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失范行为及其治理途径

2013-04-11 23:43贺佐成
关键词:版主虚拟社区网民

贺佐成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640)

城市虚拟社区是指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形成的群体,在这些群体中,人们经常就共同的话题展开讨论,进行情感交流,甚至从事网下活动,进而形成人际关系的网络。[1]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城市虚拟社区在城市发展中作用日益突显的同时,也不断地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给市民的生活、市政的管理等方面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如何正确认识这些问题,克服城市虚拟社区治理的困境,找出治理的出路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一 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失范行为和管理困境

对于城市来讲,城市虚拟社区能起到社会安全阀、弱势群体求助台、民主崔化剂、监督市政执法、培育公民精神的作用;[2]对于市民个体来讲,通过城市虚拟社区可以发表言论、结情交友、扩展社会关系,甚至获取经济资本、人力资本、政治资本。[3]然而,如同现实社区发展一样,如果不能有效规范、治理和正确引导,城市虚拟社区中也会出现一系列失范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仅影响社区网民的活动,而且有可能超出虚拟社区对现实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一)城市虚拟社区中的失范行为

失范行为是指那些违反或偏离某个社会现行的社会规范的活动或行为,[4]城市虚拟社区中,除了“网络打手”、“人肉搜索”和病毒产业链等网络社会经常发生的失范行为外,还经常出现以下失范行为。

1.借民生公益活动之名混吃混喝。城市虚拟社区中讨论的话题和举办的活动,绝大多数是所依附城市的民生和公益问题,如城市虚拟社区网民联手红十字协会搞网民无偿献血活动、与城市环卫部门搞环境宣传或者义务清扫活动、与武警战士八一节联欢活动,等等。大部分网民参与此类活动确实是为了社会民生、公益。但是,在这些活动之中,也有一些网民或某些网民群体甚至组织者(版主或者资深网民)完全是为了吃喝而搞公益活动,如某城市虚拟社区版主在与所在城市城管部门搞完活动后多次要求城管部门请客吃饭,甚至要求相关部门给活动交通费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2.借互动座谈名义获取私利。城市虚拟社区网民经常关注和讨论城市某些公共部门的一些乱作为、不作为或违规作为的事情。公共部门为了更好地让网民了解自己的工作难处,以及与网民建立良好的关系,请网民座谈。座谈中,邀请的部门一般会请客吃饭,有的更客气的会给每位与会者发包“上档次”的烟,甚至200-1000元不等的红包。有些网民看到这种活动有利可图,就有意识地去创造这些活动机会。如,借城市虚拟社区的名义主动与部门或企业联系,到对方去“考察”。

3.借不当网络舆论影响市政决策。城市虚拟社区网民来源主要以所依附城市网民为主,社区网民关注和监督城市的发展本无可厚非,但是也有网民为了谋取私利借社区造就网络舆论压力,影响市政走向。如某城市虚拟社区网民自己是棚户改造中拆迁补偿的对象,为了自己能早点得到赔偿款,该网民借助自己资深网民的优势,在虚拟社区中大谈棚户改造推进速度太慢,影响市容市貌,后来社区网民一致支持形成了网络舆论压力,以致所在市的市委市政府为此压缩另外的城市改造工程,优先集中财力、物力搞棚户改造工程。

4.借曝光问题的方式索取利益或攻击对方。通过在虚拟社区中曝光问题的方式向问题制造方索取利益。如某城市虚拟社区网民暴露所在县教育局的某干部的腐败问题,后来该教育局领导通过发社区短信的方式找到了发贴者,请他吃饭并给了红包才答应处理掉这条信息。当然也有竞争对手通过曝光对方问题的方式来攻击对方。如某城市存在两大名牌超市竞争的局面,其中的一家超市通过马甲的方式在该城市虚拟社区中伪造对方超市所买猪肉中注水事件,给对方经营带来不利问题。

5.借版主权力获取个人利益。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有“等级”观念,城市虚拟社区也是一个有等级的社会。版主握有版面管理的权力,他能对帖子加精、置顶、删除或者限制ID,版主的这些权力可能被版主乱用来获取私利。如,某城市虚拟社区版主利用删除帖子的便利,为某企业删除其产品的负面新闻,为某个人的宣传帖子置顶加精。

(二)城市虚拟社区管理的困境

面对城市虚拟社区的失范行为,用以维系现实社会正常运转的道德管理、制度监督和法律制裁等各种机制,在网络社会中却遭遇了严重困难。因为互联网及其所构成的城市虚拟社区存在一些有别于传统权力控制对象的特征:

一是信息传播速度快。城市虚拟社区信息以比特速度传播,要想截留必须在信息传到社区平台前完成,一旦传到社区要想再控制几乎不可能。二是无界限传播,对政府的管辖权带来困难。传统权力是属地管辖,互联网向全球发布,因此政府的管辖权受到限制。三是发言匿名性,对规范的约束效力带来阻碍,传统规范不管是法律、制度还是道德对人们的约束直接作用于身体与精神,而城市虚拟社区网民利用网络ID登录,发言匿名、身体缺场,规范很难起到作用。四是主体多元化,对其管理带来难处。参与社区活动的主体不仅有现实社会的主体,如各级政府互联网管理部门、网站方,也有虚拟社区方面的主体,如管理员、版主、资深网民和普通网民等。在社区中这些主体并没有像现实社会一样的严格上下级隶属关系,大部分是一种横向平等关系,因此对其管理存在难度。五是群体非理性,对传统治理方式带来挑战,社区信息发布,网民群体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容易产生非理性的举动,导致以讹传讹。六是相对地域性,对现实的影响更加集中、直接,社区网民大部分地处同一个城市,社区中所反应的问题就是网民身边的人和事,因此对现实的影响是直接、快速的。

如何根据城市虚拟社区运行的上述特点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治理,已成为当下一大难题。

二 城市虚拟社区治理的逻辑

城市虚拟社区内没有权力中心,没有权力隶属关系,没有直接对身体的征罚机构,它形成于网络空间,聚集着相对松散的人群,构成纵横交错的各类群体。社区、社区各群体内部、群体之间以非正式权力自组织形式存在。

(一)城市虚拟社区的自组织性

自组织是依照机体内部的动力所形成的结构,主要通过内部力量实现各要素的无序到有序。自组织形成有四个条件:[5]一是开放的系统,系统能持续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二是外界控制参量,外界力量通过影响系统内部机制发生效用;三是非线性相互作用,系统内部要素间作用是一种非线性关系;四是涨落催化,涨落催化系统自组织有序结构的产生及发展。[6]

以上自组织所需要的条件,城市虚拟社区都具备:城市虚拟社区处于开放的环境之中,网民可以随时加入和退出,网民的进入给社区带来了信息、能量;社区的外部,不管是市政管理者,还是潜在网民对城市虚拟社区秩序提出了新要求;城市虚拟社区内部管理员、版主、资深网民、普通网民、议程设置等都对城市虚拟社区共同起着作用,作用所表现来出的是一种非线性关系;社区中各要素——如个体、群体,议程、帖子——之间发展呈现出非平衡性关联,并呈现涨落特性。

城市虚拟社区的自组织性,再加上现实世界法律规则缺乏管理电子空间可能性和合法性,意味着城市虚拟社区应该采用治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本的特殊作用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7]那么,城市虚拟社区如何治理呢?

城市虚拟社区是以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城市为基础,在互联网上形成的群体,它本质上是网络空间中形成的人际关系网络。[8]网民在社区中发帖,社区网民跟帖回复,跟帖回帖人越多,表明话题引起的关注度越大,就越能达到发帖者的目的。实践中,要使帖子的关注度提高,除了帖子本身要有吸引力外,更重要的是发帖者要融入社区关系网络之中,加入社区中的网络群体,获得网民的认可,形成自己的圈子。融入网络群体之后,当你在社区中遇到困难或者阻碍时,可以向社区网民求助,当网络舆论在社区对自己不利时,也可向自己的网民朋友,特别是向版主朋友或资深网民朋友寻求帮助。

前面列举的城市虚拟社区不当行为之所以能发生并产生实质影响,大多是因为这些行为的推动者是一些在社区中经常活动并融入社区关系网络的资深网民。由于长期与社区网民交往,成为了社区关系网络的一员,因此在一定时候他们能动员社区中的关系网络为我所用。这种存在于关系网络之中并能被网络成员动员的资源就是林南所说的社会资本。

城市虚拟社区中所构成的关系网络不仅是社区形成的基础,而且是社区网民日常活动的结构,在这种关系网络结构中存在着能为社区成员所用的社会资本。从社区运作的实践来看,这种社会资本既能起积极作用,也有可能被不当使用,带来社会危害。

根据帕特南的观点,社会资本是存在于特定共同体中的以信任、互惠和合作为主要表征的参与网络。它具有社会结构资源的性质,其中,信任、互惠和合作构成社会资本的三大基本要素。帕特南通过对意大利南北部地方政府绩效的分析,得出社会资本导致了南北地方政府绩效的差异。他认为,与南部相比,意大利北部市民热衷参与社团和公益事务,社会充满了互信和合作的风气,社会资本建构比较好,使得地方政府在政治稳定、财政预算、法律改革、社会服务、工农业改革等方面都较南方地区要好。[9]同时,他还把社会关系网络分为横向和纵向,横向网络越密集,其公民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他认为公民参与横向网络增加了人们在任何单独交易中进行欺骗的潜在成本,培养了生机勃勃的普遍化的互惠惯例,也有利于协调和沟通,并且放大了其他个人值得信赖的信息。[10]

良好社会资本的存在是构建治理模式的基本前提,因为只有一个社会中的公民普遍具有团结、合作和信任的公共精神,具有高度的主体、权利和参与意识以及由于这些精神和意识而产生的独立、非官方和自愿性的民间组织的前提下,公民社会才能作为治理的主体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上去。

因此,在传统管理方式失效或者难以奏效的情况,城市虚拟社区治理关键是要建构紧密的横向网络结构和促使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

三 城市虚拟社区治理途径

(一)鼓励社区网民参与治理网络

网民参与城市虚拟社区治理的阻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在现实社会中作为公民,公民意识和精神的缺乏,导致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不积极,参与能力没有培养出来。再加上现实社会中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受阻或者没有,因此网民的习惯当中并没有这种社区治理参与意识,治理能力就更不用提了。二是城市虚拟社区管理者形成的阻碍,社区管理者来自于现实社会,因此在他们的思想当中,还是有传统权力意识在作怪,在有些城市虚拟社区中的部分管理者,他们有意识地把社区版面管理权力隐藏起来,获取其中的利益,或者他们认为社区民主管理没有效率,耗时并且不利于事前保密。这两方面其实都来自于现实社会传统因素的影响。这与互联网及其所形成社区的技术平台的开放性、匿名性不相适应,也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公民精神不一致。

鼓励社区网民参与治理网络,提高网民城市虚拟社区治理意识和能力。城市虚拟社区管理者在社区事务的管理上,要有意识地让普通网民参与到治理网络中来,实现城市虚拟社区事务管理的民主化,即社区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管理的民主化、监督的公开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管理者自身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普通网民社区治理的参与,及其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城市虚拟社区是新事物,相对于传统社会有其自身的特性,社区管理者应当而且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来构建公共领域,网民也可以通过此平台的匿名性和开放性规避现实不当权力的制约有意识地积极参与虚拟社区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达到提升治理能力的目的。

(二)鼓励社区内群体发展

鼓励社区内群体发展,引导群体的良性发展。城市虚拟社区中有各种自治类群体,如,版主群体、各种兴趣群体、志愿者团体、各类QQ群等。网民融入城市虚拟社区具体来说就是在不断活动中加入社区内各群体,也就是在社区中有自己的“圈子”。这些群体或组织都是提高城市虚拟社区治理效率的社会资本的载体。群体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城市虚拟社区社会资本的状况。帕特南认为,水平参与网络能够增进和维系社会信任和合作。城市虚拟社区要培育社会资本,就是要构建这种横向水平型参与群体。对于这些群体:

第一,要增强群体内部运作的透明度。群体要公开治理过程,特别是活动经费和财务管理的公开,只有这样才能增进群体内部的凝聚力。群体事物的公开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群体内部公开,如群体内部的QQ群里公开,或者群体成员会议上的公开;另一种是群体内事物在虚拟社区平台上的公开,这种公开既可以在社区宣传自己的群体,又可以借此吸收更多的网民加入群体,同时这种公开也把群体事务置于社区网民的监督之中,有利于群体成员责任意识的培养,社区网民公民精神的养成。

第二,既要尊重社区各群体发展的多样性,又要引导社区群体发展目标与社区发展目标相一致。城市虚拟社区内各群体的建立是基于不同的理由,各群体的活动形式也应各有特色。群体各具特色,群体的存在才有更大的发展潜力。站在城市虚拟社区的立场应当鼓励社区各群体的正常发展,引导各群体的发展与社区总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社区对社区内群体的引导是通过引导社会舆论来实现的,版主或者资深网民可以在社区之中对某些群体的发展进行导向性讨论,通过这种讨论对群体的发展施加影响,引导群体良性发展。

第三,要建立群体间的合作机制。社区要在促进群体间合作方面有所作为,从群体间自发的合作到社区有意识的促进群体间的合作。版主群体作为社区当然的管理群体,在组织社区活动时应当统筹安排,促使各群体间的协作,并且为群体间的协作有意识的设立规则体系。如群体间合作的奖惩机制。对于信誉好的群体,版主可以在社区内发贴支持,对于合作中不守规则有违道德的组织则可以社区中提出批评,或者让社区网民讨论。

第四,要组织与社区发展相协调的大型活动。大型活动可以为各群体之间合作创造平台,如某城市虚拟社区每年的网民春节联欢晚会,每年的年终社区总结会议等。这些活动都吸纳社区内外各种群体的参与。群体之间的合作犹如个体之间的来往,交往越多关系的建立越持久。活动是社区事务发展的主线,通过活动不仅促使成员之间的交往频繁起来,群体间的合作也会热络。因此,管理员和版主应当站在社区发展的立场来策划举办网民参与程度高的大型的有益的活动。

(三)鼓励共同制定社区规则

城市虚拟社区规则应当建立在社区网络基础上,建立其上的规则才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社区规则应当来自于社区网民的日常社区生活,社区管理者应当有意识地去归纳总结,并在社区中讨论认定。社区管理员作为网站方的代表,应当时适把社区网民意见反馈给网站方,网站方从搞活和引导社区发展的角度应当鼓励社区规则的自发形成,减少强行规则的直接行使。这里有两个层次的意思:一是要倡导社区规则的自主形成,即社区规则要来自于社区,才会更有生命力和执行力。二是对于社区外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政策在社区的执行,也应当遵循虚拟社区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少一些强制执行,多争取社区网民的理解与支持,更有利于减少阻力,增加规则的执行力,有利于形成普遍性信任和制度性社会资本。

(四)鼓励培育信任关系网

培育网民与版主、普通网民与资深网民、普通网民之间的信任关系。信任与诚信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社区不同网民之间的信任关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社区内部活动的开展,也有利于网民通过城市虚拟社区治理达到对城市的治理。

信任关系的建立既基于理性的制度规范,也基于道德、习俗和规范。城市虚拟社区的信任来自于网民对于社区身份的认同和社区网民行为的认可。由于虚拟社区网民群体的形成更多的是基于兴趣而非传统的血缘、业缘。因此依靠传统基于血缘、业缘的人情关系产生的信任和维系信任关系行不通,需要建立以社区规范为主的信任关系。当然建立以规范为主的信任规则需要长时间的培育,社区管理者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一是建立社区和社区内群体事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程度决定了社区网民对社区管理者和网民同伴的信任程度。社区网民对于社区版主与政府部门互动的不信任,对于网络活动经费使用的不信任,对于网民代表的不信任,主要来源于信息的不对称。如果社区管理员、社区版主,以及其他网络活动的组织者能把相关事务和过程及时在社区中公开,接受网民的监督,则有利于网民对于管理者的信任。

二是建立密切的社区网络关系。密切的社区网络关系就像一个重复博弈的信任评价系统。网民个体、社区中的群体信誉成为影响他人是否与之合作的重要因素。网络评价系统的存在,任何网民不管是管理员、版主还是普通网民,都有可能为其违约行为付出大的代价。因为密切联系的网络会使违约者的行为让网络中更多的人知晓,投机者没有生存的空间。密切的网络关系有利于构成相互间的信任关系,那些暗箱操作、坑蒙拐骗的行为由于代价太大会减少。

三是多样和经常性的社区网络活动机制。在城市虚拟社区中,网民的线上和线下活动开展都很容易,网民参与的社区各类群体多,因此,社区内天天都有规模大小不等的网民活动。网民对于这些活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时间选择性的参加。多样化经常性的网民活动,有利于网民之间的经常性的交往,也有利于各种网络关系的建立,促进社区网民信任关系的建立。“亲密的共同生活对于信任度有着重要的影响,无论是家庭成员、亲戚还是同学都有着亲密交往的场域,因而信任度较高。”[11]

[1] 贺佐成,何 振.城市虚拟社区:内涵、功能与建设[J].行政管理改革,2010(10):75 -79.

[2] 贺佐成.试探城市虚拟社区的内涵与特征[J].枣庄学院学报,2010(10):116-119.

[3] 林 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社,2003:26-45.

[4] 李 一.网络失范行为的形态表现、社会危害与治理措施[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11):121-126.

[5] [美]H.哈肯.信息与自组织[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87:29-121.

[6] 叶金国.技术创新系统自组织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122-156.

[7] [美]鲍勃·杰索普.治理的兴起及其失败的风险:以经济发展为例的论述[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9(2).

[8] [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2-56.

[9] 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10][美]伯特D·帕特南.繁荣的社群(杨蓉译)[G]∥李惠斌,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5-61.

[11] Bagozzi,R.P.and Dholakia,U.M.Intentional social action in virtual communities[J].Journal of Interactive Marketing,2002,Vol.16(2):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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