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兵 覃正爱
摘要: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在中国的研究已有很大进展,但如何定位它还是莫衷一是。无论是将它归为唯物史观的一个原理甚至一个范畴,还是把它等同于唯物史观,都不足取。我们认为,它与马克思的社会建筑理论一样,都是“说明和发挥”唯物史观的中介理论。纵观马克思的文本,他多维度地对唯物史观进行了阐发,其中把社会比作建筑和有机体是两个最主要的维度:前者侧重揭示“社会是什么”,后者侧重揭示“社会怎么样”,两者贯穿唯物史观的始终,形成“说明和发挥”唯物史观相辅相成的两大中介理论。
关键词:唯物史观;社会有机体;社会建筑;中介
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3)08-0064-07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著名哲学家李秀林呼吁还原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后,不少学者投入到研究社会有机体理论的行列,并不断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迄今为止,关于马克思有无社会有机体理论、社会有机体是否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范畴等早已不成问题,但对于马克思有着怎样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及其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的问题,还是莫衷一是。仅就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定位而言,理论界主要有两种倾向:要么扩大其内涵与外延,把它几乎等同于唯物史观:要么缩小其内涵与外延,认为“社会有机体”只是唯物史观的一个原理甚至一个范畴。缩小显然是不对的,扩大看似很重视,实则是取消。我们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与其社会建筑理论一样(学术界又称其为上层建筑理论。马克思把社会比作一座建筑,提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概念,再把二者与其它社会诸要素有机联结起来,侧重去揭示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规律。这里姑且称之为“社会建筑理论”),既非独立的理论体系,也不是唯物史观的一个单一原理。而是马克思阐发唯物史观的中介理论。
一、唯物史观的“说明和发挥”离不开中介理论
1.中介理论的哲学要义
从词面上来看,中介是指“在中间起媒介作用”。从哲学角度看,中介是指在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要素之间起联系作用的媒介。质言之,对立的两极通过中介联成一体。中介理论则是指不同理论或同一理论内部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媒介性理论,或某一理论由逻辑起点出发到整个理论体系的建立都在起穿针引线作用的非独立形态的理论。
中介概念在德国古典哲学特别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黑格尔认为,作为事物之间联系和事物转化、发展的中介,是普遍存在的。黑格尔把与直接性相对的中介概念运用于认识论,批评那种认为普遍真理是直接呈现在人的意识面前。仅仅属于理智直观或信仰的对象,而无需以经验和逻辑思维为中介的所谓直接知识论。他认为,真理是经由一系列中介性、极其复杂的考察而得出的成果,这种成果在最后可能毫不费力地呈现于熟习此种知识的人的面前,实际上却只能是长时间生活经验和反复思索的产物,即一种中介过程的产物。但黑格尔的见解是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之上的,他关于中介的论述有许多主观臆造的成分。
马克思主义的中介概念是对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中介的能动反映。在客观世界中,各种物质客体之间的联系纵横交织,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之网,中介就是该网的网上纽结,它们在不同物质客体间起着相互联系的作用。而对于每一个物质客体来说,中介则表现为其内部要素之间的联系环节或贯穿其中的一根红线。从认识论来看,人的各种认识形式之间以及同一认识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的中介,在本质上是客观存在着的中介的反映。理论的概念、范畴及其体系作为客观世界不同领域、不同运动形式的反映,不是彼此隔绝、互不相干的,而是直接或间接地经过一定的中介而联系和贯穿起来的。这里的中介是指反映客观世界不同领域、要素之间从一种运动形式向另一种运动形式过渡、转化或发展的中间环节或过程的那些概念、范畴及其体系,抑或一种中介理论。任何理论体系的构建,都不是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须通过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进程及贯穿其中的中介理论去实现。换言之,思维从整体上对客体的再现,不是关于客体的各种概念和范畴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从片面到全面的能动反映过程。这是具有内在必然性的概念的矛盾运动过程,其中每一概念都不是偶然地出现的,它与所有别的概念均由一定的中介沟通起来,通过判断和推理,展开从抽象到具体的理论构建进程。
2.社会有机体理论和社会建筑理论是唯物史观的两大中介理论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指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这里列宁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核心理论的建构需要有中介理论的“说明和发挥”,否则就会过于抽象。
我国理论界早就有人持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唯物史观中介理论的观点,只不过没有论证它为什么是一种中介理论,更没有将它与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比较起来进行定位而已。如李秀林最早从马克思文本的考证中提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在运用唯物史观分析问题和批驳论敌时,不仅处处体现社会有机体思想,而且常常直接使用社会有机体范畴”。他提出,社会有机体应成为构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基点。这里就有用“社会有机体”去贯通进而构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用意。后来贺祥林认为,社会有机体是唯物史观的一个总体性范畴,它具有指导我们由抽象到具体、由纲举到目张地阐发唯物史观一系列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孙承叔与王东考证了马克思历史观的形成过程,认为衬:会有机体是马克思历史观的研究起点和表述终点,社会有机体学说是马克思历史观的思想基石和思想制高点。肖前、陈志良、杨耕等学者则直接提出,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是“唯物史观渗透到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各个具体领域的中介理论”。
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在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还只抽象出总括性的结论:“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以社会存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即“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这种结论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因而还要对它进行具体的“说明和发挥”,否则唯物史观便不能成为系统的理论体系,也难以真正成为无产阶级的思想武器。为了不使唯物史观沦为一种远离现实生活的抽象思辨而与劳动人民格格不入(在它之前的哲学大多是这样的),马克思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出发,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多角度多方位地对唯物史观进行了具体的阐释和发挥。
综观马克思阐发唯物史观的过程,可以发现有两个主要维度是一以贯之并相辅相成的:其一,把社会比作建筑来阐发唯物史观;其二,把社会比作有机体来阐发唯物史观。前者侧重说明社会“是什么”,后者侧重说明社会“怎么样”。由此形成“说明和发挥”唯物史观的两大中介理论,即马克思的社会建筑理论和社会有机体理论。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历来都只是一种中介理论,而不是一种独立形态的理论。同样,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也不是一种独立形态的理论,也只是一种阐发唯物史观的中介理论。这是它与斯宾塞社会有机体理论的重大区别,斯宾塞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一种独立形态的社会学理论。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之所以长期定位不准,与人们分不清它和斯宾塞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区别有关。
二、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和社会有机体理论在后世的不同境遇
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专门著作不多,像《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这样的专门著作篇幅也不长,他关于唯物史观的观点大多是在与论敌的论战中提出和阐发的。正因为如此,唯物史观在后世特别在前苏联遭到了误读,致使马克思的社会建筑理论和社会有机体理论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出现不同的境遇,即只见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而不见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
1.“蔽于一曲”:后世对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的单面强调
后人对唯物史观的曲解,应该说跟马克思表述唯物史观的方式有一定关系。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之初,出于同论敌斗争的需要,他在一系列论战性的著作中将社会形象地比作一座建筑,频繁地使用“上层建筑”等范畴来阐发他的唯物史观,通过揭示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来论证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而对于社会意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社会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则论述得不多。恩格斯后来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他在给梅林的信中说:“只有一点还没有谈到,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大家都有同样的过错。”这一点是什么呢?主要就是对社会意识(上层建筑)的反作用、社会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论述不够。因此,当恩格斯还在世时就有人曲解了唯物史观,如当时德国资产阶级学者保尔·巴尔特就把唯物史观等同于经济唯物主义,把唯物史观庸俗化为机械的经济决定论。所以,晚年的恩格斯在一系列通信中试图纠正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误解,但他也没有写出专门的册子阐发唯物史观的理论体系。这样,马克思阐发唯物史观的主导话语,特别是他对唯物史观的那几段经典描述留给了后人一种印象,好像唯物史观的主旋律就是论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是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其实,马克思把社会比作建筑来阐发唯物史观,是有直接针对性的,或者说与他进行理论活动的环境分不开的,因而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当时德国精神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是黑格尔的唯心史观,黑格尔的唯心史观并非缺少历史辩证法,而是离开人们的现实生活去解释社会历史,把绝对观念、神或人的理性当作历史的前提。因而作为刚从统治德意志思想领域的黑格尔唯心主义中挣扎出来并与之决裂的马克思,更注重通过“颠倒”黑格尔的唯心史观来阐发唯物史观。马克思频繁地借用社会建筑这个比喻去强调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目的就是为了揭示社会的物质性,揭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原理。作为社会建筑理论的原创者,马克思在著作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并对之进行论述达十次之多。首次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使用,接着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使用,第三次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使用,第四次是在德文版《资本论》第1卷中使用,第五次是在《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4卷)第1册中使用,第六次、第七次和第八次分别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二稿和公开发表稿中使用,第九次在法文版《资本论》第l卷中使用,第十次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他将上层建筑概念的内涵基本限定在思想体系、思想观念与政治制度、政治结构、政治形式的范围内,用它去论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不过是超出社会存在、社会经济生活之上的“上层建筑”。
马克思借助社会建筑理论阐发唯物史观的主导话语恰恰适合了前苏联的理论和政治需要。从正面而言,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其使命之一是回答时代课题,哲学的生长点也正在于回答时代课题。前苏联唯物史观理论体系是在回答其时代课题的过程中生长起来的。从反面而言,前苏联没有全面地深刻地挖掘马克思阐发唯物史观的文本,也没有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内在的逻辑脉络,而是为我所需地去理解和构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例如其体例主要是为夺取政权、巩固政权服务,其旨趣主要是革命,而不是建设。列宁登上理论舞台和政治舞台时与马克思面临的情况有些相似。尽管马克思主义在俄国传播得很快很广,但在俄国马克思主义运动中,由于俄国社会的相对落后,唯心主义思想在俄国教育界、思想界仍大有市场。列宁面临的一个重要理论任务就是重申“两个必然”,批判民粹派理论对唯物史观以及对社会形态的不正确理解,为俄国革命指明出路。所以,他一如马克思那样,把注意力首先放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方面,反复强调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在1894年《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列宁详细论述了“思想的社会关系不过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用以批判民粹派理论家米海洛夫斯基的唯心主义理论。到了20年后的俄国革命前夜,列宁的注意力转移到阶级斗争推翻旧社会政治制度中的作用上,因而他在1913年《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明确指出:“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人的社会认识(即哲学、宗教、政治等等的不同观点和学说)反映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设施是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在论及经济基础时,他又指明“经济制度是政治上层建筑借以树立起来的基础”。列宁此时突出地提出“政治上层建筑”,就是强调要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去推翻旧政权,因为“战胜农奴主阶级而赢得政治自由,没有一次不遇到拼命的反抗。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不是经过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间你死我活的斗争,才在比较自由和民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马克思的天才就在于他最先从这里得出了全世界历史所提示的结论,并且彻底地贯彻了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就是阶级斗争学说”。其实,列宁与恩格斯一样,生前曾察觉到马克思唯物史观在辩证法阐发上的不足,所以他特别地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完全用生产关系说明该社会形态的结构和发展。但又随时随地探究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使骨骼有血有肉”,“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作为活生生的东西向读者表明出来,将它的生活习惯,将它的生产关系所固有的阶级对抗的具体社会表现,将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上层建筑,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之类的思想,将资产阶级的家庭关系都和盘托出”。列宁试图写个专门的哲学册子来弥补马克思的不足,他的《哲学笔记》就是为此做的理论准备。列宁认为,只有《资本论》的科学体系才能论证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同样只有一个完整严密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才能指引人们在全世界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可惜列宁没有完成这一任务就去世了。历史重任落到了斯大林身上,但斯大林没有重视列宁许多有关辩证法的重要思想。为适合经济高度集中和政治高度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将历史唯物主义定型为机械决定论色彩浓厚的理论体系,并被传播到其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去。
改革开放前,我国哲学界主要是通过前苏联这个平台去学习、理解和构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所以,中国理论界的主导话语和言说方式长期打上了前苏联的烙印,从而造成对唯物史观的简单化和教条化理解,以致用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代替一切,而不及其余。
2.“一叶障目”:后世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严重忽视
如上文所言,马克思把社会比作建筑来阐发唯物史观,是有直接针对性的,当时在德国占统治地位的黑格尔唯心主义并非缺少革命的辩证法思想,所以他在主导话语上更注重的是去“颠倒”黑格尔的唯心史观,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揭示社会的物质性。但这并不表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不注重甚至缺少辩证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相反,马克思在批判和继承黑格尔辩证法合理内核的基础上,超越了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形成了以实践思维方式为根本特征的历史辩证法。马克思把社会比作有机体来形象地阐发唯物史观,就是对他的历史辩证法一种明确的表达。
然而,前苏联哲学界没有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本真精神,没有摆脱对马克思文本的错误理解,因而对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如前苏联的《简明哲学辞典》把社会有机体理论完全等同于斯宾塞的“社会有机论”,并视其为反动的资产阶级理论。根本不提马克思在这方面的贡献:著名哲学家B·II·库兹明在论述马克思系统性原则中虽然涉及到这一理论,并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探讨了社会有机体的特征,但又错误地将“社会有机体”等同于“社会经济形态”,缩小了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受前苏联的影响,我国改革前通行的哲学教科书均未提及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改革后由李秀林发起,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研究才不断走向深化。但迄今对它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和重大意义还没有形成共识,特别是没有使它与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比翼双飞”。如由肖前、李秀林等1983年主编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教科书,只是把“社会有机体”作为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范畴第一次正式写人。同期由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教科书虽然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有专门论述,但其地位和意义只相当于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原理而已。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来,凝结了很多学者心血的新版哲学教科书更是吸收了关于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一些重要研究成果,但也只在分析社会结构时论及了它,而未把它作为一种历史辩证法和历史方法论贯穿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始终,尤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它的整体性原则和方法,其地位和意义根本无法与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相提并论。
三、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和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基本定位
总体上说,马克思的社会建筑理论和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他阐发唯物史观的两大中介理论,是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中的两条金线,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1.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侧重说明社会“是什么”
唯物史观是关于社会的物质性的学说,或者是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的学说,着重揭示社会的本质。从这个维度阐发唯物史观,把社会比作建筑是形象而贴切的,它解决了社会“是什么”的问题。唯物史观产生以前的一切旧的历史观都是唯心主义的。与“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唯物史观认为,社会是物质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由一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以及人口因素、地理环境等条件构成的复杂的物质体系。为了形象地揭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在著作中频繁地使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来阐发他的唯物史观。
在1843年《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这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的胚芽。在1845-1846年《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首次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来说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指出:“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在1851-1852年《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又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角度使用上层建筑概念。他说:“正统王朝不过是地主世袭权力的政治表现,而七月王朝则不过是资产阶级暴发户篡夺权力的政治表现。所以,这两个集团彼此分离决不是由于什么所谓的原则,而是由于各自的物质生存条件,由于两种不同的占有形式;……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借用上层建筑概念进一步经典地说明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他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在1872年法文版《资本论》(第1辑)第1卷第1章第4节《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第31个脚注中引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上述这段话后还是强调:“‘社会的经济结构,是有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普遍支配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此外,马克思还在德文版《资本论》第1卷、《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4卷)第1册、《法兰西内战》初稿、二稿和公开发表稿以及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先后使用过上层建筑概念来阐发唯物史观。尽管马克思在不同著作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其涵义随着思想发展和语境变化有细微差别,但主旨都是为了阐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问题。
恩格斯写的《反杜林论》、《费尔巴哈论》等著作,特别是在他晚年的书信中,对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作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所确认的经济关系是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是唯物史观区别于唯心史观的根本观点,始终不渝地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实现的根本变革。
2.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侧重说明社会“怎么样”
唯物史观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历史辩证法,这是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在坚持唯物论观点的基础上,侧重揭示社会的结构、形态和发展的规律,进一步回答社会“怎么样”的问题。从这个维度阐发唯物史观。把社会比作有机体是形象而贴切的。因为马克思已洞察到“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历史已经转变为世界历史。他提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就是对社会历史这种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总特征的形象把握。
当然,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也有着深厚的自然科学基础。19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已从过去分门别类“搜集材料的科学”转变为“本质上是整理材料的科学,是关于过程、关于这些事物的发生和发展以及关于联系——把这些自然过程结合为一个大的整体——的科学”。特别是生物科学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生物有机体是由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等构成的多层次结构体,所有构成要素和结构层次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同时生物有机体还在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代谢和交换。后来,“有机体”慢慢获得了引申意义,人们把类似于生命有机体那样,由不同要素、部分按一定结构和层次有序排列起来的,能够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生生不息的统一体,都称之为“有机体”。这种统一体的各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互为手段与目的,每一部分都不能独立存在,从而形成一个内部高度分化而又服从于一个根本原则的整体。这样的整体可以指一个个体,也可以指一个系统、群落等。显然,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整体,社会及其各组成部分间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而又相互影响的关系,整个社会是一个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生生不息的活的有机系统,即一个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有机整体。
把社会看作有机体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潜在理论前提。在1842年《评奥格斯堡(总汇报)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中,马克思从“有生命的有机体”的“活生生的运动”讲到“国家生活的有机体”,指出国家不是“表面地机械地包括着的那些不同部分的共存”。他“要求人们不要突然离开现实的、有机的国家生活,而重新陷入不现实的、机械的、从属的、非国家的生活领域”。显然,这些论述中包含了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可贵萌芽。在1847年《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首次提出了社会有机体范畴,深入分析了社会的整体性及其诸要素的普遍联系性。针对普鲁东的唯心史观,马克思指出:“每一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谁用政治经济学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在1867年《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借用社会有机体概念分析了社会的矛盾运动和永恒发展。他深刻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活生生的社会有机体的剖析,马克思论证了“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指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任何有机体制的情况都是这样。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另外,马克思在1871年《法兰西内战》巾也使用了社会有机体概念。他指出,旧国家机器具有寄生性,必须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形式取代“寄生赘瘤”,“把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国家这个寄生赘瘤迄今所夺去的一切力量,归还给社会机体”。总之,马克思认为,社会有机体是指由“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要素构成并“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的连续发展过程的有机整体,因而它是一个反映人类社会生活诸要素之间的全面性联系与有机性互动的整体性范畴。
恩格斯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贡献不在直接表述“社会有机体”上,而在于其所体现的历史辩证法上。针对马克思在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论述上的不足,恩格斯晚年在一系列著作和通信中多层次、多角度地揭示了上层建筑诸要素的相对独立性问题及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复杂情形。他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因素,那么它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他还指出,经济基础不是推动历史进程的唯一起作用的要素,即使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国家这种“新的独立的力量总的说来固然应当尾随生产的运动,然而由于它本身具有的、即它一经获得便逐渐向前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它又对生产的条件和进程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程度内改变经济基础。
四、结语
纵观马克思的文本,虽然他通过社会有机体理论去阐发唯物史观,与他通过社会建筑理论去阐发唯物史观在笔墨分量上并不一致,但前者重在社会的物质性、后者重在历史辩证法的脉络是很清楚的,两种中介理论是并驾齐驱的,它们的理论地位和重大意义是难分伯仲的,决不能以着笔多少来论二者的高低与轻重。其实,任何比喻都不是问题本身,而是为了说明问题,且只是从特定的角度去说明问题。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只有把“横”、“侧”等不同维度结合起来,使之相辅相成,才能达到全面认识事物的目的。认识社会也是一样,只有多方位、多角度地去认识和把握它,才能获得全面的认识。如果过分强调某种维度,就会忽视其他维度应有的意义,从而造成一系列的弊端。以往哲学教科书在唯物史观理论体系上造成的僵化、机械和片面的弊端,就与蔽于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被其一叶障目而不见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有关。把整个社会形象地比喻为是一座极其复杂的建筑物,它既有自己的基础,又有自己的上层建筑,社会形态就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虽然这对于揭示社会历史几大构成要素之间谁处于更基础的地位和谁决定谁的问题是很形象和贴切的,能较好地说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问题,但却容易使人把社会理解成像建筑一样是一种由下而上的逐层机械决定的僵化关系。而把社会比作有机体就能较好地克服这一弊端。马克思把社会比作有机体,揭示了人类社会是在实践中构筑起来的、由人及其社会生活条件、要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这“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而且“每一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决不能“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这就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内在的辩证法。它能很好地克服以往那种片面、机械、僵化的理解唯物史观的模式。概言之,我们应像重视马克思社会建筑理论那样重视马克思有机体理论,将两者作为构建唯物史观理论体系的两大中介理论而贯穿其始终。
作者简介:彭先兵,男,1970年生,湖南永州人,广东科技学院思政部讲师,广东东莞,523083;覃正爱,男,1962年生,湖南常德人,湖南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主任、教授,湖南长沙,410006。
(责任编辑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