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现在很多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掌握的法律知识太少,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断送了他们的前途,这样对社会及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作为语文教师,应当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让学生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会用法的好学生。
关键词:语文教学;渗透法制;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飞速的发展,各种媒体的传播,青少年在吸收知识的同时,又有很多不良的东西影响着他们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许多学生法制意识淡薄,掌握的法律知识太少,导致许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断送了他们的前途,对社会及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作为教育者,不仅要传授学生知识,而且要教会学生做人,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学呢?通过我二十多年的教学实践,谈谈自己的几点感受。
一、文本教学中渗透生活中的法律
我们在教学中可以把知识与生活联系在一起,把学生的思维引向生活,再探讨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我们生活中的运用,让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了解了相关法律。如,我在教学《背影》这课时,在引导学生分析父亲的动作描写时,其中课文中谈到父亲穿过铁道时,则可渗透《道路交通法》,让学生明白横穿铁道这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提醒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论是骑车还是走路都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否者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在教学《孔乙己》这课时,在引导学生分析人物形象时,课文中谈到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他还说窃书不算偷的话。他这是自欺欺人的说法。他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则构成盗窃罪。在生活中,学校里有许多学生总是爱乱拿别人的东西,这是不行的,从小要养成好的品德,不要偷东西。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孩子从小就没有这种意识,最后偷的财物越来越多,最后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语文教材中有许多知识点都可以与法律联系在一起。这样学生不仅学到了知识,还增强了的法律意识。如,《散步》可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那树》可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斑羚飞渡》可联系到《野生动物保护法》,《心声》可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其实,只要我们在教学中细心地观察,文本许多知识都可以联系实际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
二、运用法律知识编演课本剧
在语文教材中,有一些课文内容较枯燥,如果按照传统的语文教学学生难于接受,特别是要渗透法制教学就更难了。换一种方式教学,让学生编演课本剧,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还能让学生轻松地获得知识。如,我在教学《伤仲永》这课时,让学生扮演仲永以及模拟法庭的审问,结合今天的法制教学,他父亲不让孩子学习带来的后果,仲永反省后,将父亲告上法庭。通过这样的教学让学生明白他的父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样学生不仅获得了知识,还懂得了一些法律。
又如,在学完《威尼斯商人》之后,让学生收集一些包拯办案的相关内容,我在班里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语文活动,要求学生自己选择一件“班级悬案”进行法庭审判和辩护。要求有原、被告双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词,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护,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等。学生个个情绪高涨、参与积极,不仅提高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也对法庭审判有了更为形象而直观的印象,法制意识自然大为增强。
三、在阅读中渗透法制教育
语文教学离不开大量的阅读与积累,如何在阅读中进行法制教学呢?下面以《水浒》为例,谈自己是如何利用课外阅读这一平台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
《水浒》是我国古典名著之一,小说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生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人物形象鲜明,描写手法精妙,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交流评价时,都注重了鲁提辖值得歌颂,因为他疾恶如仇,仗义相助,而郑屠仗势欺人,自私可恶,应该被打死。作为教师,是否可以考虑周全,让学生讨论郑屠是否该死?即使该死,是否由个人快意恩仇?要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在宋朝,在今天乃至将来都是一种犯罪。要知道,文学作品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远远大于空洞的法律读本。试想:如果让学生都认同鲁智深、宋江等的犯罪,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都仿而效之,那么对创建和谐的法制社会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所以,我们在认同情感的基础上,对处理问题的方式应存疑、存异。要让学生明白:他们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英雄”,是历史的产物,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必须由公安机关依靠严格的程序,用铁的证据来裁定。
四、在生活中学习法律知识
在今天的社会,我们处处都能学到法律知识,学校创办法制宣传栏,学生在业余时间可以学习。在家里,学生可以收看《今日说法》栏目,可以看中央电视12频道的法制专栏,学到法律知识。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让我们在法制的护航下健康成长。同时,学校应每学期开一次法制知识讲座,同样可以让学生学到法律知识。
总之,我们在传授语文知识的同时,也要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所以在语文教学这个主阵地上进行法制教育尤为必要。作为语文教师,我们也应当在日常琐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进行法制教育,让学生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会用法的好学生,为铸就学生辉煌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邓茂菊,女,1972年生。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大学本科。中学一级教师,现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2004年被评为州级优秀班主任。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及优秀班主任。论文评比多次获奖,曾撰写的论文发表于《当代教育文献》(上)。
(作者单位 贵州省兴义市第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