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彩霞 梁冬松 李红贤
【摘 要】分析目前高校在资助贫困生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优化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帮助高校贫困生在经济、心理和精神三方面脱贫。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资助机制 优化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8C-0004-03
高校一般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贫困生。实际上,许多贫困生不仅存在经济贫困的问题,而且有心理贫困和精神贫困的问题。心理贫困是指大学生心理学知识和心理调节能力不足以解除自身的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造成自卑、依赖、自我封闭、孤独、焦虑、自大、虚荣、妒忌等心理问题;精神贫困是指理想信念淡化,缺少梦想,甚至没有理想追求,内心世界空虚,缺乏责任感,生活情趣不高等现象。在高校中,贫困生往往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或经济贫困,或心理贫困,或精神贫困,或二三者兼而有之。解决高校贫困生的贫困问题将有助于全面保障高校学子“有出彩机会”,从而更好地帮助高校贫困生实现个人的“人生梦想”,促进社会和谐。
一、目前高校贫困生资助存在的问题
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各级行政部门都出台了各式各样资助在校贫困学生的政策,主要从经济上解决部分在校贫困学生的经济贫困问题,但对于解决心理和精神方面的贫困认识不到位,措施值得商榷。总的来说,目前在实践中,高校贫困生资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高校贫困生的认定不全面,难度大。据《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贫困生分为三档,具体认定标准设为:第一,特别困难生。低保家庭的学生属于“特别困难”。第二,特殊困难生。因家庭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第三,困难生。城镇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不高于高等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为限)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家庭人均纯收入作为界定标准,月人均纯收入低于80元,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属于“困难”)。以坐落在广西南宁市的高校为例,各高校大多都面向全国招生。面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不完全的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信息,科学认定高校经济贫困生仍然是个难题。对于心理和精神方面的贫困认定更是无章可循,难上加难。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投入不足。调查发现,广西部分高校对解决贫困生经济贫困问题的资金投入不足,对于解决贫困生心理和精神方面的贫困的投入几乎是空白。以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为例,2011~2012学年度认定贫困生总人数为1692人;2011年度设立的勤工俭学岗位有164个,安排勤工俭学人员上岗达900人次,发放勤工俭学工资合计13.4万元;助学贷款累计放款169人,合计88万元;为770名2011级新生办理绿色通道,金额总计465万元左右;为1161名2011级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合计贷款金额696.6万元;2011年度共评选奖助学金达1421人次,发放金额435.2万元。可见,这些资助资金额和资助岗位尚不能全面解决在校贫困学生的经济贫困问题。在“奖”、“贷”、“助”、“补”和“减”等资助工作中通常遇到资助金额过低、受资助面过窄、资助岗位偏少的状况。
(三)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资助机制的资助功能难以充分发挥。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勤工助学机制缺乏联动校内外,岗位供应明显不足。缺乏校企合作建立的勤工助学基地,缺乏学校与社区联合建立的勤工助学基地,缺乏校内科研型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勤工助学机制运作缺乏监督管理。由于勤工助学岗位供需矛盾的存在,不少中介组织渗透进来,这不仅使得学生在做兼职时承担更大的风险,而且弱化了高校勤工助学工作功能。第三,勤工助学资金主要依靠政府和学校的投入,缺乏相关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容易导致腐败,影响勤工助学功能的完全发挥。第四,勤工助学机制缺乏激励元素,使得相关岗位工作缺乏竞争,既未能很好地提高贫困生技能,也不利于贫困生自信的建立和完善人格的形成,无法体现勤工助学的“造血”功能。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科学性不够。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仅对何为高校贫困生作出指导性的规定,而并未提出具体的认定标准。虽然地方高校依据这一规定也制定了相关认定标准,比如采用量化标准,把学生的家庭经济水平、在校消费水平和高校所在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结合起来,把地方政府、高校、班主任、辅导员、班团干和其他学生等主观因素纳入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体系,但实际工作中,如何确保相关经济数据的正确性,如何保证相关主观因素的公正性,仍然是一个值得继续深究的问题。
(二)地方经济发展滞后影响高校贫困生资助资金投入。据《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2001~2010年,广西公共财政教育投入增加到367亿元,年均增长19.5%,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8.3%。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和首府南宁市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收入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东部地区乃至中部地区相比,广西和首府南宁市的经济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发展滞后的广西经济,使得广西南宁市部分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投入资金不足,难以发挥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最大效用。
(三)勤工助学机制“单打独斗”,不够完善。在目前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中,经济资助是主导。在经济资助中,勤工助学作为唯一具有“造血”功能的资助方式,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和其他资助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各种资助方式,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和实践锻炼等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但是,勤工助学机制往往“单打独斗”,加之高校勤工助学岗位大多局限于校内后勤服务部门,局限于劳动型岗位,而影响了勤工助学资助机制的资助功能难以充分发挥。
(四)对在校大学生在心理和精神方面的贫困认识不够。第一,因经济贫困引起心理和精神方面的贫困。大多数高校贫困生都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和意志力,有理想,有追求,心理健康快乐。同时也存在相当部分高校贫困生,由于经济上的重负造成心理上的“贫困”,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学业进步。这些心理问题主要是:自卑、焦虑、精神压力大和极强的而又极脆弱的自尊心,外显的情绪常表现为紧张、不安、忧虑、恐惧等情绪状态。同时,这类贫困学生在物质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下,变得过于现实,造成心理疾患和自暴自弃。这对他们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一方面对前一类大多数高校贫困生有着积极促进的影响作用,因贫困更加努力勤奋而出彩;另一方面对后一类贫困学生有着消极作用,价值观念消极,没有梦想,没有追求。第二,经济富裕,心理和精神却贫困。高校存在着不少偷盗、自杀等不良现象。在对这些不良现象追踪调查中发现,不乏有经济富裕的学生所为,这些学生或是精神空虚或是心理不健康或是二者兼而有之。目前,高校更多地从经济上对贫困生的日常生活与学习状况进行帮扶,而在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帮扶尚需加强,尤其是应重视对经济富裕,心理和精神却贫困的在校大学生的帮扶工作。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的优化
(一)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机制的优化。应从贫困生认证机制、资金投入机制等方面入手。
1.优化高校贫困生的经济贫困认证机制。优化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体制必须立足于本地区的实际状况,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这里所说的本地区的实际状况,至少应该包括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和城镇人均可支配水平、高校的收费状况和生源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要进一步明确认定的标准,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坚持公正和公开,征求多方面意见,通过综合认定,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方式。这并不是将学生划分等级或者贴上标签,而是通过准确的认定更好地资助高校贫困生。
2.加快发展地方经济,优化资金投入机制。资助高校贫困生需要依靠地方政府财力发挥更大的作用。而地方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政府财力,从而增强高校贫困生资助力度。同时,良好的地方经济有利于积极开展贫困生的勤工俭学。增加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资助贫困生的项目和资助资金。充分考虑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增加高校贫困生资助资金投入提供良好的条件。
资助高校贫困生要优化资金投入机制,努力实现资金投入主体多元化。高校作为资助方和受助方的中介,要通过建立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做好贫困资助资金的管理,在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和不同资助方式中合理分配贫困资助资金。
3.多方面发挥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机制功能。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推进:
其一,逐渐把由经济资助为主转向经济资助与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职业生涯规划可以帮助高校贫困生正确认识自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和发展方向,形成较强的职业规划意识,让他们通过自身主动的职业规划,为适应职业需要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良好的职业生涯规划不仅能促进贫困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技能培训、人际交往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还能帮助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后在工作岗位以更稳健的步伐实现自我价值。而逐渐克服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缺乏造血功能的弱点,全方位实现帮助高校贫困生提高脱贫能力。
其二,建立立足高校、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勤工助学机制。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并改善合作方式,通过建立勤工助学基地,不断增加勤工助学岗位,以适应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需要,让高校贫困生在具体的劳动岗位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在获得经济收入的同时,实现相关技能的提高,为最终摆脱经济困境铺就道路。同时,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也要走向科学化,要逐步减少劳动服务型岗位而增加助管、助学和助研等智力型岗位,通过竞聘上岗、岗位轮换和激励先进等方式,让高校贫困生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二)高校贫困生心理资助机制的优化。心理贫困和精神贫困相对经济贫困而言,对家庭、高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的不利影响更大。高校在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也应无偿提供灵活多样的心理和精神扶贫服务,帮助所有学生调节心理压力,时刻保持健康的心理和乐观向上的心态,以预防或减少心理贫困和精神贫困的高校学子出现。
1.以课堂为主渠道,全体教师参与扶贫服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执行者,直接影响着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心理健康。任课教师有义务在课堂教学中坚持教书育人,结合所任课程特点,正确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和精神状态。这要求学校邀请心理学专家给全体教师培训,教师应自觉寻找多种渠道学习心理学知识和对学生进行心理和精神扶贫的方法与技巧。
2.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建设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校园文化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校园精神文化又称为“学校精神”,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校园文化的最高层次,体现在校园历史传统和被全体师生员工认同的共同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生活观念等意识形态,是一个学校本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并具体体现在校风、教风、学风、班风和学校人际关系上。让班级成为学生精神成长的摇篮,建立友爱、信赖、关心、负责、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丰富校园的精神生活,“使每一个人都能找到发挥、表现和确立自己力量和创造才能的场所”(霍姆林斯基)。通过建设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班风,营造良好的学校人际关系文化氛围,促使学生养成乐观上进、发奋努力、培养才干的良好心态和精神风貌。
3.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体系与机制。一是建立制度,给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充分发挥学生工作人员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适当心理和精神干预;二是建立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或阳光心理工作室,并完善其功能。按要求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家,建立咨询教师值班制,形成学校、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对心理和精神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合适引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提高心理调节能力。三是高校学生工作处协同高校档案部门和招生办,多方面搜集学生信息,有目的、有计划地建立高校贫困生档案,从而实行针对性的扶贫工作。四是有计划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讲座、媒介宣传以及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培养,保障学生具备必要的心理健康知识。五是学校组织老师与高校贫困生一对一地“结对子”进行心理教育,并定期与贫困学生谈心交流,为他们的大学生活打造心理“绿色通道”。
(三)高校贫困生精神资助机制的优化。部分大学生出现精神空虚现象和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缺乏责任感,缺少梦想,甚至没有理想追求。因此,高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人生梦想”教育。
1.开展多种多样的励志教育活动,认识社会责任。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演讲赛、辩论赛等活动,引导学生励志成才;同时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和优秀学生风采展等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优秀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学生认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激发大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勇担社会责任。
2.结合职业生涯规划,量身定做“人生梦想”。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引导学生根据自身条件,理性确定职业发展目标。同时,将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德育相结合,以大学生政治品质、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质为抓手,结合职业规划,根据激励理论,指导学生量身定做“人生梦想”。这里的量身定做“人生梦想”,是指学生目前可以开始着手,通过努力,未来可以实现的可操作的符合道德法律要求的长远计划。
3.强化多元化教育,为实现“人生梦想”而奋斗。感恩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励志教育,从不同层面上对高校贫困生的心理和精神产生有益的影响,它们在终极目标上具有统一性,都是为了实现高校贫困生的“人生梦想”。以感恩教育强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励志教育,促进高校贫困生正确认识自身,认识自身与高校、自身与资助者、自身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帮助他们认识并发挥自身优势,在课程学习和实践锻炼中培养思想情感,磨炼意志,不断提升自我,重塑性格,形成健全的人格,科学处理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从而促进高校贫困生自强自立,走出经济困境,走出因经济贫困带来的各种困境,为实现“人生梦想”奋斗。
总之,要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困难,单靠学校是不够的,还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广泛宣传、组织发动,高校和家长要协同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扶持,多方筹建贫困大学生扶助基金和慈善基金,邀请社会的励志专家和心理专家到高校参与解决高校贫困生的困难。不断优化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进而从多方面发挥资助机制的功能,有效解决高校贫困生在经济、心理和精神上的贫困问题,实现高校贫困生的全面发展,全面保障高校学子“有出彩机会”,实现“人生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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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0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2010JGZ081);2011年度桂林理工大学项目(GUTDJB07)
【作者简介】肖彩霞(1979- ),女,湖南涟源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讲师;梁冬松(1966- ),男,广西北流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副教授;李红贤(1965- ),女,广西陆川人,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责编 黎 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