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定辉
(四川外国语大学 中文系,重庆 400031)
《周礼·春官》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孔子《论语·阳货篇》言“诗可以兴”,均无相关解释。后世关于《诗经》“风、赋、比、兴、雅、颂”之诠释者蜂起。影响最大的是汉《毛诗序》和郑玄《诗笺》、唐皎然、宋朱熹。然而,他们皆偏离《周礼·春官》记载大师所教“六诗”是用于周王“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的六类礼仪诗歌,主观臆断“风、赋、比、兴、雅、颂”。
首开偏离之端的是《毛诗序》。《毛诗序》以“风、赋、比、兴、雅、颂”为诗之“六义”。解“风”为“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将“风”、“雅”比较,解“风”、“雅”为“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以兴废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大雅焉。”解“颂”为“颂者,以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对“赋、比、兴”则无解。
郑玄《诗笺》偏离周礼更甚。先生解“风、雅、颂”与《诗序》基本一致,他完全背离《周礼·春官》之“六诗”是用于周王“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孔颖达《毛诗正义·诗大序》解“赋、比、兴”为诗歌形体,以“风、雅、颂”为表达技巧:“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耳;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
时至今日,学界多赞同郑、孔二人,以“风、雅、颂”为《诗经》诗歌的三种形式,而以“赋、比、兴”为《诗经》诗歌的修辞表达技巧。但此论完全与“周礼”相悖。
《周礼·春官》记载“大师”教“六诗”主要配合“春官”第一官员“大宗伯”参与周王“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的各种祭祀,司乐助祭所用,故而考究“六诗”分类内涵,首先应依据大宗伯与大师之职责去推定,再加以辞源学与上古文献和《诗经》的相互印证,方可考定“风、赋、比、兴、雅、颂”之词义内涵。
《春官》记载“大师”教“六诗”主要配合“春官”之第一官员“大宗伯”参与周王各种祭祀礼仪,司乐助祭所用。请看大宗伯之职:
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禬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
大师之职责及“教六诗”,就在配合大宗伯:
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大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征、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大祭祀,帅瞽登歌,令奏击拊,下管播乐器,令奏鼓朄。大飨亦如之。大射,帅瞽而歌射节。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大丧,帅瞽而廞作,柩谥。凡国之瞽蒙正焉。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其礼仪有上述五类:“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袛”、“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
《春官》所述大宗伯所辖官员从小宗伯到保章氏共61种,均各司其职,主要配合大宗伯参与上述五类礼仪,司乐助祭。而教“六诗”之大师“大祭祀,率瞽登歌……大飨亦如之。大射,帅瞽而歌射节。……凡国之瞽蒙,正焉(国中瞽蒙,均要听从大师指挥)”。《春官》另叙“瞽蒙”之职责:“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九德》为禹时乐歌,用于宗庙大祭祀。而《六诗》当是大师所“教六诗:风、赋、比、兴、雅、颂”。
据此可见,郑玄《诗笺》和孔颖达《诗大序》以“风、雅、颂”为三类诗,以“赋、比、兴”为其表达技巧,此界定不合《春官》分类逻辑。配合“春官”第一官员大宗伯参与上述五类礼仪的大师教“六诗”会如此为“诗”分类?大师所教“六诗”,当是用于上述“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的六类诗歌。限于篇幅,本文只论“六诗”之“兴”诗。
唐皎然和宋朱熹秉承郑玄和孔颖达,以“兴“为表达技巧。皎然《诗式》比较“比”与“兴”说:“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义。”朱熹《诗集传》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此二说为《诗经》兴象说之缘起。学界大多从此考究《诗经》“兴象诗”。《诗经》中的确广泛存在朱熹所言“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之“兴象诗”,也即皎然所言具有“象下之义”的兴象诗,但此“兴象诗”并非《周礼》“六诗”之“兴诗”及其存留于《诗经》者。从“周礼”与上古辞源考究,“六诗”之“兴”诗是祭祖礼仪所唱的诗歌。
《礼记·祭统》曰:“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也。此周道也。”可见诗歌是祭祀礼仪不可缺少的“三重”之一。
《周礼·春官》记大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袛”,而其中周王的祭祖礼仪最多,有“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等六种。笔者从上古辞源考究:《春官》大师所教“六诗”“风、赋、比、兴、雅、颂”之中,惟有本义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仪式通称之“兴”,正好与《春官》所叙大师配合大宗伯参与周王六种祭祖礼仪相契合,而“兴”为祭祖和各种祭祖仪式通称,在《尚书》、《礼记》、《诗经》等文献均有存留。据此可以推定:配合大宗伯参与“大祭祀”的大师所教“六诗”之“兴”诗,是专用于祭祖的诗歌。孔子《论语·阳货篇》所言“诗可以兴”应译为“诗可以祭祖”。考究如下:
赵诚先生编著的《甲骨文简明词典》所记载的祭祀名约123个,其中祭祖之祭名[1](228-253),达八十余种,可分为七类:以各种祭品为祭名,以木柴燃火祭祖为祭名,以各种用牲之法为祭名,以各种祭祀目的为祭名,以祭祀时序为祭名,以祭礼器乐为祭名,以祭祀地点为祭名。而“兴”之甲骨文本义则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仪式的通称。
《春官》大师所教“六诗”“风、赋、比、兴、雅、颂”之中,本义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仪式通称之“兴”,正与《春官》所叙大师配合大宗伯参与周王祭祖礼仪“以肆献裸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相契合,而“兴”之祭祖义在《尚书》、《礼记》、《诗经》等文献均有存留。据此可以推定:配合大宗伯参与“大祭祀”的大师所教“六诗”之“兴”诗,是专用于祭祖的诗歌。
1.《尚书·皋陶谟》泛称祭祖为“兴事”。《尚书·尧典》记载唐尧禅位给舜。舜即位后祭神,制定刑法,封任官职,他确定伯夷为主持祭礼的“秩宗”、“典乐”官为夔。《尧典》中舜所言“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即指用于祭祀诗歌之功用目的。《皋陶谟》皋陶主祭,夔为乐官,为帝舜举行盛大的祭祖仪式,称祭祖为“兴事”:
皋陶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协。”帝庸作歌,曰:“勑天之命,惟时惟几。”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皋陶拜手稽首扬言曰:“念哉!率作兴事,慎乃宪,钦哉!屡省乃成,钦哉!”乃赓载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又歌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帝拜曰:“俞,往钦哉!”
学界大多将此“率作兴事”译为“从事盛大的事业”,此解有误。以“兴”之本义为祭祖且为祭祖礼仪通称,则与《皋陶谟》所记帝舜祭祖的事实相契合。
《礼记·曲礼下》曰:“祭王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皋陶谟》帝舜祭祖,其“祖考”与主管山野的“虞神”[3]来到祭祀现场:“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皇祖考降临祭台,虞神宾临就位)”。
从《皋陶谟》本段首句“皋陶方祗厥叙,方施象刑(皋陶恭敬地磕头向先祖祭告祭程安排之后,方斩杀作为牺牲的象)”与祭祀场祠庙的描述看,此帝舜之祭祖仪式即上述《春官》所言祭祖,即“以肆献祼(即现场宰杀牺牲,用熟肉、生肉为祭品,向地下灌郁鬯酒)”的形式,在“以祠春(在祠庙春季)”祭祀祖考。可见此“兴”,为上古祭祖且为祭祖礼仪之通称,“兴事”即泛指“祭祖的事”。直译如下(请注意兴事中的诗歌):
皋陶恭敬地磕头向先祖祭告祭程安排之后,方斩杀作为牺牲的象,一切安排妥当。夔喊道:“敲击玉磬,弹奏琴瑟伴奏歌唱。祖灵降祭台!虞神宾临就位!诸侯依序谦让进场!堂下奏响笙、鼓、柷、敔!笙、钟交替奏响!鸟兽起舞!韶乐演奏到九节了,凤凰进入祭仪!”夔喊道:“快啊!敲响石磬,奏起音乐,百兽起舞!上下都协调配和!”帝舜此时作歌,唱道:“慎待天命,时刻谨慎呀!”又唱道:“大臣们欢叫啊!君主领舞啊!百工融融跳啊!”皋陶跪拜叩头,高声道:“记住啊!大家要积极作兴祭祖宗的事,谨慎才合于祭法,我们千万要恭敬谨慎啊!反复查看,祭仪才会成功,我们要千万恭敬谨慎啊!”继而皋陶作歌:“君主明哲!大臣贤良,国家百事安康!”又唱:“君主琐碎短浅,大臣懈怠懒惰,国家万事堕毁啊!”帝舜叩拜祖考说:“我明白了,从今以后我会恭敬谨慎的!”
2.《尚书·洪范》记载帝禹之“嗣兴”。周武王访问箕子,箕子叙述“禹乃嗣兴”,因而“天乃赐洪范九畴”: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彝伦攸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学界大多解此“嗣”为继承,解此“兴”为代词,代指禹继承“他父亲治理洪水的事业”。此解非常牵强,不合文本语义语法逻辑。《洪范》“嗣兴”之解的关键在“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之中表达前后因果关系的三个“乃(于是、因此)”。
前因“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鲧用堵塞法治洪水,扰乱了五行)”,导致“帝乃(因此)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叙,鲧则殛死”;后因“禹乃(因此)嗣兴”,而赢得“天乃(因此)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而唯一能求得“天乃(因此)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之“兴”原义,即“祭祖兼祭天”。在上古天为主神,且天与祖灵相通,故而古人祭祖兼祭天。《诗经·小雅·天保》周人祭祖,祈祷时前三章均呼祷“天保定尔”。《大雅·生民》周人祭祀先祖后稷,前六章歌颂后稷各种神异和创建农业的丰功伟绩,第七章则祭天。天帝与人祖共同决定氏族命运,这在《尚书》也多有记载。“嗣”,甲骨文从大,从子,从册。本义为依典册使嫡长子承继家业。后多用为诸侯传位给嫡长子,也衍生出“继续、承继”意。但“嗣”在上古也常通假为“司(即主持、掌管)”。《国语·晋语四》:“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荀子·哀公》曰:“若天之嗣,其事不可识,百姓浅然不识其邻。”《管子·版法》曰:“远近高下,各得其嗣。”如果大禹之“嗣兴”仅是“继承父亲事业”,而不是“主持祭祖兼祭天”,何来“天乃(于是)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此“兴”祭祖义非常明确。综上所述,箕子所言应今译为:
我听说从前鲧采用堵塞的办法治水,扰乱了五行,上帝因此大怒,不传授给他九类大法、治国安民法理,鲧被诛杀。大禹于是主持举行祭祖祭天之兴祭,上帝因此传给他九类大法和治国安民的法理。
3.《礼记·祭统》泛称祭祖祭品为“兴物”。《祭统》专叙祭祖,以祭品丰盛体现祭祖虔诚,曰:“夫祭之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也,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此叙祭祖,非常明确地称祭祖之物品为“兴物”,“夫祭之物大矣,其兴物备矣”可直译为:“祭祀的礼仪盛大,祭祖祭品准备充足。”
4.《诗经》之祭祖兴诗多,且《大雅·生民》泛称祭祖为“兴”。《诗经》没有将祭祖兴诗归为一类,而依据采诗地域和歌者身份决定的声乐,将周人祭祖兴诗分别编录入《雅》、《颂》,且《风》中没有录入民间祭祖兴诗。《雅》有京畿地区的祭祖兴诗,也因采诗地域和歌者身份决定的配乐不同而分别编入《小雅》、《大雅》。周王和诸侯之宗庙祭祖兴诗也因采诗地域和歌者身分决定的配乐而名为《颂》,分为《周颂》、《鲁颂》、《商颂》。《诗经》祭祖“兴诗”多达五十四首,因歌者身份不同,其兴诗体现的角度和主旨也不同。
《小雅》有:司祝在贵族祭祖仪式所用的祷告兴诗《天保》。参与祭祀旁观者角度的《无羊》。祭祖祷告时怪怨先祖不庇佑自己的兴诗《祈父》和《四月》。秋收后周王自称“孝孙”祭祖之兴诗《楚茨》。秋收后“尝祭”祖先,自称“曾孙”向祖灵汇报“我”祭四方神、田祖、农神的组合祭祖兴诗《信南山》、《甫田》、《大田》。
《大雅》有:参与贵族祭祖者叙述祭主之祭祖虔诚,祈求祖灵保佑的兴诗《旱麓》。记叙周人祭祀其始祖兼农业神后稷,称颂其灵异和功德的兴诗《生民》。司祝主持贵族宗庙祭祖之祷告兴诗《既醉》和《凫鹥》。描述祭祀者取水澄清,清洗祭器而赞其祭祖虔诚的兴诗《泂酌》。干旱时参与周宣王祭天祭祖的臣子所记宣王祭神祭祖,埋怨神灵不保,祖宗不佑,祷告降雨救民的《云汉》。
《颂》均为周王室贵族和诸侯所用宗庙祭祖兴诗,共四十首(从《诗经·颂》文本看,是兼有颂祖内容的祭祖诗,但非《春官》“六诗”之专用于“颂有德者”的“颂”诗,而是“六诗”中专用于祭祖之“兴”诗,当然,祭祖也要颂祖之功德。故而《诗经》编辑者以采诗地域和歌者身份决定的配乐为编辑原则,将采自周王族、鲁商诸侯之宗庙祭祖兴诗单独编辑名为《颂》,而采自京畿地区之祭祖兴诗则编入《雅》,且没有采编各诸侯国民间的祭祖兴诗。同理,《诗经》编辑者依采诗区域和歌者身份决定的声乐分类,将“六诗”之专用于“颂有德者”之“颂”诗,分别编入《风》、《雅》)。《周颂》为周王族祭祖兴诗,有:成王祭祀文王、武王的组合兴诗《清庙之什》十首,即《清庙》、《维天之命》、《维清》、《烈文》、《天作》、《昊天有成命》、《我将》、《时迈》、《执竟》、《思文》。参与成王宗庙祭祖仪式的诸侯和三公六卿所歌之组合兴诗《臣工之什》十首,即《臣工》、《噫嘻》、《振鹭》、《丰年》、《有瞽》、《潜》、《襄》、《载见》,《有客》、《武》。周成王宗庙祭祖时自称“闵予小子”祷告先祖,祈求祖灵保佑的组合兴诗《闵予小子之什》十一首,即《闵予小子》、《访洛》、《敬之》、《小毖》、《载芟》、《良耒吕》、《丝衣》、《酌》、《桓》、《赉》、《般》。鲁国王族祭祖,歌颂鲁僖公效法先祖,复兴祖业的兴诗《鲁颂》四首,即《駉》、《有駜》、《泮水》、《閟宫》。商族祭祖的庙堂兴诗乐歌《商颂》五首,即《那》、《烈祖》、《玄鸟》、《长发》、《殷武》。
《大雅·生民》泛称祭祖为“兴”,在此简论。《生民》为周后裔祭祀其始祖兼农业神后稷的祭祀兴诗,歌颂后稷的灵异、功德巨大。前六章叙述后稷之神奇诞生和灵异,颂扬其宏伟功业、对农业的巨大贡献。第七章则描述祭祖现场,以表达自己祭祖虔诚,直言祭祖目的“以兴嗣岁”:
诞我祀如何?或舂或揄,或簸或蹂,释之叟叟,烝之浮浮,载谋载惟,取萧祭脂,取羝以軷。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学界均解此“兴”为“使嗣岁(来年)丰产”。此解完全没有注意“兴”本义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礼仪通称,与本诗祭祖完全相合。
从《生民》所描述祭祀后稷的祭品和季节看,此祭祀即上述《春官》所言以“馈食(用黍稷作的饭)”为祭品,“以烝冬(用烝祭在冬天)”祭祀先祖后稷,但以“兴”泛指祭祖。
“嗣”甲骨文本义:遵奉典册传位给嫡长子。后来多用为诸侯传位给嫡长子。上古也多用为“接续”。《尔雅》曰:“嗣,继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故而第七章末句“载燔载烈,以兴嗣岁”应译为:“烧起来,烧起来!烈火腾腾,我们以祭祖接续来年。”
本诗全篇叙述民间冬季“烝祭”被封为农业神的先祖后稷,歌颂后稷,而第七章直言“烝祭”目的为“以兴嗣岁”,也再证“兴”本义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礼仪通称。
第八章则体现周人祭祖兼祭天:
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上帝安然来受祭),胡臭亶时!后稷肇祀(后稷始创祭祖兼祭天),庶无罪悔,以迄于今。
这也可证《尚书·洪范》,为何“禹乃嗣兴”,使得“天乃赐洪范九畴”。就因天为主神,上古人祭祖兼祭天。《小雅·天保》祭祖,前三章均呼喊:“天保定尔!”
“兴”为专用于祭祖且为各种祭祖礼仪的通称,“祭”则为祭祀神、祖礼仪的通称。前此所述《春官》教“六诗”的大师职责,亲率瞽矇参与的大型祭祀礼仪,就用“大祭祀”概括:“大祭祀,帅瞽登歌。”此“大祭祀”即《春官》所记大宗伯主持的周王参与的“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狸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用于贡奉“上帝、日月星辰”等神明的六种礼仪与贡奉“先王”的六种礼仪,用“大祭祀”来概括。故而“六诗”之中专用于祭祖的诗歌,就不能说是“祭”歌,用本义为祭祖且为各种祭祖礼仪通称的“兴”来表达。
孔子深谙夏商周之礼。《论语·八佾》:“子曰:‘殷礼,吾能言之’”《论语·为政》:“子曰:‘殷因于夏礼,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诗经》祭祖诗达五十四首,我们也可以推定,孔子《论语·阳货》所言“诗可以兴”即“诗可用于祭祖”。
《周礼·春官》记载“大师”教“六诗”主要配合“春官”第一官员“大宗伯”参与周王“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的各种祭祀,司乐助祭所用,故而考究“六诗”分类内涵,首先应依据大宗伯与大师之职责去推定,再加以辞源学与上古文献和《诗经》的相互印证,方可考定“风、赋、比、兴、雅、颂”之词义内涵。
从上古辞源、周礼考究:惟有本义为祭祖和祭祖礼仪通称之“兴”,恰好与教“六诗”之大师配合大宗伯主持的周王祭祖礼仪相契合,而此“兴”之本义,在《尚书》、《礼记》、《诗经》等上古文献均有存留,且记录进入《诗经》的祭祖诗多达五十四首。据此可以推定:配合大宗伯参与周王之各种祭祀礼仪的大师所教六诗之“兴”诗,是专用于祭祖仪式的祭祖诗歌。孔子《论语·阳货篇》所言“诗可以兴”应译为“诗可以祭祖”。
可见,《周礼·春官》所言“六诗”之“兴”诗为专用于祭祖仪式的祭祖诗歌,并非朱熹所言作为一种表达技巧的“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的兴象诗,然而“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之兴象诗,确在《诗经》中广泛存在,但先生并未深究“先言”之“他物”为何能“引起所咏之词”。唐皎然所言“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义”界定了“比”与“兴”的区别,可惜亦并未深究“象下之义”。
考证于《诗经》与上古文献,朱熹、皎然所言《诗经》中“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之“兴象诗”并非一种表达技巧,而是上古神文化的诗形式。上古以泛自然为神,以自然万象为神意符号生成《诗经》原型兴象诗两种形式:图腾兴象诗、物占兴象诗,进而衍生出法自然天理兴象诗。关于图腾兴象诗,笔者曾撰有《〈诗经〉原型兴象诗之一:图腾兴象诗》[4]一文,可以参看。
[1]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M].中华书局,1999.
[2]黄奇逸.商周研究之批判[M].巴蜀书社,2008.
[3]梁思永.侯家庄1001号大墓[M].史语所,1963.
[4]孙定辉.《诗经》原型兴象诗之一:图腾兴象诗[J].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