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菲
(德国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德国 埃森 45143)
监管一词源于英文单词“Controlling”。在中国企业机构设置中,并没有对应的专职部门。在此所提及的“监管”这一管理学概念皆参考相关德文资料。尽管德文资料对此亦没有统一的标准化解释,然而监管在每一个企业的主要功能基本可以确定,即致力于企业目标的实现。此外,在德国企业中,监管还有一个作用,即通过对企业经济数据及会计数据的常态化分析以确保企业良好的资金状况。
企业监管主要有四层含义:(1)企业监管是一个系统,对于既定的目标进行不断的监督。(2)企业监管作为一种重要的控制手段在公司的管理中发挥了关键作用。(3)企业监管是一种工具,它通过对现实状况和目标的对比及分析显示了目前的状态和规划之间的差异。(4)企业监管同时通过信息的处理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形势分析。
国际化是现今经济领域的主旋律,所谓“国际合资企业”是指来自不同国家的合作伙伴在某一国家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创办动因方面,当一个企业在本国的成长空间呈现饱和状态时,唯有的出路是向海外扩展,通过国际间合作以实现发展目标,一系列中德合资企业正是在如此背景下纷纷建构起来。”[1]
实施监管手段毫无疑义服务于企业的发展目标,与此同时,企业还设置了一些细化指标,譬如,追求资本的效能化和利润的最大化,等等。诸如此类的项目也是企业监管体系的阶段性工作。
对企业监管职责的详尽介绍,可参照以下功能定位:首先是信息供给功能。所谓信息供给功能主要包括在规划、控制和管理等环节为企业实现预定发展目标所提供的尽可能的帮助。短期工作是对本企业进行有效管理,而长期目标则是对本企业实施宏观控制和长远规划。以前的信息供给渠道比较狭窄,仅仅提供会计信息,而企业监管发展到今天,在信息源中会计信息仅占很小的比重。其次为控制协调功能。企业管理系统一般分两大部分,一为规划和控制系统,另一为信息系统。而监管系统是把以上两大体系连接起来的桥梁。“基于此,有目标的协调是监管工作的核心。在企业内部,为实现各自的发展目标,系统之间包括系统内部难免出现矛盾,而由监管部门的协调可以解决纷争,让企业内部各个部门间实现良好的协作关系。”[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国际化成为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时下不仅大型企业或分支机构利用国际化潮流实施发展战略,即便是小型和中小型企业也有此趋向。在林林总总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我们选择中德模式作为解读企业监管的突破口。
在与德国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之前,必须收集中国与德国的相关信息。这是非常重要的监管程序,它决定了成立合资企业的决策是否正确。本阶段的信息供给分为两个部分:其一为在中国开办合资企业的法律框架;其二为投资环境分析。
中国法律规定,签订合资合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的前提条件,其内容主要涵盖合资企业创始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当前形势设置;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构成上,外国公司占比至少在25%,资本中内含技术、产权和设施的投入;合作伙伴不仅依照合作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生产原料采购上,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在中国或国外组织实施;等等。
投资环境分析主要涉及法律、政治、科技、社会和经济条件等内容,属于特定的企业调查。为进一步说明问题,笔者框定了“国家分析”作为解题的案例。国家分析内含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和国家风险分析两项目标。
对竞争对手的分析简称为竞争分析,意指通过详尽分析以确定东道国——中国的市场竞争形势。竞争分析同时涉及对自己公司优势和劣势的客观评判。竞争分析可以依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考察方向。一般情况下,员工与产品和服务,销售和服务,产品开发,领导和管理,财务和人事等是竞争分析着重考察的领域。此外,对主要竞争对手竞争力的分析亦是必要的内在的工作,唯此才能对未来市场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
国家风险分析是指对经济、社会和政治等相关要素的风险进行国际化的审查。国家风险信息系统被称为BERI模型,内含的子指数主要有:ORI——操作风险活动指数;PRI——政治风险指数和汇款;RF——偿还因素。该风险分析模型已在许多国家广泛推广,并依此对所欲投资国做出风险识别。
在对东道国的考察中,SWOT分析法也经常被使用。SWOT分析法建立在分析自身优势、劣势以及外在机遇和风险的基础上。如此组合模型可以帮助企业认识到自身长处和弱点以及对市场环境影响进行早期检测,进而在企业创建时就能制定出正确战略,以至于从容应对未来环境或市场的变化。
具体到中德合资企业,首先是企业优势和机遇的结合,该组合是最理想状态。企业将创造适当的增长空间,并通过自身优势实现更多更大的成功。第二组合是企业自身弱点和市场机遇。每家企业难免有自身弱点,作为战略规划,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遇避免甚至克服因自身弱点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最后两个组合涉及环境和市场风险。一种是企业优势与市场风险,如若企业优势能够发挥自如,完全可以抵御环境风险。另一种是企业劣势不期而遇市场风险。“有鉴于此,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战略眼光,尽量避免和抵御后两种组合的负面作用。”[3]
中德合资企业在谈判和审批阶段的对手,不仅包括潜在的合资伙伴,同时也要与中国官员打交道。因为不同国家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会使公司在谈判中遇到一系列困难。在中国,谈判和审批阶段的延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由此会提高投产之后的交易成本。
企业监管在谈判和审批阶段有四项内定工作:第一项工作要为听证会做准备,尤其要草拟一个计划框架,包括时间表、有可能产生的成本预算和谈判策略。第二项工作要拟定合作协议,内含涉及的合作伙伴、合作目标和内容的设计、人际关系、时间框架、管理和任务的分配、财务安排和企业监管等。第三项工作意指在审批过程中企业监管必须保持与中国有关部门的联系,为此必须先行做出相关预算计划,包括监管成本在内。最后一项工作是提供信息保障。综上所述,如若各个环节用人得当则可以降低成本和缩短工作期限。
设置监管部门是中德合资企业建构的要素之一,亦是德国公司向中国引进的有益的制度补充。监管部门对录用员工的培训,重点集中在专门知识和技能上。此外,对合作能力的培训亦不容忽视。经过对工作人员的系统化培训,可以考察出一个人是否适合于某项特定工作。其中的合作能力,尤其要求员工能够与德国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建立融洽协作关系。
在中德合资企业进入实质运营阶段,考虑到两国不同的文化背景,以及合资伙伴之间在权衡利益过程中难免出现的摩擦现象,企业监管应该在采购、管理、生产、人力资源、销售和财务使用等领域,给予企业管理层以实际支持,尽力避免冲突,并确保合资企业能够长期存在与发展。
首先是采购监管。与此相关的是一种常用监管工具——预算。中德合资企业在预算排序上主要包括销售预算、财务预算、生产预算、生产预算支出计划等。制定预算表并不是预算工作的唯一任务,为其平衡纠偏的正是采购监管的职责,即详尽对比各项预算计划和实际支出。如果确实有偏差,必须客观分析并找出形成的原因。此外还要制定出应对减少偏差的措施。“由于是国际间合作,在中德合资企业中的预算亦涉及人民币与欧元的货币转换问题。”[4]
其次为生产监管。生产监管作为生产管理的一部分,主要负责控制企业的计划与生产问题。生产监管落脚于四个环节:第一是在生产中使用的资源,重点核实计划任务和生产成本。第二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第三要考虑生产过程。通常情况下,这里显示的是生产过程中的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关系。最后环节是合理指挥多个服务进程。
再次为财务监管。财务监管顾名思义为对企业财务系统的监督与管理,其所控制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财务比率和流动资金比率。在中德合资企业中,通常运用两个工具,即货币转换过程和转让价格。货币转换过程缘于中德合资企业的国际商务活动属性,由此产生用不同货币结算的成本和收益。“而不同货币之间汇率因国际形势变化经常浮动,所以选择适当的货币转换方式成为中德合资企业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5]在中德合资企业中,“转让价格”的出现是因为中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情况下,允许有三种转让方法,即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转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
最后为合作监管。在中德合资企业中,由于中德双方所追求的目标不仅相同,致使合作监管成为必不可少的约束手段,而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互利双赢局面。
其一为指标和性能测试系统。该系统可用数据模型简单明了衡量公司的成功与否,大致包括:激励功能,以拟议的变化和企业的创新相对照;默认功能,以数据推研企业的目标预期;控制功能,目标设计和当前形势的比较。其中的关键要素为国际与中国的环境和通胀形势,汇率波动率,以及民众的消费习惯。
其二为报告系统。该系统的任务是定期或系统的提供定性的和定量的有关合作进行情况的信息。报告制度的存在,旨在规划和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在中德合资企业中,文化差异、通货膨胀、货币波动和转让价格被认为是报告制度考察的主要内容。为适应和满足中德合资的属性,至少应创建中文与德文两种语言的报告制度。
其三为平衡计分卡系统。该系统不仅是货币的数字,也可以是非货币指标的监管工具。其所考评的对象,既有短期的合作伙伴,亦有长期的业务关系。对收益的考量,既有低利润,也有高回报的项目。如此复杂的交叉系统,仅仅参照财务指标是难以涵盖的。“具体而言,市场份额的可能性,合作伙伴的协同效应,以及对货币数字、汇率波动的观察皆在其考评范围,以期做出可靠的判断。”[6]
综上所述,为了应对国际化趋向,必须未雨绸缪,预作筹划。而对中德合资企业模式的解读,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如此不但符合历史发展潮流,而且能够使从业者立于不败之地。
[1]加姆伯尔.国际合资企业[M].(德)海德堡:海德堡大学出版社,2009,16 -17.
[2]巴尔斯.企业监管[M].(德)慕尼黑:奥登伯尔出版社,2008:125-126.
[3]沃姆斯.企业监管的工具——对于企业的控制至关重要的工具[M].(德)慕尼黑:鲁多尔夫出版社,2010:74.
[4]约尔克.企业监管[M].(德)慕尼黑:奥登伯尔出版社,2009:207.
[5]范 特.国际合资企业手册[M].(德)慕尼黑:C.F.穆勒出版社,2010:35.
[6]费德利尔.企业监管的执行——方法、工具以及IT技术支持[M].(德)慕尼黑:奥登伯尔出版社,20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