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婷
摘 要:本文立足于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现状,分析了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必要性,以民航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技能竞赛的融合为特色,从竞赛组织运行机制、竞赛项目设置、竞赛标准、竞赛评价机制四个方面对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进行了构建。
关键词:高职院校 民航类专业 职业技能竞赛 职业技能鉴定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c)-0182-02
国家在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使更多的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脱颖而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组织了一系列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职业技能競赛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职业技能竞赛本身也是对近年来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所取得的成果的一次重大检阅,更是我国教育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改进与创新,是对职业教育水平的一个综合检验。
1 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现状
1.1 赛事设置的缺失
职业技能竞赛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设置各项赛事,自2007年开展以来得到了高职院校、学生、行业企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已经形成了“校校有比赛,省市有竞赛,国家有大赛”的良好局面。
全国和省市级的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赛事项目主要覆盖了测绘勘探、资源环境、电子信息、信息技术、工业控制、交通运输、物流、农林、食品、医药卫生、现代制造、石化、财会、国际贸易、新能源、外语、现代服务、体育服务、艺术设计十九个专业的五十六个项目(2012年海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设置名单),其中省级比赛的赛事设置可根据各省职业院校的专业特点自行组织。
但是在上述专业领域和赛事设置中却没有民航运输类这一专业,这对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人才紧缺的民航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缺失。
1.2 缺乏同类专业的横向比较
目前全国范围内开设民航类专业的高职院校主要有广州民航学院、西安航空旅游学院、成都航空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等几所,由于地理距离较远,以上学院交流沟通较为困难,联合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更是难上加难。而各省内高职院校也因为缺乏民航同类专业的横向比较而无法设置赛事。如此,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竞赛只能停留于学院内举办阶段,无法上升更高的层次。
1.3 社会关注度不高,行业企业参与较少
高职院校培养的民航类专业学生主要为民航运输服务和管理方向的学生,就业岗位多为服务业。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不同于生产制造类、信息科技类等行业,其产品具有无形性、不可储存性、所有权的不可转移性、提供和消费的同时性以及品质的差异性等特点。生产制造和信息科技等专业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比赛结果往往可以直接投入行业企业的生产或应用,为其带来利益。而民航类专业却因服务业的特点无法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行业和企业对于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的职业技能大赛也缺乏足够兴趣和热情。
1.4 竞赛体系构建困难,赛事组织难度较大
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的专业较为复杂,就业岗位覆盖面较宽。既包括服务类的空中乘务岗位和地面服务岗位,又包括销售管理类的航空公司岗位和代理人岗位,还包括安全类的空中安全员岗位和机场安全检查员岗位。因此,民航类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跨度较大,构建困难,赛事组织难度较大。
2 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必要性
2.1 选拔适合民航行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中国正处在由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人才是民航发展的第一资源。按照国际惯例1∶150的人机比计算,每年大约需37500名(5年需187500人)各类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民航运输相关人才每年需求约为8025人。目前,最稀缺的民航人才包括四种类型:民航企业家、飞行员、民航运输管理人员和机务维修人员。中国民航已站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历史机遇。民航业高科技、高风险、高投入的行业特征决定了人才的重要性。行业发展,人才先行。建设民航强国,需要一支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国际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人才工作是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通过高职院校民航类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可以选拔出更多适合民航行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2 满足高职院校“以就业为导向”的内涵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是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较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更有学者认为高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由此可见,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在于“高等”与“职业”的合二为一。学生在毕业时既能够取得学历证又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双证书)正是体现了“高等”和“职业”的特色。通过高职院校民航类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可以强化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2.3 增强学生职业技能的需要
为培养适合民航行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实现校企“无缝”对接,民航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实践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可为学生预先设置模拟工作场景,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专业知识的兴趣和热情,明确学习目标和目的,尽快投入职业角色中。
3 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构建
3.1 竞赛组织与运行机制
职业技能竞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运行机制。2学校相关部门应制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使其常态化、规范化。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学校、系部、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机制。学校应成立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整体规划和领导、申报项目审核、竞赛经费及竞赛档案管理等工作。系部具体负责本部门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上报预算等工作。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竞赛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培训辅导、确定评委等工作。
3.2 竞赛项目设置
为使职业技能竞赛更好地实现对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和对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与展示功能,职业技能竞赛应根据职业岗位确定职业工种,竞赛项目设计应与专业人才培养需达到的能力、素质、知识目标融合,竞赛组织方式应与教学过程的组织融合,竞赛规程及考核方式应与项目化教学组织及考核方式融合,竞赛项目所体现的职业性应与教学过程中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融合。根据高职民航类专业的就业岗位群与人才培养要求分析,高职民航类专业人才的起始就业岗位对应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所列的职业工种可以概括为五大类:民航售票员、民航安全检查员、民航乘务员、民航客运员和民航货运员(均为五级)。由此,民航类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可以设置为民航售票员大赛、民航安全检查员大赛、民航乘务员大赛、民航客运员大赛和民航货运员大赛。
3.3 竞赛标准
我国《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民航类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竞赛可以民航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民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及鉴定要素细目表》为考核标准,考核级别均为初级。(如表1)
3.4 竞赛评价机制
民航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在组织时就应充分考虑竞赛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组成人员。评价标准应由专业教研室在项目设置时根据民航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考核标准做出,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的评价标准。评价组成人员应充分体现校企合作的理念和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原则,由学校的专业课教师、企业行业的管理人员、民航职业技能鉴定的各工种考评员组成。
高职院校民航类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既关系到民航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又关系到民航类专业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将民航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技能竞赛融合于一体能更好地实现对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和对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与展示功能。
参考文献
[1]车广侠,周秀民,于慧玲.论职业技能竞赛对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影响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5):152-153.
[2]张小菊.高职技能大赛的探索与实践[J].石家庄职业学院学报,2011(1).
[3]王刚.打破学术性價值观,落实能力本为[J].无锡南洋学院学报,2008(3).
[4]刘存明.对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的认识与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11(3).
[5]陆素菊.对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理性思考等[J].职教通讯,2011(5).
[6]蒋志.以技能竞赛为载体的高职实践教学改革探索[J].职教探索与研究,2010(3).
[7]陈利,李绍中,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1(5):30-31.
[8]薛叙明,贺新,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与人才培养融合途径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201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