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2013-04-29 23:15余莉
领导科学论坛 2013年8期
关键词:民族复兴党的建设

余莉

【内容提要】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对90多年历史经验的真理性总结和规律性揭示,特别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的根本定位,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先进性。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党的建设 人民主体 民族复兴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3)08-0021-03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正义梦、幸福梦的历史必然

梦想,从来不缺乏主角,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小到每个人,我们都有梦想;任何梦想,都离不开“人”,国家梦也如此。中国梦作为新时代的最强音,是中华民族的复兴梦、强国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幸福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正义梦、幸福梦的历史必然。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社会正义梦想的历史必然。《共产党宣言》的诞生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阳光普照大地,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人类正义事业——社会主义运动风起云涌,而中国共产党秉承着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最终实现了社会正义。中国的辉煌历程,见证了人民力量的伟大,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旗高高飘扬,彰显了中国亿万人民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成为改变中国命运的决定性力量,验证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与实践性。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广大百姓的幸福必然。正如“人民”是由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所构成一样,“幸福”也从来不是一个空泛、抽象的概念。何谓幸福?习近平总书记对此进行了朴实、浅显易懂的诠释:“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句句箴言,温暖入心。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等,都是民生领域里的关键词,决定着“幸福”或者“美好生活”的含金量。党的十八大报告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中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国将实现全面民族伟大复兴。1949年,新中国诞生,人民当家作主,财产回归人民,人民生活开始改善;1978年,改革开放,人民政权稳固,物质基础雄厚,人民生活开始提高;2012年,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国家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发生巨变。2020年,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2049年,全面实现振兴中华。随着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实现百姓幸福成为必然,而这一切的基础就在于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让尊严像阳光一样洒在更多人的脸上,这是我们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人政治灵魂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没有马克思主义,就没有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共产党人以信仰马克思主义为政治灵魂,这就意味着我们党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的世界观,按照这一世界观来观察和处理一切问题。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是中国共产党人政治灵魂的集中体现。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它揭示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人民是历史的主体,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实践——认识的主体,在人类的实践和认识活动中,认识、改造世界的主体,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只有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结合在一起的人民群众,才能从事生产,认识世界,创造历史;人民群众是价值的主体,人民是价值的创造者,也应该是价值的享有者,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都是人民创造的,因而都应该由人民共享。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历史主体、实践——认识主体、价值主体的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起决定作用的观点,就是坚持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群众观点,就要坚持党章明确规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份“坚持”,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体现了我们的政治灵魂。

当前,我们正迎来完成“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新时期,面对这艰巨而伟大的任务,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方针,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拥有远大的发展前途和旺盛的生命力;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的事业才能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力量源泉

党的十八大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全面部署,展示出一幅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图景。但是,靠什么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呢?以人为本,是发展的全部意义之所在,也是决定发展的最大变量,人心齐,泰山移。人们要在实践中获得成功,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方面必须深刻认识客体的规律和实践活动的规律,使自己的行动合乎客观规律;一方面必须有改变客观世界、把目标变成现实的强大的主体力量。我们党经过90多年艰苦卓绝的探索,已经开辟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我们坚定地沿着这条道路去夺取新的胜利、实现自己的目标时,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凝聚中华民族的力量共同奋斗,就成为事业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说十八大报告中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展开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阐述,体现了我们对客观规律的深刻理解、全面把握,指引着我们在一切工作中遵循客观规律去改变世界,那么,十八大提出的“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就是从根本上回答了依靠什么力量去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问题,揭示了实现宏伟目标的力量源泉就存在于人民之中。它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只有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才能担当起这个伟大的事业。因此,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个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这一变量转化为社会的正能量、改革的增量。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依靠人民、为人民谋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真正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利。要深怀爱民之心,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从实际出发,关心群众生活,抓紧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做到“用真心解决群众困难,用真情温暖群众心灵,用真诚赢得群众信任,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发展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勤政为民,要敢于负责,善于负责,经常关心群众,体贴群众,“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真正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想问题、定决策、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落实到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的实际工作中去,在具体工作中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各方面具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反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促进各方面关系和谐。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根本着力点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党,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党的建设的根本着力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自古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党的根基在于人民、血脉在于人民、力量在于人民。纵观我们党的发展史,正是由于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保持了与人民群众生死与共的血肉联系、始终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党才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实践证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坚持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是我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证明,紧紧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不断汲取力量的历史。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基础。如果没有人民主体地位,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一句空话;如果没有人民主体地位,推进改革开放就没有决定性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没有目标;如果没有人民主体地位,走共同富裕道路就没有方向;如果没有人民主体地位,促进社会和谐就没有基础,和平发展就没有力量保障;如果没有人民主体地位,党的领导就没有群众基础。

因此,党的宗旨到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这是党的生命基础。按照十八大的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归根到底,就是要保持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植根于人民、造福于人民而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既要贯穿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的各个方面,同时也要贯穿到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各个方面。落实十八大关于推进党的建设的各项决策,都离不开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人民,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变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唯一的宗旨。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将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将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行使的过程成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过程。

党以民为本,国以民为基。毛泽东曾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邓小平说:“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列主义也没有。”在党的十八大闭幕的第二天,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当前正值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作为我们推进事业的根本路线,只有这样,才能永葆我们党的生机和活力。

责任编辑:胡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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