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敏
(三明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 三明 365000)
谢肇淛是明朝闽人中的佼佼者,进士出身,官至广西左布政使,熟悉河流水利工程。谢氏生活在明朝晚期,当时正是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社会开始出现转型的趋势,同时也出现了新经济因素和新思想,谢肇淛正身处在这样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因此,通过对这一人物的研究,不仅可以认识谢肇淛本人的文化贡献,更能清晰地看到时代在他身上的种种投射。同时,也会成为我们认识福州地域文化的一个窗口。到目前为止,有关谢肇淛的研究成果尚未见有专著面世,只有一些论文发表,主要体现在:研究者大多是从文学角度着眼来探讨问题的,而且把主要的关注点集中在谢氏的小说理论、诗歌创作及诗歌理论方面。此外,就是对其生平事迹和其著述的思想价值,及其文学价值方面作出了比较深入的探研。从史学研究的视角切入,探讨谢肇淛之贡献的文章或论著,目前尚付之阙如。因此,本文拟从史学的角度出发,对谢肇淛著述的史料价值、思想价值及社会影响等作一番探讨,希望能对以往的这些研究有些许的补充。
谢肇淛(1567—1624年),字在杭,号武林,福建长乐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①,除任湖州、东昌推官,官至广西左布政使②。肇淛博学多识,一生著书立说,在诗歌、方志学、博物学等方面均有成就,曾与徐重刻淳熙《三山志》,他所著的《五杂组》③多记掌故风物,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另著有《北河纪》④《滇略》《长溪琐语》《文海披沙》《史觿》《方广岩志》《太姥山志》《支提山志》《小草斋集》等方志、史考、诗集著作,他还助修《福州府志》和《万历永福县志》。本文仅以其历史著作为考查的对象,对其在史料学、方志学和史学思想上的建树进行探究。
谢肇淛的著述内容涉及面非常广泛,其中的历史笔记不仅反映了他所处的明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交通、外交、文化以及当时的社会生活等情况,也为后人研究明史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参考。谢肇淛具有重人事、重事实的进步史观,正国史、去隐讳的良史意识,以及重史料的编纂思想,资鉴戒、彰德行的致用精神,破正统、尊个性的启蒙意识,所有这些,都使他的著述史学价值弥足珍贵。
《五杂组》分为天部二卷,地部二卷,人部四卷,物部四卷,事部四卷,共十六卷。其内容“广大悉备,发人蒙覆,益人意智”[1](P1),是明清笔记类文献中一部影响较大的著作,有人评价它是所谓“囊括包举,六合内、六合外,靡不存且论也”[1](P343)。 关于《五杂组》的史料价值,印晓峰在该书的再版说明中阐述得十分清楚,他写道:
按类考录历代典实,参互搜讨,详加论断。……然在杭终非空言疏阔之辈,要其语有根柢,书中精义,所在多有。……在杭于当朝时事、乡邦掌故尤三致意焉,皆亲历其事,或得诸确闻,为明代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之重要史料。[1](P2)
这段文字包含了三方面的信息:一是《五杂组》中所言多为时人所记时事,而且多是亲历亲闻之事;二是就其内容而言,不仅涉及明代社会的政治文化,而且其中也多涉及详细的社会生活方面的情况;三是其编纂特点是按事物的类别分类,极便于检索。这都涉及对该书之史料价值的评价。
谢国桢在《明清笔记谈丛》对其评价也大致相同,他说:“谈明代社会风俗的书籍,当首推沈德符所著的《万历野获编》和谢肇淛所著《五杂组》。《野获编》涉及的方面过于广泛,有时凭传闻,不甚确切,且有近于猥亵的地方,谢肇淛《五杂组》则记载的比较谨慎,且有识见独到 之 处。 ”[2](P17)
以上这些评价还仅仅是就谢肇淛的著作而论其史料价值,就其具体内容而言,有些还可纠正史之谬。如关于科场作弊事件,《五杂组》中记载道:“弘治己未会试,程敏政典试,给事中华昶劾其鬻题与徐经、唐寅等,及揭晓林廷玉又论之,于是命李东阳重阅,而黜经、寅等十余人,敏政亦坐罢归。 ”[1](P288)《明史》 中有 “弘治十二年(1499年)会试,大学士李东阳、少詹事程敏政为考官。给事中华昶劾敏政鬻题与举人唐寅、徐泰,乃命东阳独阅文字。给事中林廷玉复攻敏政可疑者六事。敏政谪官,寅、泰皆斥谴”[3](P1705)。据《明实录》卷一百四十八载:“三月丙寅,会试事毕,大学士李东阳等奏:‘日者,给事中华昶劾学士程敏政私漏题于徐经、唐寅,礼部移文臣等重加翻阅去取。……’得旨:‘华昶、徐经、唐寅,锦衣卫执送镇抚司,对问明白以闻,不许殉情。 ’”[4]据《明实录》可知,《明史·选举志》中:“误‘徐经’为‘徐泰’”、“误‘令李东阳与五《经》同考官重加翻阅’为‘命李东阳独阅’ 。 ”[5](P119)由此,亦可说明《五杂组》的记载真实可信。
因谢肇淛出生在东海之滨的福州府,成年后,其游踪遍及海内。南北风俗的巨大反差,使他深深地感受了中国文化丰富性和多元性特点。其《五杂组》中对南北各地不同文化习俗多有记载。如在饮食方面,他认为南北各地对于饮食资源的开发就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东南一带的人吃水产,西北地区的人食六畜。他说:“食水产者,螺蚌蟹蛤以为美味,不觉其腥也;食六畜者,狸兔鼠雀以为珍味,不觉其膻也。 ”[1](P218)不过,他也指出,由于饮食习惯的不同,使得无论是北人南下,还是南人北上,都会感觉到极大的不适,其表现就是“五方之人,口食既殊,肠胃亦异。海峤之人,久住北方,噉面食炙,辄觉唇焦胃灼;亦犹北人至南方,一尝海味,辄苦暴下,其于蟹鲎蛑蝤之属,不但不敢食,亦不敢见之”[1](P217)。
在居俗葬俗方面,北方人于居宅前多植槐、柳之类,南方人却忌讳这么做。“吴越之民多火葬,西北之民多葬平地。 ”[1](P116)南方人墓前多种松柏,北方人则多植白杨。北人重墓祭,而南人则借祭墓的机会踏青游戏,“纸钱未灰,舄履相错,日暮,墦间主客无不颓然醉倒”[1](P23)。
谢肇淛在《五杂组》中对聚落景观、聚落机能、建筑材料及屋宇形式和结构等也有不少颇具价值的记载。他长年居住在福州城内,对当地的聚落形式最为熟悉。据他观察,福州“盖房屋多用板障,地平之下常空尺许,数间相通,以妨湿气。[1](P174)这显然是越文化中“干阑”建筑的遗风。但他认为由于房屋均用木材为原料,也导致了一些不良后果:一是“闽中最多鼠,衣物、书籍,百凡什物,无不被损啮者”[1](P174);二是“火患独闽中最多,而建宁及吾郡(福州府)尤甚”[1](P72)。 这主要是因为福州“民居辐凑,夜作不休”,再加上“宫室之制,一片架木所成,无复砖石,一不戒则燎原之势莫之遏”[1](P72)。 谢肇淛比较了各地聚落所用的材料,他说:“江北民家,土墙甓壁,以泥苫茅,即火发而不然,然而不延烧也。无论江北,即兴、泉诸郡,多用砖甃,火患自稀矣。 ”[1](P72-73)他在《五杂组》卷十中写道:“闽人作室必用杉木,器用必用榆木,棺槨必用楠木,北人不尽尔也。桑、柳、槐、松之类,南人无用之者,北人皆不择而取之,故梁栋多曲而不直,什物多窳而不致。 ”[1](P194)为此,他还提出了福州住宅的改进方案,那就是“使如北地铺砖筑墙,椽上用砖石作仰板,(鼠患)自然稀少矣。闽中人若知此,不但可防鼠,亦可防火盗也”[1](P174)。
由以上诸例可见,《五杂组》中所载历史事实的真实性,以及所具有的记载社会历史内容的丰富性的特点,特别是于其中也包含了作者谢肇淛的诸多极有见识的看法,不仅为后人了解当时真实的历史状况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也为后世了解谢肇淛对明代历史的认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谢肇淛在方志撰述过程中,主张应“取材于陈编,定体于往哲,宁质无华,宁核无舛”[6]。 其对方志学的认识至今仍对修志有着借鉴意义。
谢肇淛所纂方志中以《滇略》对学术上的贡献最大。《滇略》十卷,分为版略、胜略、产略、俗略、绩略、献略、事略、文略、夷略、杂略,体例近似“平列分目体”[7](P177),即将全书内容分为若干门目,平行排列,无所统属,这样人们就可以按类索骥,这为人们阅读和检索相关资料提供了便利。其中《杂略》的设置,当是取法于宋人王溥《五代会要》的“杂录”,该体例设置的优势就在于,它可将无法归类的内容纳入其中。虽然该体例不是谢肇淛的首创,但是将它运用到方志编纂领域,他是第一人。这对全面保存地方史料、扩大方志的记史容量大有好处,也为后人研究地方史提供了翔实的史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滇略》是:“虽大抵本图经旧文,稍附益以新事,然肇淛本属文士,记诵亦颇博洽,故是书引据有征,叙述有法,较诸家地志,体例特为雅洁。”[8]应该说《滇略》的编纂在明代志书中是不多见的。杭世骏在《道古堂外集》中称《滇略》是“详远略近,博观而纳”[9],著作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系统而全面地记事、状物、考辩历史,让后人得以在时代变迁中,探索出云南社会历史的变革及自然发展的脉络。道光年间编纂的《云南通志稿》认为,在明志中“惟谢肇淛《滇略》称为完善”[10](P56)。 《四库全书总目》也称赞此书是云南地区之“善史”[7](P69)。以上分析可见,这样的评价实不过分。
从史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县志因具有“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的特点,因此,历代统治者也甚为注重。若说方志是一方的全史,县志就是一个县的“百科全书”,可以“存史”、“资治”、“兴利”、“裨风教”。《万历永福县志》六卷,体例近似“两级分目体”[7](P177)。 全书内容不是平列为若干门目,而是先将内容分为四个大类,即“四纪”:地纪、政纪、献纪、文纪,于每个门类之下再分为细目,共有二十八个细目,其分目大体符合《修志凡例》《纂修志书凡例》所条列出的项目;其所纂录内容,也大体符合以上二修志凡例的要点。如:山川类 ,“若古今名人有所题咏,并宜附见”。又如:官迹类,“见任者只书事迹,不得谀颂”,而《万历永福县志》卷三《献纪》中,对于正面人物只述其真实政绩,不加谀颂;至于负面人物,非但不加谀颂,反而如实记录其施政的缺失。又如:杂志类,“记其本处古今事迹难入前项条目,如人事、风俗可为劝戒,草木虫兽之妖祥、水火荒旱幽怪之类可收者,录之,以备观考。”而《万历永福县志》卷五《文纪·杂记》中,时见旧籍中各类异事的记载,如:记灵犬投胎为蛇来报仇之事、佛像显灵之事迹等。此县志的内容,在纵的方面,通载该区域的古今历史;在横的方面,既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情、风俗,又记述山川、形胜等地理状况,这就能“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11](P9),不仅为后人保存大量有关地域的史料,而这些史料,也为地方官“鉴览得其要”提供了方便,更“使后之从政者,得以正镜旁鉴,循轨继辙,为与革治理之准则”[12](P523-526)。 谢肇淛在《永福县志·引》中说:“永故无志,唐宋故实仅仅见梁叔子 《三山志》中。 ”[6]《万历永福县志》是继《三山志》仅见的该区域的方志,这也说明其方志价值所在。
除上述方志以外,谢肇淛编纂的方志还有《滇略》,专记云南的历史;《西吴枝乘》,专记湖州府(今浙江湖州)的历史;《百粤风土记》,专记广西地方的历史;《居东日纂》,专记东昌府(今山东聊城)的历史。卷佚都不多,而且多为随所闻见而记录成篇,但其中所记载资料,特别是关于当地风俗的记录可以为后来史家所采择。
经世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谢肇淛继承了这一传统,他从儒学的经世理念入手,主张把经世思想落实于实际之中,要做到体用兼具。他一生所秉持的是传统儒家务实稳健的作风,以济世实用为怀,并无一般文人那种浮华不实的恶习,也无流俗道学那种虚言讲论的张狂,而是审时度势,顺应民意,他曾说:
国家之立法,凡以为民也。法之既立也,必不能以不敝,而民情又率不乐久立于法。是故为国者,宜酌其时,通其势,询细民之疾苦而善变之,贵则通,通则久。是明哲之远图,而非拘攀者之所可与议也。[14](P37-38)
由此议论,可知谢氏深明历史的演变,主张施政应顺应民意,随宜变通。他是一位务实的传统士人,处事公忠体国,尤其关心民事,凡不便于民的,认为应及时求正。他对孔孟经世之道体会甚深。《五杂组》中写道:“圣人之谈道,皆欲行于世也。《大学》说明德,便说新民;《中庸》说中和,便说位育。 ”[1](P273)他认为圣人谈道在于开导、教育人民,而并非谈论一些有名而无实的主张。他极力反对宋代理学家只知一味务虚言而废实用的作风。他认为自宋代起,学术开始离弃事功,所以“宋虽治而不振,虚言之害也”[1](P274)。还认为由于当代理障不能尽除,而先儒经世又不能汲取,才造成“宋儒有体而无用,议论繁而实效少,纵使诸君子布满朝端,亦不过议复井田、封建而已,其于西夏、北辽,未必便有制驭之策也”[1](P274)。 在谢肇淛看来,宋儒的通病就在于高自夸诩,尤其表现在宋儒误解孔孟之学上。他说:“夫子谓‘性相近,习相远’,又谓‘上知下愚不移’,明言人性有上中下三般,此圣人之言,万世无弊者也。《孟子》谓‘人皆可为尧舜’,不过救世之语,引诱训迪之言耳,非至当之论也。 ”[1](P311)因此,他认为经世的理念应该落实,不可一味虚言高蹈,且要体用兼具,才是百姓之福,应依据人君的聪明才智,因势利导。所谓“主有所长则就其长而扩之,主有所短则就其短而翼之,时当治平则当陈润色之略,时值丧乱则当先救正之方,使之明白而易晓,简易而可行,求有益于世而已”[1](P274),说的正是这个意思。
真实是史学的第一要义,也是史学的核心和灵魂。中国史学家不仅很早就提出了求真的理念,而且历代正直的史家都在历史撰述中积极贯彻这一理念。重视文献的真实性也是谢肇淛治学的原则。刘叶秋曾评价《五杂组》是“所记明代史事,足供参考的尤多”,许多内容“是反映明中叶以后政治面貌的具体材料”[15](P191)。
谢肇淛继承了这一直书传统,在历史撰述中自觉遵守并贯彻求真的原则,他说:“余尝为人作志传矣,一事不备,必请益焉;一字未褒,必祈改焉,不得则私改之耳。 ”[1](P268)可见,谢肇淛认为志书犹如国史,应该求真、求实,若受到人情干预,就不能以客观立场记载它,如此的志书则不具有国史的性质。他一方面是对所谓达官各贤以强权有诬信史的做法提出了批评,说明谢肇淛在当时不仅有认识到求真存信的史学意义,也在身体力行地践行着这一原则,另一方面也阐述了自己作史的严谨态度。
谢肇淛在参纂《万历永福县志》时,也曾受到人情的干预,但他有自律精神,坚持撰述信史,实在难能可贵,深受后人的景仰。
谢肇淛在《万历永福县志》中有言:“采之故老,询之道路,地不遗鼠壤,人必及刍荛,取材于陈编,定体于往哲。宁质无华,宁核无舛。 ”[6]这段文字谈到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说明其所编方志的史料来源的广泛性;二是反映了谢肇淛叙事风格与治史态度,即“宁质无华,宁核无舛”。谢氏历来都重视乡邦文献,每游一山必穷其幽僻,人迹罕至,虽然非常险阻,但力所能及的,必一一登临。山中残碑题记,看到的都逐次记录,尽可能为后人保留当地最完整而真确的史料。谢氏此志“详而有体,核而不浮,以稽名摭实则符,以征文考献则不谬”[6](P8)。 志书中所记人与事,务求真实,且能秉笔直书,后人评价道:志也,犹之乎信史也。
由此可见,求真是史学学术性的基本要求,经世是史学社会性的必然要求;求真是经世的基石,经世是求真的升华,两者辩证统一,成为良史所恪守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
夷夏观是中国古代民族观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夷夏有别”与“夷夏一家”两方面。在宋元民族大融合之后,明朝逐渐强盛,夷夏之防观念淡化,但谢肇淛仍保持清醒头脑,觉察到悄然发展起来的女真族,对当时的历史和时局已经摆脱华夏中心论的束缚。
谢肇淛在著作中对国家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既不持傲自矜、盲目自大,也不妄自菲薄。他认为中国并不绝对就比夷狄强,异域君臣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如他在《文海披沙》中写到:“萧颖士湮沉不遇,两新罗庶士愿请以为国师。龟山晦翁流落贬窜,而金辽之人问其安否?中国之丑于夷狄多矣。 ”[16](P329)谢肇淛在此处就承认了夷狄也有超越华夏的地方,在统治者对文化的重视程度方面,夷狄做的就比华夏好,并非中国就比夷狄强。
在《文海披沙》的“异域君臣”条中又写到:
晋李皓据凉州,好尚文典书史,有脱落者躬自补葺。从事欲代之,皓曰:“所以躬自执者,欲人重此典籍耳。”其臣敦煌、刘晒尤手不释卷。皓谓之曰:“卿注记篇籍,白日宜然,夜可休息。”目丙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孔子圣人犹不知老之将至,目丙何人,敢不如此?”以异域之君臣,值兵戈扰攘之际,而好尚如此,亦足嘉矣。[16](P242)
这段文字中的“元白”指的是白居易与元稹的诗,“欧书”则指的是欧阳询的书法,谢肇淛在此盛赞异域君臣鸡林(即新罗)和高丽在兵戈扰攘之际,仍喜好文典书史,以证明其并非不识教化的蛮夷之人,也意在借此证明其观点——夷狄并非不如华夏。
同样他也对华夏优越论持批判态度。如他在《五杂组》中明确写道:
孔子当衰周,欲居九夷,此非戏语也。夷狄之不及中国者,惟礼乐文物稍朴陋耳,至于赋役之简,刑法之宽,虚文之省,礼意之真,俗淳而不诈,官要而不繁,民质而不偷,事少而易辨,仕宦者无朋党烦嚣之风、无讦害挤陷之巧,农商者无追呼科派之扰、无征榷诈骗之困。盖当中国之盛时,其繁文多而实意少,已自不及其安静,而况衰乱战争之日,暴君虐政之朝乎?故老聃之入流沙,管宁之居辽东,皆其时势使然。[1](P86)
他认为夷狄比不上华夏的,也就在礼乐文物上稍有差距,在其他很多方面夷狄都有值得华夏学习的地方,如赋役制度,刑法政策。谢肇淛还说:“临边幸民,往往逃入虏地,盖其饮食语言既已相通,而中国赋役之繁,文纲之密不及虏中简便也。虏法虽有君臣上下,然劳逸起居,甘苦与共……一入中国,里胥执策而侵渔之矣。 ”[1](P80)谢肇淛反对暴君虐政,他从追求简易之政的前提出发,表达了对夷狄之政的赋役之简、刑法之宽,虚文之省,礼意之真的向往。
纵观谢肇淛的一生,其著述不可谓不丰,其中,他在史学上的突出贡献主要还是反映在他所编纂的历史笔记和方志当中,这些著述内容相当广泛,其史料从政治到经济,从文化到民俗,可谓无所不包。不仅是研究明朝历史的重要史料,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弥补他史之不足,或纠正他史之缪的作用,史料学上的价值弥足珍贵。他在史学思想上的贡献,则主要体现在其史学经世,以及求真意识和信史实践之中,这些认识是对中国传统经世致用思想和史学求真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为世人作出了榜样,也影响到了后世。特别是他对民族关系的认识,在当时不仅突破了传统看法,也在维护民族统一方面具有进步意义,为我国史学思想宝库增添了更加丰富的内容。
注释:
① 《明史》记载:“万历三十年(1602)进士”,实误。据考证,万历三十(1602)年并非科考年,明代诗人喻政作的《小草斋集·序》谈到:“夫在杭弱冠而成进士”,古代男子二十岁称弱冠,说明谢在杭是二十多岁成为进士,也就是万历二十年(1592年),更为接近。《五杂组》中也有“余以万历壬辰登第”的记载,可见其万历三十年(1602年)登进士的记载是有误的,应确是万历二十年无疑。
② 《明史》记载:“终广西右布政使”,实误。谢氏于明天启二年(1622年)癸亥,晋广西右布政使,不久升至左布政使。
③ “组”,坊间俱作“俎”,实误,详见谢肇淛《五杂组·出版说明》,上海书店,2001.3.
④ 《明史》记载:“作《北河纪略》”,实误。《明史·艺文志》及同治《长乐县志·谢肇淛传》均作《北河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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