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近年来,由于学术不端行为被持续曝光,国家行政机关如教育部、科技部,高校如清华、北大等,科研院所如中科院、社科院等,都出台了大量的关于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政策法规或管理规定,希望在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的人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希望给大家以警示作用。但是学术不端行为却有愈演愈烈之趋势。有些学者在学术研究上的行为却犹如惯偷,管理规定、新闻的不断曝光也无法阻止其偷窃的脚步。
有人说,学术不端行为考量的是一个人的道德程度。在电影《绝对底线》中充分体现了这一说法。电影里有位叫林天白的伦理学教授,因一部推理小说一夜成名。但实际上这部小说是林教授的一名学生去世前所写。在这部小说畅销过程中,面对着随之而来的荣耀,林教授也陷入了痛苦与矛盾中,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完全处于哈姆雷特式的困境。最终因逃不过良知的谴责,林教授穿上囚服,宁愿面对身败名裂,仍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公布了事实的真相。我们无从考究这林天白的行为是“性本性”,还是因为后天教育的原因。但如果从“性本恶”上讲,仅靠学者自身的道德和良知约束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学术不端行为的扩大化。特别是当风险小于收益的时候,物质利益往往会冲破了人类道德的囚笼。因此对社会容忍度和惩罚力度将对学术不端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在社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容忍和惩罚上,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案例。最近一个月网上热炒的是德国教育和科研部前部长安妮特·沙范由于32年前涉嫌论文剽窃而被迫辞职,其母校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也取消了其博士学位。忍不住要想,此人的剽窃行为如果发生在我国其结果又如何?是不了了之,还是如德国之行为?其实多几次这样层次、这种类型的处理结果,学术不端行为可能就将下降一大半。
(迟凤玲 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