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文化“正能量”刍议

2013-04-12 06:49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孝廉正能量弘扬

汪 梨

(湖北工程学院 宣传部,湖北 孝感 432000)

一、孝廉文化概述

探讨孝廉文化,首先要了解孝廉文化的形成及演进,从历史传承的角度深刻把握孝廉文化的发展脉络。

1.孝廉文化溯源。“孝廉”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因董仲舒建议而“发之”(《汉书·董仲舒传》)。他认为当时官吏多出于“任子”或“赀选”,这些人未必称职,建议由各地地方官每年择吏民中的贤者荐举于朝。汉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下诏令郡国每岁举“孝”、“廉”各一人。“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汉书·武帝纪》颜注)。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孝子廉吏。孝廉是敬老、尊老,廉洁奉公突出的一方模范。

汉武帝将行孝、树廉作为推荐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纳入国家政治制度,为具有伦理道德属性的“孝”和具有社会功能属性的“廉”赋予了法律意识。这样,不仅可以使孝和廉在更高层面上得到普及和强化,而且还可为实施“以孝治天下”的为政策略提供制度保障。孝廉制度后经长期发展实践,逐渐演变成为敦促社会成员孝老爱亲、处事公平、为人正直、清正廉明的文化形态,即“孝廉文化”。

2.孝廉文化的含义。古人格外注重孝道,强调“孝为百行之先”。一个人如不孝敬长辈,在社会上是没有声望的,也绝不会成大器。因此,孝廉文化就其本质而言,一是在于推崇品德高尚之士成为世人敬仰的道德楷模,二是在于通过聘请“德士”入仕,从而树立统治阶级政治清明、御人有术、社会风气纯正的良好外部形象。

孝廉文化的功能价值在于:一是将行孝与廉洁并列起来,一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说明孝与廉的意义同等重要。孝者,孝悌;廉者,廉洁;孝则忠君,廉则爱民,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被举为“孝廉”。二是孝与廉不是简单的并列,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孝要求官对民施廉,不廉则对民不孝;廉体现官对民行孝,不孝则无从言廉。[1]犹孝必崇廉,犹廉必倡孝。孔子说:“政者,正也。”为官者要督率民众,就要做出表率,把廉洁奉公当作自己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要求,所谓“廉者,政之本也”。西汉刘向曾说:“廉士不妄取”。为官者不能贪国之财,夺民之利,在物质利益面前,取或不取,其标准要看它是否符合道德。否则,夺民之利则为不孝,贪国之财则为不忠,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2]

二、孝廉文化的精神内核

“孝”是国人安身立命之道,“廉”是官员行为处事之基。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华之所在,“孝”与“廉”分别彰显了为人子女以及入仕为官的基本准则。将两者相结合所形成的孝廉文化,不仅体现了为个体祖先尽孝的初衷,而且体现了为整个社会尽忠的巨大意义。

1.伺家以孝,奉国以忠。孝廉文化中的“孝”,不是简单地小孝持家,而是体现为大孝爱国的家国观。

(1)伺家以孝。孔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所蕴含的人伦观念,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础,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备受推崇,而其他的道德规范都是由此引申、演绎、发展而来。黑格尔曾说过:“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3]孝廉文化以“孝”为核心,将子女之孝、亲友之情、天伦之乐视为人世间最珍贵的情感,将孝敬父母、敬爱师长视为己任,倡导以爱亲敬长为立身之本。倡导孝廉文化,就是要着力打造理想的家庭伦理秩序,促进整个社会形成“仁爱”氛围,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以德治国”。

(2)奉国以忠。“家之孝子,国之忠臣”。孔孟儒学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坚持认为“孝可移入忠”。以孝劝忠便会形成忠孝并论的潜意识,给孝注入更多的意识形态因素,使之成为维持家庭秩序的伦理道德范畴,进行演绎、扩展,以此来维持社会秩序。这个时候的孝,已超越家庭伦理范围,成为对国家、对民族的忠。可以说,忠成了放大的孝,国成了放大的家。

2.对人以信,待友以义。孝作为道德的根本,不仅体现了对父母的反哺之爱,更体现出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广博之爱,其社会性功能主要体现在对人诚信、待友仁义。孝而必信,可以确立人际交往的道德准则;孝当守义,可以铸就仗义公道的做人态度。

(1)对人以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信”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诚信不仅是个人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和品格,而且是社会不可缺少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人类社会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伦理价值需要。孝廉文化之所以能够从作为官员选拔任用的考评标准,逐渐演化成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的道德评价准则,就是源于孝廉文化包含着“信”。这里的“信”不局限于家庭成员间,更适用于全体社会成员间的交往。弘扬孝廉文化的当代价值,必须把握传统诚信精神内涵,挖掘其诚信资源,重筑诚信价值长城,推动社会健康、稳固发展。

(2)待友以义。孝作为人伦之始与仁人之本,从家庭内做起,走向社会,逐渐演化成为敬老尊贤、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端正个体行为的道德规范,这种规范就是“义”。孟子有云:“义者人之正路也”,强调“义”应该成为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义”由“孝”而生,“孝”因“义”而广。孝廉文化体现着朴素的“孝义”观。一个有“孝义”的人一定会无私地关爱自己的亲人,也会把孝义作为自己不可放弃的责任,去处事待人,造福社会。因此,“孝义”就成为判断社会道德的普适概念,成为人们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

3.为官以廉,从政以勤。孝廉文化强调被举孝廉者要在道德上孝老爱亲,严于律己,入仕为官后要争做能者廉吏,不仅要继续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更要在勤政高效上下功夫,使治下百姓安居乐业。

(1)为官以廉。孝为廉之基,廉为孝之范。一个人能否以良好的德行立身、处事、待人,取决于他在家庭中能否谨遵人间伦理,恪尽孝道。用孝爱的情怀修身持家,并面向社会,仁义地待人处事,有节操,不苟取,这就是廉。一个人如果在家不孝,入仕为官也必定不会恪守廉洁操守,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在各种利益和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最终退化为贪污腐败分子。为人思孝,为官思廉;手握权柄,更当谨而又慎。公权为公非为私,绝不能利用公权谋取个人私利,否则必定会沉沦堕落,最终身败名裂。弘扬孝廉文化,就是为了端正吏治,使从政者廉洁为民,以孝养德,以廉修身,用孝爱情怀明德固廉。

(2)从政以勤。凡举孝廉者,入仕为官,当“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4]对于为官从政者,“避事”而不积极干事,“躲事”而不认真处事,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当是最大的耻辱。弘扬孝廉文化,就是要在广大干部当中形成一种昂扬向上、拼搏进取、务实肯干的良好氛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乐民忧其忧”(《孟子·梁惠王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大胆创新,真抓实干,诚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4.处事以公,立身以正。孝廉者处事以公为先,立身以正为本。弘扬孝廉文化,就是要学习历代孝廉者在处理公务、执法判罚时,以是非曲直为准绳,公平公正、不徇私情的工作作风,刚直不阿、严于律己的品质。

(1)处事以公。“公生明,偏生暗”(《荀子·不苟篇》),做事出于公心,事情就能做对;办事出于偏心,事情就会办错。历数名垂青史之贤吏,对于赏罚判决必抱一颗公平公正之心,秉公处事,信守法纪,不徇私情。因为他们深知办事若能大公无私,就会获得百姓与部属的敬重和信任;倘若办事不公平,偏袒喜欢的人,或者趋炎附势,便会败坏风气,破坏正常秩序。弘扬孝廉文化,就是要学习廉洁者为人处事出于公心,严格执行法度的行为方式,公道正派,不偏听偏信的处事操守,不存远近亲疏之情,敢于坚守公平公正的原则性。

(2)立身以正。《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管理者自身端正,作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么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孝廉文化强调凡举孝廉者,都应强化品德养成及道德自律,做到为人正派,为官正直。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雍也第六》)说的是不正直的人虽然可以欺世盗名,侥幸生存,但终将多行不义必自毙。弘扬孝廉文化,就是要培养耿直、坦率、正直、正派的优秀干部,使他们能够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敢于同虚伪、奸诈作斗争。

三、大力弘扬孝廉文化的当代价值

孝廉文化作为一种扩展性和开放性的道德规范,体现出中国传统伦理始于家庭而延伸向社会,始于私德而扩展为公德的特点。弘扬孝廉文化,有助于倡导以孝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培养领导干部亲民、敬民的品质,有益于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清明、社会和谐。

1.传承中华美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尊重老年人、关爱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5]两千多年来,治国以人为本,做人以德为本,修德以孝为先的文化理念深入国人心中,始终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所在。弘扬孝廉文化,必须秉承与时俱进、古为今用的精神,继承和发展孝亲敬老的传统文化,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浓郁氛围,把善事父母延伸到尊重长辈及其他老年人,把亲情、感恩发展为博大的爱,使之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增进家庭和睦和代际和谐,创建社会主义幸福社会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振奋爱国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孝廉文化所蕴含的由孝思忠、精忠报国的内在品质,奠定了爱国主义的情感基础,培育了忠于祖国的民族精神。孝廉文化由敬祖孝亲的情感而衍生出邦国之恋、乡土之思,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亲和力、凝聚力与向心力,将亿万中华儿女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为国家的独立、自由、民主和富强而共同奋斗。大力弘扬孝廉文化,必将有助于激发民众承志立身、报效祖国的豪情。

3.有效预防腐败,倡导清正廉洁风尚。“以孝促廉,以廉尽孝”,此乃孝廉文化之精髓。孝廉文化融合了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职业准则,既是一种内省式的、民间习俗式的自觉行动,又是一种外在的、官方的刚性要求,是中华民族人伦思想与儒学文化、律政文化的统一体。弘扬孝廉文化,必须充分挖掘孝的人文内涵,运用孝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习俗所产生的内省力,从孝道行为规范的角度,引导为官从政者端正权力观和义务观,使其产生“孝廉一体,不廉则不孝;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的思想。“高飞之鸟,死于美食;深水之鱼,亡于诱饵”[6]。为官从政者一定要时刻坚守道德防线,时刻绷紧法纪之弦,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恪尽职守,兢兢业业。

[参 考 文 献]

[1] 李上文. 浅议孝的演进与文明轨迹[J].孝感学院学报,2005,25(2):30-33.

[2] 李四芬,李上文. 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J].江西社会科学,2008(2):78-96.

[3] 黑格尔. 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232.

[4] 曾国藩. 治心经[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3.

[5] 胡锦涛.最是情深岁寒时[N].人民日报,2008-01-01(1).

[6] 傅昭,冠中.处世悬镜[M].海口:南方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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