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背景下的学分互认制度探究

2013-04-02 05:26
关键词:跨校大学城学分

刘 眉

(重庆师范大学 教务处,重庆 401331)

21世纪,中国的高等教育进入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崭新时代。与此同时,持续的扩招也导致在校生人数迅猛增长,使高校的教育教学资源日趋紧张。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国家政府主导和规划,我国开始兴建大学城,从而拓展办学空间,扩大办学规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入学需求。大学城之间的高校,通过建立区域内高校联盟或开展校际合作,共同进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并将资源建设成果共同分享,从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降低办学成本,缓解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而学分互认制度,是各高校之间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大学城各高校,在实施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中深入推进学分互认制度,使大学城各高校的学生可以跨校修读其他高校开设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讲座、辅修专业、双专业等,既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学习空间,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又促进了高校校际之间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一、学分互认是大学城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内在要求

大学城内各高校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理解为各高校之间合作办学、协同创新的形式之一。共建,就是共同参与合作,共同建设;共享,即共同拥有,共同分享。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共建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共享,而共享到了一定的水平,也会反过来促进共建的持续发展。实施大学城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可以最大程度盘活现有的教学资源的存量,减少重复建设,缓解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同时可以推进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一个内在要求就是学分互认的问题。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它根据课程的学习量和难度折合成一定分值,学生每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就获得了该门课程的学分。学分互认,是指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学生的学分可在合作高校之间实现相互认可与换算。[1]实施学分互认高校的学生,既可以通过修读本校的课程来获得相应学分,也可以修读协议中约定的其他高校的相关课程来获得学分。只要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可在合作高校间被相互认可。众所周知,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办学体制上,每个高校都是独立的办学单位,各自为政,自成一体,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人才培养系统,有各自独立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学分制后,学生也只是在校内获得了更多的选课机会和课程资源。而高校间开展学分互认,就为打破校际藩篱,学生跨校选课提供了可能和实施途径。一方面通过学生的流动,带动学校的交流,促进学校间的合作与竞争以及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学校课程资源不足的矛盾,充分利用其它高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从而促进高等教育的整体优化和发展。被称为世界级典范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ECTS),不仅打破了校与校之间的壁垒,更消除了国与国之间的障碍。在1987~2001不到15年的时间里,大约有75万大学生利用ECTS进行跨国跨校学习,目前共有30个以上国家与地区参与这一项目,涉及的高等教育机构达1800家,惠及学生超过200万。

二、各高校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背景下实施学分互认遵循的基本原则

1.资源优化的原则

资源优化原本是个经济学概念,指的是能够带来高效率的资源使用的方式,既包括企业内部人、财、物、科技、信息等资源的使用和安排的优化,也包括社会范围内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的优化。资源是否得以优化,其标准主要是看资源的使用是否带来了生产的高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教学资源林林总总,包括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指教学人员、教辅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非人力资源,包括教室、教学资料、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基地等。美国小威廉姆斯.E.多尔教授在其著作《后现代课程观》中,对教学资源进行了论述,指出了教学资源的丰富性、生成性、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正因如此,各高校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学分互认的过程中,不是把所有资源都不加筛选地和盘托出,而是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色,筛选一部分优质资源纳入大学城高校教学资源共享体系;也不是对其他高校的资源不加选择的盲目使用,而是有针对性的,有所侧重地挑选自己不具备的优势资源加以利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各高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同时避免某些资源的重复建设,无意义开发,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2.突出特色的原则

由于各高校在资源共建共享过程中要注重资源优化,这就内在的包含了一个各高校应突出自身特色的问题。资源的共建并不是要求整齐划一,各高校不仅是共同建设资源,更要建设自己的特色资源,优势资源,提升竞争力。各高校的优势领域和办学特色,既是彼此之间教学资源实施共享的前提,本身又是共享的内容。各高校只有具备了自身的独特优势,才能在资源共享中体现其价值。如果忽略了这个问题,不仅各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失去了意义,更重要的是会大大降低人才培养质量。

3.互利互惠的原则

互利互惠是各高校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背景下实行学分互认的出发点和归宿。如何平衡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充分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并保障其利益诉求,是实施学分互认制度,使大学城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得以成功的关键。由于参与大学城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各个高校,在办学规模、资源基础、设备条件等多个方面都存在差异,各高校的付出与利益获取也大不相同。为了保障各主体的利益平衡,确保各主体在投入后能获得合理的回报和收益,需要各高校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协商、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责任,在此基础上通力配合,分工合作,各施其能,各展所长,最终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促进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学城各高校实施学分互认制度的主要途径

大学城汇聚多所高校,往往具有不同的类型层次和各自的学科优势领域,如既有教育部部属高校,又有地方高校;既有研究型大学或教学研究型大学,又有教学型大学以及应用型学院;既有综合性大学,又有单科类学院等。各高校有各自不同的学科优势、传统风气和校园文化,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学术思想、教育观念和教学风格。这种各有所长又彼此间互为需要、互为补充的格局,为各高校实施学分互认,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各地大学城高校实施学分互认的形式和内容各有不同,但其主要目的都是一致的,即采用灵活的学分互认制度,确保学生在不同高校间学习所得学分的可转让性和积累性,促进学生的正常流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实现各高校的优势互补。[1]综合来看,目前大学城高校实施学分互认制度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

1.共同进行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开展课程互选

课程互选,是指高校间根据合作协议或有关规定,开设一定的课程供其他高校学生选择修读,其他高校的学生根据本校的有关规定修读外校开设的课程,所修得的学分可以转换为本校学分。它是目前实现学分互认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大学城各高校,由于在地域上往往相邻而建,彼此临近接壤,便于开展校际间通识选修课程互选的工作。校际通识选修课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校校之间教师互聘,相互开设通识选修课程,教师跨校上课。第二,各高校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进行优质课程资源开发,建立特色共享课程体系,并将体系中的特色课程放到资源共享网络平台供大学城所有高校学生选课,学生跨校修读,从而形成一个涵盖各个学科的特色课程体系和学生互选模式。通过开展大学城高校间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使学生有机会跨校选课,修读到本校未能开设而学生又有兴趣的课程,可以大大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和文化品位,开阔学生的学术和社会人生视野。各高校也可以以通识选修课为合作起点,并逐步扩大合作形式和内容,拓展到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乃至专业方向课程,共同进行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目前,这是国内大学城高校间实施学分互认制度最普遍的方式,如北京学院路16所高校,就集中了各高校的优势资源,每年开设80—90门通识选修课程供学生自由跨校选修并互认学分,每年受益学生达12000左右,深受学生欢迎。

2.跨校修读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

跨校修读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是指大学城各高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志趣和发展需要,选择其他高校的某一专业进行辅修,考核合格并达到相应学分后,可以获得其他高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或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这类跨校辅修的专业,往往在学生主修的高校中未能设置,但学生为拓宽自己知识面,提高就业竞争力,又希望可以在自己主修专业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跨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修读另一专业。因而,开展大学城高校间跨校修读辅修专业,既可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要,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又实现了各高校间不同学科专业的优势互补,改善了不同类型学校专业设置的局限,还避免了高校内部搞“小而全”导致知识补给和更新相对滞后,教学设施设备相对紧张的情况,协调了当前新形势下大学生全面发展对科学文化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单一高校教学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

3.联合聘请名家名师开讲座

名家名师的讲座,往往是其思想的精萃和智慧的集锦,对高校来说有利于提升大学的思想内涵,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拓学生视野,提升学生人文修养,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但由于名家名师多在学术界享有盛誉、声名显赫,对地方高等学校来说,聘请名家名师开讲座的成本不菲。有些大学城高校,在实施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以后,各校开始联合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举办高水平讲座。各校共同出资,讲座均向其它学校开放,允许学生跨校听讲,学分互认。这样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学术气氛,促进学术的交流,为学生带来宝贵的思想财富,还能大大节约办学成本。

4.相互开放公共实验教学资源

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设备开放,一种是项目开放。设备开放,即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项目和实验方案,一般不涉及学分互认。涉及学分互认的主要是项目开放,即开放实验室提供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供大学城其他高校学生自由选择,认定实验实训学分。

5.实施交换生计划。

实施交换生计划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大学城各高校间依托自己的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实施交换生计划,促进少数优秀学生跨校学习。交换生根据校际间的协议,在大二或大三时相互交换,交换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交换期内修读的课程及获得的学分在原学校可以认定;另一种是已经超出了大学城地域限制的各高校,有比较接近的办学水平,出于共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合作联盟,结成合作关系,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彼此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如2009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这9所国家首批985高校共同组成了C9中国大学联盟,被誉为中国版的“常青藤联盟”。该联盟有一项重要的合作协议就是共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在本科层面开展课程学分互认和第二校园学习交换,在研究生层面设立学科培养平台,获准的学生可以在其他学校进行半年以上的学习访问和研究,同样也实行课程学分互认。

四、进一步实施校际学分互认制度,深入推进大学城高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思考

1.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实施高校间学分互认制度奠定基础

学分互认制度,必须建立在学分制改革这个基础上。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学分绩点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之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实施学分制是进行校际间学分互认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学分制保障学生的选课权利,以学分绩点计量学生课程修读的学习量、课程难度和成绩,让学生可以在校内跨专业、跨学科、跨校区选课,进而拓展到校外优质教学资源,跨校选课或修读专业。因而,要实施高校间学分互认制度,必须深化学分制改革,这对学生而言,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与创新能力培养;对教学管理而言,有利于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对教学资源的利用而言,更有利于充分挖掘、优化、整合教育教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实现高校间的优势互补。

2.加大管理力度,健全组织协调和工作机构

大学城各高校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学分互认涉及高校间多个组织间的协调,因而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牵头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机构。由政府牵头组织这样的协调和工作机构对于提高各高校的参与积极性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利用政策、法规、行政等手段,对区域内影响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影响学分互认的主要因素进行调控和干预。同时,政府在各高校中搭建起沟通平台,协调各成员单位利益,各高校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获悉政府意向,表达自身诉求和争取教育资源。各高校的学分互认工作,均是在这个组织协调和工作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再建立常设性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形成学分互认的合作协议框架

各高校可以通过协商、协议的方式,建立学分互认的合作协议框架,实施学分互认制度。学分互认协议,应明确指出学分互认的范围,既可能包括学生培养方案内所规定的学分,即一部分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讲座等,也可能包括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修读培养方案外的学分,如一些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分等。协议应该规定学分的评定,由相关高校学科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评定还是导师或任课教师评定,要明确根据课业的难易程度及学时量赋予学分,学分一经赋予,不得轻易更改。协议应明确规定合作学校平等的权益和责任,各校均需要遴选一部分本校优质的课程资源供其他高校学生选课,且课程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各校应指派优秀的教师授课,必须保证所开设的课程具有较好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必须保证公正地对待学生,维护其合理权益。协议还应规定合作学校的课程准备、课程教学和互选互认程序以及收费标准等,如在学生课程考核结束后,由谁负责填报考试成绩,登记学籍等。

4.建立各高校统一的学分换算标准

由于大学城高校往往具有不同的类型层次和办学水平,既有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又有办学水平相对较低的院校,不同学校间教学质量和评价标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若要实行学分互认,就需要高校间统一课程评价标准或学分换算标准。比如某门课程在A校是计3个学分,但是在B校就不予承认,因为A校是普通地方院校,而B校是进入“985”或“211”重点建设的高校,要使A校的3个学分在B校得到承认,就需要依据一个各高校统一认可的学分换算标准,规定相同性质、学时、学分的课程,在A校获得的学分要在B校予以确认,需乘以一定的系数。例如,根据协议,大学城各高校均实行1学分等于16~18个理论学时,当B校的某生在A校修读某门课程达到36个学时且考核合格,即获得2个学分,而B校在进行学分认定的时候,需将2学分乘以0.75,即B校认可该生在A校修读该门课程且考核合格,获得1.5个学分。还有一种情况,即同一门课程在A校需修读36个学时,计2学分;而在B校需修读54个学时,计3学分,那么AB高校在互认学分时,也应依据协议乘以相应的系数,使不同的高校学分互认得以实现。

5.严格学分质量监督

实行学分互认后,各个高校的学生有了更大的选课自由和选课空间。为了减少选课盲目性,避免课程资源浪费,保障学生学习质量,大学城各高校均应按照协议采取一定的质量监控措施。如可以采用实施导师制的方法,指导学生正确选课,按期修满规定学分,并保障学习质量。学校聘任的本科生导师,应该明确要求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能胜任指导学生选课和学习。导师除了关心学生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以外,还要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按期或提前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另外,各高校可以联合开展教学督导,整合各校具有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督导资源,联合组建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开设校际选修课的教师进行重点听课和教学指导,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保障课堂教学质量。与之配套,还要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将开设校际选修课的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考核业绩、晋升职务和评选表彰先进的依据。

6.建设先进的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应用系统

要实现高校校际间的资源共享,进行学分互认,一个重要的基础条件就是需要建立一个功能齐备的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作为载体。这个先进的信息化系统,通过各高校在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时,预留与其他高校相互衔接的“端口”,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提供支撑。这个系统仿佛在各高校间搭建了一条虚拟的高速公路,可以使各高校的教师资源、课程资源、实验室资源等实现统一发布、统一安排、统一申请与统一使用;可以实现教学协作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满足各校方便、有效、快捷地对协作信息进行本地及异地处理,从而在实现学分互认,进一步促进大学城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

[1]吴宏元,郑晓齐.学分互换:高校教学联盟与合作的有效途径[J].教育发展研究,2006,(7A).

[2]靳玉乐,董小平.论学校课程的规划与实施[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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