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萍
(武夷学院 商学院,福建 武夷山 354200)
逃税避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的选择,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进行的过程中,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自己的商品更加具有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就通过不法手段来逃税、避税,通过这种不法的手段来降低自己所销售商品的成本,进而以此为要挟来肆意的改变原来商品的正常销售价格,来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行为严重地干扰了其他守法商户的合法权益,也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失。
要想弥补逃税避税行为所引起的国家财的产流失,从而保障国家财政的支出需要,政府可能会相应的出台一套新的征税方案,比如提高税率,开辟新的税源,扩大税基等等。这样一来,逃税避税者在减轻自己税收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所有合理纳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义务,与逃税避税者相比,依法纳税的企业和个人来在市场竞争中则显得相对不利地位。另外,因为逃税行为而造成的一种实际税负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引发社会上其他纳税人的模仿,使积极纳税的企业和个人变少。总而言之,逃税避税行为影响了消费,使经济低效运行,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最终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
逃税避税行为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公正公平,“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逃税避税的行为影响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更影响了我国健康的经济体制的正常、有序的发展,使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公正公平是人类的一贯追求,因此政府作为社会的服务者和监督者,完善税收法制建设,打击逃税避税现象行为势在必行。由于一些逃税和避税行为主体具有的特殊性,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多形性和复杂性,以及其调整对象的广泛性,因此调整对对逃税避税问题的合理解决方案的制定,需要各方面的力量,政府、法律法规、企业自身、社会组织、公众、舆论媒体等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合作协调共同应对。
我国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建设者、实践者、指挥者、服务者和推动者。大到保证社会秩序和谐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小到打击逃税避税问题等,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义务有责任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承担相应责任。
政府健全税收调节机制,从制度层面为解决逃税和避税问题创造有力的条件,坚持和完善税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调节高收入人群,取缔非法收入,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收入。引导市场经济秩序正常有序的进行,避免通货膨胀和垄断的现象出现,提高居民的购买力,调节企业和个人收入的税收制度以及税收征管的方式,对于个人所得税要加大征收力度,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企业和个人拥有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和补贴。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导致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严重失衡,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其所授权的行政机关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来调整税收关系,税法就是一系列调整税收征纳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完善税收法制建设为解决逃税避税问题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使我国企业和个人纳税人有法可依,从源头上把好关。在立法方面,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修订税法中的不适合现代社会经济秩序的内容,并制定实施细则或配套法规、程序性法规,提高税法的立法层次,对于当前法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需尽快提案研究和作出相关规定,形成系统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对逃税避税违法行为的查处方面,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纳锐人及时足额的履行自身纳税的责任和义务;在执行方面要确实保障,对逃税避税的企业或者个人要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要合理追究。除此之外加强税法执法队伍的建设,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培养企业和公民的纳税意识,在现实生活中,纳税意识的不到位,通常使得纳税人运用多种手段来最大限度的规避纳税义务。所以,整个国民纳税意识的观念将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水平造成直接影响,有时候还影响到这个国家在国际中的综合竞争力。税务部门要将税法宣传教育作为其普及税法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是税务机关的职责,同时也可以保证税法制度的有效合理运行。目前,企业和个人了解纳税的方法主要是相关机关的宣传和教育,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从上到下设置专门的宣传教育组织和机构,做到全民普法,进而实现全民守法。建立有效地宣传机制,用来制定中长期的税收教育的规划方案,运用多种有效的形式来宣传税法,真正的将依法纳税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教育的宗旨。同时,税务机关还要不断的规范其执法行为,强化自身的服务意识,用一种良好的执法形象来教育和影响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责任和义务。
除此之外,还需要通过教育使依法纳税真正全面的被大家接受,可以把纳税的有关知识渗透到教育中去,这一定会成为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的观念意识深入的有效渠道和合理途径。现在,我国有关税法的知识还没有在教育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尤其是基础教育既中小学中,这种表现就更加的突出。灌输依法纳税的观念和意识,必须把有关税法的知识写入教材之中,列入到教学大纲之中,使得青少年从小就了解税法知识,接受完整的依法纳税知识的教育。
国家政府执政者和各个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上要遵法依法,起带头作用,首先要增加自己依法纳税的意识,树立“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本着主人翁的态度来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及运用,对贪污与浪费行为实施批评和检举,从而维护国家的利益。
具体说来,要明白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培养坚固的依法纳税的观念,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要诚信纳税;依法进行相关的税务登记工作,定时进行纳税的申报,按时缴纳自己的税款;同时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征管,自觉接受税收的检查,如果违反了纳税法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接受制裁同时进行改正;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
银行、税法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或组织要帮助企业或个人熟悉税法相关内容,避免违反政策法规,在遇到逃税避税问题时要积极应对,迅速展开调查,帮助企业或个人依法纳税。税法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规范,努力达到国家税法标准,使企业在依法缴税时有先进标准可依,行业协会还要加强监管,加大监督力度,督促企业理性交税。
银行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各地分支网,公开企业或者个人财产,确保财产公开透明化,设立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处理案件,督促税务部门内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及时培训查税人员,做好纳税缴税的服务工作。在全面提升优化纳税服务及服务质、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同时改进作风,多种措施并举,优化纳税服务,有力地推动各省市税法系统的纳税缴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企业是国家税收的主体,在逃税避税问题有效解决中发挥了主要的作用,需要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不论是国家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还是私人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符合公共道德的纳税政策,才不至于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市场。
为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应该以税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自我控制和监督等,做好纳税管理工作,这样有力地贯彻国家执行税收政策与征收法令,确保国家税款的按时按量收回,同时又能够促使企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维护经济收入。
对于部分收入微薄,靠逃税避税来求得生存机会的一些中小企业来说,有时候会出现利润越来越薄弱,但是税费负担更为沉重,生意更为凄凉的现象,虽然国家需要缴纳的税并没相应的上涨,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关政策措施调节缴税,但是,由于“中型和小型的微利企业”的门槛相对来说比较高,所以如果中型和小型企业要想享受一定的优惠措施,必须首先提出申请,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核。
舆论媒体和网络应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加强对企业或个人交税的监督,首先要看到当前纳税工作中已经存在的差距和实实在在的问题,对其高度重视;其次是各个纳税机构要及时总结教训、提高认识,对纳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和及时的整改,要加强对于服务窗口的监督要加强管理,和纳税服务中的“四零”要求来进行详细的对比,寻找存在的差距,认真进行反思;再次,可以在网络上通过类似热线的各种评议活动,向社会传递税法工作欢迎社会舆论监督的信号。
舆论媒体应该凸显税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全国文明单位、税收执法部门和社会服务的窗口单位等,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对依法纳税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不断寻找缴税纳税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真诚欢迎社会和媒体监督。各个税法部门要加强同新闻媒介的沟通协调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和支持依法纳税的工作。
逃税避税问题的合理解决,可以借鉴外国先进经验。例如法国总统奥朗德宣布要打击富人逃税避税,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政府部长都要公开个人财产,以及设立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用来办理逃税漏税案件等等。我国税法政策的制定完善应该与国际接轨,解决逃税避税问题时将企业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国家行为,在打击逃税避税行为时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加强国际间的互相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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