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逃犯通联行为的分析与侦控
——以113个逃犯为研究对象

2013-01-29 21:09熊英灼尹伟中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关系人突破口对象

熊英灼 尹伟中

(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38)

基于逃犯通联行为的分析与侦控
——以113个逃犯为研究对象

熊英灼 尹伟中

(湖南警察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38)

通联分析与侦控(又称通联侦查)作为刑事侦查的重要方法在电子化、信息化、数据化时代具有服务侦查、打击犯罪的巨大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充分挖掘和发挥这一方法在侦查中的作用,本文试图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追逃专项行动中所呈现的113个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以逃犯潜逃期间的通联行为为切入点,探索基于逃犯通联行为的通联侦查对策。通过对逃犯通联行为的分析,梳理出有关逃犯的潜逃过程、隐匿地点、生存方式、潜逃心理、联系方式、日常行为以及侦缉的突破口等七个方面的规律和特点,从而总结归纳出敲山震虎、寻觅踪迹;捕捉反常、精准锁定;话单分析、碰撞数据;网络挖掘、落地查证;关联分析、圈踪定位等五种有关通联侦查在侦缉逃犯中的具体应用方法。

通联行为 通联侦查 侦缉逃犯

1 前言

从古至今,通联行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是人们基于某种目的,借助某种工具(载体)或以某种方式单向(多向)进行通信(讯)联络的行为。在犯罪与侦查的搏弈中,对犯罪嫌疑人通联行为的分析与侦控始终是侦查的关键点。信息化背景下的通联分析与侦控(以下简称通联侦查)是指因侦查工作需要,侦查主体以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为依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相关人员的通信(讯)联络行为及通联载体进行收集、研判与侦控的过程。通联侦查作为刑事侦查的重要方法在电子化、信息化、数据化时代具有服务侦查、打击犯罪的巨大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充分挖掘和发挥这一方法在侦查中的作用,我们试图以113个逃犯为研究对象,以其潜逃期间的通联行为为切入点,探索基于逃犯通联行为的通联侦查对策,它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应用价值。

2 研究对象与内容的选取

2.1 研究对象的选取

本文以2011年5月26日至12月15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追逃专项行动中所呈现的113个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逃犯通联行为的分析,来全面展示对逃犯进行通联侦查的基本概貌。为了便于分析研究,本文所列指的逃犯主要为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侦缉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且潜逃时间超过四年以上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本文共选取了178个案例,其中43个案例按照上述标准,不属于此次研究范围,而在余下的135个案例中,涉及通联行为的有113个。也就是说,在我们随机选取的分析样本中,约占总数83%的案件侦破是与通联侦查紧密关联的。因此,对逃犯的通联行为进行通联侦查是具有现实可行性与实践必要性的。

2.2 研究内容的选取

对于逃犯通联行为的考察,我们从以下方面来进行剖析。第一是犯罪类别的厘清,包括案件的类型、是否为团伙作案等指标;第二是逃犯基本情况的总结,包括逃犯的性别、年龄、户籍地、文化程度等指标;第三是逃犯潜逃期限的计算,包括逃犯犯案时间、何时开始网上追逃以及被抓获归案时间等指标;第四是逃犯潜逃轨迹的梳理,包括逃犯潜逃方式、逃往方向藏匿地、家人是否伴随潜逃、潜逃过程中是否组成家庭等指标;第五是追逃过程的解析,包括追逃方法、是否利用了亲情攻势、规劝归案后的反应以及追逃突破口等指标;第六是逃犯通联方式的归纳,包括逃犯多长时间未与家人朋友联系、与家人朋友联系的方式、关系人联系层级或频段等指标。

3 逃犯潜逃规律与特点

3.1 从逃犯的潜逃过程分析

“仓皇出逃——隐姓埋名——边缘生活”是逃亡的基本写照。在逃亡之初,为了躲避公安机关在案件初期的追捕工作,处于惊恐不安状态的逃犯警惕性强,经常变换藏身地点,无固定居所。当风声过后,不少逃犯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合法的社会身份,从基础案例来看,使用假名隐藏的占25%,通过结婚重新落户隐藏的占3%,完全“漂白”、更新身份或冒用身份的占60%。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生存,大多数逃犯开始寻求经济来源以维持生计。对于无生存技能、原籍在农村或偏远地区的逃犯,多选择在建筑行业、运输行业、餐饮行业、以及其他厂矿、私人小作坊等无技能行业谋生;而对于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逃犯,则多选择经商等自由度较高的职业谋生,甚至有少数逃犯在“漂白”身份后成为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商人。不过无论他们选择哪一种方式,谨言慎行、“闻警而悚”、惶惶不可终日成为了他们生活的主旋律。

3.2 从逃犯的藏匿地点分析

治安防范薄弱、管理松散、环境复杂的区域或者偏远山区以及农村是逃犯的最佳隐藏场所。逃犯在犯案后一般都会尽可能远离犯罪地,且时常变更藏身地点,多地流窜;当潜逃一段时间后,将会在固定地点落脚而长期隐藏,而经济较为发达、打工机会较多、社会治安较为复杂的城乡结合部或出租房、建筑工地等则成了逃犯藏匿的首选;另外,有部分逃犯会选择藏匿在配偶的原籍地或远房亲戚的住所地等;有的逃犯在作案后从犯罪地逃至自己的原籍地,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来藏匿,转而择机外逃。从基础案例来看,居住在打工处所的占50%,城镇出租房屋的占30%,小旅馆的占10%,亲朋住所的占10%。

3.3 从逃犯的生存方式分析

在生活习惯的影响下,有一技之长的多以原有技能或资金在躲藏地自谋生路,而无特长的则选择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聊以为生。有一外籍逃犯案后利用其多年的财务经验在一家外资企业成功谋得主管一职,而有一逃犯则利用贪污的公款在异地买房置业,投资炒楼。而来自农村地区的大多数逃犯,多会从事清洁、洗浴、废品收购、小本生意等体力劳动偏重的职业。逃犯潜逃后多在藏匿地改名换姓,并逐步融入当地的生活圈。如果是举家外逃的,多选择隐姓埋名;如果是单独出逃的,一般会利用“漂白”身份结识异性,或与人姘居,或结婚生子,此类情形较常出现,大致约占40%左右,借婚姻关系以便于更好地长期隐藏。

3.4 从逃犯的潜逃心理分析

从潜逃初期的断绝一切联系到过渡时期的试探性联系直至稳定时期的固定联系,它一般随着潜逃时间的增长而发生规律性变化。在作案后,为了隐蔽行踪,独来独往是基本形态。而随着潜逃时间的增长,基于人的社会性与亲情关系,逃犯会尝试着间接或直接与家人或亲友联系,探听家中消息和警方的动向,以便从物质和精神上做好继续逃窜的准备,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逃犯的亲合心理。亲合心理是有方向的,它的方向多是亲朋好友及其外延关系,即亲合对象。按照血缘关系可将亲合对象分为四类。包括:直系血亲亲和对象,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姻亲亲和对象,如妻子、未婚妻、岳父母、妻子的兄弟姐妹等;旁系血亲亲和对象,如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系辈等;其他关系亲和对象,如前妻、情人、联系密切的朋友、同学、战友、狱友等。虽然一些逃犯社会经验丰富、曾受打击处理,具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与亲合对象若即若离,但大部分逃犯终究无法剪断思乡、恋亲之情,特别是少年出逃的逃犯,多年后当他们为人夫、为人父,更是加大了与家人朋友的联系频率。而一些子女、父母仍在原籍地的逃犯,则割舍不了血脉亲情,逐渐放松警惕,不断增加与亲和对象的联系。

3.5 从逃犯的联系方式分析

逃犯社会阅历的深浅将直接影响着逃犯与亲和对象进行联系时的行为选择。生活经历简单、社会阅历较浅的逃犯,一般来说反侦查意识也比较弱,加之独立生存的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对家庭的依赖性比较强,与家人朋友的联系相对较多。而社会阅历丰富、生存能力较强的逃犯,与家庭的联系相对较少,即使联系也是采取比较隐蔽的方式,较难为一般人所发现。从关系人联系层级或频段来看,与直系血亲亲和对象联系的占38%,与姻亲亲和对象联系的占20%,与旁系血亲亲和对象联系的占32%,与其他关系亲和对象联系的占10%。从联系方式来看,潜回家中探视的占2%,使用手机联系的占85%,使用固定电话联系的占5%,使用公用电话联系的占5%,使用互联网联系的占3%。

3.6 从逃犯的日常行为分析

孤独避世、不露锋芒是逃犯的基本表现形态。为了隐藏身份,他们信守言多必失的处世之道,多选择做一个平凡人,事事谨慎、远离同乡,尽量避免出差、旅游、宾馆住宿、乘坐飞机、办理保险等可能严格核查身份的行为发生。在潜逃期间,多不与外界发生争执,一旦产生纠纷也多自认倒霉,多为“老好人”、“和事佬”的形象,同时,绝大多数逃犯从不出入歌舞厅等各类娱乐场所,为人极其低调。当然,也有一些身份完全“漂白”的逃犯毫无顾忌、肆意妄为,有的以“漂白”身份娶妻生子,有的在“平静”后参加藏匿地的各项政经、文化娱乐活动,成为当地商界、娱乐界、甚至政界的“成功人士”。

3.7 从侦缉的突破口分析

随着传统侦查与通联侦查的不断交融与拓展,较以往的传统侦查手段而言,对逃犯侦缉的突破口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基础案例来看,以手机话单分析、数据交叉比对为突破口的占70%,以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和QQ空间信息等互联网信息为突破口的占16%,以固定电话通话记录为突破口的占4%,以银行交易信息为突破口的占5%,以住宿轨迹为突破口的占3%,以航班信息为突破口的占2%。此外,突破口的形式还与逃犯的年龄大小、逃亡时间长短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年龄较大、逃亡时间较长的逃犯,多以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传统通联行为为突破口,而年龄较轻、逃亡时间较短的逃犯,则多以QQ聊天记录或QQ空间信息等新型通联行为为突破口。通过对逃犯家庭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的多种轨迹信息,特别是逃犯及关系人的通信(讯)联络行为及通联载体进行分析,已经成为当前成功侦缉逃犯的关键点。

4 通联侦查在侦缉逃犯中的应用

4.1 敲山震虎、寻觅踪迹

敲山震虎,寻觅踪迹是指在侦缉中,安排经验丰富的侦查员与逃犯亲属正面接触,宣传法律政策,规劝逃犯家属,敦促逃犯自首归案的同时,密切掌握其动态,寻觅异常、反常举动,从中发现线索。这一举措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规劝,促使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是如果逃犯亲属顽固不配合、规劝无效时,公安机关通过“规劝”这一举动,向亲属表明政策和态度,“逼”着亲属和在外的逃犯联系,这就是俗称的“敲山震虎”、“打草惊蛇”。只要他们之间有联系,就会留下蛛丝马迹。这些蛛丝马迹包括:侦查员上门规劝后,逃犯亲属第一时间对外联系的通联号码、出行信息、银联信息等。在这113个基础案例中,有11个案例是采用此种技战法,约占总数的10%。

需要注意的是,此法虽然能在个案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如何选择适当的时机,是决定着它能否得到充分运用的基础。随着侦缉工作的收紧,布控、寻找关系人,动员投案等举措的运用,一定程度上虽然能对逃犯及其亲属产生震慑,但是使逃犯的警觉性更加提高,几乎和家人断绝了一切联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以致通联侦查、信息关联等多重工作几乎劳而无功,侦查布控甚至无从下手。因此,运用此法的时机宜因案施策。

4.2 捕捉反常、精准锁定

人是社会中的人,作为情感动物,人与自己的家人、朋友的联系必然紧密。逃犯也是人,只是较之于普通人,他们与家人朋友的联系无疑要更隐蔽、更间接。通过对逃犯关系人的话单、银联、出行轨迹等信息的深度研判,挖掘其反常的通话、资金、住店等行为,进而达到抽丝剥茧、精确锁定的目的。在追逃工作中,利用关系人信息打开突破口已成为一大举措,但有的逃犯关系人和家里的联络也非常少,有时候一年甚至几年才以某种方式联络一次,这就需要我们长期经营和侦控。“最合格”的逃犯是六亲不认,而绝大多数逃犯是“不合格”的。在侦缉中,紧紧盯住逃犯的重点关系人,以其在特殊节点发生的不寻常事件(如节假日的电话联系、常用号码突然停用、逃犯亲属突然出远门、逃犯亲属生老病死等)为突破口,对逃犯亲属、关系人的通联行为进行侦控与研判,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在这113个基础案例中,有18个案例是采用此法,约占总数的16%。

4.3 话单分析、碰撞数据

美国纽约州洛克兰县的侦探长彼得·莫达费勒曾说:“每一个犯罪现场都与移动通信设备有关联”,“手机从根本上改变了侦查的形式”。基于人们对使用手机的“普遍性、规律性、唯一性、依赖性、识别性”特点的考量,以涉案手机为目标的“决战第三屏”已成为现实,而对手机话单进行“洗单”分析研判又是主要的路径。手机话单分析,就是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获得逃犯或逃犯关系人的手机通信数据后,以阿佐、贝雷、章晓鸣等话单分析系统为依托,针对这些通信数据展开统计性分析、相同性分析以及轨迹地图分析与碰撞,筛选出“联系次数最多或最少的号码”以及异常号码,关联出逃犯的重要关系人,从而确定涉案通信工具,并逐一落地排查。它主要是通过调取逃犯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通信数据记录,过滤出特殊时间段、特殊号码归属地与逃犯家庭成员或重点社会关系人通联的手机号码,经深度研判后发现重要线索,从而精确锁定逃犯的活动轨迹和藏匿地点。在这113个基础案例中,有30个案件是采用此法,约占总数的26%。

4.4 网络挖掘、落地查证

在互联网遍及各个角落的当下,依托互联网内的海量信息资源与案件及涉案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关联碰撞、综合比对,籍以发现逃犯和相关人员的轨迹,进而破案、抓逃已成为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新增长点。在这113个基础案例中,有18个案例是采用此法,约占总数的16%。

以逃犯或其关系人的互联网通联工具及其号码为标签,在百度、搜搜、朋友网等网站中,模糊搜索,关联碰撞出对象的轨迹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手机归属地、座机归属地、IP地址归属地、车辆轨迹、资金轨迹、生活区域、从业范围等。相对于座机、手机信息,互联网信息更直观,保存时间更长,信息量更大,逃犯或其关系人在网络留下的“数据脚印”更多,故“无网而不胜”成了当今侦查破案的重要推手。例如顺利抓获潜逃17年之久的命案逃犯之案例,就充分运用了通过网络空间浏览记录查询逃犯及其关系人的技战法,侦查员连环应用QQ空间中的“浏览记录”功能,从中发现逃犯的各种重要联系人。腾讯QQ作为现代社会中广泛使用的一种网络聊天交友平台,尤其在年轻人群体当中更是必不可少的交友工具,在人们聊天交友过程中会或多或少的留下一定的轨迹,而这些轨迹却能成为公安民警破案的关键线索。在本案中,当多方摸排调查未果,案件一时陷入困境之际,侦查员根据已经掌握的逃犯关系人曾经使用过的QQ号码,在该网络空间中进行查找,从浏览过该网络空间的人中发现了逃犯关系人的新QQ号码。通过查看主动添加侦查员为好友的“念念不忘”的浏览记录,确定了这个号码就是逃犯的二弟。其次,又从这个“念念不忘”的浏览记录中发现了逃犯二弟使用的另外一个QQ号码“天马行空”。第三,在“天马行空”的浏览记录中,侦查员发现了一个符合逃犯生活地点(山西)和从事行业(广告装潢)的QQ号码。通过落地查证,侦查布控,顺藤摸瓜在山西将逃犯抓获。

此法是由传统模式向计算机网络化工作模式的重大转变,为刑侦部门提高打处质态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它可针对一切网络空间使用,如博客、微博、网络游戏等,只要网络空间具有浏览记录或其他记载联系人资讯的功能就能在网上发现逃犯及其关系人的踪迹。特别是在公安内网搜索不到关于逃犯的线索时可以考虑从互联网着手,“内事问百度、外事问谷歌”。

4.5 关联分析、圈踪定位

在“多库联侦、多轨联查、多侦联动”成为打处常态的背景下,对逃犯的通联侦查是以大量鲜活的信息为支撑的,这些信息不仅包括逃犯本人的基本信息,还包括逃犯主要关系人的通讯信息、银联信息、旅馆信息、出行信息、车辆信息、计生信息、体检信息、最有可能的落脚点、网络虚拟号码、特殊技能和谋生方式等要素信息。因为逃犯本人的信息可以改变,甚至“漂白”,但他们的亲属关系的身份一般不会改变。以逃犯关系人的关联信息为突破口,利用旅店、暂住人口、网吧、出租房屋、重点人口以及银行开户信息等社会资源信息,与内网数据库进行碰撞比对,进而圈定逃犯关系人的活动空间与逃犯的行踪,直至抓获逃犯。在这113个基础案例中,有36个案例是采用此法,约占总数的32%。

在关联分析、圈踪定位的过程中,通过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警务综合平台动态管控系统、指纹查询比对系统、可疑人员盘查身份信息、互联网信息与全国在逃人员系统的碰撞,能全面实现追踪关系人“内、外”信息从而确定逃犯身份。所谓“内”信息,是指利用公安网信息资源,查获逃犯关系人的身份信息、暂住信息和上网信息,明确划定关系人真实身份和虚拟身份活动区域范围。所谓“外”信息,是指利用互联网信息资源,通过关系人信息关联查询到逃犯信息,以缩小侦查方向和范围;而所谓“追踪”,则是指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分析关系人与逃犯的往来信息,追查到逃犯隐匿的真实身份信息,确定逃犯的活动范围和藏匿地址,从而精准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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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明刚.浅议QQ在侦查中的应用[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5.黄燕芳,王钢.网络侦查及网上作战方法新探[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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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是湖南省公安厅科研计划项目“通联分析与侦控对策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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