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3)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分散化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要求,实现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1]。农村土地流转有自愿流转和强制流转两种模式,实践证明,不顾农民意愿的强制土地流转往往事与愿违,不仅不能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益,反而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土地自由流转则具有“交易收益效应”[2]和“边际产出拉平效应”[3],自由的土地流转总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并能反过来促进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4]。因此,研究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数据来自2011年6月份中部四省的调查,调查按照经验分层和非严格概率抽样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选取能够代表中部地区的四个省,每个省抽取三个县(市),每个县(市)抽取一个村或乡镇,通过结构式问卷访问调查40户左右农民。实际发放问卷380份,有效回收问卷360份。
被调查对象中,男性占68.3%,女性占31.7%;从年龄分布来看,18~29岁的农民占12.1%,30~44岁的农民占34.9%,45~49岁的农民占31.7%,60~74的农民占19.2%,75岁及以上农民占2.1%;从文化程度来看,没上过学的占7.5%,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0.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6.1%,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4.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9%;从健康状况来看,健康状况为非常好、比较好的农民占到了78.8%,不太好、很不好的农民占6.3%,一般水平的占14.9%;从婚姻状况来看,87.3%的被调查对象为已婚,未婚、离异、丧偶的比例合计为12.7%。上述五个方面的分析显示,调查数据质量较高。
本文因变量为“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包括转出意愿和转入意愿两个方面。在问卷设计中,我们将其操作化为两个具体指标,即“您希望有人承包您的土地吗”和“您希望承包别人的土地吗”。前一个指标反映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后一个指标反映农民土地转入意愿。问题答案的选项均设计为二分选项,即希望和不希望。因变量分布见表1。
表1 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现状 单位:个/(%)
从表1可以看出,农民土地流转意愿(转出和转入)普遍不高,大多数农民不希望有人承包自己的土地,也不希望承包别人的土地。希望转出土地的农民所占比例只有40%多一点,将近60%的农民不希望转出土地;转入意愿所占比例更低,只有18.1%的农民有承包别人土地的医院,超过80%的农民不希望转入土地,进行土地流转。绝大多数农民既不愿意把自己的土地承包出去,也不希望再多承包别人的土地,这也许正是中国农村土地固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快土地流转,打破农村土地的固话现状仍然需要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有效保障,需要加大政府的宣传力度,农业技术的规模投入、创新和技术支持。土地是农民生活保障的根基,在劳动力大量流动的今天,闲置土地如能有效流转将大大增加农民的收入,更好地保障农民利益。在多方措施的努力推动下,才能加速土地流转,保障农民利益,发挥土地功能。
农民是理性的,也是风险厌恶型的[12],在不受外力干预情况下,农民是否流转土地以及是选择转出还是转入土地,是基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保障与风险的权衡。理论上讲,农民人力资本的多寡、家庭资源禀赋的优劣、外部环境的好坏以及保护体系的完善程度等,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民土地流转的受益与成本、农民生活的风险与保障,并进而影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因此,本文从农民的个体层面、家庭层面和外部环境层面三个方面来选择自变量。变量解释及其统计分布见表2。
表2 自变量解释及其统计描述 (单位:个)
本文选择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职业类型、农户类型(非农化程度)、土地依赖性、村经济情况、村地理情况作为自变量,主要是借鉴已有研究文献;选择家庭整劳力数、家离县城的距离作为自变量,主要是考虑到家庭资源禀赋(家庭整劳力越多,土地使用率可能越高;反之,若家庭整劳动力少则土地使用率越低)、土地边际收益、交易成本(离县城越近土地边际收益更高、交易成本更低;离县城越远土地的边际收益越低、交易成本也可能更高)等对土地流转的影响;选择是否试行新农保作为自变量,是基于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土地在生活保障、就业、养老、福利等方面是农民依赖的根本)以及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影响的理论分析。
由于因变量是虚拟变量,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技术来进行分析。设因变量为y,取值1表示农民希望流转土地(转出或转入),取值0表示农民不希望流转土地(转出或转入)。影响y的m个自变量分别记为x1,x2,…,xm(1≤m≤12)。设农民Pi希望流转土地发生的条件概率为p(y=1|X)=pi,1-pi则表示农民i不希望流转土地发生的概率,它们均是由自变量向量X构成的非线性函数:
农民希望流转土地与不希望流转土地的概率之比pi/1-pi被称为事件发生比,简写为Odds。对Odds进行对数变换,则得到Logistic回归模型的线性表达式为:
(1)式和(2)式中,α为常数项,m为自变量的个数,βi是自变量的系数,反映自变量影响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方向及程度。
从选中的12个自变量与转出意愿因变量的回归结果看(见表3),有5个自变量对因变量表现出显著的影响,从回归模型的拟合信息(-2 Log likelihood=365.95;Cox & SnellR Square=0.269;Nagelkerke R Square=0.363;Sig.=0.000)来看,模型拟合较好,具有较好的解释力。
表3 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
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方向及程度来看,年龄越大、平原地区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出土地(B为负),这可能与年龄越大非农就业机会越少、就业越难以及平原地区土地的边际效益高、交易成本低等有关,但从幂值来看,年龄与村地理情况的变化对因变量的影响较小(Exp(B)=0.953和0.576);农户离县城距离越远、土地依赖性越低以及试行了新农保的农民,更愿意转出土地(B为正),农户离县城距离越远转出土地的意愿越强(Exp(B)=1.328),农户土地依赖性越低土地转出意愿越强(Exp(B)=2.548),试行了新农保的农民希望土地转出发生的概率是没有试行新农保农民希望土地转出发生概率的2.6倍。
离县城远近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显著影响,说明了土地级差地租、边际产出、交易成本、生产效益等因素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的激励约束作用;土地依赖性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显著影响,说明了农民非农比较收益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制约作用;是否试行新农保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显著影响,则说明土地依然承担着双重功能(生产与保障),尤其是保障功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并没有收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其它7个变量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没有显著影响。
表4显示的自变量与转入意愿因变量的回归结果中,有三个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健康状况、职业类型和土地依赖性。从模型拟合信息(-2 Log likelihood=321.46;Cox&Snell R Square=0.082;Nagelkerke R Square=0.129;Sig.=0.003)来看,模型整体上显著,有一定的解释力。
表4 农民土地转入意愿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
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方向及程度来看,健康状况越差、土地依赖性越低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入土地(B为负),但从幂值(Exp(B)=0.741和0.55)来看,健康状况和土地依赖性每变化一个单位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影响较小;职业为务农的农民越希望转入土地(B为正),务农农民土地转入意愿发生的概率是非务农农民土地转入意愿发生概率的2.5倍。
健康状况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显著性负影响,是因为农业劳动是体力劳动,而体力劳动则需要强健的体魄,因此健康状况越差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入土地,这符合农民理性人假设。土地依赖性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显著性负影响,说明了非农收入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影响,这也进一步验证了职业类型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影响的正确性。是否试行新农保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其它8个自变量也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影响缺乏统计学意义。
⑴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普遍较低,而土地转入意愿更低。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普遍较低,希望转出土地的农民所占比例只有40.5%,而希望转入土地的农民所占比例更低,只有18.1%。接近60%的农民不愿意转出土地,超过80%的农民不愿意转入土地。农民土地流转意愿较低,特别是转入意愿较低,是造成当前农村土地固化的重要原因。在农村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流转供求市场的培育,特别是第三方土地转入需求市场的培育。
⑵农民的土地转出意愿受到五个因素的显著影响。具体来看,年龄越大、平原地区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出土地,农户离县城的距离越远、土地依赖性越低、试行了新农保的农民,更希望转出土地。由此不难断言,当前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降低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不应忽视远郊农民的土地转出要求。土地依赖性、是否试行新农保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显著影响,提示我们,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大大有助于土地流转供给市场的培育。因此,应该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加快试点范围以及保障水平的提高。
⑶农民土地转入意愿受三个因素的显著影响,但新农保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影响缺乏统计意义。具体来看,健康状况越差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入土地,职业为务农的农民更希望转入土地,土地依赖性越低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入土地,而新农保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新农保对农民土地转入意愿的影响缺乏统计学意义。
[1]吴萍,蒲勇健,郭心毅.基于社会保障的土地流转定价模型研究[J].财政研究,2010,(9).
[2]Besley.T.Property Rights and Investment Incentives: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China[J].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5,(103).
[3]姚洋.土地、制度和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杨德才.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选择[J].当代经济研究,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