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适用型人才培养对策研究

2013-04-29 23:55王洋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8期
关键词:农业院校培养模式

王洋

摘 要:“三农”的深刻变化给农业院校带来机遇与挑战。以服务“三农”为办学宗旨的高等农业院校迫切需要明确发展方向,以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社会。在黑龙江省农业院校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应深入剖析当前黑龙江省农业院校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一条主线、两个面向、三个重点、四项原则”的发展思路,提升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适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关键词:农业院校;适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 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8-0191-03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2008年8月2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从现实基础、总体思路、建设任务、服务计划和保障条件等方面规划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提出高教强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以及建设任务,提出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力争使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在一些重点领域成为知识创新和推动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心,成为推进文化大发展的阵地。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结构办出特色等方面提出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具体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出台,无疑为推动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最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高等教育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社会,人才培养最终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即服务社会的功能得以实现。然而,目前众多高校追求的是单一化的发展目标,难以满足人才市场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要,这样,社会需求的多样化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单一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并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农业院校同其他高校一样,由于固有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产业结构的大幅调整,造成人才结构性失业,毕业生就业困难,培养出来的人才无法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普遍缺少实践、创新、应用能力。因此,农业院校急需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步伐和社会进步的需求,立足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际,积极探寻适用型人才培养途径。

一、适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及特征

适用型人才是指经过较长时间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需要的多层次、多规格的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的总称。

适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针对各行业对人才的需求,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因此,适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以下突出特征。

1.以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其中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基本要义,要求注重人才培养与就业需要的双向结合,培养体系设计与就业方向密切联系,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并举。

2.以社会需求导向为目标、实践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专业结构、教学体系和培养方案,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优秀人才。

3.培养手段及方法不拘泥于固有的教育方式,先进、灵活、多样。根据未来人才发展需要设计应用模块,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

二、现阶段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分析

黑龙江省高等农业教育的发展追随国家对农业教育的推进,经历了改革和跨越发展阶段,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也处于不断的摸索之中。最初,高等农业院校仿照前苏联专业化教育模式,采用的是“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教育,并且通过院系调整,高等农业教育全部为独立的单科性或多科性农业院校[2] 。高等农业院校加强了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即实现“通才”教育向“专才”教育转变。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专才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渐暴露出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弊端。1999年,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标志着高等农业教育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3]。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对个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习知识不再是为了获取和守成,而是为了创造,为了发展。

然而,当前在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适用型人才教育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但是,目前在黑龙江省高等农业教育内部,对适用性教育的内涵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与其他理工科院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学工程大学等学校相比,农业高等院校适用性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对落后,重视程度还显不够,发展也不均衡。为此,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有必要加大对适用型人才培养的研究力度和实践力度,为改革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4]。

(二)培养目标制定缺乏灵活性

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人才培养存在目标定位不准确的问题, 培养目标普遍偏高、笼统、缺乏层次, 过分强调培养目标的整齐划一,忽视了因材施教和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规律,缺乏灵活性,不利于不同学生个人潜力的挖掘和才能的发挥。另外,多数地方高等农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并没有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发展的特色相协调, 并没有根据区域农业经济的特色制定有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发挥比较优势[3]。

(三)农业领域社会服务功能发挥不充分

农业院校作为高层次农业人才的聚集区,是农业科学与现实生产力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农业院校所培养创新人才应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应成为“三农”问题的专家。这就要求农业院校必须针对农业的现实需要来设计人才培养模式。但是,由于受管理体制和教学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业人才为农业经济领域服务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政策保障,为学生提供服务社会的实践机会较少。

三、高等农业院校培养适用型人才的必要性

(一)积极培养适用型人才是提高我国高等农业院校竞争力、实现高等农业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受传统观念束缚,历来我国高等农业院校存在着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致使我国高等农业院校在高校系统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如何更好地解决招生就业问题以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高等农业院校一系列困境的症结就在于培养人才的就业状况不佳。在当前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紧紧抓住适用型人才培养,就是瞄准了就业市场。高等农业院校应密切联系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树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适应能力,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培养大批适用型人才,服务于地方产业的升级换代。高等农业院校实行适用型人才培养计划,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必由之路。

(二)积极培养适用型人才是适应农业人才培养多样化需求以及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特征越来越突显,农业院校培养人才的单一化目标已经远远脱离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适用型人才的要求,出现了“产品”与“需求”错位、高等农业院校与社会互不满意的现象。这种尖锐矛盾的激化,成为了高等农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多元化的强大动力。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积极开展适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对于满足人才培养创新和多样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也提出了许多崭新的要求,培养对社会发展有用的人才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可见,适用型人才培养将会成为高等教育的主流。

(三)积极培养适用型人才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客观要求

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农业教育有其自身特定的存在价值。这一价值就是“以农为本,育才兴农”,即高等农业教育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学宗旨,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积极推广农业高新技术。这是高等农业教育区别于其他高等教育的特质[1]。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都比较落后。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经济困难重重。随着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兴起,我国农业开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上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潜力正在等待被挖掘,这里蕴藏着无穷的机会,为创业型人才立业、创业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天地。我国高等农业院校作为最相关也是最直接的农业技术科研与人才培养机构,必须担负起重任,积极培养适用型人才。同时,我国高等农业院校也具有开展适用型人才培养的优势。首先,与其他院校相比,农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显著特点是不仅要求学生有较深的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其次,课程体系的设置与“农”密切相关,因而具有与农业和农村的天然亲和力;最后,实验室和校内外实验教学基地建设是农业大学培养适用型人才的重要条件,为教学活动提供了更广阔的研究视野和实践空间。因此,高等农业院校有能力而且必须承担起培养适用型人才的重要使命。

四、黑龙江省高等农业院校培养适用型人才的思路

(一)一条主线——应用创新能力培养

应用创新能力培养必须贯穿农业院校高等教育运行的全过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作为农业教育领头羊的高等农业教育,如何定位其发展方向就显得尤为重要。农业院校应紧紧围绕应用创新能力培养这一主线,制定多模块、多方向的专业培养体系;应加强应用型学科建设,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专业和专业方向,通过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交叉,发展一批新型的交叉学科,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应用型人才开辟新的发展方向。

(二)两个面向——农业经济领域发展和社会需要

农业院校应以“发挥优势、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培养农业经济领域发展和社会需要的人才。目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正在稳步推进,大量的新兴产业正在蓬勃兴起,对人才的需求也正与日俱增。人才培养只有与农业经济领域发展和社会需要相适应,才能够真正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因此,农业院校应牢牢把握人才市场需求结构的前沿,积极探索农业领域对人才需求的层次和规格,以此为标准来制订学校的培养计划,包括教学计划、专业及课程体系的设计等,最终做到使学生学有所获并有才能发挥的领域和空间,服务于农村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同时在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三)三个重点——农业人才培养质量、农业科学研究水平、农业人才服务社会能力

农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基础,农业科学研究水平是保障,农业人才服务社会能力是核心,这三者构成农业院校高等教育的重点内容,也是适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农业院校应紧紧围绕这三个重点开展高等教育工作。加大对教育教学的投入力度,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加强实验室、农业科学研究基地等基本建设,鼓励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牢固树立为社会服务意识,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才能。

(四)四項原则——基础性、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

农业院校适用型人才培养需遵循基础性、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等四项原则。坚实的基础理论及基础知识是创新的“基石”,应根据适用型人才知识结构与能力的要求,强化学生对基础知识与理论的掌握。“学以致用”是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在教学模式基础上采取强化方式,加强应用性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开发能力。实践性是农业院校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对于农业人才的培养在培养目标、规格和专业设置等方面必然要强调实践性,培养过程应注重专业技能的训练。创新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是学生个人能力得以充分发挥的体现。农业院校应注重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的创新发及教学方法手段及学习方式的创新,同时鼓励科研创新,营造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实施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的背景下,在黑龙江省积极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的契机下,积极培养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是进行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是适应黑龙江省高等农业教育发展需要、高层次人才培养需要的必然举措。

参考文献:

[1] 瞿振元.高等农业教育改革要适应“三农”新变化[N].中国教育报,2009-03-09(6).

[2] 吴伯志,王云燕,田静,赵燕妮.我国地方高等农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问题与对策[J].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08,(11):89-92.

[3] 李国杰.改革开放30年的我国高等农业教育回顾与展望[J].高等农业教育,2009,(1):11-14.

[4] 李颖,翟广运,董志,赵密霞.地方高等农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特色优势专业为龙头,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J].河北

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09,(3):31-34.

[责任编辑 柯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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