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伟 段小华
(1.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北京 100862;2.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3.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当前,随着学科交叉性和技术复杂性的不断提高,创新活动已突破了企业、行业和国家边界,科技创新的网络化趋势和特征更加明显。跨国公司主导的全球研发网络致力于建立、整合、维持一个有效的创新网络,这成为提高研发成功率乃至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各国政府也以创新集群政策引导本地创新网络的发展,促进本地化网络与全球化创新网络的对接。对部分欧洲国家的实地调研表明,技术性企业、公共研发组织和创新服务网络,正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广泛连接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形成基于多种知识、技术和信息互动的创新网络,共同参与全球竞争。
创新网络作为一个连接某一实体内外多种创新资源的组织形态,学界对其内涵有多种不同的理解。综合起来,创新网络可以看做由多个企业及相关组织组成,以产品或工艺创新及其产业化为目标,以知识共享为基础,以现代通信技术为支撑、松散耦合的动态开放式合作创新组织[1]。在这一组织框架下,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研发和创新活动,以提高创新效率并实现技术的快速扩散。
创新网络的连接机制是多样化的,包括技术联盟、虚拟企业、战略联盟、供应链、企业集群等[2],这与创新网络的形成目标、过程和功能的差异有关,因此创新网络表现为不同的形态或类型。弗里曼将创新网络的具体形态分为合作企业(或研发公司)、合作R&D协议、技术转移协议、直接投资、许可证协会、分包、生产分工、供应商网络、研究协会、政府资助的联合研究项目等[3]。
从创新网络的形成目的来看,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下,企业或相关创新主体利用各种的独特资源和能力组建创新网络,形成跨组织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可以达到降低交易费用、形成资源互补优势、加快知识流动与技术转移等效应[1]。
从创新网络的形成过程看,不同创新主体在识别技术创新机会之后,通过正式契约或非正式关系实现了外部创新资源的内部化[2]。创新网络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以市场交易和知识流动方式,突破了组织惯例,这正是创新网络之所以比单一组织更能激发创新灵感、提升创新效率的重要原因。
从创新网络的功能看,并非所有创新活动都要采取创新网络模式。它主要适用于复杂环境下的系统型技术创新。替斯按照技术创新活动的独立性,将其分为两类:自治型技术创新与系统型技术创新。前者是指不需要其他创新活动作为辅助的技术创新活动,而后者是指需要由各个相关的、互补的创新活动共同完成的技术创新活动[4]。弗里曼认为创新网络是专用于系统型技术创新的一种基本制度安排,网络架构的主要连接机制是企业间的创新合作关系[5]。在当前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加快发展的情形下,科学、技术、工程和产业创新的边界更为模糊。单一创新组织即便具备很强的核心能力,也只能完成创新链一个或部分环节的创新活动。针对系统型技术创新,需要大规模地集成配置创新资源,建立交易成本低、研发内部化的合作创新组织。
在创新更为复杂化的今天,利用互联网用户中所蕴藏的技术人群,扩大外部信息来源渠道,以识别并引入好的创意,有利于开拓企业研发人员的视野,形成新的创新源泉。瑞士Atizo公司通过建立“创新者社区网络”,有效地连接创意提供者和需求者,使企业、用户和消费者甚至行业外的研发人员,共同开展联合创新。这实际是一个开放的创意采集平台,可吸引成千上万的创新者在线交流知识和理念,分享设计、创意和产品研发。在“创新者社区网络”注册的人员包括大公司和中小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相关科学家和专业人员,从建筑师到生物学家无所不包,1/3的成员是学术圈子之外的人。由这些“不搭边”人员带来的知识分享和流动,可能使得在某一个行业众所周知的技术诀窍转化为另一个行业的突破性创新。
创新供需双方运用这一平台的基本流程是:注册企业先提出具体需求并创建问题,社区成员在线提交解决方案 (即创意),平台采集所有创意,专家评估、筛选出少量可供选择的方案,最后由企业采纳并支付奖金。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同学科背景的社区会员可以在这一平台上很方便地开展跨领域的开放式创新。创新网络平台采集到的奇思妙想通过专家判断,聚焦到少量可行的创意,最后采纳一个作为概念设计进行深度开发。目前欧洲有不少中小企业或研发机构正在利用这个平台搜集创意。到2010年欧洲有25000个用户运用该平台产生出了13000多个创意。如弗朗霍夫协会为一家酒店开发一个创意,从374个提交的创意中选出294个创意。
“创新者社区网络”构筑的创意平台改变了全球创新网络的传统运行模式。在传统模式下,由欧美用户提出创意,生产者 (如中国企业)生产,通过出口商向跨国公司供货,再到达用户手里。但在开放式创新环境的社区网络中,来自各国的生产者可以通过创意平台与全球各地的用户直接对话,收集整理各地消费者的需求信息,收敛成创新方案,再由网络内的跨国公司和出口商一起选择创新技术,交由相关企业开展后续创新。
随着更多公司获得创意平台的软件授权,这一模式正在扩散之中。为进一步利用全球资源,Atizo公司从2010年以来加大了对这一创意平台在亚太地区的推广。2011年,在中国香港和内地已寻找到一些合作企业利用该平台搜集创意。Atizo公司联合瑞士HES-SO大学、浙江大学,以浙江大学在校生为研发团队,进行中国环境下的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共同推出 iBrain浙大开放创新网络平台 (简称iBrain ZJU),致力于为中国企业及想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提供一个根据中国市场需求定制的虚拟集思广益网络空间,平台创新社区的会员为企业出谋划策,解决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赢取企业及平台提供的奖励。如2011年12月截止的一项创意挑战项目“基于脸部识别技术的创新使用方案”,由浙江大学有关专家作为评委,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和三等奖各两名。
创意网络的模式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将分散在不同创新组织内的各种背景和经验的专业人才以“创新者社区”这一公共平台汇聚起来,充分利用并扩散了各个领域既有的知识,解决了创新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需求者、创新者、供应商突破了行业、领域、地域和时间局限。在相关人员进行独立、分散化创新的同时,又以低成本的公开渠道搜集、筛选形成收敛性的备选方案。这是一种开放式创新环境下非正式的创新网络,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甚至跨国界的动态创新网络。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高技术中小企业、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效组织,这已被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所证明。但是单个孵化器的覆盖面、信息渠道和服务能力仍是非常有限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连接多个孵化器形成更为高效的创新网络,为此欧盟委员会从1984年就联合欧洲产业界、企业和创新中心 (BICs)建立了欧洲企业和创新中心网络 (European Business&Innovation Center Network,EBN),将欧洲众多分散的孵化器通过会员制的方式联系起来 (俗称“孵化器”的孵化器)。
EBN的创新网络有三个层次:一是向下对接欧盟成员国的各个孵化器,作为孵化器的资源、信息和知识中心。目前EBN的孵化器成员已达到200多个。二是向上对接公共部门及其创新资源,这些公共部门包括欧盟执委会、欧洲航天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欧洲专利局等政府机构。EBN作为这些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组织。三是横向对接企业及非政府组织。EBN的合作伙伴包括英国电信、惠普、思科、宝洁公司等企业伙伴,以及国际科技园协会、欧洲发展机构协会(EURADA)、欧洲商业天使网络 (EBAN)等兄弟网络组织。EBN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咨询、创业培训、融资服务,以及组织申报公共科技项目等相关服务。
通过这一多层次的创新网络,EBN帮助孵化器成员与欧盟委员会等公共机构建立起广泛联系,协助会员参与申报欧盟科技项目,为成员单位联系各个领域的专家队伍,开展孵化器之间的对标研究,资助并分享最佳实践。EBN作为孵化器网络,事实上将外部创新资源内部化,扩展了服务对象及各合作方的创新网络,降低了所有参与者的交易成本,促进各方形成协同创新效应。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EBN采取了三大行动促进成员单位与公共资源和创新主体的对接。一是宣传推广行动:促进公共部门加深对EBN孵化器成员的了解,理解其使命 (创新、创业、孵化、发展经济),以最大限度地获取公共部门的资助和支持。二是专业化服务行动:通过创新网络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由EBN各成员提供的高附加值服务,使客户获取所需的数据、技术专家、创新方法、案例及出版物,促使其持续发展。三是国际项目申报服务:加强对欧盟及国际科技计划的长期跟踪,包括欧盟框架计划、竞争力与创新框架计划(CIP)、创新欧洲计划等;在航空航天、农产食品、海事应用、清洁技术、信息和创意产业等领域组建专家工作组,为客户充当短期顾问的经纪人,为申报项目的标书制作提供专家支持等。
EBN以正式和非正式合作相结合的创新网络,成为欧盟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织形态。正式网络方面,以EBN为核心,联合会员单位为欧盟中小企业及相关创新组织提供多种专业化的创新服务;非正式网络方面,通过与政府、跨国公司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广泛获取外部信息及创新资源,为内部正式创新网络提供持续的创新要素支持。EBN等相关机构作为链接不同创新组织、推进公共创新资源与产业界广泛对接的创新网络,是促成创新性技术不断走向商业化的服务支撑体系,也是欧盟实施欧盟框架计划、推进欧洲研究区发展、完善欧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织。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日益呈现出开放性和系统性的新特点,更加强调创新要素的流动与创新资源的集成配置。协同创新、开放式创新等新型创新方式已成为当今科技创新活动的主要发展方向。欧美国家及相关企业正在加快创新资源的整合,形成内部与外部资源相结合、本地化与全球化相结合、创新与扩散相结合的创新网络。我国应顺应这一趋势,根据现有资源分布和战略需求,强化资源集成,支持形成多层次的创新网络,进一步提升各类主体的协同创新效率。
新中国建立以来,面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我国陆续建成了涵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工程化、产业化等创新链各环节、多层次的创新基地,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6]。这些创新基地集成创新资源、攻克科技难关、转化科技成果、汇聚创新人才,有力地支撑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但创新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中仍有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比如,系统封闭问题影响创新成果扩散,创新资源缺乏集成,存在重复建设和多头管理问题等。需要在现有创新基地基础上,以新的组织形式将不同的分散化的各类创新基地粘合起来,集成资源构建满足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基地网络,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组织实施面向国家目标的协同创新,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和扩散,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
我国在借鉴西方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已陆续建立起各类技术转移中心、技术市场和孵化器等创新服务组织,形成了衔接产学研各方的中介服务体系。以高新区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成为介入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科技部火炬中心等相关单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工作渠道和服务载体,拥有类似于EBN的多种创新服务组织。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网络,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引导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研发服务平台等各类中介服务体系围绕国家战略目标,以多种方式集成创新资源,更有效地对接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通过各种专业化的增值服务,帮助各类创新主体构建开放式、多层次的创新网络。
包容不同类型的创新主体和中介组织的创新集群(cluster)是创新网络的重要组织形态。欧美国家注重采取通过政策、论坛、平台和联盟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相关创新主体建立创新网络,加强产业集团间的互动和联系[7]。我国当前的集群政策主要关注于产业集群的发展,突出生产制造环节的产业配套和规模效应。在向创新型国家迈进的进程中,未来发展更需要发展出适合中国产业特征的创新集群,并逐步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网络。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试图引导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的演化发展,推动区域性创新网络的建设,为此选择了中关村、东湖、张江、合芜蚌等四个区域,试点推进各项创新集群政策[8]。这是我国集群政策从产业层面向创新层面前向延伸的方向标。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坚持各自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自由组合,形成灵活高效的创新网络。在下一步的发展中,重点支持不同产业、不同区域中各类创新网络的培育和发展,试点并完善各项创新激励政策,这也是政产学研用结合模式的发展方向。
[1]刘兰剑,司春林.创新网络17年研究文献述评[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9,21(4):68-77.
[2]党兴华,郑登攀.对《创新网络17年研究文献述评》的进一步述评——技术创新网络的定义、形成与分类[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1,(6):9 -15.
[3](英)克利斯·弗里曼,(英)罗克·苏特.工业创新经济学[M].华宏勋,华宏慈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Teece D.J..Profiting from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implications for integration,collaboration,licensing and public policy[J].Research Policy,1986,15(6):285 -305.
[5]Freeman C..Networks of innovators:a synthesis of research issues[J].Research Policy,1991,20(5):449 -514.
[6]刘彦,程广宇,段小华.我国创新基地的发展与需求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调查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1,(4):5 -10.
[7]柳卸林,段小华.产业集群的内涵及其政策含义[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12):55-61.
[8]段小华,刘峰.战略部署、产业调整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选择[J].重庆社会科学,2012,(5):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