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春 任一超
摘 要 文章以农村公共垃圾处理为具体案例,分析了“公地悲剧”的形成,并得出“一报还一报”策略是解决集体行动问题的较好选择。在封闭的农村社区中,传统宗族性在农民利益博弈过程中的重要影响、能力突出的利益代言人角色的特殊地位以及农村妇女在农村公共问题上的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关键作用,是垃圾处理“公地悲剧”的“互以为力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公地悲剧 一报还一报 公共利益 理性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识码:A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议案,并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新农村建设拉开序幕。“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理论设计给新农村建设的角色定位非常清楚:各级政府给一定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主要作用在于外在引导力、号召力和约束力,其政策旨意更重要的在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自发自主建设自己的美丽家园。外力的“干预”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关键在于农民群体在建设过程中所达成的“集体行动”——农民在一些牵涉社区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如何达成合作?整个建设过程与其说是政府和农民群体的理性互动,不如说是农民群体内部的利益博弈。
文章以云南保山东方村为研究样本,以农村垃圾处理为具体案例,分析农民在“村容整洁”努力过程中“公地悲剧”如何形成?如何求解?以及“一报还一报”策略在解决“公地悲剧”问题时是否有效?
一、关于农民合作的研究述评
对于农民合作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概述,一个是农民的理性假设,另一个是农民合作的可能性。
(一)对于农民理性假设的两种观点 。
韦伯认为,农民具有不求利益最大化而只求代价最小化的传统主义劳动特征;贝克(1953)提出,农民缺乏求利与积累的欲望,一旦生活达到某一水平时,就会出现“向后转”的供应曲线;斯科特(1976)通过对东南亚地区农民的研究,进而得出农民的行为规范遵从道德至上和风险规避的“道义经济”;费孝通(1998)认为中国语境下的农民在“差序格局”中只有分散的,而非独立的行为,社区伦理主要是“礼”、经验或传统;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视角分析了古典小农和宗法小农后,认为农民由于无法抗拒自然“弱质性”以及受剥削的“依附”地位使得他们变得麻木和愚昧,他们的行为是非理性的,是需要改造的。
舒尔茨(1964)提出了截然相反的看法,认为农民并不愚昧,他们在现有约束条件下实现了资源最优配置,传统农业是“贫穷但有效的” ;波普金(1979)认为,小农是在权衡了长期或短期利益以及风险因素之后,为追求最大生产利益而做出合理选择的人,是“理性小农”;林毅夫(1988)也认为很多被视为非理性的小农行为恰恰是外部条件约束下的理性抉择。
(二)对于农民合作可能性的分析。
马克思从农民缺乏反抗专制的组织能力得出“农民是一袋马铃薯”的结论;梁漱溟认识到农民团体组织不足以及缺乏团体意识,从而断言中国农民很散漫;毛泽东关于发动和组织农民的号召本身就蕴涵着“农民原子化”的隐射,他主张必须通过外部力量(如合作化运动)把农民组织起来;曹锦清(2000)认为,农民原子化导致他们彼此不能合作起来以应对生产生活中的诸多事项。基于行政力量建立起的外生型农民合作组织——人民公社的失败也从一定程度上支持“中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悲观结果。从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来看,市场社会似乎注定要导致这样的结果:市场化改革使分散的农民因合作成本高昂而无法达成合作,中国农民合作意愿不强,合作能力较弱(贺雪峰,2004)。郝涛(2005)认为,市场化改革动摇了农民集体行动的现实基础,农民原子化趋势导致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出现严重不足。
“农民”(peasant)在西方语境中就有“附庸、未开化者”的低贬之义,而在意识形态再造中虽然赋予农民群体历史改造者的角色和地位 ,但在社会达尔文主义本质里,依循历史宿命里成为阶层金字塔的底层“沉默的大多数”和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的边缘群体。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第三领域”的农村社会,自有其社会运行的逻辑和规律,用西方“他者”的理论体系或者用城市蜗居的案牍主义生硬的解释,而往往这些理论假设自有其特有的历史生态和制度环境以及特定的“农民”,在解释中国农村社会问题从一开始就犯“纯粹拿来主义”的范式错误和“从群众中来”的经验缺乏。文献综述中所充满的低贬、同情、质疑以及对农民不合作的集体失望,近乎是用“彼岸”之眼观“此岸”之景。而从农村经验、事实出发,用“我者”的立场来分析这个特殊的地域和特定的对象,得到的结论未必悲观。
二、“公地悲剧”的形成
所调研村落的基本布局是沿河群居,该河流是农民生活用水以及良田灌溉的重要渠道(根据村民口述,八九十年代,人们的淘米做饭都是取自该河流)。该村落的垃圾(主要是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就是倒弃至河道,就着水流将垃圾冲到下游,从而达到该村落垃圾消散的目的。但近几年,河水干涸,很多生活垃圾倒弃在河里慢慢累积,以前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现在变成了垃圾河。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村后来评为省级新农村建设试验点来,村委会在该村的周边建造了四个垃圾堆放点,但村民仍然继续将垃圾丢弃在河里,设置的垃圾堆放点形同虚设。在该村所体现出来的是各家各户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生活水平相对提高,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私人领域”呈现出白墙绿瓦的变迁,但在“公共领域”的河流却呈现出泾渭分明的生态环境的恶化。“私的恶德”在这里并没有达成理论分析中美好的“公共利益”,反而在产权不明晰条件下呈现出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趋向“公地悲剧”。
三、“公地悲剧”的求解:“一报还一报”策略的检验
(一)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的“一报还一报”策略。
20世纪80年代,密歇根大学政治学家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开始思考:在现代复杂社会中,何种行为规则才是个人收益最大化的最优竞争策略?他写信给不同学科的学者,让他们提供自认为最佳的行为规则,然后编成电脑程序,相互竞赛。第一场锦标赛,他共收到14个程序,在两两厮杀中,程序运转了十多万次,最后按照总得分排出名次。胜出的程序,竟是其中最简单明了的“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不久之后,他又组织了第二场锦标赛。这次他收到了62个程序,其中还有不少程序针对“一报还一报”做了专门改进。一场混战的结果是,“一报还一报”再次排名第一。
正如作者在文章中论述,“一报还一报”稳定成功的原因是它综合了善良性、报复性、宽容性和清晰性。它的善良性防止它陷入不必要的麻烦,在没有被欺骗之前,永远不要主动欺骗他人;它的报复性使对方试着背叛一次后就不敢再背叛,一旦发现他人的欺骗,下次交往时要毫不犹豫地报复、惩罚;它的宽容性有助于重新恢复合作,惩罚一次之后,又回到起点,继续善意待人,只需记忆最近一次的对方行为,宽容看待对方的过往行为,除了上一次背叛;它的清晰性使它容易被对方识别和理解,从而引出长期的合作。
(二)“公地悲剧”求解的经验分析。
在调研村落发现:河道虽然名义上属于“公共领域”,但在现实中却被私有化为临近河道家户的“私有领域” 。人们将垃圾倒弃在河道,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的承受者主要是临河的家户,因此,沿河群居的人们因就近丢弃垃圾的隐形收益和垃圾负外部效应成本转移的理性行为与最终成为垃圾处理成本承担者的临河家户形成了利益对抗的暗合。
农村妇女是农村社会非常重要的一个群体,是维系农村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实践者,也是农村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润滑剂。被贴上“情绪化”、“闲言碎语”以及“爱搬弄是非”等标签的她们是镶嵌在农村现代正式制度和农村传统非正式规范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农村社会,一遇上这种情况,都会围观一探究竟。人们七嘴八舌地就垃圾处理问题展开探讨,小到影响邻里关系,大到污染社区居住环境。该村落属于熟人社会,邻里乡亲同辈和不同辈之间都有严格的称谓,一般有公太叔姨表侄哥弟姐妹等严格的关系界定。在这个情感共同体内,有大量有益于信贷决策如吉尔茨所言的“地方性知识”。日渐原子化的农村社会生态仍然伴随着血缘、亲缘的宗族脉络,基于宗族性的伦理规范对农民行为策略的选择依旧起到一定作用。原本大家都有目共睹但又“理性失明”的垃圾处理问题,现在由一个利益遭到最大损失而充当“出头椽子”角色的临河家户妇女提出,从而将“公地悲剧”问题摆在每个村民面前。与其说农妇本身具有利他成分或是公共精神的代言人,不如现实地理解为本质上出于在“公地悲剧”中损失最大者寻求成本减少甚至最小约束条件下的理性选择。
农村妇女本身具有能说会道和快速信息传播的天分,加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着换位思考的问题分析方式,使得垃圾处理问题成为村民家庭内部交流和村民闲谈时的谈资。从观察来看,渐渐地,人们就开始将家里的垃圾用袋子装满一次性丢到设置的垃圾池,而这些行为策略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村民的“集体行动”。而需要说明的是,从阿紫的口述中得知,河道垃圾由多变少经历了很长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阿紫作为“挑头人”,与村民讨论过很多次垃圾处理从河道乱丢弃到统一归置到指定垃圾池,而村民也在这个过程中自觉自省地改变着自己的策略。
当然,精彩的绽放总有破茧的苦痛。在这过程中仍有不自觉的村民,继续将垃圾丢弃到河道内。而阿紫和大多数村民的做法是,用大家的集体行动使得这些少数人的做法没有市场。农村熟人社会里,婚丧嫁娶、春耕秋收,虽然受到市场(货币)化的影响,但依旧延续着农户间互助的朴素经验 。
经过村民的讨论,以及利益相关主体长期曲折地博弈,最终,该村落的垃圾处理由原先随意倒弃到河道内变成现在的统一丢弃到指定的垃圾池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外力的强力干预,只缘于内部村民发现问题、讨论问题以至解决问题。
(三)求解“公地悲剧”:“一报还一报”策略的理论探讨。
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农村社会,人们的策略之间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人的抉择总是其他人在做决策时的前提条件,每个人的历史知识都是熟人社会的共同知识。人们的选择不是一次性博弈,而是不知道游戏什么结束的n次重复博弈。在该村落垃圾处理博弈模型中,我们可以发现,对于“公地悲剧”——如何使理性自利的人们最终能趋于集体利益的合作?核心在于“一报还一报”的策略机制。人们趋于合作需要考量以下三方面:
1、初始成活性。合作的出现,只需要一个采取合作策略的个体与另一个采取合作策略的个体相遇。而这种合作取向的行为策略可以通过有意分析、试错或者幸运而出现。在封闭的农村社区,初始成活性具有天然的优越性。
2、鲁棒性。人们合作的延续需要长期的相互关系,人们不知道相互之间利益博弈到哪一个阶段结束。赋予未来足够大的预期收益,才不至于人们轻视未来收益,人们在寻求短期利益时总是本能地考虑到未来某一个时刻遭受更大的损失。该村落的宗族情结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人们的伦理认同,从而保持着长期的相互关系,而在农村社会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以及村民互助的朴素实践维系着人们“今天不需要别人帮忙不保证明天我不需要”的心理预防,从而使得该村落整个系统具有较强的鲁棒性,不合作策略的入侵总会在集体合作的最大受益的优势中淘汰。
3、稳定性。为了使得合作更具稳定性,“一报还一报”策略在对方第一次背叛时就报复。假如一个合作程序从不报复或者只在对方第n次背叛时才报复,就会被那些只背叛或只在第n-1次背叛的策略侵入。所以,对背叛的报复不仅必要,而且必须是及时的。然而,对背叛的报复应当是有节制的。若报复被对方认为超过了挑衅,极有可能导致对方的进一步报复,由此陷入无止境的背叛振荡。由此,假如“一报还一报”策略在报复时表现得更宽容,比如,报复反应稍稍少于挑衅的话,合作的稳定性将会增强。
(下转第273页)(上接第155页)
四、结论
在日渐原子化的农村社会,从调研的村落公共垃圾处理问题来看,农民的表现并不是“一袋马铃薯”,不一定是“集体散漫”,也不一定是必须要通过外部力量进行组织。而在封闭的农村社区中,依循着传统宗族性在农民利益博弈过程中的重要影响、诸如阿紫这样的利益代言人角色和在该村落的特殊地位以及农村妇女在农村公共问题上的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关键作用,用农民的朴素智慧建构了垃圾处理“公地悲剧”的“互以为力的解决方案”。而这也给我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论断一次有力的回击。□
(作者:王俊春,保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从事农村经济研究;任一超,保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从事管理学研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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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中国建国历史时期,精英分子和边缘农民群体的结合创造的中国近代史奇迹,至今仍是社会历史学者感兴趣的话题。
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吴坚忠译.合作的进化[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8月.
以调研情况来看,农户个人出资对临近河道的修缮、硬化和美化都是将其私有化的公开暗示,而在该村落,公共领域的私有化现象在很多方面都存在,比如:农田布局中的田埂的产权,临近家户的公共道路的暂用。“公共场域私有化”似乎成为了该村落农户的行为本能以及大家都默认为正当合理的社区经验。
在该村落,村民的情感纽带甚至超过货币的价值,在春耕秋收时节或者婚丧嫁娶事宜上,不是用钱就能请到人帮忙,而是“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的朴素情感投资收益。因此,一些平时与村民关系不好的村民,到关键需要人的时候是会吃到很大苦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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