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全定
(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123,太原理工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4)
侦探小说产生于西方的工业革命之时,我国正处于清朝末年。梁启超认为,旧小说的诲淫诲盗思想是中国群治腐败的总根源,而新小说却富含爱国之思、科学哲理和救世济民之道。于是清末知识分子掀起了一股翻译热潮,希望能再现小说“醒齐民之耳目”“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功能。1895年到1919年,西方小说被大量译介到中国。其中的侦探小说最能迎合中国读者偏爱情节的嗜好。西方侦探小说以其新颖独特的叙事模式,离奇的情节,惊险的场面以及严密的逻辑推理吸引了众多读者。阿英先生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如果说当时翻译小说有千种,翻译侦探要占五百部上。”“而当时的译家,与侦探小说不发生关系的,到后来简直可以说没有。”[1]从西方译介过来的侦探小说中,数量最多翻译质量较好的当属《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国作家程小青的力作是《霍桑探案集》,是中国富有盛名的侦探小说。那么,程小青创作《霍桑探案集》时,从《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汲取了哪些有益元素?在借鉴模仿的基础上,是否会调用一些中国符号来书写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探小说呢?
影响研究方法是一种基于历史实证研究的方法,即根据翔实可靠的材料来证明彼此存在事实上的影响联系。日本比较文学学者大塚幸男指出:“阐明外国作家及外国文学对某一作家和某国文学的影响,这是始终不变的。”[2]真正的影响不等同于全盘的接受,也不是单纯地照搬模仿,绝大多数影响表现为创造性的转变。影响研究的对象,应该是那些经过吸收、消化后,与自己的作品水乳交融的外来影响。
侦探小说在清末民初广为流行,这与当时的政治思想背景、文化传统、阅读习惯、译者趣味等因素紧密相关。当侦探小说引进到中国时,正是中国传统公案小说赖以生存的土壤松动、逐步没落不振的时候,清官凭直觉、鬼神梦兆和封建迷信断案的体制已不复存在。西方侦探小说无论是从叙事角度还是结构上,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刘半农为《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跋》,他认为侦探小说是“托诸小说家言”“启发民智之宏愿”,“虽非正式的教科书,实隐隐有教科书的编法。”于是众多新派文人开始译介侦探小说。
郑振铎在描述清末翻译文学时写道:“中国的翻译工作是尽了它的不小的任务的,不仅是启迪和介绍,并且是改变了中国向来的写作的技巧,使中国的文学,或可以说是学术界,起了很大的变化。”[3]中国传统小说的叙事角度受话本影响很大,作家采用“全知型”视角,采用“说书人”口吻全知全晓向读者讲述着故事,对故事中的人和事进行评述。而侦探小说的翻译使得中国作家认识了“第一人称”的创作方法。1907年,觚庵在《小说林》1卷5期上对《福尔摩斯探案集》写作技巧,做出了精辟的论断:余谓佳处全在“华生笔记”四字。这说明了中国作家已然了解侦探小说叙事方式的独特之处。中国传统小说“起局必平正,而其后则愈出愈奇。”(《新小说·小说丛话》第二年第一号)说书人的出场,使得中国传统小说即使是很短的故事,也要用史传式的叙事结构,把人物、事件、结局用直线性结构介绍得一清二楚。当线索芜杂时,用说书人的口吻“话分两头,各表一枝”的方式来保持叙述的完整性。而西方侦探小说在相对的空间内给读者提供多种推理;侦探小说成功与否要依靠作者精心设置的悬念,它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设谜解谜的游戏。侦探小说是一种悬念小说。悬念小说采用倒叙手法,把犯罪场景放到文章开端,从一开始就要吸引读者。“凭空落墨,恍如奇峰突兀,从云外飞来,又如燃放花炮,火星乱起”(上海知新室主人:《毒蛇圈·译者识语》,《新小说》1903年第八号)的叙述法,也就是悬念的设置。到了民国初年这种创作方法已是一种流行小说创作法。这样的时代特色势必给程小青及其创作产生巨大影响。
1896—1916年出版的翻译小说中,数量第一的为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系列侦探故事,共32种。柯南·道尔是“第一个以侦探小说家面目出现在世界文学史上的代表人物”[4]。程小青(1893-1976),十二岁时接触到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开始对侦探小说发生兴趣。1916年,程小青等人应中华书局之请,用文言文翻译《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十二册,其中六、七、十、十二册中有他的译作。最初柯南·道尔的作品翻译成《歇洛克呵尔唔斯笔记》《滑震笔记》等名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翻译名称中最正规的命名,至今仍在使用。1919年,在霍桑探案系列的首篇作品《江南燕》中,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侦探搭档“霍桑——包朗”问世。1930年,程小青用白话文为世界书局重新编译《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两次参与翻译福尔摩斯探案,使得他对侦探小说的构成要素了如指掌。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柯南·道尔的手法时常显现。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与《霍桑探案集》在人物的设置、结构布局和叙事视角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如主人公的个头,知识范围和结构,兴趣爱好,以及富有正义感、锄强扶弱、反对迷信、崇尚实证等性格都极为相像。霍桑与福尔摩斯身高相差无几,作为侦探都擅长易容术,都有一位志同道合、忠实的搭档,霍桑烟瘾极大,福尔摩斯会使用吗啡来保持精神高度集中。两人都是会拉小提琴的独身主义者。两人都对科学感兴趣。在《血字的研究》中,读者可以看到福尔摩斯了解十二门类的学科,尤其擅长对案件的侦破有直接帮助的药剂学、地质学、化学和解剖学等学科。而在《血手印》中,霍桑详述了鉴定刀上汁痕的方法:取一种淡亚马尼亚液,滴在斑渍上,五分钟后,看斑点的颜色:绿色说明是果汁;不变色的则是血渍。从中也可以看出霍桑是一位博学严谨,有着严密推理能力的侦探[5]。
但是,程小青在模仿的基础上,为中国侦探霍桑注入了更多的“中国元素”。在小说背景设置上,读者会看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俗画面:上海的公馆、小弄堂、石库门、老虎灶,还有走街串巷卖豆腐花的老头儿。小说人物的命名区别于以往中国公案小说中的角色人物,体现出他的某种观念。他说:“既然希望把一个值得景仰的有科学思想和态度,重理智持正义的崭新中国侦探,介绍给一般人们,那自然不能不另想一个比较新颖的姓名了。”“霍桑”这个名字,从字音上说“霍”与英文“hawk”(鹰)的发音相近。根据“音近义通”的规律,两者存在着语义上的关联也就不足为怪了。霍桑有着鹰一般敏锐的观察力,踏实而孜孜不倦的钻研作风,搜集一切证明案件实情的材料,进行精密细致的求证。小说的名字和突出的艺术特点,也是别具特色,吸引着读者的眼球。如,《楼头人面》,它追求含蓄美感;《别墅之怪》,它追求悬念;《沾泥花》,它追求寓意深刻[6]。这些篇名令人难以忘怀。更具中国特色的是,霍桑在《黑地牢》的第二节《蜜蜂与燕子》中,还有闲情逸致欣赏唐诗。当包朗吟诵唐诗“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时,霍桑说:“把两个‘谁’改作两个‘人’就行。”因为这样一改“赋予正面积极地解释,就显出这小生命的伟大。它采花,它酿蜜,为的是人,不是为自己。”[5]
福尔摩斯身上体现了维多利亚时期所崇尚的个人主义的时代精神。说话方式总是咄咄逼人,不给人留情面。在分析案情时,福尔摩斯经常会不容置疑地说:“我们应当这样做。”连华生这么有涵养的人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地说:“福尔摩斯,说真的,你有时真叫人有点难堪啊。”可是结果往往是在福尔摩斯的意料之中,久而久之,人们便会把他当做能预测过去与未来的超人来看待了。程小青创作态度严肃,反对超人式的英雄,他为霍桑在超人与凡人之间寻觅着妥当的定位。描写失误会增加霍桑真实性,程小青为其设计了一些瑕疵,就像《打赌》中的故事:霍桑贪杯,恰逢孙芝年表嫂失珠,照他推测,是何氏的孩子吞服了珍珠。事实则是何氏匆忙之中放入口袋。当她拿手巾为孩子擦泪时,珠子从手巾里掉了出来。霍桑还拥有中国传统美德“利他主义”,充满了人情味。在《黑地牢》中,霍桑解释唐诗时说:“生存在这个时代的人,谁也应该有这‘为人’的观念,这样,民族才得滋长繁荣,人类才得团契睦洽,世界才得安宁和平!”[5]
程小青以“善恶倒置”模式来处理案件,也符合中国传统观念。当罪犯行为与法律相悖,但在中国老百姓看来情有可原时,他总会设法为其开脱,符合中国传统的“善有善报”的观念。在《案中案》中,陆全被识破后,霍桑却说:“你对于你已死的老主人确是很忠诚。你的举动虽为法律所不许,但你也不必害怕,一切有我。”[5]因此,他的“道德模式”侦探小说得到了中国读者的认同。对于小说中的恶人,霍桑会让其“作恶者有恶报”。在《第二张照》中,始乱终弃的王智生,为将顾家丑事公布于众,设下圈套,要挟敲诈订婚不久的顾英芬。后经霍桑识破,王智生的阴谋终未得逞。但法律对其敲诈行为处罚过轻,霍桑借助受害人杨春波狠狠教训了王智生一顿。小说结尾,报纸上登出王智生因为打架受伤,引起心脏病复发而不治身亡。可以看出,作者惩戒这些恶人是毫不留情的。
柯南·道尔使侦探小说定型化,但读起来并不觉得千篇一律。程小青用“探案、记录”,“实录”式创作侦探小说,注重一切从“华生一边写来”的叙述手法,有自己独到的创作体会。程小青在《侦探小说的多方面》中写道:“我觉得这一种自叙体裁,除了在记述时有更真实和更亲切的优点以外,而且在情节的转变和局势的曲折上,也有不少助力。譬如写一件复杂的案子,要布置四条线索,内中只有一条可以达到抉发真相的鹄的,其余三条都是引入歧途的假线,那就必须劳包先生的神了,因为侦探小说的结构方面的艺术,真象是布一个迷阵。”[7]而这种多线索、多嫌疑犯的结构,稍有不慎,很难自圆其说。但程小青显示了非凡的推理写作功力,结局往往会令读者心服口服。作者精心设置的悬念使得《霍桑探案》的情节显得曲折起伏,跌宕有致。在《青春之火》中,开篇的描述给人以亲临现场的感觉。“一个女子——一个年轻的女子!……可怜!伊一夜没有睡哩!……伊一定是为着什么凶杀案来的!”一连串感叹从霍桑嘴里透出来,使我吃了一惊……他明明还睡在床上,怎么有着不伦不类的说话?霍桑忽叫我道:“包朗,醒醒罢!有凶案来了。别做梦哩!”有时小说中包朗还会发出类似这样的疑问:他果真出去了,他往哪里去呢?莫非他已想得了那个真凶,所以连夜去追捕?这真凶是谁?……[5]于是,悬念就会不断产生于这个不可知的空间。但是在构思情节时,他的有些探案过分追求偶然性和巧合性,减损了作品的可信程度。例如,在《舞后的归宿》中,王丽兰被李芝范刺死,恰巧赵伯雄又打了一枪射入刀口处。
总之,侦探小说传入中国已有百年历史,改变了中国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使国人体验到了域外小说别具一格的叙述模式,对中国作家的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程小青集翻译创作于一身,翻译了大量侦探小说,在汲取外国侦探小说营养的同时,创作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侦探形象霍桑。《霍桑探案集》在借鉴模仿的基础上,作者通过大量的创作实践,作品中融入了许多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开创了符合国人审美习惯的“善恶倒置”模式。因此我们看到,霍桑有自己的办案标准。如果法律与道德一致,法律就是约束行为的手段。如果不一致,处置嫌犯往往要受中国传统道德的制约,事件的处理结果总是让道德力量占上风。程小青创作出一些有悖于西方侦探小说基本原则的作品,但是这些作品却在中国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同,也满足了广大读者的阅读心理。
[1]阿 英.晚清小说史[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10:190.
[2][日]大塚幸男.比较文学原理[M].陈秋峰,张国华,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22.
[3]郑振铎.清末翻译小说对新文学的影响[M]//陈福康.中国译学理论史稿.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229.
[4]任 翔.文学的另一道风景——侦探小说史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30.
[5]程小青.霍桑探案集[M/OL].http://ishare.iask.sina.com.cn/f/34917560.html.
[6]卢润祥.神秘的侦探世界——程小青孙了红小说艺术谈[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82.
[7]汤哲声.中国现代通俗小说思辨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