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梅
[摘 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讨过程中,需要弄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区别,不能把社会的追求目标当成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来混用;需要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区别,不能把未来共产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当成现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笔者从实践依据、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分析了在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应该建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7 — 0009 — 03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到价值辨析的阶段,尤其是在中共中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以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就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提出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表述。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至今尚未达成一个统一的认识,通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本人认为,在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存在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念的混用,不能准确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定位,所以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此,在基础概念辨析清楚的基础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依据、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三个方面试图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是以人为本。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有区别,社会的追求目标不能混用社会主义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蕴涵着人类对未来社会的一种美好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通常在学说、运动、制度和社会等内涵上广泛使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是在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上运用。一般说来,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种具体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形态,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运动和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理想社会。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像邓小平同志所说,是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对于不同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社会主义作为其成熟程度的质的规定性,集中表现在这个社会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以及人们的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内容上。总之,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在于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取代物,对立物,是在批判资本主义基础上的一种更高的生产方式,是人类对未来社会美好的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而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为主要标志的,具体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描述中。二者联系在于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质的规定性;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的物质载体和具体表现形式,离开社会主义社会及其不同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就失去了存在根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也是两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两个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主义的最根本、最核心的观点和看法,它贯穿在社会主义的学说、运动和形态之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价值驱动和内在要求,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概念。而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是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所追求的社会主义具体阶段目标的最根本、最核心的观点和看法,它以社会主义为根本方向,以特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这一实体为依托,集中表现在该社会制度和具体生产方式上。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们所追求的社会主义具体目标不同,其核心价值观也就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它是一个相对变化的概念。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中心,根据社会主义社会处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不同,采取更加符合人们实际需要的价值表现形式,化社会主义理想价值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同阶段的现实价值,从而便于指导社会的各项具体实践活动,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价值驱使和内在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目标和最终实现手段。
马克思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p294)这种“自由人联合体”中“自由”是包括摆脱社会束缚的人,成为自己社会结合的主人,是摆脱自然界的束缚,成为了自然界的主人,是摆脱自身的束缚,成了自身的主人。马克思把他预测的理想社会分为成熟的和不成熟的两个阶段,后列宁把共产主义称为成熟阶段,把不成熟主要称为社会主义,那么,我们把自由联合体当作共产主义最终的价值驱使和内在要求,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驱使和内在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驱使和内在要求。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不存在剥削和压迫,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都完全消失,全社会共同占有资料,商品生产退出历史舞台,每个人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我国现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到当前正在努力实现的奋斗目标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地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为奋斗目标,当今,社会主义社会核心价值观可定位“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由此,可以看出不能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同或混用。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区别,不能把未来共产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当成现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指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包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在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别开,这样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只有根基于当下的社会生产方式及由此决定的社会主要矛盾,只有指向和服务于当下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才能获得合法的建构。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进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当代中国仍处于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发展阶段,这个阶段是向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过渡。物的依赖性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排除利益驱动因素,更不能一蹴而就达到审美文化阶段的价值观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立足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既要具有社会主义的共性,又有中国的个性,同时还要具有时代性。它是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吸收中国传统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融合,其价值取向是社会主义,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背景是中国文化,实践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既可以达到整合当前诸多价值观而不伤害社会价值观念的多样性与丰富性,从而可以吸收全人类价值观念中的合理因素,更可以增加和扩大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内容。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所指是不同的。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台,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会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中国形态的本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那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成熟阶段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设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未来导度,是可以的,但把它定位为当前的核心价值观,又是拔高和超阶段的了。
三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以人为本。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执政兴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转变和创新。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到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无论是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发展怎样发展,都指向了当前阶段社会主义这个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和价值:共同富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义,以人为本。人是社会的主体,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一个社会的历史主体应该是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整个价值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是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最稳定的部分。我 国 目前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马克思所设想的那种共产主义的社会状态还有很远的距离。正因为如此,我们还要继续奋斗,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最终实现人类的真正解放和真正自由。坚持以人为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切实贯彻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行为指向就是要切实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一)实践依据:当前阶段我们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突出呈现为多样化的发展状态:经济成分多样化、分配方式多样化、利益主体多样化、社会组织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社会阶层多样化、社会价值观念多样化。多样化的发展变化唤醒了各类主体的主体意识,增强了各类主体的竞争观念,扩大了各类主体的自主选择权,这势必会造成人们在整体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具有本位价值,它反映着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统摄着决定着评判着其他价值观,以及社会和个人的一切追求、一切活动和一切关系。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尤其在个人价值取向上,在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关系之间,在社会结构及制度架构之中,以人为本的价值观都发挥着导向功能、评价功能、凝聚功能和整合功能。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有着本质意义上的统一。一方面是因为社会价值比个人价值显得更为重要,个人价值应服从社会价值。另一方面,个体本位和个人主义的原则有严重的局限性,对个性的张扬应有“度”的限制。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共同价值观,才能整合各种社会利益,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共处的局面。
(二)理论依据: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以人为本”的历史,离开以人为本的历史观,就不能科学地说明历史创造和社会进步的真正根源。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主体地位,体现了人的主体性。人是历史的主体,是一切社会活动的承担者。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2〕既然社会关系是由人所生产、所创造的,那么,随着人的不断发展,必然地要创造出新的社会关系,由此创造出新的历史。通过人类创造历史的活动,人类的本性不断改变着。因此,人类本性的改变或人的自我改变同人创造历史的活动是一致的。从根本上来说,人的主体性是一个哲学概念。它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自主、能动和创造的特性”。〔3〕马克思的主体性思想认为,人们在实践中,一方面必须按照客体的尺度——客体的属性、本质和运动规律办事;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总是从自己出发,按照自己的需要、能力去理解和改造客体,处处把人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中去,使客体成为对人有用之物。人类的生产实践在任何水平上都是客体尺度与人的内在尺度的统一。
(三)现实依据: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生产力发展和物质财富的积累,还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完善,离马克思所设想的那种共产主义的社会状态还有很远的距离,正因为如此,我们还要继续奋斗,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最终实现人类的真正解放和真正自由。“以人为本”具有极大的普适性,它应该被运用于社会的一切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在每个发展的领域都存在着如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问题。
以人为本,首先要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必须以唯物史观为依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4〕大力发展生产力,使人完全摆脱贫困状态,这是实现人的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最根本的物质前提。同时,满足人的精神文化的需要,也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提高人的文化水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为其他各种社会矛盾的顺利解决创造有利条件。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们才会把劳动当作是自我完善的人生需要,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才能为人们提供极大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人们才会拥有充裕的时间用于自身各方面的发展。以人为本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和核心内容。政 治是 众 人之事,是围绕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全局利益关系而展开的各种活动。因此,在一切政治构架和政治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确立人的政治主体地位。这也就是说,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个人都是政治生活的主体,都必须确立其政治主体的地位。笔者认为,以人为本,不应当只是中国共产党人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话语,而应当成为全社会的话语,成为每一个普通民众的话语。换言之,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以人为本”的话语主体。当每一个人都应当成为“以人为本”的话语主体的时候,大家才能够把人当人看,真正贯彻落实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原则,关心人、尊重人、爱护人才会成为人们发自内心的行动。在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不能在道德境界上强求一律,但我们应该呼吁提升以人为本的思想境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就是要牢固确立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尊重人民的意愿,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和创造才能,坚决维护人民的利益。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是绝大多数的人,而不是少数人。在我国,绝大多数人就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其次,社会发展是通过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同自然运动不同,在历史发展的动力中,不仅存在物质动力,而且存在着精神动力。精神是人所特有的,它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起着特殊的动力作用。物质动力和精神动力的综合,就是人民群众的动力。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树立一切依靠人,依靠人民群众的思想,依靠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全面发展利进步。最后人 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归宿。人民群众既然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又是推进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当然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归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党坚持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就是从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出发。“到群众去”就是让人民去检验、去评价。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民本思想的核心内容,“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人民利益的。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都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真谛,是科学发展观的精髓。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245.
〔3〕郭湛.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30-31.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2.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