不安心绪,拒绝接受他的任何礼物,作家借此表现了在男权为中心的时代,女性追求人格权利的决心,她认为妇女只有经济上摆脱依靠男人,即要自食其力才会达到精神上的自尊自强的独立意识,从而成为自尊、自爱、自主和自立的女性。而这种通过自力更生获得的经济上独立,从而改变女性生活的思想正是作家提供的妇女观,就如她在《简·爱》中借用女主人公之口拒绝富有的男主人公馈赠时所言:“我只要求心安理得,……我将继续作为阿黛尔的家庭教师,我要凭这挣得我的食宿……你什么也不用给我,除了……你的敬重。”
夏洛蒂·勃朗特精心安排了简·爱在经济上的独立,正如她在故事的结局有意为简·爱设置了继承了丰厚的遗产,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女性的独立必须建立在她们经济独立的基础上,抛开这一基础,就不会拥有在社会环境中政治、婚姻等诸多方面的真正独立和平等,因此,她在故事中设置了疯女人伯莎烧毁了庄园,使男主人公从富有变得一无所有,而富有的简·爱以经济独立女子的身份最终回到破产的罗切斯特身边并与他终成眷侣。夏洛蒂在她创作的女性作品中所主张的女性经济独立意识,非常鲜明地表现了女性社会意识的觉醒,是对女性解放的一种呐喊,是为女性社会权力、地位的一种争取,这有助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自身的彻底解放。
2 小说中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表现
自我意识是实现了的本能,简单地说,就是对自己本身的认识,它体现了自我与其身边环境之间的关系,对于每个人的成长意义重大。如夏洛蒂·勃朗特描写的简·爱的个人奋斗史,就是自我意识觉醒的过程,从她“唯恐自作主张,听从自己的指令,会闯下什么祸来”的徘徊,到对自己各方面进行观察和反思,把自我逐渐推向成熟,“尽管我长得并不漂亮,却总希望能尽量好看一些”,女主人公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容貌一般而自卑,她更坚信性格的长处与独特可以弥补外貌上的遗憾,作家以此来突出自我意识觉醒后升华了的简·爱。作家认为只有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女性才不会成为男权社会的附属品,正如《简·爱》中简·爱的形象,主人公大胆追求自由,喜欢客观的思考,通过自我的努力表達对男权社会压抑女性的反抗之声。夏洛蒂·勃朗特用简·爱的呼喊表达了女性自我意识觉醒中的抗争精神,充分表现了她对妇女人格尊严的坚决维护:“我就是我自己!……女人也跟男人有一样的感觉”。
夏洛蒂创作的女性小说都充分表达了女性的痛苦和女性意识的觉醒,以《简·爱》为代表,女主人公敢于要求男女平等、反抗男权社会中对女性不公的待遇,成为勇于向传统女性挑战的代表,作家没有用笔墨来描写女主人公的美,相反,却以平凡的外貌来衬托其充满内在人格魅力的女性美,即心灵的美,本质的真和善,从而也是对当时社会以女性外貌来衡量女性标准的一种大胆反叛,简·爱也不是美人,而这种新颖的女性审美,正是夏洛蒂·勃朗特认为的夏洛蒂·勃朗特妇女观中的一种审美意识,即坚强勇敢,充满智慧,努力勤奋,人格高尚,并以此来突出女性的主体性地位。正如故事中所描写的,虽然简·爱没有美丽的外貌和显赫的财富,但她所拥有的人格魅力仍然征服了罗切斯特。另外,在当时,常人看来,女性戴有珠宝可以令女性更加美丽,而作家偏把自己塑造的主人公对此不屑一顾,在主人公看来,女性天生的自然美不是靠那些饰物点缀出来的,而是靠人格的魅力体现出来的,只有拥有内心的美,才能永葆青春,这也是正是作家为女性重筑自我意识,争得人权和女性社会地位而进行反抗的表现。
3 建立在男女平等基础上的爱情婚姻观
夏洛蒂·勃朗特的爱情婚姻观主张真正的爱情应该冲破门第、财产等的牵绊,而无论贫穷与富有,无论年龄与种族等等,要以双方平等为基础,只要两个人心意相通并且互相尊重,才能实现心灵的完美融合。那么,作为一名女性,就应该在社会角色中拥有自己爱与被爱的权利,而当这种权利被剥夺时,就应该勇于抗争,为真正的爱情、婚姻而不屈不挠。正是这种进步的妇女观,使作家一直与她不公的命运抵抗,引领她对于爱情婚姻的美好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代表作《简·爱》中塑造的独立女性简·爱,相貌平平、毫无姿色,并且出生贫寒,可作家通过美好的故事告诉读者这些并不代表她没有心灵的善良、精神的丰富以及远大的理想。因而作家将简·爱这个人物设计成内心感情非常精彩的女性:善良、富有责任感、正义感。作家用她细致、精妙的语言书写了主人公平静外表下,内心热烈的情感:“他没看我一眼就使我爱上了他……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不能不爱他”。也正是由于简·爱纯净、独立的个性,自尊、自爱、自主和自强不息的品质深深地吸引了罗切斯特,使他疯狂地爱上了她。在描写简·爱的恋爱过程中,作家为了表现简·爱的自尊自爱,在故事中安排了一个疯女人的角色,以让女主角经受最为严峻的考验。这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而当简·爱得知真相后,在爱与尊严面前,经过内心的苦苦挣扎,她选择了后者——在精神上控制住自己的情感,选择了离开。作家通过这个故事情节表达了女性虽然渴望追求真正的爱情,但前提是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在精神、人权平等的基础上,任何有违这个基础的爱情都是残缺的。
三 小说中妇女观所表现出的局限性
我们仔细阅读小说会发现,作为自我本身,简·爱是软弱的,从她得知疯女人的身份以及选择离开,实际上都带有逃避的意识。作家叙述了简·爱在经济上虽牢牢地有了保障,但父权文化所强调的优越地位,使作家对婚姻的认识近乎挑剔,作家为了让其妇女观更加完整,就借助疯女人之手对男主人公进行报复,让他失明、破财,变成了弱者,而简·爱却成了强者,这种男弱女强的变化保障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平等,而简·爱最终归宿是与罗切斯特建立家庭,这不得不说是由于时代的局限而造成的。
生活和时代的局限,使作家认为妇女的真正幸福仍然来自于家庭内部,虽然作家一直在为追求妇女解放和爱情婚姻而奋斗,却仍是代偿形式的解放,除了反对婚姻和家庭对妇女的不公,执着女性有人格的尊严和独立,并没有深刻地揭示出妇女问题的实质。但不管怎样,她对妇女解放的呐喊都对后来的女性文学创作具有良好的启蒙性。
四 小结
综上所述,夏洛蒂的妇女观代表了一种进步的思想观念,她倡导女性在经济独立基础上的自我建构,思考女性的真正需求,旨在通过她的呼声使女性拥有与男性一样的平等权利。
参考文献:
[1] 王捷:《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女性形象》,《扬州师院学报》,1984年第3期。
[2] 陈晓兰:《女性主义批评与文学诠释》,敦煌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3] 张京媛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4] 夏洛蒂·勃朗特,吴钧燮译:《简·爱》,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
[5] 张唯:《夏洛蒂·勃朗特“女性解放”主题探》,《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1984年第1期。
作者简介:王舒婧,女,1983—,齐齐哈尔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学,工作单位:齐齐哈尔大学大学英语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