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
奉献,一般是指不求报偿地付出。所以,我们把为别人、为集体、为社会做了有益的事情,却不求回报、不图名利的精神,称之为奉献精神。如果一个人,只是做了他份内该做的事儿,完成了他本该完成的工作,这能不能算具有奉献精神呢?笔者以为这只能叫做忠于职守,如果他做得很出色,也只能称得上具有“敬业精神”。
这绝不是“抠字眼”,奉献是出于自觉自愿,是自己乐于去做,没有人强迫的无偿行为。司职则是必须去做,因为这是他自己的职责,即在其位就得谋其政!否则,就是失职,就是尸位素餐。两者要求不同,标准也不一样,是不可混为一谈的。
时下,“奉献”一词,已经变成一句熟语,一种客套。比如,对有的领导干部的宣传,只要做了一点成绩,有了一点政绩,就习惯于冠以“无私奉献”一词。领导是人民的“公仆”,是为群众服务的,为群众办事是其职责,如果只要干点事情就大唱“奉献赞歌”,这是对“公仆”要求的低标准,久而久之,会使群众产生反感情绪:领导干部都在“奉献”,群众干什么去了!
还有的人,平时坐在“位置”上,对本职工作漫不经心,敷衍塞责,没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干一点事,就讨价还价,动辄伸手要报酬,要待遇,甚至“理直气壮”地说“没有报酬,谁愿白白奉献?”这种人连起码的敬业思想都没有,却侈谈什么“奉献”。
我们的社会,的确需要奉献,需要提倡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然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首先要爱岗敬业。否则,是绝对够不上“奉献”档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