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发展概述

2013-04-29 14:43刁小卫
现代语文 2013年3期
关键词:双语教育少数民族新疆

摘 要: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自秦汉发展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事业迈入了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是关系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

关键词:新疆 少数民族 双语教育

自古以来,在新疆这个特殊的地域环境中,汉族和少数民族长期杂居相处。各民族为了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生产和生活技能、共同改造生存环境、创建美好家园,就必然会相互交往、密切接触。双语教育便是不同民族语言互学的一种途径。

一、秦汉至民国期间的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发展沿革

双语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了适应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交际或学习另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而产生的。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已有很长的历史,其中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早在西汉时期就已出现。当时新疆少数民族中的部分上层人士为了统治的需要学习汉文,汉朝在西域的交通要道上都设有为汉朝使节服务的“译长”一职,这是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雏形。唐宋时期,西域的楼兰和高昌一带流行汉文和儒家经典,如公元7世纪玄奘记载,在唐代,高昌、北庭(今吉木萨尔)就有把其他文章佛典译成汉文佛典的译场。译场中有龟兹、于阗等地僧人及内地僧人,共同从事佛经翻译工作。如大法师尸逻达摩(于阗人),通晓汉文、梵文,先后将《华严经》中的《一地品》和《四向轮经》译为汉文(789)。僧古萨里都统(10世纪前后,回鹘人)精通汉文,兼通梵文、龟兹——焉耆文,通晓佛经,知识渊博,将汉文著名佛学经典《金光明最胜王经》和《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译成回鹘文。[1]

宋代,新疆有以维吾尔人为主体的喀喇汗王朝和高昌回鹘王国,还有于阗王国,他们都与宋王朝保持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这种联系使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有了保障。如11世纪初著名语言学家麻赫穆德·喀什噶里在语言学巨著《突厥语大辞典》中说,喀喇汗王朝时期“秦人和摩秦人有自己的语言,但居住在城里的秦人和摩秦人都精通突厥语,给我们用突厥文写信。”[2]

元朝政权建立之后,不仅将大量汉人从关内迁往西域,也将大量畏兀儿(维吾尔)人从西域迁往内地,促进了西域地区民汉双语教育事业的发展。当时,新疆有不少少数民族翻译家精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他们为民族间的交流以及吸收先进民族的文化做出了贡献。

明清两代,由会同馆和四夷馆(后称四译馆)编纂了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对照的辞书,总称华夷译语。清代,新疆最早实施民汉双语教育的是旗学。旗学也称营学,是八旗军队的随营学校,它包括官学和义学。官学是专门为八旗官兵子弟设置的学校,培养“满汉兼优,可任职事的官员”;义学是专为汉族驻防官兵子弟设置的学校,主要为关内的科举考试开辟生源。[3]清代,编印了“满、藏、蒙、维、汉”五种对照的分类词汇集《五体清文鉴》。清代乾隆年间,新疆各地设立学塾,招收一部分维吾尔族青少年入学,学习汉语文。左宗棠收复新疆后,派汉族教师到各地的学堂、学塾,对维吾尔族青少年施以汉文教育。

民国时期,杨增新顺承清制,将清代在新疆各地开办的汉语学堂更名为初级小学,招收维吾尔族学生入校学习汉语。又在迪化设置蒙、哈学堂,招收蒙古族和哈萨克族学生学习汉语。惠远城也设置了一所惠远学堂,招收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满、锡伯和达斡尔等民族的学生学习汉语。1928年,新疆省政府在新疆省立师范学校和省立一中“开始实施汉人读回文,回人读汉文之方针”其后“汉族各学校添加维吾尔语,民族学校亦增设汉语课”使新疆民汉双语教育基本上步入正轨,为造就真正的双语人才提供了可能。1937年,新疆学院语文系国语专修科开始招收维吾尔、哈萨克学生学习汉语,学制为两年。国语专修科把新疆民汉双语教育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培养出许多颇有成就的少数民族双语人才。1941年,新疆又成立了语言学校,招收民汉学生学习第二语言。[4]

从秦汉到明清期间,由于汉民族人口最多,经济文化又比较发达,新疆的少数民族要发展、要交往,就必然要向经济文化较发达的汉民族学习,而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则成为两个民族之间交往的必不可少的媒介。汉语不但是汉民族使用的语言文字,也是各民族共同使用的交际工具,因此,在新疆从秦汉起就出现了少数民族兼用汉语的双语现象,而且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双语现象不断地向前推进着,为我们今天双语教育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2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中明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为新疆双语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1950年,新疆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目前新疆教育改革的指示》提出:汉族学生要选修维语,民族学生要选修汉语,强调民汉学生要相互学好语言。1960年,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改进与提高民族中学汉语教学工作的通知》,首次将汉语课程从中小学的一般课程上升到主要课程,确立了汉语的主学科地位,这为新疆双语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64年9月,自治区在新疆大学附中、伊犁六中、喀什二中和博州二中4所中学10个教学班开办自治区汉语教学实验班。文化大革命给新疆的少数民族教育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新疆的双语教育在此期间处于停滞状态。

1978年6月,自治区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族学校汉语教学的意见》,强调“要把汉语作为少数民族中小学一门重要的基础课尽快从小学三年级开起来”。 1982年,自治区副主席巴岱提出:“把‘民汉兼通作为汉语教学的方针,争取十年内汉语过关,即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时掌握2500~3000个汉字,4500~5000个词汇,听说读写译全面发展,能达到汉族学生初二年级的语文水平,升入高校后能直接用汉语授课。”1982年9月,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印发了统一的《中小学汉语教学大纲》,这个教学大纲是自治区对汉语教学和教材编写最早的规范性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987年铁木尔·达瓦买提主席在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加强和改革民族学校汉语教学工作作为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和开发、振兴新疆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第一次将汉语教学提到了战略地位的高度。1991年,自治区教委选定伊宁市一中、哈密地区一中等10所民族中学作为自治区“民汉兼通”的试点学校,这是自治区开办最早的“民汉兼通”实验学校。1996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自治区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中学部分学科汉语授课“民汉兼通”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双语实验的目的是:加快民汉兼通的步伐,尽快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和理科成绩,保证每年向内地院校选送足够数量的少数民族合格生源。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教育部、计委、财政部和国家民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拉开了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序幕。作为又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内高班”对新疆双语教育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即新党发[2004]2号文件。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是“双语”教学从实验到全面推进的转折点;第一次明确了新疆“双语”教学的最终模式是“全部课程汉语授课,同时加授母语文”的模式。2005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确定了新疆双语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指导思想。

2003年开始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方案”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累计投入培训经费1.87亿元,共安排11648名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参加培训。2009年,中央财政投入4460万元启动了第二期“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到2012年将为新疆培训中学“双语”、汉语骨干教师2900人。同时,从2007年实施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教育系统人才储备编制计划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全区累计招聘特岗教师1.18万人,极大地解决了“双语”教学过程中师资短缺的问题。[5]

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都强调抓好新疆双语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双语教育提升为国家战略予以安排部署。随后,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疆双语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为适应新形势下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充分调研自治区双语教育现状的基础上编制并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这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新时期、新阶段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实举,是自治区双语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规划》将是指导未来1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自治区双语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和行动指南,对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12年,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双语教育质量的意见》,从思想认识、教学行为、科学研究、师资培养、质量监控、管理机制等方面对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这必将会对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本文系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研究中心招标课题“新疆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教材研究——以伊犁州直为例”(040412C03)阶段性成果之一。

注 释:

[1]戴庆夏,董艳.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历史沿革(上)[J].民族教育研究,1996,(4):54.

[2]陈世明.新疆民汉双语教育的由来和发展[J].西北民族研究,2008,(3):105.

[3]陈世明.新疆民汉双语教育的由来和发展[J].西北民族研究,2008,(3):107.

[4]陈世明.新疆民汉双语教育的由来和发展[J].西北民族研究,2008,(3):108.

[5]任新丽.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教学的思考[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10,(1):38.

(刁小卫 新疆伊宁 伊犁师范学院中国语言学院 8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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